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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百倍——生命流露的见证

2017-06-09 作者:黄晓远  
来源:作者新浪博客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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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路8:16-21

  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被人知道的。所以,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凡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耶稣的母亲和他弟兄来了,因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有人告诉他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见你。”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

  这段是在撒种比喻之后,与撒种比喻有着紧密联系的。

  一个人领受了“种子”,就是神的道。若是好土,就是能生发果效的,他会有生命的见证,如灯照亮他人。这不能隐藏,且越发增多。

  由于众人对耶稣作工态度的惊讶,认定有发疯的迹象(参可3:20-21),所以叫他的母亲与兄弟过来劝劝,就有了耶稣对众人的自问自答(比较可3:32-35)。

  一、点灯的通则

  1、不用器皿盖

  “器皿”是生活的工具,故它象征生活的挂虑;灯用器皿盖上,意思是信徒被生活的专注(即忙于谋生)所扣压住。

  2、不放床底下

  “床”象征生活的舒适;放在床底下,意思是被生活的享受(即追求安逸)所霸占,以致遮蔽了亮光。

  3、放在灯台上

  灯台是放置灯的正当器物,它象征见证主的生活。

  “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若要知道一个信徒属灵不属灵,不要看他在聚会中的表现如何,而要看他在自己家中的生活表现如何。基督徒的光照,不只会影响世人外面的道路,也会影响世人里面的存心。

  请留意:生活的挂虑和享受──“器皿”和“床”,常会使我们里面属灵的光黯淡;所以我们应该常常活在教会里──“灯台上”,就必明亮。

  我们生活的态度,究竟是为主或是为自己而活(参罗14:7-8)?对于光的显明或是受遮蔽,有决定性的影响。若要为主发光,照亮周围的人,就必须胜过生活的忧虑(太6:24-34)。

  二、隐藏的尴尬

  “掩藏”暗中,遮住;

  “显出”出现,显明;

  “隐瞒”守秘密;

  “露出”公开,显露(与‘显出’同一字群)。

  对于本节的话有几种不同的解释:

  1、是指神国的奥秘,对一般人来说,是暂时掩藏和隐瞒的,但最后终必显明。

  2、我们从主所领受的道(话),乃是生命的光(参16节),是我们所不能掩藏和隐瞒的。基督徒可能一时暗中做门徒,但终久必显露出来。

  3、基督徒掩藏真光的罪恶,将来在神面前是无法隐瞒的。

  4、所有的罪恶,隐藏的再深,在审判那日神必将其显露。当然,这世界多了逃犯隐匿身份N年,最终显露出来的例子。

  三、倍增的效应

  “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听道需要留心。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凡因存心正确,而在真理上有所领悟、有所得着的,还会继续不断的得着更多。

  “凡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凡因心窍未开启,以致对真理似懂非懂的,则他所以为懂得的,也要归于无有。

  1、属灵的事物,你越追求神就越多给你。否则,连你从前所已经得着的,也要收回去(参太25:29)。

  2、属灵的知识,越追求就越发明白,越多有领受。另一方面,对已经得着的一点点真理,若是没有什么反应,不加珍惜,那就丝毫不能从所得的真理受益。

  3、属灵的恩赐,越运用越会加多。反之,懒惰而不运用的,连原来所有的也要夺去。

  “凡没有的”,若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无有,还能蒙拯救;因为主说,“贫穷的人有福了”(参路6:20)。但若“自以为有”,就是在黑暗中,结果是更加贫穷──要被“夺去”。所以我们真“应当小心怎样听”。

  四、行道的福气

  1、行道的前提:听道

  要小心的听

  要郑重的听

  要快快的听

  要存记在心,并反复思想,明白主的道。

  2、行道的福气:是主的亲人

  行神道的人就是神国的人,是神家里的人。信徒与主之间的属灵关系尤胜骨肉关系。信徒对于自己的家人虽有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更应把遵行神的话放在首位。

 

 

【作者简介】 黄晓远:雅博网作者。男,家居浙江温州,传道人,一个蒙主耶稣拯救,同时蒙主呼召去服事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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