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九类“涉奥”骗局
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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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北京奥运会”的旗号、假冒奥运会有关组织名义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多,其手段也日趋多样化。山西省公安厅日前公布了“涉奥”典型骗局,提醒广大群众严防此类犯罪。
据山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当前,犯罪分子的“涉奥”诈骗手段主要有以下九种:
1、以北京奥运会金牌仓库失火,数枚奥运会金(银)奖牌下落不明,国家正在以高价收购为由进行诈骗;
2、推销假冒的奥运纪念币、纪念金砖、吉祥物、纪念物等,多采用购物中奖后低价销售奥运纪念品、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等进行诈骗;
3、谎称能通过关系购买奥运债券、奥运基金进行诈骗;
4、假冒奥委会相关部门的名义向社会征集所谓奥运献爱心费、各种赞助或以某北京奥运会组织名义,用手机短信告诉被害人中奖,需要交纳税费等进行诈骗;
5、假冒北京奥运会的名义推销各类奥运书籍进行诈骗;
6、以热门网站为载体冒充游戏运营商或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发布“赠与奥运会门票”、“中奖”等信息,部分设置虚假官方电话号码或网址提供验证,再收取手续费、奖金税、快递费进行诈骗;
7、假冒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发布虚假票务信息,诱骗被害人在该网上订购门票进行诈骗;
8、假冒“北京奥组委物流部”向外销售可以收看奥运节目的手机进行诈骗;
9、假冒“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或全国妇联和奥组委名义,开展培训评选北京奥运会小记者或“喜迎奥运放飞梦想”全国少年儿童“奥运之星”选拔活动,并借此收取费用和销售图书进行诈骗。
山西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对此类诈骗犯罪案件的防范和打击,同时希望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提供线索。
据山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当前,犯罪分子的“涉奥”诈骗手段主要有以下九种:
1、以北京奥运会金牌仓库失火,数枚奥运会金(银)奖牌下落不明,国家正在以高价收购为由进行诈骗;
2、推销假冒的奥运纪念币、纪念金砖、吉祥物、纪念物等,多采用购物中奖后低价销售奥运纪念品、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等进行诈骗;
3、谎称能通过关系购买奥运债券、奥运基金进行诈骗;
4、假冒奥委会相关部门的名义向社会征集所谓奥运献爱心费、各种赞助或以某北京奥运会组织名义,用手机短信告诉被害人中奖,需要交纳税费等进行诈骗;
5、假冒北京奥运会的名义推销各类奥运书籍进行诈骗;
6、以热门网站为载体冒充游戏运营商或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发布“赠与奥运会门票”、“中奖”等信息,部分设置虚假官方电话号码或网址提供验证,再收取手续费、奖金税、快递费进行诈骗;
7、假冒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发布虚假票务信息,诱骗被害人在该网上订购门票进行诈骗;
8、假冒“北京奥组委物流部”向外销售可以收看奥运节目的手机进行诈骗;
9、假冒“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或全国妇联和奥组委名义,开展培训评选北京奥运会小记者或“喜迎奥运放飞梦想”全国少年儿童“奥运之星”选拔活动,并借此收取费用和销售图书进行诈骗。
山西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对此类诈骗犯罪案件的防范和打击,同时希望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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