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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圣所成为性犯罪之处

2013-09-22 作者:陈晓玫  
来源:今日基督教报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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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呼吁,各教会或受害当事人若遇性犯罪、性伤害相关案件,一定要勇於发声、求助。

  你可能很难相信,在许多人视为“安全”的教会中,其实也可能发生性侵害、性骚扰等性犯罪事件。虽然有些教会已存在审议机制,但在“不愿正视”或“不会处理”的心态下,暗地发生的性伤害,在许多人不知不觉间,毁掉受害者一生及家庭,甚至因着闹上法院、媒体,对教会、当事人造成二度伤害。

  夹在司法体制和内心的难言之隐中间,“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正积极装备教会成为可靠的桥梁,让受害者有机会透过一条隐密安全的路,走出伤痛…

  从无感变成有感你的教会有可能会发生这些事!

  性侵害加害者若是发生在教会内,不只将摧毁受害人的身心灵,更有可能使信仰生命瓦解。

  “这样的事工,适合在教会推广吗?”、“教会已经很忙了,还有办法处理这些个案吗?”台湾信义会监督、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秘书长陈志宏表示,在推动这项事工之前,教会界可能产生种种疑问,甚至有人会直指这些是不该谈论的“丑事”,但事实上这类议题一直是教会中的需要。

  从职场上层出不穷的性骚扰事件,学校、家庭甚至教会中的暴力、性侵案件,再到受性癖綑绑,却不知如何求援的加害者,这些可能是许多基督徒“无感”、却发生在身边的惨剧。

  前东华大学谘商与临床心理学教授陈若璋指出,过去10年来,台湾性侵害案件通报数呈现惊人成长,从2002年通报数首先突破3千件,到2011年超过1万3千件,涨幅超过4倍,均每天约发生37起性侵案件。此外,近年来男性受害者的比例越来越高,加害者与受害者互相认识的案件比例也逐年攀升。

  其中也包括性侵害加害者就在教会内的案例,不只将摧毁受害人的身心灵,更可能使人的信仰生命瓦解,因此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特别呼吁,各教会不可忽视这类事件的严重性,然而处理这类问题,应是出於爱心,而非仅为开脱教会丑闻污名。

  从神的角度来看性犯罪足以撕裂灵魂的深远伤害

  
  根据相关统计,目前发生在教会中的性犯罪案件,大致包括4类型:

  1.承认自主的性犯罪,双方共承犯责。

  2.受害者或加害者一方是会友、另一方非会友。

  3.加害与受害者皆教会会友。

  4.加害者对受害者是有权柄的牧者或主管。

  其中,性侵害的事件时常因为复杂的心理因素,使当事人宁愿选择忽视所经历的不公不义。例如,年纪还小的孩子,很可能选择性遗忘曾受到的伤害,直到青少年时期恢复记忆,引发歇斯底里、自残的情况,伤害的影响力才爆发出来;青少年时期受到性侵的孩子,则可能落入怀疑自己失去性能力、担心遭另一半遗弃等自我形象低落的景况。

  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互相认识的案例中,双方关系越亲近,受害者对当事件的认定就越模糊,可能同时出现愤怒和感谢的反应,也更容易害怕失去人际支持,并将错误都归咎於自己,导致法官误判为两情相悦。很多时候,当复杂的人际心理遇上司法制度,当事人的伤口不仅未受到保护与疗癒,还可能因判决过程和结果造成“二度伤害”。

  更甚者,若加害者是教会牧师,影响力范围可能不止於个人、双方、家庭,而是整个教会的群体。过去,教会因牧者性犯罪而瓦解,或会友出面指控牧者性侵,却遭会友、师母骚扰的案例,都曾发生过。这些,都是教会遇上性犯罪,却无能为力的种种案例。到底教会该如何处理这些棘手的处境?

  “处理性犯罪的问题,教会首先要承认自己没有办法。”台北真理堂主任牧师杨宁亚指出,如果说罪的根源是自我中心,那性犯罪更是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只以满足自己为目的。基督徒面对性犯罪,要学会用神的眼光来看,明白其影响力不只在外在的身体,更影响心与灵魂。此外,性犯罪不只在於个人,更可能影响其他人,甚至整个团体。

  他进一步指出,面对在罪中以及受伤的人,除了司法制度和专业辅导,教会应该制定共同法则,产生彼此互助的共识,唯有让人经验上帝丰富的爱、恩典与真理,受伤或被罪綑绑的生命,才能得到完全的修复和满足。

  结合司法、谘商、信仰教会内性犯罪4大处理原则

  恩典法律事务所所长、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理事苏家宏。(摄影/记者陈晓玫)

  恩典法律事务所所长、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理事苏家宏指出,根据多年来处理性犯罪相关案件的经验,除了由司法单位在後端的工作,教会若有能力站在第一线了解个案需要,不仅可以避免事件被开诚布公,还可以从信仰观点妥善处理,获得信仰上的造就。

  为帮助各教会处理性犯罪相关案件,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拟出以下几项原则:

  一、必须处理

  面对案件的两造双方,教会应有不同的处理原则和步骤。若面对受害人,亟需从专业与信仰等方面着手,使伤害得到医治、修复与重建;面对加害人,可能涉及更复杂的状况,包括对方是否重生得救、如何避免重犯、降低对教会的伤害等。

  监察委员高凤仙指出,目前台湾在治疗性侵害加害者的政策上,有诸多不同观点的探讨。然而现下的困境是,台湾根本找不到适合地点对性侵害加害人进行强制治疗,因为大多数民众都对此类犯人不够了解,因而心生恐惧。她建议教会、专业机构,更多从动机面处理加害人罪行,而非仅仅要求行为上的改正。

  教会内部一定要先在做法、信念、原则上产生共识,产生跨宗派的互助网络。

  二、团队有共识

  杨宁亚指出,教会内部亟需彼此连结,在处理性犯罪的案件上产生共识。当基督肢体以舍己谦卑态度彼此对待,福音透过团队被彰显,才能吸引人真正认错、悔改。

  目前学界对於如何处置类似案件有极端的主张,从“严格对付”到“彻底宽容”都有,但教会内部一定要先在作法、信念、原则上产生共识,产生跨宗派的互助网络。他期待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未来能形成一个爱的大家庭,否则以单打独斗的方式处理性犯罪、性伤害问题,将是一场硬仗。

  三、寻求专业协助

  除了教会内部需要团结与合作,也应积极连结相观的法律与谘商机构,寻求资源连结,运用专业处理问题。如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张老师等单位;此外善用z /-府资源也是一大要点,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设立的“加害人谘询专线”,会是许多机构寻求协助的管道之一。

  四、耐心依赖主,寻求圣灵帮助

  由於“身病容易心病难”,在人力量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每个基督徒最重要的是先承认自己也是罪人,才能彼此同工,结合专业和信仰来帮助、弥补社会体制下的空缺。和专业团体相比,教会在结合专业之余,得以更有力的原因,在於我们拥有一个可以改变人心的上帝。

  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呼吁,各教会或受害当事人若遇性犯罪、性伤害相关案件,一定要勇於发声、求助。透过相关专业、资源的连结,教会人q uan促进联盟不仅可以协助提供谘商辅导,还可提供医疗、诉讼补助,并协助判断是否需要依法处理,甚至可以陪同当事人出庭或寻找相关专业的律师。

  【来源】今日基督教报

  【原题目】教会难以言喻之痛-当圣所成为性犯罪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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