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婚姻里的“妈宝男女
2021-01-16
作者:温良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妈宝男/女”的存在,导致很多婚姻出现了问题。
本应该在婚姻中承担自己的责任,但由于自己是一个“妈宝”,促使很多事情需要咨询母亲的意见,或者为母命是从,这样直接就会导致婚姻关系出现问题。
中国的父母很奇怪,总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听话的孩子”,并且坚信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只是真正好的教育,一定是能够让学生真正拥有独立思辨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把学生培育成具有独立、自由、创造精神、明白神旨意的个体。
所以随着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作为父母之人的角色需要不断的转变,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属于“保姆”、孩子上小学的时候父母属于“老师”、直到孩子成年之后父母就成为“顾问”,随着孩子处在不同的阶段,父母所管理、所负责的事情也有所不同。
很多“妈宝”的出现,直接原因是因为父母无节制的关心以至于失去了判断力,而这样没有完全独立的个体进入婚姻中,无疑是一场悲剧。
神在设立婚姻时给我们的计划,圣经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
圣经中所谈的“离开父母”并不是指在肉身方面要远离父母、与父母断绝联系,乃是对一个人成熟而言。
而这个成熟就包括:心智方面能独立的判断是非、情感方面能处理好情绪、经济方面能完全独立、属灵生命方面能自己负责。这样的一个成熟的个体才能有能力担当婚姻中所面对的挑战。
不得不说,所谓的“妈宝”,心智完全没有办法达到这样所谓的成熟,所以也就导致其婚姻一团糟。
当然也有些人经济方面没有独立,然后就进入了婚姻,结果导致的则是婚姻之后夫妻双方共同啃老。
同样如果一个没有能力把控自己情绪的成年人进入婚姻,将会很容易产生家暴、争吵等现象。由此可见,“妈宝”现象只是婚姻问题中的其中之一,而如果个体在其他方面不能够成熟,那即使进入婚姻中也非常艰难。所以我们常说“婚姻是成熟之人的行为,而不是孩子的行为。”
基于此处,对于大家现在所关注的“两头婚”也就非常容易理解,如果年轻的夫妻能独立承担起家庭生活、教育孩子的责任,这样的婚姻行为并无不可。至于礼金、酒席、姓氏、过节去哪......这些本身不会影响到婚姻关系的经营。
但如果年轻的夫妻无法完全独立,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还通常各住各家,甚至孩子的教育还需要双方老人共同承担,那这样婚姻关系将会面对非常大的挑战。
在不同时期婚姻外在的一些礼法会有不同,但关键在于两个心智、情感、经济、属灵生命方面成熟的个人,才能承担好婚姻关系。所谓“离开父母”,当我们建立自己小家的时候我们必须对父母亲持有尊重的感恩的,还有孝敬的一颗心。
这意味着,这个小家要开始承担孝敬父母、尊敬的责任,这本身也是一种成熟的表现。
只是“孝敬”和“唯母是从”是绝对不同的两件事。
孝敬父母乃是基于我们有独立自主的能力,然后对父母灵、魂、体方面进行全面的照顾,并且对于父母不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进行有效的甄别,而“唯母是从”则是对父母的意见没有分辨,全盘接受。
圣经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
其中“与妻子联合”,也就是表示人要脱离原生家庭进入到一个与配偶的契约关系中。
离开父母,意味着我们要把我们的婚姻的关系放到第一位,除了我们与神之外就是我们与我们配偶之间的关系。
只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婚姻关系处理不好的原因,正是因为关系上的混乱。
一面与父母的关系、一面与配偶的关系、一面与工作的关系,当不同关系摆在眼前很多人就出现了错误的选择,导致婚姻关系出现了问题。婚姻关系中本身有一个排他性,如果一个人爱其他的人、事、物,超过爱自己的配偶,那这本身就出现了问题。
正如亚当他看见夏娃的时候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他发出这种极其大对夏娃的赞美是一种情诗,是一种爱的表现,可见他当时的那种心情的满足,只是如果他心中还爱其他的人、事、物,那岂能达到彼此的委身呢?
婚姻不是一纸文书,也不仅仅是婚礼上的许诺,更需要成熟的人用一生的时间去践行诺言。
当然对于社会上的一些现象而言,或许我们应该从教育的角度着手,调整教育的思路,才能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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