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寻求众人、朋友和仇敌的好处
我们不要厌倦行善,否则危险近矣,使徒保罗说:“爱是恒久忍耐,不轻易发怒。”主吩咐我们向所有的人行善,并无分别(参来十三16)。虽然大多数人的品德是不配受的。
但在这里,圣经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原则,要我们不注意人的行为,只注意他们里面的神的形象。对这些形象,我们应该尽量敬爱。此外,对“信徒一家的人”更当如此,因为在他们的身上,上帝的形象已由基督的灵所恢复。因此,凡需要你援助的人,你不可拒绝。
比方说,他是一个陌生人;可是神却在他的身上盖了印记,使他成为你家中的人,为这原因他不许你轻视你自己的骨肉(参赛五十八7)。
比方他是一个可鄙或无价值的人;但上帝却施恩于自己的形象来装饰他。
比方你对他原无责任,但上帝仿佛认他为他的代表,而你因上帝所赐的无数和重大的恩典而对他有责任,因此,也对他有了责任。
比方他不值得你为他费丝毫的力量;但因为在他身上有神的形象,就值得你牺牲一切了。
纵使他非但不值得你的任何爱戴,甚至对你侮辱,使你发怒,你也不能不把他放在你仁爱的怀抱中,对他表显一切慈惠。
你可以说,他应受与此不同的待遇,可是主所吩咐的是饶恕人们的一切过犯,他的命意即是要把这些过犯都归在他身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非常困难,而且似乎违反人性的教训—“爱那恨我们的人”(参太五44),和“以德报怨”,“为咒诅我们的祝福”(参路十七3-4)。我们应当永远牢记在心,不可专门想别人的过犯,却要想他们里面有神的形象。
如果我们想到他里面神形象的美丽和庄严,那么我们势必就会伸出仁爱的手去怀抱他们了。
(本文节选作者《基督徒生活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