诗研究:艾略特的《小老头》及其宗教暗示
在《荒原》的光芒下,人们往往忽略了艾略特同时期的其他诗歌。下面我们将透过艾略特早期与基督教有关的诗歌,来试析他皈依基督教的心路历程。
1919年,艾略特出版了继1917年第一部诗集《普鲁弗洛克及其他的观察》(Prufrock and Other Observations)之后的第二部诗集《诗集》(Poems)。《诗集》的7首诗中有两首充满基督教暗示的诗,一首是《小老头》(Gerontion),另一首则是题目本身就很有意思的《艾略特先生的主日晨拜》(Mr.Eliot’s Sunday Morning Service)。《小老头》是艾略特本人很看重的诗,如果不是庞德反对,他原本打算把《小老头》用作《荒原》的序诗[1]。甚至可以说,《荒原》无非是《小老头》的续篇或者说扩大化,《荒原》延续了《小老头》的“干旱”、“求雨”、“垂死”、“宗教衰落”等主题思想。在一个复杂的象征结构中,《小老头》追溯了现代文明缺乏信仰、丧失宗教意识、掉进堕落的深渊的病态史,《小老头》是艾略特第一首反映现代荒原的成功诗作。在艾略特看来,正是因为人与神的分离才造成了现代社会的堕落,现代人也因此成为了一个被圣恩抛弃、在精神的饥饿中逐渐死亡的人。
1910年,艾略特曾在巴黎法兰西学院聆听了法国哲学家柏格森的哲学课,当时的艾略特一下子就被柏格森的理论迷住了。柏格森写作风格独特,表达方式充满诗意,思想富于吸引力。柏格森反对科学上的机械论,心理学上的决定论与理想主义。他认为人的生命是意识之绵延或意识之流,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成因果关系的小单位。他主张超越道德与宗教僵化的形式与教条,走向主体的生命活力与普遍之爱。柏格森的代表著作有《创造进化论》、《直觉意识的研究》、《物质与记忆》等。1928年,柏格森因他的《创造进化论》一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在西方哲学史上是罕见的。柏格森的“绵延说”认为生命的基本特征是“绵延”,生命冲动是一个永不止息的流程。柏格森区分“心理时间”与“空间时间”,他认为人的意识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种变化不是物理时间简单的替代过程,也不受空间概念的影响,也不能量化和抽象,是生活的具体的真正的时间,从“过去”绵延进入“现在”,“现在”又延伸到“未来”。柏格森宣称生命是时间、绵延即“生命之流”,直觉是通向实在之路,从而宣告了理性权威 的破产。在物理学的时间里人是没有自由的;在绵延的时间里人是自由的,自由、创造是绵延的意义。柏格森时间理论将时间与意识、生命相联系,使之成为“意识状态之流”。柏格森的这种“意识状态之流”[2]启发了艾略特。在《小老头》里,他大胆打破传统文学以时间为序的线性叙述方法,而采用过去、现在和未来相互颠倒、彼此渗透的非线性结构的文学叙述方式。小老头的一生跨越了从古希腊到现代的整个历史时期。因而,当我们去解读这首诗时,我们要注意去挖掘意识深处的主观逻辑,进入小老头的意识脉络。
[2] 柏格森对这种心理状态之流的描述直接启迪了实用主义哲学家威廉·詹姆士的“意识流”理论,在文学和哲学领域一度影响甚大。
[1] Valerie Eliot(ed), The Letters of T.S.Eliot, London: Faber&Faber, 1988, p.504.
[1] 这是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Measure for Measure)中的三行诗。戏中维也纳公爵对判 x ing的年轻人说,生命不值得留恋,何况你压根就没有过生命,也没有生活过,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里的经历。
[2] 许多评论家认为这里暗指性病症状。
[3] 此句采用穆旦的翻译,更贴近原文。
之二
现代人的虚无与基督教的“现场”
《小老头》在中文里是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题目,原文是Gerontion,这个词是艾略特自己编造的,它由希腊文的“老人”(Geront)加上一个带蔑视含义的词缀-ion构成。艾略特或许是在给读者一个暗示,他所要写的这个老人不是通常意义的老人,只是一个“小”的老头,令人轻视的老头。而这个老人经历了漫长的人生之后,借莎士比亚的主人公感慨人的一生不过是一场梦: “既无青春也无老年,只像饭后的一场睡眠,把两者梦见。” [1]
此诗如同一场戏剧,第一幕以一个凌乱的生活场景开头,一个小老头在一个“干旱的月份里”坐在一幢破烂不堪的租赁楼房的风口处听一个孩子给自己读书,然而这个小老头并没有专心听孩子读书,或许因为太炎热而干渴,或许只是出于习惯,他心神不定,东张西望,他看到犹太人房东蹲在窗台上,一个女人正在操持着厨房,煮着茶,一边拨着噼啪的炉火。其他散乱的背景是:田野、山羊、岩石、青苔、景天、烙铁、粪球。小老头知道这个犹太房东的出身和淫乱的经历,也了解那个女人到了傍晚就会打喷嚏,田野上的山羊进入夜里会咳嗽。这仿佛告诉我们,这个小老头在这幢房子里已经住了很久,似乎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地方,正如他的独白:
我未曾到过火热的城门,
也未曾在暖雨中鏖战,
更未曾在没漆的盐沼里挥舞弯刀,
挨着飞蝇的叮咬,苦战。
……
我是个小老头,
风口里一个迟钝的脑瓜。
在这里,这个“火热的城门”指的是公元前480年古希腊的斯巴达人在塞莫庇利山(Thermopylae)阻击波斯人入侵的地方,而“暖雨”和“盐沼”可能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某一次热带战争。[2]如果说小老头的一生跨越了从古希腊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几千年的历史时期,那么他就具有了“综合性和代表性的人类意识”[3]。正如有的研究者认为这幢破旧的楼房也似乎象征着“萎缩衰败的欧洲”[4],小老头也代表了绝大部分的欧洲人乃至现代人的心灵:衰老、饥渴、空虚、缺乏激情与疲倦。对于那些献身战场的勇士来说,绝大多数的人只想避开战争,无所谓爱国,无所谓民族,也无所谓正义,人们只是活着,毫无目的。对于欧洲人来说,曾经无比重要的基督教信仰,如今已经似乎失去了可信度,人们就像两千年前的法利赛人那样挑战耶稣:你若要我们相信,就从天上显个神迹给我们看看;如果上帝真实存在,为什么不救人类脱离像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样的毁灭性灾难?
神迹现在被看作奇迹。“显个神迹给我们看看!”
道中有道,说不出一个词,[5]
裹在黑暗中。
《道中有道,说不出一个词》是著名的英国国教主教、神学家,作为钦定本英文圣经(Authorized Version of the Bible or King James Version)主要的翻译者和编订者的兰斯洛特?安德鲁斯 (Lancelot Andrewes 1555 –1626) 的一篇布道词的题目,这是一篇圣诞布道词,当时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King JamesⅠ)是听众之一。这篇布道词是围绕路加福音第2章以下这些经文展开的:“马利亚的产期到了,就生了头胎的儿子,用布包起来,放在马槽里,因为客店里没有地方。在伯利恒之野地里有牧羊的人,夜间按着更次看守羊群。有主的使者站在他们旁边,主的荣光四面照着他们,牧羊的人就甚惧怕。那天使对他们说:‘不要惧怕,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是关乎万民的。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们要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在马槽里,那就是记号了’ 。”艾略特认为安德鲁斯是最有水平的布道家之一,他皈依后的第二年出版的论文集就是献给这位主教的——《为兰斯洛特·安德鲁斯而作》(For Lancelot Andrewes)。也正是在这本论文集的前言中,艾略特正式向外界公布他的“新信仰”以及文学政zh i立场,他自称是“文学上的古典主义者,政zh i上的保皇派,宗教上的英国公教教徒”。
“裹在黑暗里”指的是初生的婴儿耶稣被布包起来,放在马槽里,也是对《约翰福音》开篇的复写:“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也就是说,诗中的“道中有道”指的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他来到借着他造的世界,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如光明照在黑暗里,黑暗却试图裹住他。
而据《马太福音》12章38-42节记载:“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耶稣在这里说的是,即便耶稣向这些法利赛人显神迹,他们也不会相信他就是那位拯救者;至于约拿的神迹,耶稣指的是他将要为全人类的罪被钉十字架,三日后复活。
在一年的青春期
基督老虎来了。
在堕落的五月,山茱萸、栗子、开花的紫荆,
给人吃掉,给人掰开,给人喝下
在窃窃私语中,参加者有西尔弗罗先生
用爱抚的手,在利摩日,
他曾在隔壁的房间通宵踱步
据记载,耶稣受难的时候正是春天[6],让人想起《荒原》的开头:“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基督在这里被比作虎[7],而这个“犹太人的王”(弥赛亚),却“在堕落的五月里,山茱萸、栗子、开花的紫荆,给人吃掉,给人掰开,给人喝下”。在这里我们不得不联想到耶稣被卖前与门徒的最后的晚餐:“耶稣接过杯来,祝谢了,说:‘你们拿这个,大家分着喝。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国来到。’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他们就彼此对问,是哪一个要作这事?”[8]经文引到这里,我们应该猜到那些“窃窃私语”的就是耶稣的十二门徒,“参加者有西尔弗罗先生”,应该指的就是出卖耶稣的犹大。
再来看《约翰福音》对最后的晚餐也就是耶稣被卖的那个晚上的记载:“耶稣说了这话,心里忧愁,就明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门徒彼此对看,猜不透所说的是谁。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西门彼得点头对他说:‘你告诉我们,主是指着谁说的。’那门徒便就势靠着耶稣的胸膛,问他说:‘主啊,是谁呢?’耶稣回答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耶稣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他吃了以后,撒旦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同席的人,没有一个知道是为什么对他说这话。有人因犹大带着钱囊,以为耶稣是对他说:‘你去买我们过节所应用的东西’,或是叫他拿什么周济穷人。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那时候是夜间了。”[9]
我们需要注意诗中“开花的紫荆”的原文是“flowering judas”,而“judas”和出卖耶稣的门徒犹大(Judas) 之名一样,这种树本属紫荆科,相传因加略人犹大自缢于这种树之上而得名“Judas Tree”。[10]而“西尔弗罗先生”在诗歌原文中为“Mr.Silvero”,“silvero”由“silver”加上一个字母“o”组成,“silver”是银子的意思,而犹大就是为了30块银币出卖了耶稣。[11]根据马太福音26章14-16节:“耶稣的十二使徒中,有一个加略人犹大;他去见祭司长,说∶‘如果我把耶稣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什么?’他们拿30块银币给他。从那时候起,犹大找机会要出卖耶稣。”所以,从上下文看来,一种极其自然的解释是,西尔弗罗先生(Mr.Silvero)指的就是贪爱银子出卖耶稣的犹大。
乔托(Giotto,约1266-1337):《犹大之吻》局部
至于西尔弗罗先生“用爱抚的手,在利摩日,他曾在隔壁的房间通宵踱步”又是什么意思呢?这只“爱抚的手”暗讽的是犹大以亲吻为暗号出卖耶稣[12]。至于利摩日,这个法国中部的小城市又与犹大有什么关系呢?利摩日是欧洲著名的瓷器之都,所以,这只“爱抚的手”也可能是指做瓷器的窑匠的手。制作手工瓷器手的动作必须温柔灵巧,这也能暗讽犹大沾染了耶稣的血的手,本可以传达爱和温情的手如今成为唯利是图、甚至谋杀的工具,原本传达爱意和问候的吻变成了出卖和背叛。“他曾在隔壁的房间通宵踱步”或许暗示的是犹大在卖耶稣前的内心挣扎。
1768年一个外科医生在利摩日附近发现了丰富的高岭土,这种土被证明是绝好的制瓷原料,利摩日的地方总督下令建起了当地的第一座瓷厂。每年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王公贵族特使前来订货,利摩日成为高级精致白瓷的同义词,瓷器工业也就成为利摩日的主要工业。到了后来,整个欧洲80%的皇家瓷器都印着“利摩日出品”的堂皇字号。这里至今仍保留着前店后厂、全手工制作的传统,许多著名作坊都由老板亲自动手制作瓷器。在机器化的现代,这种纯手工艺制作出来的瓷器价格自然不菲,一个陶瓷盘子能卖到468欧元,因而利摩日居民的生活非常富裕,利摩日是一个金钱之都。
还有一些相关的事情必须提一下,法国人学习烧造景德镇瓷器应归功于一位汉名为殷弘绪的法国传教士。他在清康熙年间来到中国,并在景德镇居住了7年。他把景德镇瓷器的制造方法,系统而完整地介绍到了欧洲。所以,国际景泰蓝展每年就在利摩日举办。利摩日的工匠总能敏锐地嗅到新时代的新需求,17世纪,他们发明了美轮美奂的瓷钟,中国故宫博物院里还保存着清朝康熙、雍正两代皇帝收藏的利摩日瓷钟。19世纪到20世纪,也就是艾略特生活的年代,法国曾掀起东方文化热,许多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纷纷从传统的基督教转向神秘的东方宗教,艾略特所在的哈佛大学哲学系就开设了多门关于佛教、印度教、东方哲学、梵文等的课程。艾略特本人也在当时师从白璧德学习梵文,对东方宗教充满兴趣。与这种风气相应,利摩日又从中国福建学来瓷观音的制作方法,所制的“洋观音”不但畅销法国,甚至返销到香港和澳门。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介绍利摩日,因为艾略特在这里写到利摩日是有特定的喻意的,是喻指犹大卖耶稣所得的30个银币买的窑户的地。而据《马太福音》记载,犹大卖耶稣所得的30银子后来正是被法利赛人用去买了窑户的一块地,通常解经家认为这就印证了《旧约·撒加利亚书》11章“……我便将30块钱,从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了……”的预言。利摩日在这里象征的正是从窑户(制造瓷器的作坊)手里买的“血田”,而一千多年后,人们在这片用耶稣的生命换来的土地上创造了人类自己的辉煌,并在其上享受奢侈与荣华。人们渐渐忘记犹大说过的话:“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13] 而传教士所带来的知识变成了迎合时代需求、与基督教象征完全相悖的“洋观音”。
参加者还有博川先生,在提香式的画像中鞠躬,
还有德·汤奈斯夫人,在黯黑的房间里
移动蜡烛,而冯·库尔普小姐
在大厅里转过身,一只手放在门上。
在这里,艾略特似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真的仅仅是犹大或者那群犹太领袖、那些罗马兵丁害死了耶稣吗?博川先生、德·汤奈斯夫人、冯·库尔普小姐都是艾略特虚构的人物。他们身份的不确定或许表明,每一个人都分有了犹大卖耶稣的罪,每一个人都以一种在场或不在场的方式参与了那场对耶稣的谋杀。或者说耶稣把自己的生命舍了给谁?他是为什么人钉十字架?[14]他仅仅是为12个门徒设立了圣餐吗?[15] 他乃是为一切人舍命受死,也愿人人纪念他的死并得到救赎。
【附】小老头
你既无青春也无老年,
而只像饭后的一场睡眠,
把两者梦见。[1]
这就是我,干旱的月份里,一个小老头,
听一个孩子为我读书,等待着雨
我未曾到过火热的城门,
也未曾在暖雨中鏖战,
更未曾在没漆的盐沼里挥舞弯刀,
挨着飞蝇的叮咬,苦战。
我的房子是一幢倾颓的房子,
那个犹太房东蹲在窗台上,
他出生于安特卫普的某家咖啡馆,
在布鲁塞尔长了疮,在伦敦稍加调理又脱去一层皮。[2]
头上那片田野里,山羊一到夜间就咳嗽;
岩石、青苔、景天、烙铁、还有粪球。
那个女人操持着厨房,煮着茶,
到傍晚打喷嚏,一边拨着噼啪的火。
我是个小老头,
风口里一个迟钝的脑瓜。
神迹现在被看作奇迹。“显个神迹给我们看看!”
道中有道,说不出一个词,
裹在黑暗中。在一年的青春期
基督老虎来了。
在堕落的五月,山茱萸、栗子、开花的紫荆,
给人吃掉,给人掰开,给人喝下
在窃窃私语中,那是西尔弗罗先生
用爱抚的手,在利莫格斯城,
他曾在隔壁的房间通宵踱步;
那是博川先生,在提香式的画像中鞠躬,
那是德·汤奈斯夫人,在黯黑的房间里
移动蜡烛,冯·库尔普小姐
在大厅里转过身,一只手放在门上。
空空的梭子
织着风。我没有魂,
一座通风的房子里的一个小老头,
上面是顶风的球型捏手。
有这样的知识,得到什么宽恕呢?想一想,
历史有许多捉弄人的通道,精心设计的走廊,
出口,用窃窃私语的野心欺骗我们,
又用虚荣引导我们。想一想,
我们注意力分散时她就给,
而她给的东西,又在如此微妙的混乱中给,
因此给更使人感到乏。太晚地给,
那些已不再相信的、或如果还相信的
只是在记忆中重新考虑的激情;太早地给,
给软弱的手,那些可以不用思想的东西,
最后拒绝也产生出一种恐惧。想一想,
恐惧和勇气都不能拯救我们,
违反人性的邪恶,
产生于我们的英雄主义。
德行,
强加给我们是由于我们无耻的罪行。*
这些眼泪从怀着忿怒之果的树上采下。
老虎在新年里跳跃。他吞下我们。最后想想,
我们还未达到的结论,而我
在一家出租的房子硬挺。最后想想,
我不是漫无目的地做了这番表演,那也不是因为向后看的魔鬼
跳动了才做出的。
这一点上我将直率地对你说。
我曾经是靠近你心的,已从那里移开了,
在恐惧中失掉美,在宗教裁判中失掉恐惧。
我已经失去了我的激情:为什么我必须保持它--
既然那保持的东西也必然会腐败?
我已失去了视觉、嗅觉、听力、味觉和触觉:
又怎能用它们来和你更密切地接触?[3]
这些,还有一千种微不足道的深思熟虑
延长它们冰冷的昏话的利益,
当感觉冷却了,用有味的汁液
刺激着那层薄膜,在一片镜海中
大大增加了变化。蜘蛛会做什么呢,
暂停它的作业?象鼻虫会
迟迟不来吗?德·拜哈什、弗莱斯卡、卡莫尔夫人
旋转着飞到抖颤的大熊星轨道之外,
变成了碎裂的原子。迎风展翅的海鸥,在多风的
贝尔岛海峡,或合恩角上盘旋,
雪中的白色羽毛,为湾流索去,
一个老人,被信风驱赶到
一个昏昏欲睡的角落。
房子的住户,
干旱季节里干枯头脑的思索。
“在各处显扬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
【注释】
[1] 这是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Measure for Measure)中的三行诗。戏中维也纳公爵假扮牧师为因强奸罪判 x ing的年轻人克洛狄奥送终,他告诫克洛狄奥要以基督教的精神去接受惩罚,“像新娘一样迎接黑暗”。参见张剑:《T.S.艾略特:诗歌和戏剧的解读》,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6年版,第42-43页。
[6] 根据圣经,耶稣于犹太历尼散月十四日上午九时左右被钉在十字架上,于下午三时左右死去。
[7] 基督教有时候把耶稣基督的形象象征为“狮子”,代表王、尊贵、权柄与得胜的形象,比如在《圣经·新约·启示录》第4-5章中狮子代表基督。又参见布莱克著名的《老虎》一诗,上帝的力量和愤怒、耶稣基督的温柔与牺牲,分别在虎和羊的形象中得到体现。
[8] 《圣经·新约·路加福音》22章17-23节。本书的中文圣经的引用全部出自中文和合本《圣经》(中国基督教协会,南京,1998年)。
[9]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13章21-30节。
[10] 《圣经·新约·马太福音》27章1-5节:“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12] 《圣经·新约·路加福音》22章:47-48节:“说话之间,来了许多人,那十二个门徒里名叫犹大的走在前头,就近耶稣,要与他亲嘴。耶稣对他说:‘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
[13] 《圣经·新约·马太福音》27章1-5节:“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14] 参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20章28节,耶稣说:“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又见《约翰福音》10章18节,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15]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10章16-17节);《圣经·新约·约翰福音》3章16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作者简介】林季杉(1980~),女,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师从著名宗教学家何光沪先生)。现为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理事,湖北省哲学学会理事,湖北省宗教协会理事。英国伯明翰大学AMPHLETT奖学金、香港道风奖学金获得者;英国伯明翰大学、美国戈登·康威尔神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宗教学与伦理学,尤其注重基督教文艺与宗教伦理研究。主持题为“基督教伦理的艺术教化研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课题十多项;在《哲学研究》、《世界哲学》、《文艺理论研究》、《道德与文明》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在《诗歌月报》、《中西诗歌》等文学期刊上发表诗歌三十多首;著有诗集《第21号夜曲》及学术研究著作《T.S.艾略特基督教思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