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和你妈同时落水——刘爱俭
如果我和你妈同时落水(刘爱俭)
本文原刊于《举目》2012年第58期
前年回中国,发现在我们县城的西北角,修了一个大湖,成了美丽的风景区。许多婚纱照公司,都带新郎、新娘去那里拍照。
有一天,一位新娘在取景时后退,一下子掉进湖里。紧急关头,她的弟弟毫不犹豫地跳下去救她。当弟弟把姐姐推上岸之后,弟弟却上不来了,刚刚被救的姐姐又一次跳入了水中……最终,弟弟被救,可是身披婚纱的姐姐却失去了生命。
这是一个手足情深的动人故事。可是,在这整个过程中,新郎呢?他也许有过救新娘的冲动,但在自己的生命面临危险时,却始终没有下去。于是人们都说,关键时刻,还是血浓于水。
妈只有一个,妻子可以再娶?
听说:中国妻子常问丈夫的一个问题是: “如果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你会先救谁?”对很多男人来说,答案很明显:在都不会游泳的情况下,妈是首先舍命要救的!
再把问题反过来,问:如果男人落水了,谁会舍命救他呢?是妈,还是妻子?妈会舍命!妻子呢?难说!
有句老话:,“妈只有一个,妻子可以再娶。”
还有一句名言: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这观念是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比较重视孝道,对那种“娶了媳妇忘了娘”的行径,是深恶痛绝的!
在传统的中国婚礼中,结婚当天,婆婆家大摆宴席,娘家父母却躲在家中哭——女儿将要从家中的小公主、掌上明珠,变成受气的小媳妇,怎不令父母伤心落泪!
所以,传统的中国妇女就将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只等着“媳妇熬成婆”的一天!
中国特色的“三明治”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妇女与男子接受同样的教育,做同样的工作,拿同样的工资。 “妇女能顶半边天”,使中国人的家庭关系,面临新的冲突、新的挑战!
婆婆抱着老式思想,好不容易等到了媳妇熬成婆的这一天,却发现,现在的媳妇与自己当年不一样了。现在是婆婆怕媳妇了。婆婆只好伤心、落泪!
媳妇呢?享受着新社会的男女平等,扬眉吐气。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一边驯服丈夫。谁知,婆婆看不惯媳妇指使儿子,更难忍受自己几乎成了保姆:于是,媳妇给婆婆一个脸色,婆婆给儿子一把眼泪,平时顺服的丈夫要给妻子一个巴掌了: “你欺负我可以,欺负我妈,不行﹗”
媳妇一会儿,生活在新社会,一会儿回到了旧社会。
丈夫呢?许多爱妻子,又想孝敬母亲的丈夫,最后成了中国特色的“三明治”,在妻子与母亲之间受着“夹板气”,苦不堪言。
几年前: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婆婆从中国来美国,帮助儿子、儿媳带小孙女。不幸的是,婆媳天天吵架。有一天,全家正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婆婆与媳妇又吵起来了。走投无路的丈夫突然将车停在公路边,自己奔向高速公路中央,被一辆大卡车撞死。是谁害死了他?
我们去探访家庭时,常看见一边是婆婆和媳妇在高声吵,一边是丈夫呆坐着,表情痛苦、无奈。是呀,好不容易奋斗多年,终于有了房子、车子、儿子。一边是多年含辛茹苦的老母亲,不远万里来帮自己带孩子,一边是与自己一起辛辛苦苦打拼的妻子……该怎么选择?
出路在哪里?在我们中国的文化中,似乎是毫无出路的!
走投无路之际
许多走投无路的家庭,,在此刻遇到了上帝。
圣经《创世记》2:18-25告诉我们:
耶和华上帝说: “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我们看到,上帝的智慧是超越人类的。我们称父母兄弟为骨肉,可是圣经说,夫妻关系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完全颠覆了我们中国人的婚姻观﹗
×一为二,二合一
《创世记》1: 27告诉我们: “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 男女,同出一源,是同等的,包括智慧、心意。用男人肋骨造女人,他们本来就是一,一为二,二合一,这是上帝奇妙的奥秘。
在农村,儿子只要一生下来,父母就要考虑将来为他建房、娶亲之事。妈妈抱着他的时候,还会唱童谣给他听: “小小子,坐门墩,坐门墩干啥?想媳妇。想媳妇做啥?点灯,说话!吹灯,做伴!”
女孩呢,如果大家看见聪明伶俐、体贴懂事的女孩,就会说:将来一定能找个好婆家。看到撒野骂街、不懂事体的女孩,就会说:这女孩将来是个婆婆愁。
在父母心中,最大的盼望,就是孩子将来有好配偶,有好生活。
×当男人遇到女人
恋爱是人生中最奇妙的事,有无数的文章、诗歌来描述爱情的美妙、歌颂爱情的崇高。每当我们在疲惫的婚姻中回想起那当初的恋,爱,总觉得那样美好。
直到今日,丈夫写给我的第一封信,还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可是,世上所有的爱情篇章,比起亚当的 “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来,都逊色多了。
恋爱之后,自然是结婚。然而,婚姻是爱情的升华?还是爱情的坟墓?这就要看人用什么样心态对待婚姻、又如何经营了。
在许多婆婆眼里,儿媳妇是竞争者,是夺走儿子的人。一位怀孕的太太讲,她婆婆从中国来,儿子买了3个比较贵的水果,一人一个。吃的时候,丈夫想到妻子正怀孕,就把自己的那个水果给妻子吃。婆婆的心一下子沉下来——看来儿子还是疼媳妇。忍无可忍,就把自己的水果往媳妇面前一推: “都给她吃吧,我不吃了。”本来很高兴的事,一下子就不开心了。
×一生一世不分离
当上帝将女人领到亚当面前,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一个在上帝面前所立的“约”,就形成了。我们称母子关系为骨肉,称弟兄为手足。而夫妻为“骨中骨,肉中肉”,是家庭、亲戚关系的根基和总纲。
对孩子最大的爱,就是爱配偶,因为对孩子的成长而言,没有任何东西,比安全、稳定的家庭更重要。夫妻关系,超越母子之间的骨肉情,也超越兄弟姊妹间的手足情。
由于人类犯罪,人开始看低婚姻这个约。摩西时代,以色列人可以休妻,只要给妻子一纸休书就可以了。对此,耶稣说:起初不是这样的,“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 6-9)。
耶稣的话,拯救了我的婚姻。当年,丈夫和我为了追求各自的事业,想到过要一人回中国,一人在美国。在面临婚姻与事业的冲突时,最终丈夫讲了一段话,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如果我们为追求自己的事业而分开,真是不能保证我们的婚姻不出问题。我们已经知道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的,如果婚姻出了问题,我们就得罪上帝了。我们这辈子什么都可以丢,就是不能丢了上帝。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让我们的婚姻出问题。”
于是,我们手拉手,跪在上帝的面前,保证一生一世不分离,不得罪上帝。
丈夫为此放弃了国内的职位,陪我呆在美国。我怎能不一生一世爱他呢?上帝也一直赐福我们家庭。
何为离开父母
对中国家庭解释“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这句经文,需要很小心。离开父母的意思,并不是不孝敬父母,而是不再像小孩子一样,完全听从父母。既然是成年,人就要负起自己对新家的责任,同时反过来照顾父母、孝敬父母。
飞机上每次讲解急救,都是先救自己,才能救孩子。应先经营好自己的家,才能孝敬父母。丈夫肩负重任,既要向父母表明态度:我与妻子是一家。也要让父母明白:我们会孝敬父母。
男人一般会觉得,对原生家庭(对父母,甚至兄弟姐妹)有经济上的责任。甚至原生家庭会认为,儿子(或哥哥、弟弟)的钱是他们大家的。
妻子也有不能离开父母的情况,往往是感情上。我知道有位姐妹,结婚时要求的条件是:只要对我父母好就行。她希望父母永远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婚后,她丈夫因为在育儿方面,和她母亲发生了矛盾,她就将丈夫赶出了家门,甚至谈到了离婚。
一家人陷入了困境。就在这时,他们来到了教会,团契,学习了圣经,明白了“人要离开父母……”母亲对女儿说: “原来该离开这个家的,不是你的丈夫,而是我们。”最后,他们全家信主,遵照上帝的教导去做,挽救了婚姻和家庭。
离不开父母,可以理解,但是不对。成年后能越早离开父母,婚姻就越幸福。
“连合”,是一,也是二。完全地渴望对方,又完全地奉献自己。这种情感在性生活中可以体会。然而真正的连合,不仅是身体上,也是灵性、知识、情感上的。唯有如此,婚姻才能历久弥新,才能真正地经历那种“骨中骨、肉中肉”的情感,才能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体。
更深爱你,至死不离
人堕落犯罪之后,罪进入婚姻,就有了欺骗,有了伤害。如何对待过去的罪呢?仰望十字架,向主认罪!
没有恩典,就没有重生。耶稣基督的宝血,已经将我们的过犯洗净。我们可以回到起初,开始一种没有欺骗、无需遮掩的生活﹗
愿我们都能在上帝面前,对自己的配偶重申婚约:“靠着上帝的恩典,我愿意终生爱顾你、敬重你;不论富足、贫穷,健康、疾病,顺境、逆境,都和你互相体谅、彼此接纳、同甘共苦。专一爱你!至死不相离!”
作者来自北京,老家河南,现住波士顿。从事医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