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爱”与“思想”
《诗篇》第1篇以“有福”为主题,用简约利落的笔触勾勒出基督徒的幸福人生,让读者不得不心驰神往:“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诗1:3)诗人以“溪水旁”的“树”为喻,将“按时候结果子”和“叶子也不枯干”视为幸福人生的体现,具体地说,就是拥有从上帝而来的生机勃勃、硕果累累的属灵生命。诗人所说的幸福,不是可望不可即的镜花水月,因为他已向读者指出了通往幸福的道路:“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1-2)诗人在这里指出,向往幸福人生,需要做足两样功课:一是远离罪恶:“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二是亲近上帝:“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明白远离罪恶并不太难,所以本文将重点放在亲近上帝上。在诗人看来,亲近上帝并不神秘,其实就是“喜爱耶和华的律法”,并“昼夜思想”,因为对“律法”的态度,就是对上帝的态度。诗人指出,对于“耶和华的律法”,读者应当“喜爱”,更应当“思想”,这是亲近上帝、通往幸福的必由之路。
对于旧约时代的读者,“耶和华的律法”,可以指“十诫”,也可以指“五经”,还可以指整本《旧约》(尽管《旧约》正典当时尚未最终确定)。对于新约时代的读者,“耶和华的律法”则应当指整本《圣经》,同时包括《旧约》和《新约》。《圣经》来自上帝的默示,是天父写给儿女的一组家书,涉及基督徒信仰与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作为基督教唯一的经典,《圣经》的价值不言自明。因此,诗人无比看重《圣经》的价值,也无比看重信徒对《圣经》的态度。
诗中的“喜爱”一词,具有特别强烈的感情色彩,一般用来表示对某一事物的情有独钟,《现代中文译本》译为“爱慕”。“喜爱耶和华的律法”,表示对《圣经》有一种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斯托得(JohnR.W.Stott)说:“如果你爱主耶稣,你就会爱那本讲述他的《圣经》。”是的,每一个真正认识基督并真正拥有生命的基督徒,都会如获至宝地“喜爱”《圣经》,都会如饥似渴地阅读《圣经》。经上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8:3)《圣经》如此重要,我们怎能漠视?使徒彼得的一个比喻,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何为“喜爱”《圣经》,他说:“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彼前2:2)他把基督徒比作“才生的婴孩”,把《圣经》比作“纯净的灵奶”,目的是要向读者指出,基督徒对《圣经》的“喜爱”,应当像“婴孩”对“奶”的“爱慕”。古圣先贤在灵性领域的成就各有千秋,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无比“喜爱”《圣经》。一位先知说:“耶和华万军之上帝啊,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因我是称为你名下的人。”(耶15:16)一位诗人说:“我喜爱你的话,好像人得了许多掳物。”(诗119:162)今天一些基督徒生命不能成长,生活缺乏见证,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少对《圣经》的“喜爱”!
诗中的“思想”属于动词,可以译为“默想”,也可以译为“思考”。诗人的意思是:对于《圣经》,我们需要爱不释卷的“喜爱”,更需要掩卷沉思的“默想”。今日教会中,“喜爱”《圣经》的人很多,但“思想”《圣经》的人很少,因为好些人读经时,抱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的态度。事实告诉我们,只有“喜爱”、没有“思想”的读经,没有实际的意义,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明白经文所蕴含的深意。陶恕(A.W.Tozer)说:“《圣经》是和着泪水写成的;其中的珍宝,也只对哭泣流泪的人显现。上帝对浅薄轻浮的人无话可说。”坎伯?摩根(CampbellMorgan)说:“《圣经》从来不向懒惰的人说话,在一切文学作品中,没有一样比《圣经》更要求人努力运用。”两位牧者告诉我们同一个道理:“喜爱”《圣经》,就必须善于“思想”。教会历史中那些卷帙浩繁的释经书籍,无一不是作者勤于“思想”的产物。诗人进一步指出,对于《圣经》,我们不仅要“思想”,而且要“昼夜思想”。当然,“昼夜思想”并非真的要24小时不间断地“思想”,诗人只是要以这样的词汇鼓励读者多多“思想”。范甘麦伦(WillemA.VanGemeren)指出:“默想不是分别一段特殊的时间(无论早晨和夜晚)进行个人灵修,而是在日常生活的过程中反思上帝的话(书1:8)。不管是在一天中哪个时间,或在什么环境,敬虔的人都照着上帝的话语来回应生活。纵使在上帝的话并不清楚时,敬虔的人都操练自己的心凭智慧来说话行事(箴1:1-7)。”自此,我们应该清楚了“思想”在读经中的重要意义。“思想”提醒我们,读经不能走马观花,不能囫囵吞枣,必须细嚼慢咽,必须融会贯通;而“昼夜思想”则提醒我们,“思想”不能忽冷忽热,不能一曝十寒,必须持之以恒,必须坚持不懈。
从识字开始,我就坚持阅读《圣经》,可谓“喜爱耶和华的律法”,但幼时的那种“喜爱”特别肤浅,因为缺少了“昼夜思想”。读神学后,我对《圣经》的“喜爱”越发加深,但那时的读经又十分功利,只是为了熟悉《圣经》,以便讲道时可以旁征博引,信手拈来。因此,那时虽然读过多遍《圣经》,背会不少经文,但我对《圣经》的理解依然并不深刻,因为依然缺少“昼夜思想”的功夫。神学毕业后,神学功底加深了,生活阅历增多了,我的读经方法不经意间发生了变化,不再追求速度,更加注重效率,我会刻意留给自己更多“思想”的机会。对于某段甚至某节经文,有时真的会不分昼夜地冥思苦想。这样,我便比以前读出更多亮光,读出更多感动。
“喜爱”与“思想”,这是基督徒面对《圣经》时必须要有的态度。“喜爱”促使我们热情地阅读《圣经》,“思想”促使我们敬虔地默想经文。做到这两点,我们就必能更多地亲近上帝,也必能更多地远离罪恶,因为上帝的话语具有洁净我们的功效,正如经上所言:“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我一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诗119:9-11)记住:“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
发表于《天风》2013年第9期
【作者简介】 李世峥,男,汉族,1979年1月生于陕北农村。受家庭熏陶,自幼跟从基督。曾先后在两所基督教神学院攻读神学五年,2001年起在教会全职侍奉,2004年接受教师(副牧师)圣职,2010年接受牧师圣职。现任一基督教杂志责任编辑,并参与基督教图书出版事工。同时,在一教会参与讲台侍奉及圣事,亦在圣经学校做兼职教师。博主向来爱好写作,成为传道人之后,对文字事工有所看见,亦有所托付,因而一直致力于文字侍奉。1998年以来,已在全国主要教会刊物发表文章160余篇,共约6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