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人生
记得曾经看过一部影片——《勇敢的心》,主人公威廉·华莱士因为自己心爱的妻子被凌辱致死,便揭竿而起,为民族的自由而奋力抗争,直到被抓后遭受剖腹挖心之刑。就在生命即将走到终点之时,他用尽全身之力,呼喊了两个字——“自由”。真是应了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历世历代以来,多少仁人志士无不渴望拥有自由,然而能如愿以偿者又有几人,更多的则是望洋兴叹。可见,自由着实是弥足珍贵。
可悲的是,有很多的人总是将自由与为所欲为、我行我素、无法无天等同,这样的理解是对自由最大的亵渎。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呢?不能否认,自由当然包含着自我意志不受约束,但这种不受约束必须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违反一定的法则和道德规范等等。因此,简单来说,自由即包含着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同时更包含着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可以做到前者,却很少有人能完全的做到后者。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无法拥有这真正的自由呢?很简单,就是因为人类的罪。始祖们曾经在伊甸园中享受着极为自由、极为幸福的生活,然而,因着蛇的引诱而犯罪,随之而来的便是失去了往日的美好,取而代之的是上帝对他们的咒诅以及倍受捆绑的人生。
或许,在很多人的概念中,没有杀人越货,没有作奸犯科,何罪之有?这只能说,他们对罪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因为不同的领域对罪有不同的界定。个人认为,目前人类社会至少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第一,法律。违反了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二,道德。国家也制定了公民行为道德规范,虽然违反了不见得要因此而坐 l a o,但毕竟是违反了这方面的规定;第三,信仰。从基督教信仰中而言,并非落实在行动上的才被称为罪,它更将罪的范畴提升到了思想的领域中。
耶稣曾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太5:21-22)在原文中,耶稣所用的两个审判,即杀人所受的审判和发怒所受的审判是同一个字,这就说明在耶稣的理念中,“杀人”和向人“发怒”是一样的罪。虽然在我们看来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一个是已经剥夺了别人的生存权利,而另一个只是对别人极为不友好,并表现出来极为不满的情绪。但是,耶稣却要告诉我们,只要有了动机,就有可能产生结果。他之所以要这样教导,是要我们将罪扼杀在萌芽状态,以除后患。可见,从信仰的角度来说,人人都是罪人。记得有一个女人在行淫时被捉拿,并被带到耶稣面前。对于这样的状况,耶稣只说了一句话:“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8:7)可是,那些带这个女人来的人,都悄无声息的溜掉了。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也是有罪的人,只是和这个女人所犯的不一样,或者没有被抓住现形而已。因此,使徒保罗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这是个不辨的事实。
但是,施洗约翰曾指着主耶稣说:“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他借着在十字架上的牺牲,除去了全人类的罪,因为“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凡认耶稣基督为自己救主的,就必然得着他的赦罪之恩,并且,主耶稣曾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23)“我就是……真理”(约14:6)。因此,当我们的人生中拥有主耶稣的时候,自由就唾手可得。愿每一位朋友,都能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并能更进一步认识信仰,接受耶稣基督为自己的救主,并拥有自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