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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十诫.

2015-02-27 作者:陈逸鲁  
来源:几言几语Q空间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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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除了你真心爱她(他),否则不要轻率结婚。

  爱情是建立在真情之上,没有真爱就不可能有甜情。如果谈恋爱是出于父母或其他方面的压力,出于迫不得已,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

  如果恋爱双方一旦发现彼此间没有真正爱情,就应当停止,不可勉强结婚,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一个监狱,使人生活痛苦。我们不要怕失恋,而要怕失足——一失足成千古恨。失恋是痛苦的,但失恋未必完全是坏事,它使人反省什么是真爱,什么是假爱,失恋可能是假爱尽早结束的表现,应当庆幸,而不需要太痛苦。但是人一旦失足掉入错误的婚姻中,无论如何均是不好的、痛苦的。因此,我们在婚前要做出谨慎、正确、勇敢的选择。

  二、不可迷信感觉,要先由友情而发展成爱情。

  人的爱情有两种,一种是一触即发的一见钟情式。这种爱情很美,但成功率并不太高。另一种是“马拉松式”的爱情,要经过很长的认识才有爱情。这种方式有时使人等得很痛苦,胃口吊得很痛,但是一旦成功,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些男孩子天真地以为像电影里一样,给姑娘一个吻或做出唐突的求爱方式就能打动姑娘的芳心。其实,这样做经常把人吓跑。雅歌书早就有明训:“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歌8∶4)一个人还没有对你有好感,你强求,这只能把她吓跑。试想一个人还在沉睡,你无聊地把人惊醒,对方会有何感受?

  “等他(她)自己情愿”,就是要从友情发展成爱情。教会的青年弟兄姊妹可以先做团友,在教会青年团契的生活里彼此认识,自然发展。强扭的瓜不甜,不自然发展的爱情也不甜。

  三、不可妄称这是神的旨意。

  经常有一些热心的老弟兄、老姊妹对某两个青年弟兄姊妹说:你们相爱,是神的旨意。有时弟兄急于求成,也说:这是神的旨意。我要说,不要随便说:“这是神的旨意”。是不是神的旨意,恋爱双方自己最清楚神的旨意不会只给一方有感动,必定双方都受感动。神的旨意不会使人单相思。

  我反对人毫无感情基础就以“这是神的旨意”为由而结婚,这是害人害己。神既是爱,就不会使人过着没有爱的婚姻生活。我也不同意“以后慢慢培养感情”,一旦培养不出感情怎么办呢?也反对“为基督的缘故”为由与他(她)结婚,因为“为基督的缘故”也可以与其他人结婚呀,为什么一定要与他(她)结婚呢?在爱情的问题上,一切借口均是行不通的。

  四、当记住对方的生日或喜好。

  成功恋爱,一定要懂得取悦对方(当然是真诚的,毫无欺骗成份)。尤其是女子比较重感受、重情意。基督徒也是人,所以也有这方面的心理,我们不宜忽视。

  有些女子很看重自己的生日,要人记得她。如果她正在谈恋爱,男朋友记住她的生日,给她送来生日礼物,她一定高兴得金口常开。男女有别,各有所好,人若能知其所好,取其欢心,这将有助恋爱成功,也会使爱情浪漫多姿。其他生活中有意义的事,如能做一个有心人,加以留意或纪念,均有利于感情的发展。

  五、当尊重父母的意见。

  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大事都是关心爱护的,有时做得过头,他们会包办婚姻或反对子女自由恋爱。无论如何,这均是关心的表现,不过方法不对而已。作为子女,对于婚姻大事要尊重父母(但不是盲目听从),作为父母应当开明处事,也当尊重子女的决定,切莫好心却干出错事。

  今日,许多青年人都有自己对人生、对爱情的真实感受,也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自立自强的生活能力,因此,作为父母应当对自己的孩子充分信任和必要提醒。而作为子女,若父母短时间内无法接受或做出决定,应当给予时间,以致于能相互谅解,取得共识,千万不要乱来或强硬顶撞。一个有丰盛人生的人,他的爱好多,不一定为了得到这篮鸡蛋而要打烂另一篮鸡蛋,有智慧的人一定要顾此顾彼。

  六、不可没有共同的信仰、理想和爱好。

  毫无疑问,共同的信仰、理想和爱好是爱情恒久的重要因素。圣经也有相关教导(林后6∶14)。如果两个人同乘一条船出海,他们却无共同目的地,他们行到半途,一人发现他的目的地在东海,一个发现他的目的地在南海,他们又坚持非去不可,那么,他们会怎么办呢?要么就是在船上吵架,要么另找一条船,之后分道扬镳。没有共同信仰、理想和爱好的人,也可能会这样。除非一方会长期迁就另一方。

  七、不可未婚先有性行为。

  由于青年人血气方刚,加上社会的风俗影响,所以未婚就发生性行为在今日很普遍。其实,这是一种不成熟的有害行为,一旦发生,只能导致双方都受伤害,尤其女方。

  在惧怕的环境下产生性行为,是不会满足的,而且一旦发生,均有一种惧怕心理,这种惧怕心理有时还会影响婚后的生活,造成婚姻生活中的障碍。而对于未婚先孕者,最大的伤害就是女方,不但身心受伤害,家庭也蒙羞。

  未婚就发生性行为是不好的,但不幸的是世界上不好的事经常发生,所以,我还要说,如果一旦发生此事故,当事人必须负起责任,换句话说,只要女方同意,男方就应责无旁贷地要与其结婚,给她一个幸福的婚姻生活。当然,这必须是在男方还没有家室的情况下。至于婚外情的问题,我会有专文讨论。

  八、不可不祈求神的带领。

  祈求神不是求签问卜,而是看神在我们人身上有什么计划,我的计划和神在她(他)身上的计划是否可以配合,神会不会把我们放在一起,成为和谐的一对,就像筷子和汤匙,可以一同去享用人生的筵席。

  对每一对青年男女,一定要让神介入到你们的爱情和人生中。婚姻是人生大事,所以要求神来掌管这件事。

  九、不可隐瞒欺骗对方。

  爱情是建立在诚实互信的基础上,最能令对方感动的是真情和坦白,最能令对方伤心的是欺骗和虚伪,任何有欺瞒成分的爱情,总是危险的。

  对于已婚人士,绝对不能欺骗人,再去谈恋爱,这是欺弄别人。对离过婚或已有子女而再谈恋爱者不能欺瞒对方有此情况;对患有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的人,也不能隐瞒。任何有损爱情的隐瞒行为,均是不道德的,基督徒绝对不能赞同。

  十、不可贪财或有所贪图。

  圣经说:“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歌8∶7)人需要爱情和面包,但为贪财而牺牲真爱,或以钱财换取爱情,均是不好的,最终还是没有真爱。一个人不能为了钱、或出国、或前途或其他需要而出卖自己的人格和爱情。有所贪图的爱情是难以长久维持的。

  人若有真爱,平淡的生活也会很满足。就像《雅歌》所述,人若有真爱,能够同出共入,成双成对,即使沾上田间的泥巴,宿在乡间的陋屋也会自得其乐;能够一起去“看看葡萄发芽”或“石榴开花”,够满足的了(歌6∶11)。

  爱情是很美好的,人生若没有爱情,就像树不会长叶、花不会盛开。基督徒有得救的福分,也应有爱情的福分,婚姻的福分,生活愉快的福分。正当的爱情生活,是神给人类的祝福,甜蜜的感情生活,会使我们的生活更有动力、人生更加丰盛。

  (本文修改自:陈逸鲁的《成功恋爱十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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