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清明节的“七不”和“七要”
一、不应当做的事
1、不祭拜(“祭拜”:祭祀、跪拜)(徒14:13-15;启19:10)
这两段经文很明显,人不可向人祭拜,也不可敬拜天使,只能单单敬拜创造天地的神。
祭如果没有代替敬拜,就不构成宗教性;但是,祭如果代替了敬拜,就侵犯了神的权柄。所以“祭拜祖先”就是等同于拜偶像,违反十诫第二诫:不可雕刻并跪拜偶像(《出》20:4-5)。
基督教的清明扫墓原则:“思祖”、“记祖”和“敬祖”,但不是祭拜先祖。
2、不烧香(出30:34-35,30:37-38)
神严禁人制造与敬拜神的香来闻,是因为神不要人越份侵夺应该属神的敬拜,人不应该把对神的敬拜转向人或自己。至于人制作其他的香来闻是可以的,只不过不能用在敬拜上面,因为天地间唯有耶和华神是配得敬拜的。
同理,以献水果、献祭牲和献花向死者敬拜和祈求亡灵庇佑的心态,都是属迷信和拜偶像的。所以,基督徒给死者鲜花要小心,要心态纯正,分别为圣。
3、不烧纸
这类活动包括在坟墓前烧纸钱,烧纸车、纸马,祭拜,上供物等。这都是违背圣经教导的行为。
4、不吃祭拜品(徒15:29;启2:14)
5、不暴吃暴饮
清明节是一个悼念先祖的节日,这是一个严肃、沉思、悼念的日子,而不是一个狂欢的日子。
6、不假冒伪善(罗12:9)
敬祖应该由心发出的敬爱,而不是貌合神离,表里不一。
7、不在主日扫墓(出20:8;赛58:13)
放弃礼拜,前去扫墓,这是清楚违背《十诫》第四诫。
一个宁愿放弃敬拜上帝而去祭奠死人的基督徒,可见他的信仰出了多么严重的错误?到山上纪念死者,而不要上帝的祝福,这是对神的亵慢。
【林前16:22】“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主必要来。”
二、应当做的事
1、纪念逝者的恩情
清明节其实就是追思会,在追思会中对已逝的亲人进行缅怀,回忆他们的恩情,何尝不是一件美事!?
2、效法逝者的善行
清明节既是一个追思会,因此分享和效仿长者的品德,激发晚辈效仿是绝佳机会。
3、成全逝者的良愿
清明节是反思逝者之美好遗愿的时刻。设想,假如有一个长辈离开世界的遗愿是:我信主信了太晚了。那对还没信主的晚辈将是何等的激励!?
4、传扬上帝的福音
既然我们国家有法定假期“清明节”,这就提供了让国人利用此日扫墓和亲友团聚的机会,做为一个基督徒,我们理当过好清明节,在亲友中留下美好的见证。并且在扫墓时可以唱圣诗赞美及敬拜上帝,并向上帝祷告,向还没有信主的亲戚传扬福音。
感谢主,基督徒真的可以把清明节变成一个传福音的日子。
例如:中国文化平时忌讳谈论死亡,基督徒可以借此机会,把死亡的来历告诉朋友、亲人(罗马书5:12);希伯来书9:27),并且告诉他们,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以祂在十字架上的赎罪之死,解决了死亡的问题,凡愿意凭信心悔改归向基督的,都可以领受永生。
5、思考人生的意义
清明节除了表明对(死者)生命的尊重外,更重要的意义是针对活着的人:因为死是众人的结局,活人必要把这事放在心上(传道7:2)。
我是谁?我为何活着?我也都会死吗?我死后要往哪里去?我死后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将来要归给谁?这些都是每个人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人生死问题。
人啊!是时候该好好想想了。免得虚度一生,悔不当初!
6、思慕荣美的家乡(来11:13-16)
面对坟墓,世人想到的是绝望,而基督徒看到的是盼望!
基督徒一起在特殊的墓地进行思亲礼拜,存着盼望的心等候主来,盼望复活并与亲人团聚。何等美好!
7、孝敬在世的长辈
曾子曰:“椎牛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
欧阳子说:“祭之丰不如养之薄。”
孔子说:“生则养之以礼,死则葬之以礼,葬毕则祭之以礼”
圣经说:“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出20:12;弗6:2)基督教的孝道是,“生之孝,重于死之祭。”
所以,基督徒对长辈在生前的孝顺、奉养、照顾、更是重要。在父母活着时,要照顾父母的生活;对父母的态度要尊重,不要忽略,好好孝敬。
千万不要落入“子欲孝而亲不在”的悲叹。
与此同时,通过清明节提醒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身边的人。
我们的人生活在危机中间,我们身边的人随时都有可能离开我们。因此,我们当存最后一天的心态对待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和任何一件事。
当然,清明节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留意。但是《圣经》给了我们一个总原则:“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愿主祝福众圣徒,让2018年的清明,以及从今往后的所以清明,过的都是有意义,更是合神心意。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