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
做为基督徒应如何对待逼 -/迫者,是对他们进行报复还是退让?做为基督徒如何不恨仇敌,饶恕仇敌且爱自己的仇敌;我们如何成为完全人,成为怎样的完全人······
一、对逼 -/迫者的容让
1、关于眼牙相还
在本章38至42节的经文当中,主耶稣引用两处旧约经文来阐明了他的观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出自出埃及记21章24节。摩西当时颁布这一律例,是从法理的角度而言的。这一法规体现了惩罚暴行的公义原则。就其范畴而言,是向公众社会的。不过,主耶稣在讲论这段经文时,他的观点似乎与摩西的观点相悖。这给我们带来一个困惑:难道圣经是相互矛盾的吗?不!恰恰相反,主耶稣的观点与摩西的律法精神有着内在的统一性。是更高层面的律法。主耶稣是从义理的角度讲论的。是一种以善胜恶的原则。这义理是建立在爱之上的,是更高层面的律法,进而完全了本不完善的旧的律法。
2、不要与恶人作对
“不要与恶人作对”这一句在原文里,是“你们不可报复恶人”之意。这句话进一步而言,就是不要用恶人的办法报复恶人。因为,当我们用他们的办法进行报复时,我们的心态和行为已与恶人相似了。“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是以善胜恶的原则性要求。用手背打左脸本是一种更大的羞辱,然而,主却告诉我们要以主动的心态领受。在原文里是“连那一边也要转向他”之意。这是一个主动的而非被动的行为。
3、借贷不可推辞
“借贷不可推辞”这句话,在原文里有“别转脸不顾”之意。主耶稣在这里所谈论的,不是单纯的钱财问题,而是有关门徒当怎样怜恤他人的问题。主耶稣所不喜悦的是:冷漠的心肠。我们无论是从圣经还是从生活中,所认识的耶稣总是那么慈祥、善良;那么愿意帮助他人。基督徒的见证,不单单是言语上的,还需要另一部分的见证——我们的好行为。
二、要爱你的仇敌
按着常人的道理,对待敌人应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如何能爱自己仇恨的敌人呢?这是世人难以办到的事情。
仇敌一词,在新约圣经里有三种类型:(1)aiksmalosia指的是战俘,得胜后掳来的敌人;(2)antidikos诉讼的对头,这可以理解为原则对立的敌人;(3)eksthros可憎恨的敌人,这可以理解为个人的敌人。本文中所用的正是这一词。
为什么神在我们的生活中,安放了我们的敌人呢?神不是让我们来消灭个人的仇敌,乃是让我们成为他们的朋友,引导感化他们归向神的面前。
下面的故事可以视为以上问题的回答。
1964年10月的一天,一支由8人组成的测量普查小分队,在滇西北沿金沙江上游向西北方向前进着。由于下过一场大雪,路上积雪很厚。他们的车在路上抛锚了。他们只好下来边用一些树枝打眼边推车子。正在这时候,他们突然发现,在距他们不到200米处,有一群饿狼向他们走过来。他们急忙跑进车内。当时,有一个年轻人拿起冲锋枪就要扫射,纳西老乡一把抢过枪,大声疾呼道:“不要开枪!”纳西老乡告诉大家说,枪一响,狼就会钻进车底或树林,它们会把车轮胎咬坏,并引来更多的群狼来与他们拼命。纳西老乡告诉大家,把车上一切能吃的东西全都抛下去喂狼。队员们不得已将150多斤的腊肉,火腿,及珍贵的鹿子干巴抛下车去。
填饱了肚皮的狼们,目光开始变得温顺了。头狼围着汽车转了两圈,带着群狼跑进了树林。过了一会儿,它们又出现在大路上,奇怪的是每只狼的嘴里叼着一根大树枝。它们分别在车轮两侧扒雪打眼。人们的心被眼前的情景感动了······车徐徐开动了,每当车陷在积雪中不能向前时,狼们就为他们的车打眼。就这样大约重复了10余次,汽车终于爬上了山顶。再向前就是下坡了。这时,狼们才停了下来。当小分队队员们以感激的心向狼群鼓掌时,它们只是定定地望了望他们,随后缓缓地朝树林中走去。
神创造世界,是使之为一个肌体,使万千生命共生共存。我们可以善待动物,何况对人不更需要善待吗?
三、要成为完全
在这段经文的最后部分,主耶稣向我们提出了一个要求,“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人如何象天父一样完全呢?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达到这个标准,人不具备上帝的全能与圣洁。
让我们来查考一下原文,我们就不会茫然了。完全这个词,在新约希腊文里有多种类型。在这里我们仅找出两个来对照一下:(1)artios中文译为完全,但在原文里是完全合格的意思,且含完美无缺之意;(2)teleios在中文里也译为完全,但在原文里是成年的意思,(生命上的成熟的表现。)本文中用的完全一词,正是teleios。主耶稣并没有要求我们达到那不能实现的完全,而是要我们效仿上帝的另一种完全,既属灵生命上成年人似的完全。懂得关怀他人,帮助他人,肯饶恕他人过错的生命上完全。
神造太阳照好人,也照歹人。神没有给基督徒享受的特权,但给了基督徒特殊的使命——使仇敌,使罪人归向神的使命。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