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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留美作家的见证

2017-04-11 作者:基督徒作家邵薇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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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里面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讲到一件美事。马太福音二十六章,马可十四章,以及约翰福音十二章都有记载,说的是伯大尼家的玛利亚,知道主耶稣即将受死在十字架上,她打破玉瓶,将自己最宝贵的真纳达香膏,浇在主耶稣的身上。在外人看来这好像是枉费,但是在神眼里,却是一件人奉献爱神的美事。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和马可十四章都有相同的记载:“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为对她的纪念。”

  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观念中的一件美事。如果还没有的,也渴望有这样的美事。世人眼里,一件美事可以是一份名牌大学的奖学金,也可以是升官发财,或者一张美国绿卡。我自己呢,从小信奉的是外祖父的家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我努力学习,希望吃得苦中苦,将来要走远方看世界,用我的笔记录历史,荣耀我的家族,成为人上人。1996年我拿到纽约大学的奖学金来到美国,师从美国最优秀的作家诗人,毕业时被选为研究生院的硕士生代表,与美国副总统同台,接受毕业证书。因为写作,拿过几个美国的文学奖,获得过几万美金,也得到绿卡,出版过英文著作。后来当大学老师,做新闻记者,采访过中国的总理、诺贝尔奖获得者,自己的奋斗历程还写成书在中国出版,被新华社报道过,登过人民日报,凤凰卫视等媒体,当时觉得好像自己真的成了人上人。

  但是很快,因着闪婚和个性的顽梗,我的婚姻破裂,让我看到自己的失败和有限,真正印证了人常说“人的尽头就是神的起头。”看着当时才3个月大的儿子,我不知道明天是什么,未来的路该怎么走,我到处寻求,模糊知道自己需要一个信仰。2006年我拿到UT奥斯丁Michener作家中心的奖学金,从熟悉的纽约搬到偏远的德州,实在不是出于自己的拣选。到了地广人稀的德州,我们开始周末去教堂,开始对神有一些浅显的认识。为了救赎脱离自己的旧生命,2008年5月18日我和母亲一起受浸成为基督徒。2008年夏天有人邀请我从奥斯丁来达拉斯Plano,参加一次基督徒特会。在那里,我第一次听到“一件美事”这首歌。那时的我已经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觉得自己久经沙场已经刀枪不入了。但是听到这首歌,连婚姻破裂都没有哭过的我,流泪了。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一件美事。周围那么多的基督徒聚在一起唱诗歌祷告听信息,愿意为神奉献自己,在世界里的人来看,这不是疯狂就是中邪了,要么就是真的有神。因为堕落的人怎么可以做得到?我自己前半生都在凭自己的努力为自己活,结果走投无路。我的人生开始改变,但这个改变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出于那爱我必爱到底的神。2010年1月我搬来UT达拉斯读博士,开始正常的教会生活。由于是独生子女,从小到大我都是很独立的一个人,也没有谁可以依靠,生活在自己想象的一个文字的世界里。但是现在教会生活和弟兄姊妹成为我生活的全部和中心。

  二十世纪初的时候,英国传道士戴德生曾经说过,“我若有一千英磅,中国可以全部支取;我若有千条生命,决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并且,他真的做到了!最后和他的一家人都死在中国葬在中国。为什么戴德生这么做?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神得着我们这些中国人。如果不是他成就了这样一件美事,今天的我们谁会知道戴德生是谁?今天,我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我总问自己,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凭自己努力为自己活,还是信靠神、为神活?答案是,我愿意将自己奉献给神,愿祂的旨意和祂的道路成为我的旨意和我的道路。这样我也有机会成就一件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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