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以福音为耻”
2017-05-22
作者:韦长安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
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从诞生之日起就带着无法洗除的羞耻感。拿撒勒人为犹太人所不齿,犹太人又被希腊人所鄙视,而最关键的是,拿撒勒人耶稣于众目睽睽之下,在十字架上被处死,受尽了人世间最大的羞辱。
然而,主的使徒保罗,却勇敢地向我们宣告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虽然在整个罗马帝国,只要提起耶稣的名字,都会成为众人的笑柄,但保罗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荣耀的身份自居,勇敢面对所有人的讽刺和嘲笑。
保罗为何不以福音为耻?因为保罗深深认识到,“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也就是说,他不以福音为耻,凭着个人的能力是无法做到的,唯有上帝的大能将他征服,使他看到主的福音是何等神圣和荣耀,才能真正做到不以福音为耻。
保罗深信,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在这个世界上,不论国籍、肤色、尊卑、文化,所有口称主名、接受耶稣基督作个人救主的人,都可以被上帝所拯救。
正是因着福音的能力,因着神圣的托付,使保罗可以放下一切,竭尽全力传扬基督的福音,而不会感到任何的羞耻。
今天许多基督徒,只要被人提起是信耶稣的,总有一种羞耻的感觉。我们不敢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我们没有勇气向陌生人传讲耶稣,我们无法与不信耶稣的人一起就餐时感恩祈祷,我们也不敢在公共场合拿起经。这一切,都是因着内心的羞耻感。
若我们像保罗那样,不仅拥有了福音,更得着了上帝的大能,使自己的生命完全改变,我们还会以福音为耻吗?我相信,我们不仅不会感到羞耻,更能感受到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要将福音传给我们身边所有的人。
我们要记得,传扬福音非因个人的能力,而是因着福音本身就是能力。只要我们敢于传讲,勇于见证,圣灵会亲自作工,改变那些听见福音的人。愿我们从今天开始,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勇敢地传扬耶稣的圣名!
【作者简介】 韦长安,雅博网作者,专职牧师。1975年生于河南驻马店,自幼归主,因受父母影响,决志奉献为主传道。自中南神学院毕业后,在河南驻马店教会专职服侍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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