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释经学手册(3)
句法(syntax)一字的语意范畴,具狭义和广义两面。狭义而言,它指一个句子中每个字的关系,实际上等于文法(grammar)。有些文法书(如 Williams)把「句法」也放在书名中。广义而言,它是指句子之间相互的关系,是判断整个单位之意义的方法。广义的句法包括写作模式、文法和语意,因此可以作为前三章的总结。 我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用「句法」一词,因此本章中将讨论解经的这三方面(结构、文法、词汇研究)如何可以结合起来,而不是分别来谈。修辞模式是处理句子单位之间的关系,所以是句法研究的基础。文法是注意单字和片语的关系,所以是句法分析的第二个阶段。语意学从更大的表层结构来调查一个字各种含义之间的关系,因此成为句法分析的最后一块积木。解经的这些方面有一个共通之处,就是结构。在研究写作技巧时,我曾提到它们是一种模式,将句子编织成一个段落。每一个文法抉择同样也是按整句话的结构发展而定。最后,我们也由结构的角度来看语意学,注意到单字的意义只能由上下文来决定。 所以,句法的核心就是结构。表层结构的每一个成分,本身都不是目的。我们要探索的,并不是交错法或高潮;也不单是主词属格或环境分词。在作单字研究时,我们的焦点不是要将整段话的意义窄化成某个钥字,而是要阐明思路的发展,以及整句话的意义。我们与人沟通的时候,绝不会只用隔离的单字,也不会只用一两句话来含括所有的意思。我们通常不会只思想一句话或一段话的某一部分,而不理会其余部分;相反的,我们都认为,意思的传达不能断章取义,必须要从全文来看。 近日对沟通理论的研究,探究到资讯干扰的问题,就是不单不能帮助传达,反而使含义隐晦不明。模棱两可或不认识的字、错误的文法,或沟通过程中隐藏的算盘,都会有碍而无助。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相沟通,原因常在这里;各人会对词汇下不同的定义、作有意(或无意)的误导,或从与听者或读者完全不同的角度说话。解经的任务便是在一段经文中揭露这类沟通的弊病,尝试去发掘作者原来的用意。句法将释经任务的各个层面放在一起,让我们能深入探索圣经的经文,来发掘神赐下的信息究竟为何。 圣经的句型转换 许多人尝试将句型转换的技巧运用到圣经研究上(参本章的附篇)。架构论者会走极端,将表层结构(经文)完全以深层结构(经文底下的概念)来取代。古结曼(Gerhardt Guttgemanns)发展出「创生性诗学」(generative poetics)理论,将「诗学」从最广的角度来看,思考一段经文的意义时,既顾及历史产品的角度,又顾及现代的解释(1976:1一21)。不过,他对历史的定义与众不同,乃是藉句型转换规则来定;对古结曼而言,所谓历史性的陈述,不是由社会文化背景而来,乃是由表层声明底下的深层结构而来。他的理论最大的价值,或许是按维根斯坦的游戏理论来重新架构句型变换的规则。古结曼视深层结构为「游戏树」,是表层经文的文法可能的功能范围。一旦我们认出这些可能的选择,就会很容易让上下文按结构来判断最佳的选择为何(PP.8一11)。例如,当我们看见the faith of Christ(译注:「基督的信」或「对基督的信心」),就必须提出几种可能的句型变换,如「相信基督」、「基督赐下的信心」、「基督的信实」等。然后,个别的上下文便能决定,哪一种是最佳抉择。古结曼将他的方法用在一些经文上时,太接近结构学派的解经,我并不喜欢,但这种方式是向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PP.l27-74)。 尼达和塔柏的书(1969)对句法的定义更为理想,他们发展出原初语言[OL(original language):希伯来文或希腊文]译为收受语言[RL(receptor language):如英文]的三个阶段。第一步是分析,研究表层结构的文法和字义。这就相当于我们的句法或解经法。第二个阶段--转换,是从原初语言到收受语言的中间阶段。换言之,分析的结果要转换到收受语言。最后,材料重组,让它在新语言中能完全被了解。换言之,我们要将经文的片语和表层文法用新的方式陈述,让现代人能明了它的意义。其中最后的两步,主要是指处境化(contextualization)的过程,因此将在以后的篇幅中讨论。
重要的是,尼达和塔柏把文法和语意的成分,融入了句法的大任务中。我在前一章已经提到,要从语意范畴中判断哪一个意思是某句话的用意,上下文非常重要。事实上,文法和语意乃是互相倚赖的,因为意义要靠这两方面的互动来决定。尼达和塔柏发现,句型转换规则的真正价值就在于此。如图4.l所示,较复杂的表层结构,可由「回头转换」的方式,分解成「核心句」。尼达与塔柏的理论为:所有语言都是由六到十二种基本结构组成,这些结构可以「转换」成较复杂的「表层结构」。所有语言在「核心层面」都差不多,意义的转换便可以在此作成。不过,这种说法稍嫌夸张(参下文),因为语言之间这类普世性意义是否真能自动转换,还有争议。然而,「核心句」的概念极有帮助,使诠释者能将一段经文的话语,分解成明确与隐含的叙述。 核心句是指句子内一个个基本的叙述语(affirmations)。句子可以分解成简单型和复合型;简单型只有一个叙述语(如「球被拍」),而复合型则包含一个以上的叙述语(「属于那个男孩的球被拍」)。后面一句有两个核心,「球属于那个男孩」与「球被拍」。复合句的回头转换包括判断表层大结构中共有哪些叙述语。尼达和塔柏用以弗所书二章8-9节作例子(1969:53-54):「你们得救是靠思典,透过信,……这并不是出于你们自己,乃是神的礼物,……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NIV)。他们将这个表层声明分为七个核心句:(1)神向你们显明恩典;(2)神拯救你们;(3)你们相信了;(4)你们没有救自已;(5)神赐下拯救;(6)你们没有以行为来获得;(7)这样作是不让人自夸。这种方法与丛斯基的深层文法(deep grammar)的不同处为:将文法和词汇的意思结合在一起;而这样更符合我们的目的。 事实上,回头转换包括最深层的语意研究。鲁奥提供了以弗所书一章5-7节的转换翻译: 因为神已经决定透过耶稣基督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他这样作是因为他定意如此,而且这样作使他喜悦。让我们赞美他 赐给我们的奇妙恩惠。这项恩惠就是他将他的儿子--就是他的爱子--赐给我们。是的,正因为耶稣为我们死,神就 释放我们得自由。我的意思是,神赦免了我们的罪。他向我们所显的恩惠是多么丰富。(1982:87-88) 鲁奥注意到这段经文共有九个转换:(1)「收养」(E)=「神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2)「所喜悦的」(E)=「神喜悦这样作」;(3)「他的美意」(E+E)=「神要这样作,并且因此而喜悦」;(4)「得着称赞」(R+E)=「它成为赞美」;(5)「他恩典的荣耀」(A+E)=「他赐的恩惠何等奇妙」;(6)「救赎」(E)=「神救赎了我们」;(7)「藉他的血」(R+E)=「因为基督为我们死」;(8)「赦罪」(E+E)=「神赦免了我们的罪/我们所犯的罪」;(9)「他恩惠的丰富」(A+E)=「他赐下丰盛的恩惠」。这是「内涵的意义」(connotative meaning)(参本书第三章)最佳之例,展示出详细的单字研究对句法解析的价值。 索雅提出另一个例子,是句法研究中的词型变化(语意范畴,参本书第三章)研究(1972:62-63)。他研究「拯救」在旧约用语的相关转换,注意到四个句子都从同样的核心出来:「上主拯救他的受膏者」(诗二十7);「救我」(耶十七14);「我将被拯救」(撒下二十二4);「你已经让你的仆人赢得这样大的胜利」(士十五18下)。前三者很类似,因为基本上都是讲雅巍(Yahweh)的拯救。第四个例子包含「名词化」,就是动词的成分(「拯救」)被名词片语(「大胜利」)所取代。索雅注意到,这种转换通常包括主体(雅巍)或客体(以色列)的省略,也没有时间的记号(参赛五十三5的「使我们得平安的刑罚」,这个片语可以是过去式、现在式或未来式)。通常在表层之下不止一个核心,例如前面的士师记十五章18节下就可分为:「你已经帮助你的仆人得胜」、「你的仆人已经得胜」、「胜利很大」。比较描述核心的「拯救」一字,我们便会发现,不同的上下文所产生的意义有差别;藉此,我们对每段经文的意义和其更广的神学含义,都可以作出更准确、更深刻的判断。
毕克曼和卡劳接着将叙述句(propositions)的各种关系整理出来,这可以作为第三章所讨论写作技巧的补充(1974:287-312): 3.藉论证来支持(因果叙述句) a.时间(如可一32:「日落的时候,他们带来……」) b.地点(如可一30 :「他走遍加利利,传道……」) c.环境(附加动作[如约十九5:「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 执行和情绪用语 以上所讨论的,主要集中在描绘性或认知性的叙述,其目的或是论证,或提供资讯。但是,在语言动作中,还有其他发言的形式。在圣经里,通常文字不单是传达观察,或增进知识,也要执行某个行动。奥斯丁称之为「执行用语」(perforative language),因为它所描写的是事件如何发生,而不是应当或不应当如何(1962)。保罗说:「我差[推基古]到你们那里去」(西四8),他乃是在告诉歌罗西人自己正在作的事。法老命约瑟治理埃及(创四十一41),约瑟就得着了权柄。凯尔德(G.B.Caird)观察到:「执行用语要求发言者言出必行」(1980:21)。耶弗他起誓,若能胜过亚扪人,要将家中出来迎接的人献给雅巍作燔祭(士十一30-31),虽然后来那个人是他的独生女,他还是不能食言(十一34-39)。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向神起誓,却背誓,彼得就成为神降罚的使者,使他们死亡(徒五l-11)。约翰和保罗不同,他将「相信」或「爱」当执行文字,只用动词(保罗较偏爱名词)。事实上,整本圣经有如一个活的有机体,发言人必须照自己的言论而行。因此其中常提醒人,不可随便说话(如弗四29)。 执行用语还有两方面需要了解。奥斯丁强烈主张,任何执行之言都有赖于一个众所周知(或真实)的环境(1962:45)。今天我们不能说:「我要将两只斑鸠献在殿中」,因为已经没有这回事了。同样,先知的测试很简单:如果预言成就,便是从神来的(申十八21-22)。提瑟顿用这件事来指责新释经学,说它几乎接近「字的魔术」,因为倡导这方法的人,使圣经用语本身成为文字事件,但事实上,圣经的有效性乃是靠读者对许多武断声明的接受(1980:337,354-55)。这一点对所有的释经学都可产生巨大的反响,因为圣经很多执行式话语的背后,有神学主张的深层结构;要先了解这些结构,才可能对表层内容作恰当的解析。换言之,解经的任务有一部分是要发掘经文背后的圣经神学(就是我所谓的「深层结构」,参本书第十三章)。例如,当马可将出埃及记二十三章20节、玛拉基书三章1节,和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混合引用,作为他所写之福音的开场白(可一2-3),其中的几个概念便构成这卷福音书的主题--使者/先锋、道路、主、旷野。若要彻底明了他的目的和信息,每一项都必须从整卷书来看。 奥斯丁又区分出非定点(illocutionary)和经由定点(Perlocutionary)两种语法(1962:99-131)。非定点式用语要求有回应,而经由定点式用语会造成它想产生的效果。前者不保证有结果。例如,希伯来的祈使语是非定点式,要求人有行动;而先知性未来式(非完全式)乃是经由定点式,因为「你必」的后面或是祝福(若遵行),或是咒诅(若违背)。凯尔德提供了一则很有意思的补充,他将后者与圣经的预定教义相连,但提醒说,这教义不至落为宿命论,因为神的呼召中,回应总是占重要的一席(1980:23-24)。例如,保罗描述自己「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加一15-16;参耶一5),是引用耶利米的呼召,显然直到他决定接受这个呼召,神的任命才得实现。 除了执行用语,我们还要注意圣经中的情绪话语。一卷书信中的感情表达,显然是其整体意义的重要层面。事实上,少了情绪描述的指引,诠释者可能无法揣摩到真正的意义。倘若没有个人的因素,就缺乏深度;未能掌握背后的语气,就不能摸着一段经文。对传道人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他自己先要进入经文的强烈情绪中,再带会众一同进入,才能唤醒对神和他的旨意沉睡的热情;在初作基督徒的时候,这种经历何等宝贵,但是现代生活的压力常使人将他撇在一旁。 如果作者使用很明确的情绪字眼,就很容易判断情绪的模式。例如,保罗为哥林多妇女不肯蒙头而争论时,说这是「羞辱」(林前十一5)、「羞愧」(十一6)、不合宜(十一13)、不自然(十一15),并下结论说,别地方没有教会这样作(十一16)。在这样一段经文中,保罗内心的情绪清楚浮现出来。不过,许多经文却不容易察觉。尼达以专业方式说:「情绪意义的组成,两极为对立,中间则为一连串的分级,而立场较中立的字,所使用的百分率比较高」(1964:113)。他的意思是,两极的字就像好-坏、美-丑、爱-恨、欢喜-忧伤、渴望-拒绝等,而大部分的字乃界于其脉络之间。我们多半会选居中的字。注意到一位作者所选的字,究竟倾向哪一极,会很有帮助。愈接近任何一极,信息中的情绪就愈重。 在情绪色彩方面,诠释者必须作词形和句形的研究。在词形上,他必须探究一个字究竟在分级尺规上落在那一点。例如,「快乐」比「欣喜若狂」要低,但显然比「平静」要高,而「平静」又比「悲哀」和「忧愁」要高。当然,这种尺规无法机械化,作者的用语也常不精确。一位作者写「快乐」,或许是极正面的意思,而另一位可能就接近中立。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作者使用语言的倾向。例如,耶利米和保罗都是很情绪化的作者,把情感都放到台面上,用字往往会震撼人。他们通常会选尺规中最上面或最下面的字。 最后的判断仍要按上下文来定。例如,在八福中(太五1-13)makarios可以译为「快乐」,但因上下文为末世语气,所以不可能是这个意思,比较可能是指神会倾「福」于那些为神国牺牲的人。每一个福的说明,更符合这种含义。不过,在表层之下有情绪的意味,因为经历到这种祝福的人,真会知道什么是喜乐。许多上下文因为有充满情绪的文字,整段话便色彩鲜明。在先知书中尤其明显。一翻开阿摩司书,便会碰到「耶和华从锡安吼叫,从耶路撒冷如雷发声……我的怒气必不收回」(摩一2-3 NIV)。每一段话都充满了这类用语,让人无法不感受到雅巍对社会不公的强烈震怒。其中的审判公式(「三番四次的犯罪,我的怒气必不收回」,一3、9、11、13,二1、4),首先针对四围列国,令以色列感到很安全,甚至沾沾自喜,因为神的忿怒将向她的世仇发作。因此,当二章6节中雅巍的眼目炯炯地逼向以色列,他们便更加站不住脚。那里的情绪用语力度倍增。 象征用语 传统上,象征性用法一向专列为一个项目,称为「特殊释经学」,其中包括各种题目,例如语言(隐喻、明喻)、文体(预言、比喻),和神学。不过,我认为这样分太牵强;我喜欢按释经标准发展结构的逻辑,来处理这些语言学的成分。象征用语有文法层面,也有语意层面(以下将说明),所以很合适作为句法分析中的一段来探讨。 如以上所提(参本书第三章),象征用语构成意义「多重意思」的第三层,在主要意义(或一般意义),与次要意义(或语意范围中较少见的用法)之后。象征说法是将一个概念和代表其意义的某个图象式或类似说法相连,使一段话更多采多姿。前两个层面为字面的意义,能指认一个字的根本要素为何。例如,「屋顶」便是房屋或其他建筑的顶盖。象征说法则是将含义互相关联,如讲到一个人嘴巴的「屋顶」(译注:指上唇)。 圣经常运用人生各种经验中多采多姿的意象。如:用专业名词来形容作门徒(管家、仆人、农夫),用家务事的方式来描写神和他子民的关系(新郎-新娘、父亲-孩子)。事实上,若要了解圣经内的许多意象,必须对当时的习俗与文化有所认识(参本书第五章)。例如,「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启五1),或是借用罗马人的遗嘱(用七印封严)--因此里面写着的是圣徒的产业,或是借用罗马人双面刻写的合约,里面记着祝福与咒诅(我喜欢这种解释)。这两者都符合这幅文字图画,不过现代读者若对古代的习俗一无所知,便不会明白有这两种可能性。启示录第五至六章的象征,因着这类背景资料的发现,而增色不少。 毕克曼和卡劳将象征性或相关性用语分为两大类(1974:97-101)。字之间的邻近关系(contiguous relationships)是建立在意义的类似,或接近之上。这一类字又分三型:(1)时间相关,以时间的说明来代替事件,如「主的日子」,这一术语不单指主的再来,也指「末日」所有的事件。另一方面,当耶稣说:「亚伯拉罕看见我的日子,就喜乐了」(约八56),所指的乃是道成肉身。(2)空间关系是运用地理概念,如以「天」。来讲神(太二十一25,「约翰的洗礼是来自天上,还是来自人间?」)。在以弗所书中(一3、 20,二6,三10,六12),「天空」乃是指灵界,就是宇宙战争发生的所在。(3)以逻辑或因果关系取代造成结果的原因,或反过来说。例如,「上主的手」(成因)是指审判,而「剑」是指逼 -/迫与分争(太十34)、刑罚(罗十三4),或辨明心思意念(来四 12)。 具「部分一完整」关系的字,也可分为三型:(l)「成员-大类」的关系,以某个成员代表整体一类。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赐给我们日用的面包」(太六11),这里的「面包」是指信徒所有的需要,包括物质与精神方面。「饥渴慕义的人」得福(太五45),是藉饥渴的隐喻,来代表内心有强烈渴望的一批人。(2)在「要素-整体」关系中,以大结构的单一部分来代表全体,例如,「屋顶」代表房屋(太八8),「三千灵魂」代表归向基督的人(徒二 41)。(3)「特征-整体」的关系,就是以一件事的特质或目的来代表它本身。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就是「蛇」,在「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太二十三33)是负面的意思,但在「要灵巧像蛇」(太十 16),则是正面的意思。这两段迥异的经文,显然是指蛇的两种不同特质。 解释象征性文字最大的困难为:每种语言在发展字的相关性上,都各具一格;因此,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隐喻,无法完全用其他语言表达。现代语言之间也有类似的困难(参Beekman and Callow 1974:104-7)。这对语意学是个问题,必须在这个层面上作研究(参本书第三章)。 若原文是用片语或象征文字,翻译的方法有三种可能:(1)若收受语言中有平行的象征用语,就可以直接翻译。西方的语言之间常有这种现象,因为基督教对西方文化和语言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例如,路德的圣经译本对现代德文的影响)。「上主拯救它的受膏者」(诗二十6)或「他们开始说起别国的话来」(徒二4),都很容易了解(然而在许多其他语言中,却不是这么一回事)。(2)若意义无法自动转换,但仍有些微的呼应,便可以保留该字,但是加上说明,以澄清模糊之处。有时圣经本身会这样作,例如:「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 1;参罗六 11:「向罪死」)。不过,通常我们必须自己加上这类说明,诸如「时刻近了」(太二十六45)=「我必须死的时候近了」。(3)倘若原初语言和收受语言之间没有任何呼应之处,象征文字便可用相近的片语取代。毕克曼和卡劳在此特别提到死亡、性交、神和外邦人的委婉表达法。有一个例子很明显,就是经常出现的「他认识他的妻子」,这一说法必须翻译为「他和妻子行房(性交)」。在马太福音一章25节,这个片语在新英皇钦定本译为「他不认识她」,而新国际本则译为「他没有与他的妻子结合」。 解决的办法,是将圣经的象征文字回头转换为合适的「核心」,然后再向前转换成收受语言恰当的等同说法,而每次都让听众的需要来决定这三者哪一个最合宜。圣经之所以不可能只有一种英译本,或其他语言译本,原因就在于此。不单语言年年改变,各个地方的语言也不相同。在英国或德国,按各人所讲的乡音,就可以断定他的家在哪个村庄或城市。每个小村庄都有自己偏好的片语用法。传道人要很敏锐,传神的道给每一种听众,都要让他们觉得很亲切。 象征用语有很大的刺激作用,能在学生的心中造成新鲜的意象。在这方面,李库尔(P Ricoeur)对隐喻的讨论很有用。他主张,象征用语的作用,不太在语意的层面,而是在更广的交谈(或沟通)范畴。隐喻在一个字的字面意义和象征意义之间造成一种张力,使前者因「明显的矛盾」而「自我破坏」(1976:5O)。李库尔的意思是,象征表达是作者刻意的选择,要勉强读者对信息产生新的感受。起初,因为字的意思与一般字面意义不符,读者会因思路的不协调而感到奇怪。他们被带到一幅新的文字图画前来看实体,以致不得不重新思想这段话的类别(1975a:83-84)。这方法开创了新的谈话世界,而读者不由不置身其中。 当然,这种对实体的新看见,完全有赖作者和读者在经验世界中能互相对应。即使在圣经时代,这种状况也不见得就存在。保罗常遭人误解,而他自己在文化上也曾出过差错(徒十四8-18的吕高尼人)。几千年过去,问题便愈来愈严重;如果在语言的沟通中,隐喻像李库尔所认为的那样重要,将他们作合宜的翻译,就更是件大事了。以下的篇幅便是带着这种重要意识,来进行对这题目的讨论。 有些人尝试用新的语言架构来处理不同的象征文字(参Nida et al.1983:172-87),我却感到传统的模式(Bullinger,Mickelsen,Kaiser等人)还是最好。基本的类型有六种--比较、补充、不完整、对比、拟人式的象征,和关联或关系。在上下文中注意到象征表达的类型颇有帮助,因为这一点能提供重要的释经资料,来更准确地解释一段话。许多经文本来模糊不清,等到将象征用语隔离出来了解,才真相大白。 1.比较式的象征。物件之间直接的比较,有隐喻和明喻两种象征方式。明喻是正式的比较,用「好像」、「正如」等连接词来建立。箴言中常使用明喻;例如,「惊恐临到,好像狂风;灾难来到,如同暴风」(一27),或「要救自己,如鹿脱离猎户的手,如鸟脱离捕鸟人的手」(六5)。耶稣也不断使用明喻,他们的作用和他所用的比喻类似,而比喻可以说是扩大的明喻(「神的国就像……」)或隐喻。他的声明因此而更生动,如「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二十三章27节)。诠释者不应当匆匆略过这样生动的意象,因为他们乃是根据古时的日常生活经验而来,在原来的景况中力量更大。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三27所用的明喻,将他的深切关怀,和犹太人的执迷不悟,作成鲜明的对照。 隐喻是暗示,可是从许多方面来看甚至是更直接的比较,令读者不必用「好像」、「正如」,就可以直接将两者认同;例如,「上主阿,你是我四围的盾牌」(诗三 3)。比较有两种(参Beekman and Callow:1974:124-26)。完整或全面的比较,是将项目和类似处都说出。这两者或是直接成对比(「我软弱但他刚强」),或以程度来比(「他比我刚强」)。相似处或许只是相对的(「我强,他也强」),或许是绝对的(「我和他一样强。」。简约的比较中,类似处不明显,读者要补上,如「你们是世上的盐」(太五13,隐喻),或「他的眼目如同火焰」(启一14,明喻)。有时意象的对象没有说出来,如「他的羊将分散」(可十四27)。 隐喻或明喻有三部分:意象要说明的主题或项目、意象本身,及相似或比较的要点(该段中隐喻或明喻的真正意义)。在一个比较中,通常这三者都存在;如,「天(主题)必消散(比较的要点)如烟(意象)」(赛五十一6),或「往以色列家(主题)迷失(比较的要点)的羊(意象)那里去」(太十6)。如毕克曼和卡劳所指,其中之一或以上可能会遗漏,所以诠释者必须补上(1974:128-31)。主题或许只是暗示,如「羊在狼群中」(路十3),其中「狼群」乃是逼 -/迫门徒的人。相似的要点或许没有说出来,如「他是身体--教会--的头」(西一18),这里假定了基督的统治(头)和教会(身体)受引导的功能。有时甚至主题和相似点都省略;例如,「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这句话的主题(他们的教导)和类似点(渗透作用),都在暗示中。最后,意象与类似点可能省略,如「你和鞭刺棒相争是难的」,这里里假定有一头牛,而类似点则为反抗引导和控制。在这种状况中,读者必须十分警觉,才能补上省略的资料;这也需要对文化背景有所认识。 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谨慎,不要过分强解象征文字。古代的象征文字和现代的隐喻不一样,没有那么准确。重叠的地方常只有一处;而现代的读者常不了解那一点为何。凯尔德提供了一个很扎实的例子: 诗人告诉我们,团结的家族就像油从亚伦的胡须流下来,流到他袍子的边缘;他不是要让我们以为,家族的团结是一团 糟、油腻腻,或会挥发的;他乃是想到那强烈散发的香气,就是大祭司受膏时深深刻在他心目中的那幕景象(诗一三三 2)。( 1980:145) 我们需要帮助,才能解开这类用语,所以非专业者就必须选用良好的注释书和背景工具书。圣经作者若是频频变换意象,我们就更需要帮助,如诗篇九十二篇10节(将公牛之力的「荣耀」和头上的受膏相连),或以弗所书四章14节(从婴儿到晃动的船到无助的鸟到欺骗的骰子)。古代文学非常欣赏混合的隐喻;古代作者这样写,不是要强调文字的模糊性(如现代作者),而是要强调表达的丰富性。今天我们必须到意象的背后,去发掘这样隐喻的堆集中,准确的要点究竟何在。通常一个隐喻背后的意象并不为人所知。不知有多少文章在探讨马太福音二十三章27节「粉饰的坟墓」,或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6-7节的「拦阻者」。可能到我们抵达天家之前,其中真正所指没有人知道。意象也可能很模糊,如约翰福音三章5节中「水」的隐喻,就可能有许多含义。 最后,我们应当注意,经文中有活的隐喻和死的隐喻。死的隐喻中,意象变成了片语,听众可以马上明白,不需要在心中塑造文字图象。活的隐喻是当场形成,要教导一个新的重点,并勉强听众去思想其主要意义和相关含义,以了解该意象。这种区别很重要,因为诠释者可能会将太多东西读进死的隐喻,错误地强调他的图象价值。 难处在于,我们对古代文化还无法全盘掌握,不容易分辨这类差异。有两个准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种区分。就语源而言,如果象征的重点已经存在一段时间,就可能是死的隐喻。根据BAGD,在基督之前三个世纪,伊壁鸠鲁(Epicurus)的时候, sarx(「肉体」)就已经作象征用语了。保罗将「肉体」和「灵」对比,不是要绘一幅图,说明一项真理,乃是借用一个半术语化论「人」。的观念。同样,karpos(「果子」。)也已出现在伊壁鸠鲁之时(BAGD)。在「圣灵的果子」(加五22-23)或「承认他名嘴唇的果子」(来十三 15)等经文中,这个字已经成为片语,应该直接解释为「结果」。不过,如果隐喻是以一连串图画的方式作详细说明,或上下文刻意强调意象的鲜明,那就很可能是活的隐喻。有几处经文中,karmpos便是如此:马太福音七章16-20节,「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是由一连串有关葡萄和荆棘、无花果和蒺藜、树木与火的意象扩充而来的;约翰福音十五章l-8节中,karpos是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一个非常活泼的隐喻)中的一部分,引进结果子的教导(4、8节);在犹大书12节中,他是一个较大的象征文字中的一部分:「秋天的树--没有果子、连根拔起--死而又死」(NIV)。这类决定都要靠上下文来判断。 2.补充式(或使文意完满)的象征 a.冗言法(pleonasm)是指多加上同义字,以为强调。这是古代作者在澄清或强调时,很喜欢用的形式,与诗体的同义平行写法类似。有一个常见的例子,就是福音书不断出现的「他回答,并说」;其他诸如「他没有记住而忘了」(创四十23),「这个帐棚--地上的房屋」(林后五1),「家里的全家主人」(路二十二ll)。现代翻译的趋势,是省略这类片语,如新国际本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1节:「这家的主人」。读者要小心,以免将过多的意思读入这类重复语中;这只不过是一种写作形式而已。 3.不完整的象征文字。这类象征文字与上面一类正颠倒,不具增补作用,反而有省略现象。 4.对比或贬抑式的象征 6.拟人式的象征 象征文字是意象的丰富资源。此处所讨论的主要与释经有关,但我也想提一下他们对讲道的价值。我认为,最佳的说明不单来自可爱的小故事,或巧妙的应答,而是取自经文本身,尤其是象征文字的背景。李库尔主张,隐喻具普世参照的价值(参上文),这是很宝贵的提醒,让我们留意,自己的任务不只是让听众沉浸在一些轶事奇闻中,更是要让他们浸淫在神的话中。我们要帮助会众重新活出神藉圣经所启示的话,感受到其中有能力,可以改变他们的生活。圣经象征用语本身便有惊人的反响力,让人反覆咀嚼其意;这是最好的出发点,里面充满了鲜活、有力、多采多姿的思想。若能重新捕捉这些文字的活力与动力,就能帮助听众身历其境,而将那不变的信息应用到现今的生活中。 圣经的例子 为要说明以上几章的解经方法,我们将研读两段经文,各取自新旧约。在此还要再指出,结构、文法、语意,和句法的步骤,并不是呆板的一次作一项,而是互相倚赖,一起进行的。首先,我们用归纳的方式读一段经文,初步探究他,掌握一些要点,以免过于天真,一味倚靠其他人的意见。接着,我们运用工具书(字典、注释、单字研究等书),来深入研究这段经文,提出其中文法、语意、句法的问题。在使用工具书时,最宝贵的不是那些作者所提供的结论,而是他们所用的证据。如法兰士(R.T.France)所说:「认真的解经者绝不应满足于跟随某些着名的注释或译本,而是要看出其中的研究工作是否够周详。」(1978:253)许多学期报告的错误就在此,因为其中的内容不过是洋洋洒洒地列出别人的意见。我研究一段经文时,要衡量其他学者发现的资料;至于经文的原意为何,一定要有自己的结论。注释书的结论不如其中的资料重要。收集这些资料之后,以上下文为基础,思想各种可能性(哪一项最适合这段经文),然后再作出决定。这就变成了我的解释。 以下所举的两个例子,是经过刻意挑选的。他们的文体和形式都不同,因此可展示更多技巧。我假定归纳法研读和初步笔记已经完成,这里要提供的乃是更精致的样本;读者必须明白,最初的笔记看起来不会像这个样子。
西番雅说预言,是在约西亚改革(西元前621年)之前不久。他强烈指责巴力崇拜与以孩童为祭(一4-9、 11-12,三1-4),就是前一个王玛拿西统治下的特色;他的工作为约西亚的改革铺了路。本书先宣讲世界和犹大将受的审判(一2-6),接着便预言雅巍的日子(一7-二3)、倾倒在列国之上的忿怒(二4-15,三6-8),以及对犹大的忿怒(三1-5)随时都可能会临到。不过,正直的余民将经历到神的怜悯,他们将承受敌人的土地(二7、9),并沐浴于谦卑敬拜神的光景中(三9-13)。我们在这里思考的段落,是全书的最佳结论,说明雅巍将作的事,以及其原因。 1.以色列欢乐的回应(14-15节)。这一节的三个命令,是第9-13节无数祝福的完美结论。第9-10节的敬拜场面,在此完全阐明。三个连续的动词,ranni(歌唱)、hariu (欢呼)、simhiwolzi(欢喜并兴奋),在此为同义词,都在描写这个敬拜;皆表达出强烈的情绪;这种词汇的堆积,是闪语诗体的常用方式,强调当众人体会到雅巍的拯救与同在时,那种欢欣的程度。我们看见敬拜者先是歌唱,接着发出喜乐的欢呼,因为他们感受到神更新了与他子民之约。 以弗所书三章 16-19节 在这封送达各教会的以弗所书中,保罗作了两次祷告,一章17-19节和这里。近日对保罗代祷的研究,显示出他们常是整封书之信息的要素,通常会将其目的作具体而微的陈述。这两个祷告的确如此,因为他们包含了此书信要义的钥字,以下将会说明。第三章的祷告是该书信教义段落的结尾,也成为第四到六章应用或伦理段落的预备。一章17-19节的祷告引介了教会合一的主题(一15-二22),和这一段前后包夹着这个题目。最告近它的前文(三1-13)中,保罗用自己使徒的职责为例,说明外邦福音工作应当是教会的重心。事实上,犹太人和外邦人在教会里的合一,是神所启示的奥秘之一(6节),也成为向魔鬼势力的见证,显出神何等有智慧(10节)。 第14-21节的祷告,祈求神巩固这个合一,将他的同在和能力向以弗所的圣徒彰显。保罗这段祷告的开头很特别,对父神作了极长的称谓,说他是使「天上地上各家得名」的那一位。这句话强调神统管所有受造物的权柄。由创世记二章19-20节(亚当给动物起名)看来,「起名」的动作意谓统管或权柄。这里讲到神是起名者,因此他的权柄是绝对的:地上与天上的「各家」都从神得着自己的身份。要特别记住第一至三章中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冲突。既然这两种人都从神「得名」,在他面前便是平等的。这个祷告将神和他子民的关系应用到以弗所的情形。三个hina(‘that’「叫」)子句,构成第16-19节的组织模式。这是第14节开始的祷告所祈求的内容[「我屈膝(即,祷告)……叫……」]。 1.为能力祈求(三 16-17上)。第一个祈求的基础是「他丰盛的荣耀」。这两个名词在以弗所书中都是要点,而pIoutos共出现五次。每一次(一7、 18,二7,三8、 16)都是指神将恩赐和祝福赐给他的子民,其丰富难以测透。重点总是已实现的末世论:这些恩赐是我们现在就拥有的。有意思的是,另一次出现「丰盛的荣耀」之处,乃是一章17-19节的祷告,那里是指未来的「荣耀」,就是神要赏赐给我们为「产业」的(直译为:「他在圣徒中的荣耀产业」)。在这里,「荣耀」或许是描述语(「如他荣耀般的丰富」,NIV),可是更可能是一种希伯来语法,「丰盛有如他在荣耀中」(Barth 1974:368)。所强调的重点是:神的特性倾倒在他的教会中。 保罗向这位荣耀的神所祈求的「恩赐」是「能力」。保罗所用的这个字,是能力或力量最基本的字,dynamis。这个字有时可以指「能干」、「意义」、「神迹」、「资源」或一位超自然者(BAGD)不过这这几乎可以肯定是用在他的基本含义,即「势力」或「力量」。在一章 19-20节中,保罗将这字与他的姊妹字energeia(作为)、kratos(力量)、ischys(势力)并用,来描写神的全能如何用在他的子民身上。在那段经文中,若强调这些字的差异就不对了;保罗乃是将同义字堆积起来,以描写神奇妙的能力,因为人的语言实在不足以描述。另外一处围绕著dynamis堆积词汇的地方,是三章20-21节的颂荣,其中用了好些最高级形容词:「那位有能力(dynamai)成就超过我们所求所想之事的神,根据那在我们里面运行(energeo)的大力(dynamis)……」。保罗在这里为「能力」的祈求,将这两段经文都包含在里面了。按上下文看,神的「能力」现在已经赐与了信徒。他是A-E词汇,因为重点是在所赐给圣徒之「能力」的质素,以致他们能加以运用(这是「事件」的层面),来得着属灵的「力量」。 能力的加添,有两项目的或结果(参16下与17节的不定词)。第一,信徒得着能力「以致能透过在内心中的圣灵,得着刚强」(krataithenai,是E词汇;参一19的名词)。在一章18-19节中,保罗祈求以弗所人能「知道……他的能力何等浩大」,这显然是指经验,不单单是指头脑的知识。在这里,前面的祷告又再重复,并且澄清。那使基督复活并高升的能力(一2O-21),已经赐给信徒(参二6-7,是依据一20),这里则是说明其途径(主动面)和运作的范围(被动面)。第一个核心句子应当是「愿圣灵加力量给你们」,第二句则为「愿你们的内心得着能力」。 保罗在所有书信中(罗八1-27;林前二9-16,十二1-26),都强调圣灵是属灵成长与恩赐背后的运作力量。圣灵的同在,前面已经提及(参一13-14和15-23的比较),这里更明确指出,他是灵命发展背后三一神的推动力。他工作的范围是「内心」(或译:里面的人)。这个概念只有保罗使用(罗七 22;林后四 16),若要了解它,必须作词形变化比较(观念研究,包含语意范围),就是和保罗常用的其他词汇比较,如nous或dianoia(心思)、kardia(心),或kainos authropos(新人)。在罗马书七章22节和哥林多后书四章16节中,「内心」显然与前二者重叠,不过这里的概念则亦包括「新人」在内,这是新造在信徒里面的,因为「老我」已经死了(弗四22-24;参西三9-10;林后五 17)。另一个平行语是「心意更新」(noos,弗四23;参罗十二2)。下一节又提到「心」(17节)。换言之,保罗是祈求:神的能力丰富地赐下,透过圣灵在人内心的运作,使每位以弗所基督徒对神的认识都得着更新。 祈求神能力的第二个目的,是基督的内住。第16下-17节的两个概念是相互倚赖的:当基督住在我们心中,我们就得到力量。这两个子句的组织非常相似。圣灵与「信心」平行(都由dia引进),而「里面的人」与「心」平行(eis=en)。「居住」是象征性用法,指基督内住的同在,保罗书信中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这种写法(与西一19,二9比较,在那里基督的内住带着「神一切的丰富」),不过,它与监狱书信常出现的「在基督里」之主题平行。我们让这种同在「在我们心中」工作的途径,乃是「信心」。在二章8节和这段经文中,「信心」是神(此处为圣灵)的恩赐,而惟有神的「恩典」(二8)才使信心成为可能。可是个人对神的信靠,仍是里面的动力,使我们能发现圣灵的同在,他会加给我们力量,而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的挣扎中依靠他的能力。他并不是机械化的动工,也不保证灵里的得胜。(若是可以,保罗就不需要为以弗所人向神祈求这种能力!)信心乃是我们里面去获取恩惠的结构,是我们的「心」能认识神与我们同在的途径。 「在爱里」可以视为与下文相连(「在爱中有根有基」),大部分现代译本都采用这看法(AV,NKJV,RSV,NASB,NIV),但是我同意罗秉逊(J.A.Robinson 1904:85,175)的观点,认为他与前面相连较好:「透过在爱里的信心,叫基督能住在你们心里」(与一4,四2、16相较)。如此,「信心」便成为基督内住的垂直面,而「爱心」则为其水平面。透过信心,信徒学习操练圣灵加添力量的作为,而这种力量能将各个派别(在此为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爱」的灵中结合起来。在这个概念中有两个核心句子。第一,「信心获取基督的内住」;第二,「爱是基督的同在于教会运作的范畴」。 2.为洞察力祈求(三17下-19上)。「有根有基」或许是主格的独立形容词--细述基督内住的结果,或许是一种破格文体--修饰下个子句中未明言的「你们」。在hina子句之前放置分词很奇怪,因此这些分词较可能是作第一个祈求和第二个祈求的过渡之用,所以对两头都有作用。基督同在的结果,是灵里有很强的根基,这根基使人能在灵性的洞察力上长进。这两个动词将农业(有根)和建筑(有基)的隐喻相连,具同义作用,强调基督为我们生命提供的有力根基。他们不是要为上下文带来不同的意义,而是以同义的方式,强调以基督为灵性增长之基石的重要性。信徒必须一直警觉,灵性知识的真正基础何在。我们可以花许多时间,浸淫在解经学的学术追求中,但却未能真正「知道」,因为在我们生命中坐宝座的,不是基督,而是知识。 因此,保罗继续祈求,让以弗所人能「有能力领悟」属灵的真理。这里所用的两个字,都是指保罗渴望的深度。第一个字意思是「有足够的能力」来捕获一个概念。他是军事或体育名词,指达到目标所需要的能力。第二个字也是军事用语,常用在「征服」或「抓住」一个目标;这里是隐喻用法,意为「了解」或「领悟」真理。在这段经文中,两种意思都存在;所祈求的乃是有「力量」来积极领悟基督的真理。这种「能力」不是自己可以获致的,而是一种集体的作为,与「众圣徒」一同得到。惟有和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携手,我们才能吸收那「奥秘」(三9)、或「百般的智慧」(三10)、「测不透的丰富」(三6、8)。在灵命增长上,教会整体扮演重要地位,这是全卷书一再强调的(一12、 15,二18,四3),而今天的教会却常忽略这一点。以弗所书被称为「肢体生活」的书信,可谓名符其实,他声明:灵性生活的垂直面,和相交的水平面是不可分的。我们在研读圣经时,必须不断与身边的圣徒对话,才能了解其含义。释经学也正有这样的要求,因为信徒的团体(包括在教会内,以及透过各种注释书)会向我们的了解发出挑战,也会修正我们的看法。 句法的研究也与文法和语意分析一样,会出现在几个层次中。若要写一篇专论,或对某段经文作注释,研究者必须花许多时间,考查第一手资料,作思路发展的句法图表。表层结构的每一个单位都要仔细分析,利用所有现存的平行经文,来追踪主题的来龙去脉,并注意底下的深层结构,看出他对表层结构之信息的影响。结果将是连续的螺旋,上达经文原初的用意,包括其中的各部分以及整段经文。个别单位的意义只能从紧接之上下文的角度来了解,因为,例如「拯救的战士」/「帮助的英雄」(番三17),究竟哪一种解释较可能,只有根据四周概念(semotaxis)的影响,才能作出抉择。所以,从部分到整体,再从整体到部分,如此来来回回的循环中,就出现了连续的螺旋,而诠释者可由旋纹而上,直达最可能的解释--不单是「战士」的意象,也得出西番雅书三章14-17节整个信息的解释。 附录:转换性文法 虽然转换性文法与结构主义类似,但他的实际理论和技巧却是由丛斯基发展出来的,他所着的《句法结构》(Synrtactic Structures,1957)和《句法理论面面观》(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1965)尤其重要。句法转换的基本概念,是丛斯基所发展出更大理论中的一部分。他观察到,孩童有惊人的能力,可以将句法规则纳入他们自己的说话方式中。丛斯基称他的复杂语言结构理论为「创生性文法」(generative grammar)。李昂斯(Lyons)称这种运动为「丛斯基g e命」,认为他是「语言学--无论是古代或现代--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句法理论」(1981:108)。当然,这可说是夸大其辞,索绪尔的门生尤其会不以为然。不过,在过去三十年中,丛斯基的概念的确对所有的语言学理论家都有重大的影响。 一开始,我们必须明白,丛斯基是位理性主义者(相信知识是透过理性而来),而不是经验主义者(相信知识是透过感官而来)。就像其他理性主义者(如Descartes或Leibniz)一样,丛斯基相信,心思并不是「一块白板」,他具有与生俱来的学习能力。这一点对创生性文法非常重要,最佳的例子就是在1975年的座谈会中,皮亚杰(J.Piaget)和丛斯基讨论到,皮亚杰的学习发展观和丛斯基的心思天生便被设定之理论的不同(参Piattelli-Palmarini l980)。有关学习能力,今天有两种可谓影响力最大的系统,他们之间的辩论一再回到一个题目,就是孩童的发展。丛斯基主张,一个孩子的学习,是基于遗传所赋予的语言范畴,使他能在学习机会很不充分的情况下,仍然吸收抽象的事。在谈到人类的学习和个性,究竟是遗传使然,还是环境造成,丛斯基显然偏向前者。 丛斯基主张天生知识观,并据此发展出他的基本理论,视语言为能力(competence)和表现(performance)。能力是指心思中有一套语言范畴,使得话语所用的无穷语言组合成为可能。换言之,创生性文法是指一种文法规则的系统,就是造成实际语言的规则;按照丛斯基的看法,他的根据是人天生对语言的学习能力。一个孩子可能很快学到如何用复杂的句子讲话,而丛斯基相信,这不只是环境造成的,更是由于内在有获致语言的能力,这是心思中与生俱来的。另一方面,表现则指实际语言模式的发展。当然,这是受到周围语言环境、文化特质,和语言习惯的影响。因此,一个孩子头脑中原本已经拥有文法规则(能力);这是普世的通则,所有人都一样。每个孩子再将他所成长之文化中的实际语言模式放入这些范畴中(表现)。换言之,每个人都有能力了解主词、动词、受词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各个语言中,这些东西的实际表达法,却截然不同。每个人的能力都相同,但至于表现方面,就是一种语言的实际表层文法,则每个文化各有千秋。句法的能力是普世性的、天生的,可是实际的表现则千变万化、随意而定。 尽管句法的说法千变万化、随意而定,但丛斯基认为,他仍是个受规则管制的活动。这正是创生性文法的核心。丛斯基的证据,又大半取自孩童的语言模式。他问道,小孩子仅凭效法成人说话,怎能知道怎样的句法是正确的?丛斯基主张,必有一种内在才能在引导他们的能力模式。小孩子会以创造性的方式运用语言,不可能只是因环境刺激而来;相反的,这种创造力是由背后的句法规则所控制,那是存在于孩子的心思能力之中的。 创生性文法就是要找出,主导语言学习的这些普世性的语言法则为何。丛斯基要到个别语言的句法背后,去探究那掌握所有说法、一切语言所共通的普世性原则。事实上,丛斯基发现了几个文法层面。我在这里不是要详细介绍,不过,明白丛斯基究竟在说什么,是很重要的。他相信,在造成表层说法上,一个层面比前一个层面更重要。例如,他主张,有限状况(finitestate)文法会导出片语结构,最后则成为转换性文法。有限状况文法是处理个别的表层文法,有些语言有这种文法,但并非全部都有。片语结构文法是处理背后的规则,就是掌控一组语言的规则。另一方面,转换性文法却处理宇宙性法则,就是所有语言表面背后的法则。所以,转换性文法是创生性文法的最后目标,因为他处理的,是判断个别言论的最深结构。 丛斯基最近的一本书《规则和代表》(Rules and Representations1980)修订了许多创生性规则,但是清楚显示,近年来他并未改变上述的假定。前三章是讲论心思、学习能力,和对文法天生的知识。然后便谈他更新过的转换性文法。他主张,有两类规则在运作:基本规则决定了表层结构的抽象代表;转换性规则决定了这些结构的基本安排。 转换是将深层结构(D)变成表层结构(S),方法则是透过创生性规则。有一点很重要,丛斯基不是主张深层结构含有实际意义,表层结构则无关紧要(这是许多结构主义者的看法)。相反的,他乃是说,深层结构会形成表层结构,所以他含有基本意义。 事实上,丛斯基在他的近着中主张,在语意解释上,表层结构比深层结构更相关,因为表层结构能决定产生意义的句法关系。他举一个例子,比较两个句子:「我在法国或英国,过得并不快乐。(意思是在两个地方都不快乐),以及「在英国还是在法国,我过得并不快乐」(有「我记不清楚」的意思)。这两句话的深层结构都一样,但是表层结构却产生两种不同的意思。丛斯基解释道:「表层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取消与分离的互动关系」(1980:156)。总之,深层结构包含了一些规则,能将意义转换为表层结构的代表(PP.141-8l)。 创生性文法对圣经研究产生了重大的反响(在「圣经的转换」那段中曾提及)。我们必须明白,丛斯基主要是从语言学的层面来谈。事实上,他的基本理论大半是讲句法,而不是语意,在句法的解释上会带来新意。但是,我们要注意几方面。 第一,究竟普世性文法--就是其背后的理论--有效的程度如何,还不清楚。我在前一章中已经提到,普世性语意含义的理论是无效的。至于句法方面,近日的辩论甚为激烈。提瑟顿指出,普世性文法和维根斯坦在《短论》(Tractatus)一书中所提到的基本命题观相当类似,但后来他拒绝这种看法,而偏向语言游戏理论(1978:98)。当然,我们可以说,丛斯基的理论也符合语言游戏理论。不过,普世性的文法观是否可以避开这些批判,还不清楚。李昂斯指出,自从1950年代中期开始,这三十年来实际的转换规则已经逐步修改,受到限制;他并说:「转换性文法(不是创生性文法)的前途,现在正受到质疑」(1980:128)。换言之,我们虽可以在表层言论之下发现深层的句法结构,但却不清楚这可否成为普世性意义,自动跨越语言系统的界线。对这种笼统的说法,我们要格外小心。 第二,正如提瑟顿所说,将认知因素放在情绪、文化,或宗教的深层结构(它本身亦是表层言论的基础)之上,相当危险(1978:98)。事实上,经过深思熟虑,会发现深层结构的确超过丛斯基所阐明的范畴。对圣经研究而言,一段经文实际话语的背后,那些各式各样的非语言实体,都需要辨识出来。 第三,皮亚杰说,丛斯基忽略了孩童经验方面的发展,这点诚然不错。迦德纳(Gardner)在前言中指出,丛斯基与皮亚杰似乎在作「各说各话」(cross-purposes),因为两人所处理的,各为「学习」这一个大问题不同的两方面(Piatelli-Palmarini 1980:xxx-xxxiv)。事实上,丛斯基所强调的天生智能,必须由皮亚杰所强调的实际学习步骤来平衡。对于解经的过程而言,这就意味,我们不敢忽略任何一个因素,就是从深层结构导向表层结构的因素。所以,创生性文法提供了一个模型,使我们能深入了解圣经的话语,但是却不致退化到以此为目的。研究句法结构必须认清,这只是整体的一部分,而惟有查验过一句话中每方面的意义之后,我们才能发现他与我们这一代的关联。
修辞批判的一种方法 任何方法的目标,都是要将批判工具的危险降到最低,而将其潜力发挥到最大。我们对危险要有警觉,如:主观(将自己的理论读入经文中)、错用工具(如将希腊模式读人犹太式的修辞;以上登山宝训便有此可能)、简化(将复杂的模式过分简化,如以上肯耐迪对加拉太书的看法)、堂皇的幻觉(以为我们对古代修辞学了解很深,其实未必),以及对圣经真理的命题层面愈来愈模糊等。论到一卷书的大纲,几乎可以说,有多少学者,就有多少大纲。所以,修辞的研究一定要认识自己的有限,进行时要非常谨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