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悲哀的不是犯罪,而是欲盖弥彰
2018-06-13
作者:韦长安
来源:雅博网作者我也要投稿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4)
论到人的罪性,以及上帝对罪恶的审判,大卫是一个感受最深的人。他知道在上帝眼中,世上根本没有一个义人。
他在祷告中说:“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上帝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14:2-3)
大卫曾与拔示巴行苟且之事,之后他不但没有认罪悔改,反而借刀杀人,使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死于非命。
乌利亚死后,大卫再也不怕罪行的暴露,竟然堂而皇之地将拔示巴接到宫中,作了自己的妻子。
圣经说:“大卫所行的这事,耶和华甚不喜悦。”(撒下11:27)先知向他宣告:“你既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撒下12:10)
不久,犯罪的后果接踵而至。先是拔示巴所生之子夭折,后是子女中暗嫩玷污了他玛。随即,押沙龙杀死暗嫩为妹复仇,再后来干脆谋权篡位,迫使大卫再次踏上逃亡之路。
大卫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才在上帝面前真正认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
今天我们知道,虽然我们都是罪人,但并非无药可医。因为耶稣来了,就是为了寻找、拯救失丧的灵魂。
保罗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3-24)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许多蒙受上帝的救恩成为基督徒的人,却没有真正脱离罪恶。而且,他们不仅不愿离弃罪恶,反而拼命掩饰自己的罪恶。
我想,上帝会原谅我们的犯罪作恶,却无法原谅我们的欲盖弥彰。后者要比前者更加被上帝所恨恶。
本来是一件罪行,遮掩以后,竟然变成了两件。第一,犯罪本身;第二,欲盖弥彰,为自己的错误作辩解。
但我们都非常清楚,欲盖弥彰的行为,简直是不打自招。因为所有的罪恶,都在上帝的目光之中,也都将暴露于阳光之下。
而认罪悔改,彻底离弃罪恶,是每一个罪人的唯一出路。
大卫悔改,最终得到上帝的宽恕。上帝曾亲自见证说:“我寻得耶西的儿子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徒13:22)
你我之悔改,也必然得着救主的赦免。而那些欲盖弥彰、自欺欺人之事,还是早日离弃为好。
【作者简介】 韦长安,雅博网作者,专职牧师。1975年生于河南驻马店,自幼归主,因受父母影响,决志奉献为主传道。自中南神学院毕业后,在河南驻马店教会专职服侍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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