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蜕变
1982年我丈夫换工作,我们全家从芝加哥搬来加州,当时小儿子才五个月大,我们有一个很好的褓姆看顾他。后来为了方便接送,便把两岁三个月大的小儿子送到他哥哥上的幼儿园,他还不太会说话,有时碰到挫折,会出现“咬人”的行为。在幼儿园里,他与两个白人小男生混在一起,专门对小女生恶作剧。当时我还没信主,不会教小孩,只知道找个好的幼儿园,请个好老师,帮忙我把孩子养大。
孩子们逐渐长大,不知何时,小儿子发现父母对他的态度不一致。以后,每当他想做一件事,总是先问爸爸再问妈妈,然后从其中选一个合他意思的去做。这种专门在父母夹缝中生活的模式,搞得我很是苦恼。有一天,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在她的幼儿园里有一群“困扰的父母”求援,于是破例开了一门“如何养育你的幼儿”的课。那时每个父母都很认真,因为这正是我们这群无知父母们的需要。每个礼拜有一定的作业:就是每家都在冰箱上贴一张表格,按着日期把老师所教的照实地填写。这么做是为了提醒作父母的,是否每一天都照着老师所教的去做了,并且每周都要缴作业。这样上课几个月后,才把孩子的情况稳定下来。
人的智慧有限,过去那些办法可以应付幼儿期,却不能应付儿童期。小儿子上小学后,每一学年都是一大挑战。上学第一天,老师都会在学生的座位上安放学生的名牌。二年级时,他因级任老师把他的名字写成Christopher(其实这是他的全名)而非Chris(简称),就对老师有了成见。四年级时,级任老师管的太松,他就在课堂上捣蛋,我们还被老师请去谈话。
然而就在四年级,上帝走进他的生命里。那时他的小脑袋虽然承认有上帝,但是因为天性爱争辩,脑子里有很多问题,如:为何上帝容让邪恶存在?他说,上帝若是全能,为什么不把魔鬼撒但除掉?我哪能应付这么艰深的神学问题?我一直认为他小小年纪已经披上与生俱来骄傲的外衣,所以才坚持要用自己的方法认识上帝。在我认识主耶稣后,知道圣经上说:“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哥林多前书一21)上帝用人理性所认为愚拙的方法(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以及人的逻辑所臆测不到的方法(耶稣的代死以赎我们的罪)来拯救一切相信祂的人。
我的小儿子这种情况僵持了很久,那时除了祷告我真是一筹莫展。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和爸爸、妈妈、哥哥去逛百货公司。在百货公司的广场,他看到自己和爸爸身上都有一圈蛇环绕着。在梦中,他想尽办法却无法挣脱。惊慌中,他呼叫爸爸来帮助,没想到,在梦中,当爸爸善意走过来时,爸爸身上那群蛇也跟着过来,并且层层环绕在他的四周,他周围的蛇顿时变成两倍,让他从梦中惊醒过来。
梦醒时,他吓得问道:“为什么我身上有蛇,妈妈和哥哥身上怎么没有蛇呢?”(那时我和大儿子分别信了主耶稣已两、三年)我告诉他,他所梦见的蛇就是魔鬼。所有不信耶稣的人都在魔鬼的权势下,圣经上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翰壹书五19)圣经另一处又说:“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启示录十二9)我说,现在我们家只剩下你和爸爸还未信耶稣,你们是在撒但的权下,像上帝在梦中所显示的;我与你哥哥信耶稣,已被耶稣拯救,是已经脱离撒但黑暗权势,被上帝迁到祂爱子的国里的人(参歌罗西书一13)。
那天,小儿子看到自己是在撒但的权下时,才知道事态严重,必须赶紧从中出来。从此他不再问为什么,终于放弃过去一味地倚靠自己的聪明找寻上帝,乃是完全谦卑下来,用上帝所启示的圣经来认识祂。经由理性的推敲,他接受圣经所介绍的救主耶稣基督,并受洗归入主的名下。那时他十岁,是他信仰的起步。
尽管他信了耶稣,但外表看来,仍是依然故我。记得他国中二年级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我突然接到他老师打来电话问我:“妳收到妳孩子的成绩单吗?”首先我听到的是老师的关心,很惊奇公立学校能有那么好的老师。我说:“收到了呀!”她很惊讶地问道:“妳看到我写的评语吗?”我回答:“有啊!妳說他上课爱讲话。”老师接着问:“妳看到他有一科成绩一落千丈吗?”我答:“有呀!他说那一科目不必读了,因为读不读成绩都一样是B(80-90分),反正再读也拿不到A(90-100分),何必读呢?”我和老师都拿他没办法。
同年,我们教会的一群妈妈经常聚在一起同心祷告,求上帝引领一位青少年牧者来帮助我们的孩子们。这样的祷告不知持续了多久,上帝终于为我们预备了彭弟兄。他以圣经真理建造年轻人的生命。每隔一周的周五晚上,他下班后就不辞劳苦,从外州奥利根(Oregon)坐飞机赶来,带领这一群年轻人;然而,那年所有的团契时间,我的小儿子都是在熟睡中渡过。可以说彭弟兄讲什么他都不知道,唯一保存的,是厚厚一叠圣经课题的讲义。
一年很快过去。第二年,小儿子突然从睡梦中惊醒,发觉他哥哥对圣经很感兴趣。他想,圣经里一定有什么让人觉得有趣的地方,否则哥哥为何对圣经兴致勃勃?于是他一改往昔的态度,不再聚会时睡觉了,反而认真听讲。六个月后的暑假,他哥哥挑战他,一起用暑假过后的四个月时间,将圣经读完一遍。经过这样的操练,他才慢慢对圣经有了兴趣。这是他信仰进步的开始。
我的小儿子从小非常热中于运动,高一时,他同时参加学校的英式足球校队及社区足球队。由于醉心运动,周末跟着社区球队出赛,经常不能参加团契或主日礼拜。后来,他自己觉得不聚会不是好基督徒,便辞去社区球队,只参加学校校队。他说作此决定并不容易,他感谢上帝为他预备了很好的辅导─珊娣(Sandee)姊姊。
奇妙的是,当他把时间腾出来给上帝时,上帝更大赐福给他。他生命能改变,是上帝的话语对他耳濡目染的结果,从两件事可看出实证。诗篇一一九篇9节说:“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袮的话!”当小儿子对上帝的话越来越认真时,上帝的话如强光照亮他。高中时,他见自己爱说脏话,特别是在激烈的球赛中(所有球员都这么说)。有一段时间他被上帝的话光照,心里一直觉得自己这么做是不对的。他说圣经教导“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以弗所书四29),不信主耶稣的人这么做没人管;而基督徒这么做,很不荣耀上帝。他作见证说,要彻底改变并不容易,他是经过很多祷告以及多次的失败,才逐渐学会的。
另一件事是,上帝改变了他顽梗、悖逆的性情。他说他淘气的个性不是一下子改变的,乃是看到自己信了主耶稣以后,另有一个使命,就是要在校园里向许多还没信主的同学传福音,好把上帝的爱传出去。这个看见,让他觉得在课堂上捣乱、滋事很无聊。就这样,他放弃了这个从小养成引人注目的坏习惯。是的,有什么比上帝的话语更有能力呢?
在高中、大学期间,小儿子有机会数次参与由教会报名并组队,阿舒撒大学(Azusa Pacific University)主办的,每年全美的墨西哥短宣。那是一个持续性协助弱小教会的事奉。这些高中生到墨西哥的穷乡僻壤,帮忙教会刷洗、油漆以及做些简单的建筑工作等。他们从街上招收儿童参加儿童营会,并从中带领小朋友信主。在那里,小儿子用尽高中课室所学的西班牙文,为彭弟兄讲道作翻译工作。
大学时,他脱离稚气,成为一个福音使者。他看见学校附近有很多流浪汉,很需要福音。他观察那些人经常在路边向人要钱,然后去买香烟、酒以及毒品。有一次无意间发觉,我为他准备的一星期伙食,其中三明治提早吃完了。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他将三明治拿到公园和流浪汉分享,一面吃,一面向他传福音。我听了很受感动,因为只有上帝的爱,能使人愿意挨着身坐在浑身臭味的人身旁;也只有上帝的爱,能使这一群被社会遗忘的人,感受到上帝就是爱(参约翰壹书四8)。
后来他想了一个长久办法,就是去买许多麦当劳的礼券,然后和福音单张夹在一起送给他们。这么做了多时,有一天他照常在上学路上,将礼券和福音单张递给他们。不料,有一个人从后面追着喊说:“喂!喂!把这礼券拿回去,我不能用,我是吃素的!我不吃麦当劳的汉堡!”
大学毕业那年暑假,上研究所之前,他接受一个宣教机构的邀请,到中国短宣。他们一行13人的基督徒团队,彼此并不相识,是分别从美国各州报名参加的。在中国,他们经过当地一对宣教士的联系,教导当地高中生以及研究生英语会话,带领宣教士的儿女暑期青少年营会,以及到一个少数民族居住之地,作祷告巡行。
有几件事铭记在心,他在教英文课前向上帝祷告,求上帝为他预备一个适合传福音的对象。他说第一天他一进门,就被安排坐在一个大学生旁边,下课一谈,两人志同道合都喜欢弹吉他。后来,那学生邀请他去宿舍教他弹歌。小儿子带着〈奇异恩典〉、〈唯耶稣的宝血〉、〈我在此敬拜袮〉等诗歌去教他,并且互留邮址,福音的种子因此播下。
一次,他们去一个少数民族的村庄巡行,那地的居民只有72人。他看到村子里的人刻苦耐劳,但是没有人听说过“耶稣”这名字。他说在中国,无论是繁华的城市或偏远的乡村,人们无论地位高低,无论富足或贫穷,很少人认识耶稣。他说,我们必须求上帝差遣更多的宣教士进入中国,好向中国13亿多的同胞传福音。
他这次在中国认识了一对宣教士夫妇,他们原是电机工程师;但是他们愿意为上帝的缘故,放下舒适的生活、美好的前景,以及温暖的家园,来到一个人地生疏的地方,只为把上帝爱世人的好消息传给中国人。这对他很是震撼,因为他们的背景相似。
研究所毕业后,小儿子很顺利地找到工作,从洛杉矶搬回来。他从国中开始学习圣经,后来高中被彭弟兄训练,在团契带查经。他说教圣经时,不仅教导别人,自己也要行出来,这是“当老师”给自己最大的鞭策。所以日积月累,他成了一个身体力行的人。他上大学时,彭弟兄开了一个门徒训练课程,带领这群懵懵懂懂的青年人系统性地研读圣经。彭弟兄这么教导,带给他不可言喻的好处。如今他是教会大学和社青团契的负责人。五年前从研究所毕业就步着哥哥的后尘,一边工作,一边进修神学。现在他已经进修神学五年,我相信这个由毛虫变蝴蝶的生命,必继续为上帝发光,并要荣耀主耶稣,造福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