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头的时候一切都饱满了
2008年3月,写了一首诗《主啊,怜悯我们》,里面有“大地呵,因见主的面,要大大震动”而生的巨大颤栗,5月就发生汶川大地震。2009年10月写了一篇一万多字的文章《生还是死,诗人和诗歌必须决断的》, 2010年元旦刚过就是接二连三的诗人的死讯,梁健、张枣等。在我的第二本诗集《活水》结集之际,将这篇文章的删节版作为后记,并以诗人林克的一句诗“垂头的时候一切的饱满了”为题。
是的,“祂必兴旺,我必衰微”(约翰福音3:30)。我喜悦我的衰微,满足于自己的垂头。何等奇妙,垂头却不丧气,相反,那生命的气息在肉身逐渐衰微的日子竟自饱满了,并从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
不仅有活水涌到永生,更奇妙的是主说,“来跟从我,我要使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马可福音1:17)就在那个2010年,主耶稣以人根本想不到的方式让我走上了侍奉的道路——不仅活起来,还成为得人之人。奇异恩典!
满有灵气的玲子选用了画家马媛媛的一组版画为插图和设计元素,这也是我心仪的。红色、血、白底、水、莲……“非流血不能赎罪”,“非圣洁不能见主”,“从水和圣灵生”等。主啊,你知道,你怜悯!你说祭坛上的火要常常燃着,燃着。
《生还是死,诗人和诗歌必须决断的》删节版如下:
一、向死而生,还是向生而取死
“……简单闪耀在白色中,进入延伸的田野/我从声音中开始——//做/一个上帝之子/我曾是/他唱过的一切”
——艾基的《房子——在世界的小树林中》
生还是死?向死而生,还是向生而取死?这不仅仅是哲人、政客必须回答的,更是诗人和其笔下的诗歌必须面对和表达的!
美国神学家赫舍尔说不能问人是什么,而应问人是谁,即问人是谁的形象和样式。诗人啊,如果您知道我不是大写的“我”,不是荣耀的诗人,写诗也是不我的命运;您就可能清楚地看见“我”只是和其他万物相同的一个被造,拥有上帝的形象和样式的被造,“我”不过是有幸蒙召来作为了赞美那创造“我”的一粒微分子——这时全新的智慧的门打开:鱼只有生活在水中,鸟只有在天上飞,树只有扎根在土壤里才能自由地生息一样,“我”只有和造我的赐我生命给我力量的上帝融合才能拥有真正的生命,才能真正地发出诗歌的妙音!
“相濡以沫,未若相忘于江湖”,诗人欣赏相濡以沫的时间已经太久了,回到水中相忘于江湖,回到生命的原理中吧。人在生命原理中才能成长与安息,也只有在生命原理中才能完全迸发出创造的活力。这对于诗人至关重要,因为他是的生死存活的根本,诗人是最敏感最接近上帝又最容易远离上帝的一群!
二、为什么最接近的易成最远离的
“虽然枝条很多,根却只有一条/穿过我青春的所有说谎的日子/我在阳光下抖掉我的枝叶和花朵/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叶芝的《随着时间而来的智慧》
上帝默示给人的圣经中分明说到:“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上帝的救恩和主耶稣的救赎自然成为:“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如此简单的真理为什么反被隔绝,有眼却不能见、有耳不能闻呢?圣经用伊甸园的故事明白生动地显明人是怎样陷到罪中,与上帝分开的。正如刘光耀的《诗学与时间》中说:“诗不发生在人与世界之间,而是发生在人与上帝之间。归根结底,诗乃罪人所吟……”
德国哲学家萨弗兰斯基的《恶或者自由的戏剧》深刻揭示了为什么撒旦容易在诗歌与艺术里做工,简而言之:上帝赐予了诗人很多的厚爱,把赞美天使的荣耀加给他们,让他们对生命与美的领悟更敏感、更丰沛,这赐予的本意是上帝要他们更好地发出上帝的声音,传达上帝应许的消息,由此带领迷惘痛苦的人恢复和上帝的关系,开启和发现无处不在的美!可诗人们总以为这赐予是自己的才华而自我陶醉、自我炫耀,并以此为局圉限制。故即便灵光闪现,不乏佳作,离地狱也不远了。
对此,刘光耀说:“人自命的上帝性愈多,他身上的上帝性愈少,从而离上帝性愈远……抒情诗既可以充当人与上帝的使者,也可以扮演以人代上帝的恶魔,既可以作为人的“在上性”的侍奉者,也可以成为那在上性的“侍奉者”。当人成为人的“在上性”的侍奉者,不管他自认为自己多上帝,上帝圣已经远离,并使之成为笑柄;当人成为那在上性的“侍奉者”,不管他认为自己多么无能不配,上帝将他高高举起。若明白上帝永恒的爱,等待诗人由衷地献上赞美,献上对离罪去死的生的歌咏,那才能得到生命的冠冕!
三、中国历史文化背景下的诗人与诗歌
“几乎没有什么亲密温暖的事物/仿佛我们从未作过儿童/我们坐在屋里,在月光中/仿佛从未年轻过,这是真的……”
——华莱士·史蒂文斯的《生命和心灵的碎片》
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一直是在个性人格中反映普遍人格,即有人人皆可尧舜,人人都可成佛的信念。相信性善,那么自我的修养和努力就至关重要,以通过生命内求式的道德塑造来解决人生的各种问题。于是中国的知识对象与理想生活很早就集中到人文整体的共同目标上。儒家是对成圣的向往和崇拜,道家的理想是做真人,其实仍在儒家的立场补缺救弊。这就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表面的早熟——在社会制度内精光凝聚,却少有生命横溢奋发之真趣——任何一种知识和事业,都是达到整个人文理想的一个工具和途径,而不是在上帝的启示带领下因信得胜。
如此注重自求而绝于神明的思维方式让中国文化在对真理的追寻过程中陷入分裂,受尽国家与个人命运颠沛流离之苦,希望一再破灭之痛!几乎大部分中国人都是人格分裂症患者,出则儒,行则法,退则佛,隐则道……表面百花齐放实则已经败坏:人与人的儒家伦理文化,人与自然的道家自然文化,虚与实的佛家轮回文化等“思想鳞片”难以观照出生命之光的全备真理。
在此人文精神下的诗歌艺术只能在感情的内泄中的完善自我,从而让灵魂趋向净化——从屈原到苏东坡,从苏东坡到纳兰性德,中国文人一直在追求人格与审美的完善。这境界让中国诗歌美则美矣,了犹未了: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在关注地上的事情,钟情于“我”的感觉和抒发,以至诗歌的时空想象力和人文原创力被不断削弱,其间跃动的生命之光越来越黯淡。
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新诗可谓先天不足,既没有弄清外来的优劣,也没有继承自身的精华。故中国的新诗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不少作品也不逊色于世界。其间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是一般的:“各帮派”中心优势的倨傲与边缘对优势中心的误解或误读、互不买账、小圈子意识、自我膨胀以及功利、操作、行内权利话语争夺等;诗人天性中的偏执极端,实验书写中的我行我素,也加速了矛盾分歧,制造了不少的肥皂剧。更重要的是对于生死的取向和真理的不明确,令中国诗歌还显不出整全的勃发。
四、正本清源,是被真理光照的时候了
“痛苦尚未认清/爱也没有学会/那被死亡遮蔽的/还在深深隐匿……”
——里尔克的 《致俄尔甫斯的十四行诗》1:19首
索尔仁尼琴说:“一个作家的任务,就是要涉及人类心灵和良心的秘密,涉及生与死之间的冲突的秘密,涉及战胜精上帝痛苦的秘密,涉及那些全人类适用的规律,这些规律产生于数千年前无法追忆的深处,并且只有当太阳毁灭时才会消亡。”这也是诗人的任务,并且诗人应当是排头兵,最先在痛苦中窥见秘密,并在死荫的幽谷从哀歌发出由衷的赞美。
人本能地要去找上帝要回家的过程中,歌唱大自然本就是在歌唱生命,诗歌的抒情性由此展开。在此基础上充分发展的中国古诗从诞生之日起就相当自觉地对人的现实生存投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关注。沿着这样的路径,在中国诗歌可以言志,可以“兴、观、群、怨”,但在客观上诗歌是诗人的精上帝产品,是个人情感的集中体现。
所以中国诗学关心的不是某种终极价值的根据或理性的认识结果,而是自我的内在情感体验。由此在“诗意的空间”也就是意境的营造上,中国诗歌登峰造极。宋代梅尧臣说:“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眼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实境、虚境中国诗人已经乐中其中不分南北了。
诗内的意境和诗外的文化人格分裂逐渐让中国诗人离上帝越来越远,而非越来越近。症结在哪里呢?刘光耀先生有精辟之语:“既有抒情诗,就有陶然……这陶然非遗忘或者迷失了自我的陶醉。更非中国诗学所常津津乐道的“物我两忘”……若以忘道为人与道的融合为一,那岂非愚妄?“物我”之为两,以及与此相当的“人上帝”之为二,同样不可忘……要记住人上帝之别,要以敬畏和赞美之心,让“我”向上帝圣之“你”倾诉,将言语的“中心”归之于上帝”。
脱离狭隘的艺术探索和诗歌探讨,脱离所谓文化的迷惑,回到生命的源头,追问诗歌的本质,谛听到那亘古最本真的声音,像衔回绿橄榄的白鸽发出对生的盼望、感谢与赞美。诗人自身活起来,诗歌活起来,让读诗的人活起来。唯有神圣价值和生命尊严的活,才有精粹的言语抵达人心,生发出无限的美。
五、诗歌,开发真正通往幸福之脉的矿山
“我们称为开端的往往是结束/走近末尾也便是一个新开端……一切都会好的/事物的发展都会好/当熊熊火焰聚合成/高居冠顶的火苗/火与玫瑰合为一体。”
——艾略特《四首组诗》
索尔仁尼琴说:“只要还能在雨后的苹果树下呼吸, 就还可以生活。”若不明白这话背后的属灵意义,一般就简单地理解为人的坚强勇敢,其实若没有真正的信心,什么样的坚强都是无从谈起的。我们还可以生活是因为相信被至上者赋予的生命,相信生命的有完全的爱。爱在圣经里的希腊语是:阿嘎裴,意思是上帝在十字架上的爱。这才是爱最真实最深刻的本义。基督已经胜过世界,这才是真正的信心所在。
没有这样的信心,屈原式的追问忧患,杜甫式的悲悯担当,陆游式的悲壮抱憾等都必然成为个体的哀鸣,在历史的长空发不出生命的呼号与力量的盼望,写诗者和读诗者必是加倍的心凉。只有在朝向永生的路上回家的路上才有诗人们梦寐以求的自由和幸福。什么是最高的幸福?上帝同在的以马内利的祝福。唯有诗人诚实无伪地来到上帝的面前,在基督里做了新人,生命得更新,诗歌随之得更新;生命有希望,诗歌随之有希望。
具体到写作主题而言,王怡说:“我们的写作当以信仰进入文化,刺入中国人心灵世界和价值观的深处,去撕开那些潜在的偶像,打通那些灵魂苦旅上的穷途末路。”而面对这上帝所喜悦的诗作主题,普遍有两个的误区是需要警醒的:一是把真理混同与基督宗教,或者说把基督看作诸多宗教中的一种,而非当做真理来确信。由此把基督的爱当做“我”笔下的一种需要,一种工具,当“我”用得着的时候真理在诗歌中展现,当“我”用不着或者需要调和的时候,真理只是诗中的一种理论思想。卡尔·巴特就清楚地看到了真理消融于一般宗教、人性、爱、甚至是爱欲的危险,同样也当看到真理被这些消融后在诗歌中表达的危险。
二是认为如果诗人信了主,他的诗歌就失去了个性和文采。持有这种观念的人不仅不明白上帝,更对光明有很多的恐惧,对“病梅”有太多的留恋。大自然有多么的丰富,世界有多么的上帝奇,诗歌就当有多么的丰富与上帝奇。因为这一切的造物主吸引着喜悦着诗人贴近,展示生命主的形象与样式。歌德说:“谁要伟大,必须聚精会上帝/在限制中才能显出来身手/只有法则能给我们自由”。这限制是向生而不向死的限制,这法则是时时死里复活、从新得力的基督法则。
神的灵吹进骸骨,听见的人就要活了,起来奔跑吧!在永生的路上,在真正的真善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