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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室友 投毒何太急

2013-05-01 作者:悄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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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新华网上海4月25日电(记者黄安琪朱翃)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25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警方消息,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复旦大学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4月1日上午,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去世。

复旦.jpg

  对“复旦投毒案”的一些思考——

  本是同室友    投毒何太急

  犯罪嫌疑人林某和被害人黄某都是堂堂高等学府复旦大学的研究生,而且都是成绩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两人在同一宿舍朝夕共处,本该情同手足,为何竟会如此心狠手毒要致室友于死地呢?有人说,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的摩擦;有人说,是愚人节的玩笑;有人说,是因为嫉妒;……无论这些说法准确与否,林某成为了一个杀人凶手的事实已是确定无疑。

  生活锁事的摩察抑或愚人节的玩笑,竟起杀机,这真是匪夷所思。如果林某是一个没有接受过教育的没有什么文化知识的人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对于接受过二十几年教育的精英林某,就有些令人费解了。作为医学院研究生的林某,他从实验室偷剧毒化合物N-二甲基亚硝胺的时候,他比谁都清楚N-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会致人于死地;作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他也更清楚杀人是要偿命的。所以,他成为杀人凶手,倒很有可能是嫉妒使然。

  因为,从人的本性来看,嫉妒是人性中的一种罪恶,是骨中的朽烂(箴14:30)。身为万物之灵的人,本是神按着自己的形象样式造的有良善、有理智、珍惜生命的,但自从始祖亚当犯罪后,罪就伏在了人的门前,恋慕人(创4:7),进入人的里面,捆绑人,使人身不由己,做了罪的奴仆。就像保罗所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当中没有良善。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7:18-19)。无论引起林某杀人的诱因是嫉妒还是其它什么,其根本原因乃是因为人性当中与生俱来的罪恶辖制捆绑了他。

  从外部环境来看,当今的世代,许多人评价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准是出人头地、升官发财、豪宅名车和美女;电视、电影、网络里充满了暴力、色琴、毒品、谋杀等各种犯罪的镜头。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平等、友爱、博爱、仁慈,这些人性中高贵的品性,几乎濒临消亡。而人性当中隐藏的那些与生俱来的罪恶一旦遇到诱因就暴发出来。《圣经》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雅1:15)。有一个著名作家说,"残酷的现实往往需要残忍的心灵去适应"。于是,即便是在传播文明,教授知识的高等学府里屡屡出现马加爵、林某们也就不足为怪了。

  教育和法律不能改变人的生命

  有很多人说,复旦投毒案等一系列校园案件显出了当今教育的缺陷。比如,法律教育,心理教育,生命教育等等。但事实上这些教育和课程并不缺乏。现在的我国,从小学到大学都开设了一系列的思想品德课、健康心理课,大学里还有心理咨询处,林某所在的学院还开设有医学伦理学。

  学校和社会的教育仅仅是传授知识,不能改变人的生命之中那种一触即发的犯罪的欲望。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曾评论道:"我们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是的,有外在的知识无内在的约束不能减少犯罪。林某的父母含辛茹苦用二十几年将他培养成一个高级知识人才,他们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是在培养一个杀人手段高明杀人不眨眼的死囚犯。

  无论什么样的教育,都只是增加了知识,甚至是增加了人犯罪时的专业水平,比如林某杀人用的是实验室的N-二甲基亚硝胺,而如果换上一个没有读过书的人就不知道N-二甲基亚硝胺为何物,就可能是用刀砍了。但无论是用N-二甲基亚硝胺还是用刀,其罪恶的本质都是一样的。

  问题的真正症结也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社会的法律只能在人犯罪之后做出惩罚,也不能防患于未然。因为法律不过是外部的约束,而非内在的约束。

  教育、法律,心理咨询等等人本的东西都无法改变人生命当中的黑暗和罪恶。

  只有敬畏神才有内在的约束

  唯一能使人改变的就是当人敬畏神的时候,只有敬畏神才有内在的约束。

  如果林某是一个敬畏神以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他的生命状态就会截然不同,因为--

  一个敬畏神的人,他如果因为自卑而性格扭曲,神的话会安慰他:他在神的眼中是为宝为贵的;

  一个敬畏神的人,他如果有压力,他知道把自己的压力通过祷告卸给神;

  一个敬畏神的人,他如果有烦恼,他也可以让主耶稣为他担当;

  一个敬畏神的人,他如果和别人有摩擦,主会给他力量去饶恕、包容;

  一个敬畏神的人,他如果有嫉妒,圣灵会及时责备、管教他;

  一个敬畏神的人,他如果去拿别人的性命开玩笑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知道《圣经》明说,连戏笑的话都不可说;

  一个敬畏神的人,如果他里面有了杀人的动机,神的话会责备他:生命是神造的,他没有资格毁坏,只能珍惜,他内心会有"本是同室友,投毒何太急"的自责,神甚至会使他杀人的手伸不出去……

  总之,一个敬畏神的人,无论他想犯什么样的罪,他都知道有一双如同火焰的、永不打盹的眼在看着他,神的话会警诫他:神"必按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末日审判的可怕会使他不寒而栗。因为神会保守、管教敬畏他的人,不让他的脚滑跌。这是神的奇妙,伟大,也是敬畏神的人的福气;这也是敬畏神的人之所以有内在约束的根本,是常人不能理解,教育和法律等都不能解决的。

  末了的话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这些本不该发生的事也是向我们基督徒敲响的警钟--向万民传福音的大使命是何等迫切!世界多一些敬畏神的人,就会少一些林某们,少一些悲剧,多一些安定和平。

  愿神的儿女们每天都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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