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网

基督徒作者的艺术责任

2013-11-18 作者:莫非  
来源:莫非的bolg我也要投稿

  叁.内容对基督徒作者来说,应该一切都和圣经的经文有关,所有的世界观也都该透过神话语的检验。而且愈有才华的,作者的世界观就愈显重要,因为所带来的影响较大。

  四.载体是否与信息相配?比如说艾略特的《荒原》一诗,为了描写破碎、断裂的世界,他的语言和意象也用断裂形式。再加上他从文学、哲学以及信仰作品里汲取相关的联想,对这疏离的世界便有了一个诗体的呈现。

  总结他所说的,就是文学创作必须忠於创作。真正的文学创作是会真诚地呈现作者的世界观。因此若是作者的属灵生命到位,文学技巧也掌握得精湛,没有理由产生不了精采又具信仰价值观的文学作品。

  控制笔下滥情
  至於文章里是否可以有色琴或犯罪的描写呢?通常教会或信徒都受不了血腥或性方面的描写,总是希望不要太暴露地揭露。

  美国南方短篇小说作家欧康纳(FlanneryO’Connor),是一位在西方基督教文学与美国文坛上均有定位的女作家。她说一件作品,要从文学小说的本质与艺术标準来看。若作者的目的是创作,作品本身就有一定的水準,对任何无法对小说核心意义和设计有建设价值的,就要痛苦地控制氾滥(controlexcess)。

  她说作者不可能一方面沉溺在滥情、宣传(不论是政zh i或宗教)或色琴上,同时还想创作一件艺术品,因为这些都是氾滥。氾滥就是提供超过读者原需要知道的,会把读者注意力转到这些不相干的细节上,而对整体作品失焦。

  她还说作家有一个义务,是要写所见的事实。只要执守上面的几个艺术标準,不沉溺,不过滥,还是可以作到对事实忠实。比如说人物对话若要真实,一个下叁滥的人出口就可能髒话成章。一个在肉体上软弱的人,就会在性关係上跌倒,会有关於性方面的描写。这些都无法避免触及,在创作中需要真实地呈现,只是要收敛所描写的内容,如圣经。

  圣经也是一具文学性的作品,我们可以参考圣经作为写作的标準,比如说:

  圣经里也有对堕落的描写,但都有个适度的範围。圣经从来不氾滥地描写人类堕落的经验,不会让读者读完只有往下沉的感觉,好像生命只有醜恶和败坏。

  圣经也不会驻留在一些姦情方面的细节,对淫秽作戏剧性的描写。不似现代小说对性用许多生理或细节化的描写,圣经多半都只用总结性的说明简单带过。

  圣经也从来不宽恕所描写的邪恶,不似现代小说对一切正常化、相对化。在世俗小说里,姦情只被形容是婚外恋情,同性恋是不同性向的一种生活方式选择。圣经中对罪的呈现便绝不荣耀化,而且看罪就是罪,不是心理病态,也不是环境所逼,而是自由选择违背神的结果,所有罪也都有其後果。圣经只是不详细阐述人类经验里的恶,也不突显一些变态扭曲,或者强调一些会污染读者想像的细节。

  这就是基督徒作者的平衡:不过滥,但要真实地呈现。

  写出心中的一点光亮
  历史是长远的,时代是大面向的,以我们个人小小又薄弱的一枝笔,能作什麽?一位爱尔兰作者查理斯(Handy,Charles)说的好:

  「改变来自小小的创始,被模仿後再成为时尚。我们不能等候伟大的人提供伟大的异象,因为在历史长河中总是供应匮乏。是要靠我们点燃小小的火,在黑暗中来照亮。」

  我们常常觉得伟大的事,要从伟大的人来开始推动,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样的人在历史长河里总是缺乏。查理斯提醒我们不能再等候了,所有的改变都来自小小的创始,有了创始,如果有机会让人看到又模仿,再有更多人参与模仿,就会成为时尚。

  我们手中的笔很轻,在这黑暗的世代里能点燃的火很小,但是,总是一个开始。

  孩子小的时候,常和孩子唱一首西方属灵童歌:Thislittlelightofmine,我这一点的光,歌词反覆重複地唱:「我这一点光,我要让它亮!我这一点光,我要让它亮!」

  而且唱的时候要举起一根手指比作光,唱到「不让撒旦来吹熄」时,还要把手指藏在身後,不让这一点光熄灭。

  这是一个托付,神在我们每个人里面都置入了火苗,要被燃起,有的比较亮,有的比较弱,不管生命里有什麽样的风雨,重点是不要让这一点火苗被吹熄。信仰的火种,文字的火种,都需要让它亮,而且更亮,绝不能让它熄掉。

  有一首歌是天韵歌声的「眼光」,歌词里说:不管天有多黑,夜有多长,山有多高,路有多远,上帝的心看见希望,我们的心里要有眼光。

  是的,写出你心中的一点亮光,就是神对我们手中这枝笔的呼召。
 

【作者简介】 莫非,海外著名基督徒作家。会计学士、电脑硕士、神学硕士。现居洛杉矶,从事写作、教学与广播工作。2008年创办“创世纪文字培训书苑”(“创文”)www.gcwmi.org。近年多次受邀在中国及海外举办讲座。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赞一下: ]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