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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的眼聋的耳

2013-11-15 作者:司布真   
来源:天津基督徒我也要投稿

  一些牧师因为关心村子里的丑闻而心灵破碎,从他们的职位上被赶了出去,甚至在人品上受到了伤害。我认识一个很好的年轻人,我曾预言他要有被神使用的职业生涯,他落入极大的麻烦,因为他一开始容许事情成为麻烦,然后努力把它变成麻烦。他到我这里来,抱怨说他有极大的苦楚;这确实是一件极大的苦楚,但从头到尾,整件事都是关于五六个妇女对他妻子去世之后他的做法所说的话。这事的起头本是太微不足道,不值去加以理会—一位Q夫人说,如果这位牧师要和当时在他家里做工的女仆结婚,她并不会感到惊奇;另外一位传她是说,他应该与她结婚,然后第三个人,带着恶毒的机巧,在字句之间找到更深的含义,把它们组织起来变成一种控告。最糟糕的就是,这位可敬敏感的传道人一定要把这件事弄一个水落石出,谴责一两个人散布对他的毁谤,甚至威胁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要对他们采取法律行动。如果他曾经在隐秘处为这件事彻底祷告,甚至是叫停此事,这场无聊的闲谈就不会带来伤害了;但是这位可敬的弟兄不能有智慧地处理毁谤,因为他并没有我向你们推荐的,就是一只瞎的眼睛,一只聋的耳朵。

  再说一次,弟兄们,瞎的眼睛,聋的耳朵在和其它教会和它们的牧师的关系上,对你会很有用。当一位弟兄插手别人的事情,因多管闲事而吃亏的时候,我总是感到很高兴。他为什么不管自己的事,不去指挥别人教区的事情呢?教会的成员经常要求我插手他们家庭的争执,但除非他们是带着权柄来,正式任命我作裁判,否则我就要推辞。亚历山大?格鲁登(AlexanderCruden)给自己挂上“那位纠正者”的名,我从来不因着这衔头妒忌他。人要有特别的授权,才能得到力量去解决我们教会当中一切的纷争,作为一条原则,那些最没有资格做这件事的人,就是最积极要尝试去这样做的人。大部分的干预,不管是多么好意,都是失败。我们教会内部的不和,很像一个人和他妻子的争吵:当事情到了如此地步,他们一定要大干一场解决问题的时候,干预方就会成为他们共同怒气的牺牲品。除了幼稚新手先生,没有人会愿意插手家庭纷争,因为男的当然讨厌这样的干预,而那位女士,尽管受了许多打击的苦,却要说:“你不要管我丈夫,如果他愿意,他有权打我。”夫妻双方打架,不管互相之间敌意是多么大,他们讨厌干预的人,似乎就把仇恨忘记了;同样,在浸信会这个非常独立的宗派中,教会以外的人,用任何形式干预,肯定都要受到最大的打击。不要把你自己当作临近众教会的主教,而是要满足于管理好路司得,特庇,或者帖撒罗尼迦,或者任何一家交给你去看顾的教会,把腓立比和以弗所留在它们牧师的手中。不要鼓励那些感到不满的人去挑他们牧师的毛病,或者把其它聚会里的坏消息带到你这里来。当你与你当牧师的弟兄们见面时,不要急忙就给他们提意见,他们很明白他们的责任,就像你知道自己的责任一样,你对他们所采取行动的判断,很有可能是建立在从有偏见的来源而来的不完全的信息之上的。不要用插手干预来让你的邻舍伤心,我们自家要做的事情都已经是够多的了,把那些并不属于我们的一切争执拦阻在我们之外,这是谨慎的做法。世上有一句箴言,建议我们家丑不可外扬,我要给它加上一句,建议我们的邻舍在处理家丑的时候,我们不要登门拜访,这是对待我们朋友的合宜之道,能最好促进和睦。“过路被事激动,管理不干己的争竞,好像人揪住狗耳”—他极有可能被咬伤,没有什么人会同情他。毕列治(Bridges)对此很有智慧地评论道:“我们配得称颂的主已经给了我们一个关于敬虔智慧的功课。祂解决他自己家人的分争,但是当他被别人要求,去插手那并不属于祂的争执时,祂这样回答:‘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自我任命的判官得不到人多少的尊重,如果他们真的是更合适作判断的工作,他们就会变得不大愿意如此行。教会内部很多无关要紧的分歧,常常被外来的牧师扇风扇成一团大火,他们不晓得他们带来的恶:他们按照片面的陈述作出判断,如此鼓动那些反对的人,这些人说附近的牧师是相当支持他们的,就感到自在了。我的建议是,我们要加入那群说“我们什么也不知道”的人,除非我们听了双方的陈述,否则我们就坚决一言不发;而且,如果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这一方或那一方的话都不要听。

  这岂不就是充分解释了我说的,我有一只瞎的眼睛,一只聋的耳朵,它们是我最管用的眼睛和耳朵的这句话了吗?

  注1:瓦洛博士(Dr.Wardlaw)论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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