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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为神所使用 先要被神所改变

2014-05-29 作者:风雨彩虹  
来源:新浪博客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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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摩太后书2:14-26。其中谈到要远避“世俗的虚谈”和弃绝“愚拙无学问的辩论”,从而不在言语上争辩和争竞。让我想到网络上就常有这样那样学问的辩论和言语的争竞,不单是在属世的网站上,同样发生在基督徒交流的网站上;不仅仅是非基督徒执着于世俗的虚谈,也可见到许多“属灵的辩论”。

  比如北美一基督徒交流信仰的网站,以前偶尔慕名去浏览一番,觉得要找到几篇好文章不大容易。几个月前,比较固定看了一段时间,发现经常充斥网友们你来我往就某些似是而非和似非而是观点的唇枪舌剑;也常有坚持不同神学观点的人高屋建瓴地试图指点迷津。让我这信主十年的正常基督徒(看自己合乎中道: 既非混混,也非出类拔萃) 经常一头雾水,不知所辩何为,所争何益。对这网站兴致缺缺,颇为失望。

  与人分享福音,交流信仰,会遇到对福音和基督信仰了解很少,却成竹在胸地准备大辩三百回合(甚至更多)的朋友。以前我常会按捺不住而陷入一场混战,结果两败俱伤。最近几年,对于彼得前书3:15“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有更深理解,对于箴言26:4教导:“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有更多实践,情况稍有改观。

  弟兄姐妹交流当中,也会遇到类似诱惑。所以许多时候,我愿意以自己对圣经的理解,结合自己或弟兄姐妹的经历分享。若和救恩及基要真理无关,且有升级辩论的可能,则掩旗息鼓,退步三舍。本以为做得不错。前不久却被温柔地指出:虽然我避免了言语上的争论,却常以耸肩的肢体语言来表明对别人观点的不认同。即使没有口头争辩,对方同样不高兴,甚至可能误认我“不屑争辩”而更加不快。这样的争辩可以说是“无声胜有声”。看来真的你自以为已经得着, 还要继续努力改进提高。

  另外2节经文给我更多思考,也许与我最近的“五年之痒”和近几天常常心中萦绕思考的问题有关。感谢神,再次以他的话语来开启我。

  2:20在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为贵重的,有作为卑贱的。21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反复阅读默想之后,我的感受是:人若要为神所使用,先要被神所改变。

  每个人卑贱也好,圣洁也好,活在世上,就会有各样的行为,或是卑贱,或是圣洁。如同保罗所说:或作罪的奴仆,顺服那恶者;或是顺服神。没有中间道路,也不能脚踏两只船。不同用途的器皿,有不同要求。为神所用,自然需要合神的标准。

  具体来说,我的体会有3点:1)要为神所用,生命必须改变;2)生命若已改变,必定为神所用;3)虽然为神所用,功用各有不同。

  最近“五年之痒”中,我常问: 主啊,以后这几年,你要如何使用我? 我不知道你具体心意如何,该怎样服事你?难道你要这样或是那样带领我,使用我吗?我觉得自己不配,觉得自己不愿,又该怎么办?这几节经文和感受到的几点,让我觉得,我问得看似属灵,却并不全然正确。

  美国的肯尼迪总统就职演说中有句名言:“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类似的,与其问“神啊,你要怎么样使用我?” 是否更该问自己 “我配/能被神怎样使用?”

  这样一来,要寻求神的心意,更要注重自己生命的成长和改变。如此,神可以按所合用的方式来使用我们。若生命有改变,被神所悦纳,如何被神所使用就不再成为困惑。

【作者简介】 出生湖南长沙,90年代中期赴美留学,6年之后蒙恩得救。现住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在某生物技术公司工作,并服事当地华人教会,同时在神学院接受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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