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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读圣经——文学性读经法

2014-02-25 作者:施玮  
来源:《举目》66期我也要投稿

  一个基督徒要让自己的属灵生命活着,并活得越来越丰盛,越来越滋润,当然离不开吃“灵粮”——读上帝的话,读圣经。但如何能“乐”读圣经,而不是“苦”读圣经呢?每个基督徒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生活、生命状态中,以及按着个人不同的性格,都能够找到各种不同的读经方法。

  文学性读经法能帮助具有文学阅读经验和习惯的人,在理性逻辑上更明白经文,在感性认知上也更好地体会天父的心意。不论是个人读经,还是准备带领查经、分享等,这种读经法都能提供帮助,让我们享受“灵粮”的美味。

  中国人读经现状

  从唐朝景教到1919年出版的《国语和合译本》,再到今天由中国人翻译出版的各种汉语圣经译本,这中间包括了语言处境化和诠释处境化的不同。其中马礼逊翻译出版的圣经全书《神天圣书》,是目前能看到的第一部新旧约全书译本,所使用的文字语言具有古汉语特征,其中的叙事体具有中国传统章回小说的叙述风格。以此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先贤们在圣经的语言和释读上,所做的汉语处境化的努力,以求让中国人能读懂圣经、并乐读圣经。

  经过漫长的年月之后,母语为汉语的基督徒已逾一亿,而以汉语阅读圣经的人更是数倍于此。表面上看读圣经已经完全没有问题,然而在汉语语境中的人对圣经的阅读,似乎仍与我们在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中的阅读记忆,难以对话、相通、共鸣。

  我在北美华人教会的服事中,特别是在中国大陆宣教和教导中发现:圣经对于教会内弟兄姊妹来说,偏重于当作“经文”来读和背;急难之时翻经文、抓应许、求安慰;平时更多是因为基督徒的责任、甚至只是为了完成教会读经任务来读经;大多数基督徒依赖听道来了解上帝的话,自己较难读懂、读出滋味来。

  “释经学”原是为帮助人读懂圣经的,但却被归于神学范畴的“高深”专业学问,忽略了释经学的基础部分,是阅读和分析文章的基础语文常识。更堪忧的是,因为只将圣经当作“经文”读、背、听,以至常易形成断章取义,教条式的应用与争论。

  圣经对于一般中国民众来说,是“天书”,是宗教的书。虽然大部分人认为它是一本教导人做好人的书,但不太会以欣赏文本的心态打开阅读,因为心理暗示就是“天书”,是看不懂的。

  更重要的是,一般中国社会大众认为圣经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没有共通性,与中国人的审美,也没有共通性,是一本西方教会的经书。而我们传福音者除了讲见证,也大多只会按照西方语言体系的神学逻辑,来讲解基督信仰,这就很难引发中国读者在文化记忆中的共鸣。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仿佛只能彻底否认、抛弃中国传统文化,才能成为一个基督徒;读圣经与过去的阅读习惯、阅读记忆和文学审美完全隔断,这难免让人有“多一个基督徒就少一个中国人”的隐忧!

  文学读经的合理性

  圣经不是神秘难懂的“天书”,而是上帝选用祂忠心的仆人,以他们所熟悉的语文,把圣灵的启示忠实地记录下来,成了一部用人类的文字,向人类启示上帝的书。

  从较宽泛的意义上说,文学是一切口头或书面语言行为和作品的统称。狭义则定义“文学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与现实的艺术,包括戏剧、诗歌、小说、散文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维基百科)。

  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的文学定义看,圣经不但为历史、神学,更是一部文学典籍。因此,以文学阅读的方式来读圣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需要有“圣俗之分”的紧张。

  读圣经首先必须依靠圣灵的带引,要有基督教教义与传统的光照,要有听道而行道的信仰体验,还必然要使用并遵循语言文学的规律和元素。只需我们粗略了解释经学的发展和原则,就可以看到圣经在其诠释、翻译、评鉴中涉及到大量文学研究的元素。

  一方面,全书的形成、结构、文学体裁;全文中心思想、段落大意;句子的语法分析和字意;上下文关系;创作语境(语言和文化的环境,如地理、服饰等);作者和作者心目中的写作对象等,这些现代语言文学研究中基本关注的元素,也是读经者所不能忽略的阅读基本规律。否则,就有可能“乐”读的不是圣经本身,而是自己的思想在只言片语的“经句”上的投射。

  另一方面,在对作者原意的理解中,不可能排除阅读者的再创性,共鸣以及应用。这更是阅读圣经的意义。阅读、查经的目的不是对古文献的考古,所谓读经、研经,都是为了更明白上帝的心意,好让上帝活泼长存的话来指导、并改变读者的生活和思想,建造上帝的教会。

  当我们意识到圣经的阅读也是一种语言文学性阅读时,我们会警醒自己的理解和教义都不能代替圣经文本,都无法避免片面性和时空性;同时我们也能够更主动、更放松地对圣经中的人物与事件,进行情感投入,从而产生共鸣与应用。

  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到若忽略了历世历代教会借着圣经文本与圣灵的工作,在与圣经的“对话”中所产生的教义;忽略了教义所含的处境化回应与信仰经验的积累,那么今天的、个人的与经文间的“对话”就失去了信仰传统的根基,同时也破坏了语言文学研究的规律,当然也就难以在“乐”读中得着真道了。

  无论从释经与语言文学研究的关系上看,还是从释经学的历史中看,文学评鉴(即,文学读经法)都并非今天突然产生的新方法。相对来说,文学性释经中所含的语言、文化元素最多,对处境化的要求也最多。目前释经学中,圣经文学评鉴较多运用英语文学研究的元素。汉语语境(语言文化环境)中对圣经的阅读,必然带来对圣经文学评鉴“处境化”发展的需求,这也是以文学的方式“乐读”圣经,必然带来释经学中对处境化研究的挑战。

  汉语读经的挑战

  使用文学性读经法来“乐”读圣经,一方面需要解决心态问题,就是了解文学读经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就要提供方法,就是进行汉语处境化的圣经文学性释经研究。

  目前在中国,圣经文学类书籍以翻译作品为多,中国人自己写的介绍圣经文学的书,绝大部分内容是西方圣经文学历史、流派、方法的介绍,即便是在举例上,也多是引用西方文学作品为例,鲜有例举中国文学作品来对比和分析的。于是,这类研究并没有提供更多在中国文化、语境、审美中,对圣经的阅读和学习方法,反而强化了圣经作为西方宗教经典这一偏面性身份,而弱化了圣经的普世性、文学艺术性。这也造成了受中国文化影响较深的人比较难“乐”读圣经。

  虽然西方圣经文学评鉴的研究已经很多,但都是基于西方文学的文体和审美上的,而西方文学与汉语文学的文体与审美相差甚大,与其他种类的圣经评鉴方式相比,文学评鉴更为突显出东西方文化和语境的差异。若是我们不能尽快进行汉语文学语境的圣经文学研究,一方面,目前西方语境中的圣经文学评鉴研究,很难对中国人的圣经阅读提供实际的帮助;另一方面,圣经的西方文化标签,也将在中国人心目中更浓更重,与中国社会文化和普通民众的对话就更难。中国神学学者对圣经文学评鉴的研究,若局限并遵循西方圣经文学评鉴的研究,很难真正被中国人接受并应用,更难对中国文化有深入的影响。

  因此,建立具有汉语语境和中国文化背景的神学语言和神学体系是当务之急,而圣经文学评鉴法的汉语处境化研究则是基础之一。无论从汉语神学建立的角度,从世界圣经研究的文学性趋向的角度,还是从中国福音宣教、布道与讲道信息等方面来看,在汉语文学语境和审美中进行圣经的文学评鉴研究都是必需的,也是紧迫的。圣经评鉴学研究的文学性趋向,同时也是汉语神学建立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与展开的机会。因为从文本来看,希伯来文学的文体与审美趋向,与中国的传统文学的文体和审美趋向,有许多相通之处,并具有在相通基础上的超越。

  文学读经之“乐”

  我在博士论文《旧约圣经文学的汉语处境化研究》中,将旧约按叙事体和诗歌体两大类来分析,立足于每一种文体本身的主要文学元素,偏重于汉语文学的审美和研究路径,同时兼顾目前的圣经文学评鉴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旧约的文学表现特质。并借着比较相类似的汉语经典文学(中国古典文学)案例,来说明圣经与汉语文学的不同文学表达,传达出的哲学思想和思维路经有何异同。

  在此文中,我举《创世记》中一小段文本的文学性分析,让读者从人物外貌、语言、情节描写上的对比,体验一点文学性读经的乐趣。

  《创世记》里描写的第一个人是亚当。上帝起意要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创》1:26);上帝用尘土造人并吹生气使亚当成为有灵的活人(《创》2:7);上帝“安置”他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护(《创》2:15);吩咐他不可吃善恶树上的果子(《创》2:16);带各样走兽飞鸟来让他命名(《创》2:19);甚至让他沉睡并以其肋骨造一个女人(《创》2:21-22)。

  在这个过程中,显然亚当是有动作、有语言的,但作者都是从耶和华上帝“主动”的角度来描述,并未记录亚当的言说,这表达出在人和上帝之间,就是被造者和创造者的关系,人是完全被动的,其正确、美好的人性就是“顺服”与“信从”。

  但女人造出来后,就有了在上帝与人之外的第二个关系,这第二个关系是借着亚当的话呈现的,这也是圣经中记录的亚当说的第一句话:“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他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2:23)这话中的含意,一是男人和女人之间有被造顺序,夫妻之间的关系是要“成为一体”,夫妻间的亲密度是高于其他人与被造物关系的。

  接下来,这对代表着男女不同特征和性格的人(其实也是暗指整个人类),就处在与动物、植物、诱惑人的蛇、和耶和华上帝的关系中。在蛇与女人的对话和形动中,作者没有描述亚当的言行、想法,女人的想法描述的却很清楚:“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然后,描写了她的犯罪行动:“就摘下果子来吃了”;以及她与丈夫间的互动:“又给他丈夫”;她丈夫的回应:“他丈夫也吃了”(参《创》3:6)。

  这里我们可以推测亚当吃的原因:或者是女人的想法也是他的想法,或者是女人的想法诱感了他,或者是他习惯于听从女人……但无论其中的哪种想法都是犯罪,他吃了的行动也是犯罪。这里表达着虽然人与人是有关系的,但人在上帝面前是顺从,还是背逆,都必须自己承担。

  接下来,对亚当、夏娃的描述是一起的代词“他们”,并且眼睛明亮、知道并自我判定、拿树叶遮羞,这一连串的思想和动作,都是在一句话中连续完成的(参《创》3:7)。之后,却以“那人和妻子”来表明他们是各自都“听见上帝的声音”,并选择“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参《创》3:8),进一步表明了人与上帝个体性的关系。当上帝呼唤那人时,亚当的回答是:“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创》3:10)这是对耶和华上帝“你在哪里”那句话的回答;也是亚当的自述:“我赤身露体”;同时也表达出人犯罪后与上帝的关系:害怕、躲藏。

  当耶和华反问亚当自我认定的合理性,“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参《创》3:11)亚当始终不是瞎子,当然之前也能看见自己是赤裸的,但他以上帝的安排为“善”,并没有要遮盖的欲望。当他自述“我赤身露体”时,他其实是否定了耶和华的“善”,而从自我的善恶出发,来认定“赤身露体”是可羞耻、不合宜的,是不能见上帝而要躲藏的。

  故而,这里作者以耶和华的这句反问,来质疑亚当“自我认定”、“自我判断善恶”的合理性。作者巧妙地用这句问话显明了“罪”,就是从“以己为上帝”来判定善恶。接下来的一句问话是呈明罪的外显,就是违背了上帝事先颁布的命令。“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

  亚当的回答是:“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3:12)将罪责推给赐他女人的上帝,和给他苹果的女人。而上帝审判亚当时,就按着他说的两个关系来定他的罪。“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参《创》3:17)上帝的命令原是吩咐给亚当的,亚当应当嘱咐夏娃一同来遵守上帝命令,却反过来听从妻子的话,并违背了上帝命令。

  这种简练而含有深意的对话让读者如同身临其境,是一场读者可代入的心灵审判,也呈现出现代法庭的原始要素。以对话的形式,既反映出亚当这个人物的特性与共性,同时又使叙事体能够形成严密的逻辑,无形地却是最有效地传递关于“罪”的完整思想理念。

  总的来说,要想乐读圣经,一是要破除“圣经是天书”的畏惧,而相信这是上帝写给人的一封信,不仅用的是人的语言,而且按照了人的阅读方式,并是超越地域和文化的,其目的就是让每个人都能看懂天父的心意。

  ——作者为教牧博士,现任《海外校园》杂志主编。

【作者简介】 施玮,诗人、作家。六十年代生于上海。祖籍江苏苏州。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作家班学习。干过工厂技术员、团干党干、总裁助理、文化公司经理、诗歌编辑、书商等。1996年底移居美国,攻读圣经文学博士。获美国西南三一学院硕士学位。现居洛杉矶,从事写作、编辑、出版、电视栏目主持及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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