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缺钱,为何要十一奉献?
2014-10-11
作者:鹦鹉螺
来源:基督福音网我也要投稿
“十一奉献”(或称什一税、什一捐),通常用于指犹太教和基督宗教的宗教奉献,欧洲封建社会时代被用来指教会向成年教徒征收的宗教税。源于《圣经》旧约时代,其希伯来文原意是“十分之一”。在古代近东的国家,其中有迦南、腓尼基、阿拉伯等国都有什一奉献的习俗,以维持崇拜及国家的支出。
1、十一奉献的历史由来
据《圣经》创世记记载,亚伯拉罕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给撒冷城的麦基洗德,这普遍被视为什一奉献之起源。直至摩西律法将其具体制度化地执行,以色列人将此献给上帝耶和华及支持利未支派的事奉工作。在4世纪以前的基督教会,并没有奉行什一奉献,信徒随自己意愿自由捐献。自罗马帝国将基督教纳为国教以后,教会开始鼓吹征收。在第六世纪以前,什一奉献又渐渐在天主教和西欧普及。及至公元567年和585年,什一奉献被提到大公会议,并最终采纳为对教会奉献的必要标准。
公元779年,法兰克王国查理大帝订立法律实施什一税,西欧各国在10世纪中叶相继实行,视之为税金。宗教改革运动之后,什一税制仍在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国家里继续执行。罗马教廷与日耳曼皇帝在1563年召开特伦多大公会议重申教徒必须缴付什一税。随后,欧洲国家政权与教会间发生矛盾,欧洲国家逐渐废除此税制,以其它的税收形式取替。
时至现代,仍有一些基督教派引申旧约《圣经》,规定信徒实行什一奉献;另一些基督教派则鼓励信徒凭信心奉行什一奉献,以应付教会运作的财务需要和开支。
根据摩西律法所载,以色列人的一切出产之十分之一都当归给上帝耶和华。十分之一与祭物要献在指定的地方,祭司会将其作献祭及利未支派之酬劳,每三年用当年土产的十分之一来帮助社会内的弱细小众。
相关的重点条例如下:“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人若要赎这十分之一的什么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凡牛群羊群中,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不可问是好是坏,也不可更换,若定要更换,所更换的与本来的牲畜都要成为圣,不可赎回。这就是耶和华在西奈山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利未记27:30-34)
“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上帝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14:22-23,28-29)
2、十一奉献是旧约中的概念
中国在周朝,当时实行彻法,除了公田之外,另外农民还要将其所得的十分之一纳予国家,但是在春秋战国时代之后,这种制度便逐渐地不被采用。圣经如何说十一奉献的?十一奉献是许多基督徒争战的问题。有很多教会过分强调十一奉献,同时,也有很多基督徒拒绝听从圣经关于向主奉献的告诫。十一奉献(捐献)应该是一种喜乐,一种祝福。不幸的是在当今的教会中很少看到这种情形。
律法规定所有以色列人把财产和收成的十分之一交到殿中。(利未记27:30,民数记18:26,申命记14:24,历代志下31:5)有些人理解旧约中的十分献一是一种税法,它提供祭司和利未人的祭祀制度。新约中没有要求,甚至没有建议基督徒应该遵守一种法定的十一奉献制度。保罗说信徒应该拿出收入的一部分用来支持教会。(林前16:1-2)
新约中没有说应该拿出收入的多少,只说要“照自己的进项”。(林前16:2)基督教会采用了旧约中十分之一的依据,劝告基督徒这是“最低数额的”奉献,但基督徒不必奠定十一奉献的义务。他们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奉献,“照自己的进项”。这意味着有时的奉献超出十分之一,有时少于十分之一,取决于基督徒个人能力和教会的需要。每一个基督徒应该殷切地祷告,寻求神的智慧是否参与十一奉献或者应该奉献多少。(雅各书1:5)“各人要照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
3、神不缺钱信徒为何要十一奉献?
在没有信仰前,人都是靠钱而活,因此被钱常常束缚。很多基督徒信仰一段时间后,却不明白为何要交十一奉献,“神难道缺钱吗?”也有不少人在这上面跌倒。有些教会很少教导十一奉献的问题,担心一提钱会众有意见。但这是必须教导的,十一奉献是神的吩咐,是人当尽的本分,也是人向着神信心的体现。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拉基书3:10十一奉献是神对他百姓的吩咐,为了使神的家有粮,并且也是神对人信心的考验。
神不缺钱,但你需要有奉献金钱的经历。“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罗马书14:7-9
“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涌流传道人在他的着作《什一》一书中说到,奴隶是凭着能朽坏的金银得赎,永归他的主人,从此以后,主人便有行使他一切的权利。基督徒的被赎,不是凭借能朽坏的金或银,而是宝贵的基督之血。从此以后,基督徒不再属于自己,乃是属他的救赎之主。
既然基督徒的生死都是为了恩主,那么基督徒今世所拥有的钱财,又当归于谁呢?
涌流传道人在书中坦言,我完全可以接纳,并深信这些钱都是神的,是他所赐的。但是神将它赐给了目前的拥有者--你、我、他。我们这些拥有者,便有了支配这些钱的权力。在对钱财的运用上,神会凭借这个判定某人的行为。你的钱,就是你的。只是不要忘记--人,其实不过是金钱的管家而已。
神所托于管家的,就是要他忠心。能忠心管理钱财,智慧地处理钱财的人,才会忠心地处理好属灵的事情。先避开“什一”这个带着数字的话题,单看基督徒当在金钱上尽的纳献义务。因为什一受着数量的限制,引发出新、旧的问题,但风险并不会因新、旧约改变,这是每个信徒当尽的本分。
基督徒往往能智慧地处理好多事情,但是在处理钱财一事上,却常显得笨拙。你没有权利将别人的钱放进神的库中,但你一定要忠诚地将神所赐给你的那一部分,酌量地向神国撒去。神虽然不需要你的钱,但你必须要有奉献钱财的经历。
基督徒做什一奉献并不是因为神缺钱,而是神希望我们能够顺服的话语,将财宝积攒在天上,不被今世的钱财捆绑着生活,得到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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