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主”与“爱家人”
耶稣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38)
不少弟兄姐妹对这节经文显出困惑。
因为,耶稣的门徒必须爱家人,门徒的家庭必须和睦,是圣经的一贯教导。圣经说:
“当孝敬父母,”(出20:12)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弗5:22)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
“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神要我们爱家人,却又要我们“更”爱神,这样看来,“爱家人”还有“空间”,不然,哪里还有可能“更”呢?
然而,神的爱是“尽”的,不留余地的,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太22:37-39)
事实上,“爱主”与“爱家人”是“方向一致”的二件事。
“爱主”是因为主先爱我们,“爱家人”是爱主的结果。
在具体的事上,“爱主”与“爱家人”可能出现“碰撞”。
这时,应以“爱主”为先。但,这样做,却是最大的“爱家人”。
很难想像,一个“爱主”的门徒,会不爱“家人”,或对家人的爱“留有一手”。如果这事成立,那就意味着,有一类“爱主却可以不听主话”的门徒(这是悖论)。
正确解读耶稣说的“爱父母过于爱我的……”,关键在于耶稣说的另一番话: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10:34-36)
耶稣来到世上,给世人带来了福音。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耶稣的福音。要想成为耶稣门徒的人,可能会受到家人的反对。
这时,选择耶稣,就要冲破家人的反对;顺从家人,就不可能跟随耶稣(作耶稣的门徒)。这,就是耶稣所言——“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