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轻言放弃
2015-02-02
作者:陈丰盛
来源:天风我也要投稿
在离婚率逐渐攀升的现今,婚姻危机与离婚现象不容忽视。传统文化对当代社会婚姻关系的影响已经式微,人们对婚姻家庭原则的持守变得困难。以下六种因素,使离婚不再成为一道禁令,而是一种选择。
1.宗教信条和规范已放松,人们在婚姻危机中,有了选择离婚的可能性。
2.反对离婚的外在压力及社会对离婚的污名化已减轻;同时,人们对离婚的接受度也提高了。
3.社会规范不再那么强调委身和尽义务。
4.法律给人离婚的自由,法律援助也让考虑离婚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采取行动。,
5.各种社交生活的增加,使人有更多对象足以取代目前的配偶。
6.性别角色被重新定义,妻子在经济上不再那么依赖丈夫,丈夫在情感上也不再那么依赖妻子。
尽管牧者一直坚持圣经的教导,提醒基督徒不要轻易离婚,奉行“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参太19∶6;可10∶9)的原则,但是面对现实的环境与遭遇,许多基督徒仍会陷入离婚的困境之中。
面对丈夫的多年外遇,陈姊妹(化名)三年来常常以泪洗面,身心俱疲。辅导时,她问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基督徒可不可以离婚?”她说有太多的理由让她产生离婚的想法。我告诉她一个事实:如果下定决心要离婚,事实上就没有离不了的婚。随后我也给她提了建议,并且预测可能要发生的事情。在对陈姊妹辅导的最后,我向她提出“自己决定、自己负责”的警告,并且也提醒她要时时祷告,求神让她做出明智的决定。陈姊妹先是安静、不言语,随之而来的就是哭泣。过了一会儿,她说自己已经几年没有好好祷告了,一心想着处理问题,一心想着离婚。她哭着说:“我不能祷告,因为一祷告,我就觉得是不能离婚的。”接着,我就从圣经的记载来分析主耶稣与保罗对离婚的教导。
主耶稣强调“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的婚姻原则(参太19∶6;可10∶9),肯定“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的夫妻关系(参太19∶6)。但他也以犹太人“心硬”的事实,指出摩西允许他们写休书:“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参太19∶8)他强调,神在创造婚姻之时,其原旨不是如此。他更指出离婚最普遍的原因就是淫乱:“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参太19∶9;可10∶11-12;路16∶18)在《哥林多前书》7章10节至16节中,针对禁欲主义者所提出的主张—即支持守独身的党派、鼓励那些不能禁欲的夫妻离婚,保罗表示反对,他首先提出主耶稣教导的真理,继而指出例外的情形:即未信主的一方坚决要离开已信主的配偶,这种离异才可以接受。
在理性思考中,我们不能否认,许多人选择离婚,是迫于无奈,且会为此付上极大的心理负担。出于同情,我们可能支持受害的一方,使他们从痛苦的婚姻中得以解脱。我们甚至可以从圣经中找到根据,使他们去除错误的观念。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离婚是当事人痛苦的抉择,一定不是他人可以左右的。况且,选择用离婚来终止婚姻关系所延伸出来的问题是他们自己需要承受的。离婚与结婚一样,需要在神的面前祷告,绝不是一种轻率的决定。婚姻,不轻言放弃。
(作者系浙江神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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