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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参孙的妻子,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2024-09-04 作者:深谷中的百合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关于参孙的故事,家人们都很熟悉了,关于他的失败和悔G,也有很多的文章和讲解,这里就不多赘述。

 
  因为作为一个未曾认识父亲之前,也是世界中一员的我,对参孙妻子的失败,却有一些感触和想法,这里想和家人们分享一下。
 
  参孙妻子的失败,就是典型的不相信的世人,所注定会有的失败。因为世人以自己为圆心的分辨模式,会让一个人眼盲心瞎,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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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为什么说,她是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呢?
 
  我们可以借用现在世上的,对于婚姻的一些标准,来看看她本来可以有的好婚姻,是怎么被她自己败坏的。
 
  这里我们先抛开参孙这个不太合格的拿细耳人,本应承担的使命不谈,和他为了眼目的情Y,而悖逆的活在血气里的生命不说。
 
  而仅仅是从这场婚姻本身来看,对这个女人的好处。
 
  首先我们来看看她得到的丈夫,是怎样的。
 
  一:从地位上来看。
 
  他虽是属于被征服的民族,然而却是天生的士师(审判官)。在他自己的家乡是有头有脸的。在某个层面来说,也算是统治阶层。所以参孙的社会地位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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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文化水平。
 
  参孙因为特殊的出身,在教育上是应该是很受重视。从他能写诗,出的谜语也是以诗歌的体裁,这一点点记录来看,他的文化水平在当时是很高的,算得上知识分子了。
 
  三:经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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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他因为身份的缘故,经济上不可能缺乏。每一次去见她,都会带着礼物。文中有他因被妻子背叛发怒,回家一段时间又想念她,去见她时就带着一只山羊羔的记录。
 
  而且他出得起,娶一个征服者民族女子的聘礼。也付得起婚筵的费用,所以经济上的保障是没问题的。
 
  四:关于外形。
 
  文中没有记录过参孙的相貌,但不管他的相貌如何,一个年轻强壮的年轻人,怎么也差不到那里去。可以说他也算是那时的高富帅。
 
     五:关于爱情。
 
  以前曾看到世人对异地婚恋的讨论中,有一个说法。那就是看一个男人够不够爱他的妻子,就要看他愿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城市,放下自己已有的根基。到妻子所在的城市去与她相守,宁愿在事业上重新开始。
 
  这一点,参孙是做到了。
 
  当时的非利士流行的婚姻方式里,有一种就是,婚礼不在新郎家举行,而是在新娘家。一共要持续7天,才算正式完成结婚仪式。而结婚后,新娘仍然住在娘家,丈夫带着礼物去探访,生下的孩子算为妻子家里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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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孙娶妻的方式,可能就是这种。然而这根本不是希伯来人的习俗,但参孙为了心爱的女子,却愿意抛开本民族的习俗,去随从妻子民族的习俗,冒天下之大不韪。
 
  我们抛开信仰的角度来说,这如果不算爱情,什么算是呢?虽然只是属世的。
 
  所以个人看法,参孙是真的爱这个女子,否则谁会抛开在本民族的崇高地位,跑去被高高在上的征服者所包围的新地方生活,被人当成二等公民呢?
 
  六:关于婚后的价值。
 
  参孙神力盖世,虽然不知道他是否会参与劳作。但就本身的力量来说,一旦劳作起来,也是以一当十的存在。所以有参孙当丈夫,岳家真是稳赚不赔的。
 
  七:关于性情。
 
  文中多次提到,参孙一怒之下所做的事,感觉他好像性情很暴烈。但同时也提到,她妻子为了逼他说出谜语的答案,婚礼七天,就啼哭了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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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大喜的日子,妻子哭哭啼啼的,这么败兴的事,他也只是烦闷而已。那个时候女人的地位之低,参孙就是行使丈夫的权力,揍她一顿,也没人能说什么。
 
  但参孙却心软告诉了她答案,即便被背叛了,也只是愤而离开。宁愿跑去祸祸外人,也没有对岳家动一根手指头。后来还原谅了她,带着礼物去见她要重新开始。这种对内温柔对外够刚的性情,不正是现在很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吗?
 
  而且他对本民族的人也是这样,当非利士人寻索他的时候。他可以任由希伯来人捆绑他交上去,也没有因他们背叛他而发怒。只是转眼就S了1000个非利士人。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这个妻子的条件。
 
  一:从地位上来看。
 
  这家人的社会地位不可能高,这一点从周围的非利士人,可以轻易威胁他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除了属于征服者的民族,不是奴隶之外。实在就没什么地位了。
 
 
  二:文化水平这点不可考,不过应该不高。
 
  三:经济上,应该也就是很普通,甚至还有些差。因为但凡是经济条件不错的家庭,也不至于人人都能威胁他们。并且为了一些价值,把女儿嫁给被征服民族的人。
 
  四:关于外形。
 
  这就是她的优势了,能得到参孙这个外貌协会会长的青睐,不顾民族的隔核娶她为妻,漂亮是跑不了的。
 
    五:关于爱情。
 
  两人之间起初应该是有爱情的。文中也提到他们两人在婚前就有过接触。参孙先是见到她,后来又下去亭拿与她说话,就喜悦她。可见他们是先有自由恋爱的。
 
 
  但也很明显,非利士女子对参孙的爱情,远不如参孙对她的爱情。参孙可以为她离开家乡,背离民族传统。而她得到所有,却在遇到现实压力时,选择背叛参孙,伙同外人来欺骗自己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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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只仅仅从这些表面上的条件来看,参孙的妻子嫁给他,真的是稳赚不赔。在世俗婚恋的牌桌上,算是撞大运摸到了一把好牌。
 
  不但如此,还有一个眼所不能见的价值,那就是属L的价值。
 
  参孙是属于选民中的被拣选者,如果这个女人进入参孙的家庭,也有机会进入选民的行列,利在将来而不是眼下。
 
  然而这么一把好牌,却生生被她打个稀烂,落得个凄惨无比的下场。
 
  而且也是她必然会有的结果:
 
  一:她不懂应该相信自己的丈夫。
 
  参孙是怎样的人她应该知道,如果遇到威胁马上告诉他,参孙是有力量保护她全家的。
 
  参孙的能力,当时的非利士人都是很清楚的。他们为什么见了他之后,就叫了三十个人来做陪伴?什么人结婚会有这么庞大的伴郎团呢?那就是太清楚他的能力了,这三十个人一方面是表示对他的重视,一方面也有戒备他的意思。
 
  并且现场应该也有敌意和争竞,所以参孙才会出谜语。
 
  所有人都惧怕她的丈夫,惟有她拎不清。只要她和丈夫拧成一根绳,谁敢动她家分毫呢?她也想不明白,那些人若不是惧怕参孙,怎么会私下悄悄威胁她呢?她居然会怕这些怕她丈夫的人,这智商也真是没谁了。
 
  二:付代价的问题。
 
  当然如果她那样做了,有可能会面临,要做出在本地呆不下去,而不得不和参孙一起,到希伯来人的地界生活的牺牲。而她显然是不想做出这样的牺牲的。
 
  不相信的人就是这样,凡事以自己为重,她自己生活惯了的地方,自己的习俗,自己的各样好处,是不能被动摇的。别人为她做牺牲可以,要自己做出牺牲是万万不能的。
 
  因此她宁愿讨好以恶待她的人,好换取一时的安宁。却背叛以爱待她的人,做捡芝麻丢西瓜的事。
 
  因为爱她的人不会把她怎么样,然而以恶待她的人,却足以令她惧怕。所以行恶的人所怕的,不是圣J的良人,而是比他更恶的恶人。
 
  爱的时候,以为自己为了对方,做什么都可以。然而在遇到现实的催逼和压力的时候,才发现这份爱的虚假,瞬间就能土崩瓦解。
 
  其实我们常常也是如此。在平顺的时候,颂赞我们的良人时,觉得自己真的能与良人同生共S,感动着自己。然而一旦遇到现实的压力,就立刻随从了世俗,不肯走窄路。因此良人的爱,不轻易发怒,竟反成了我们常常背逆他的筹码。
 
  三:认错是不可能的
 
  本来她背叛丈夫已是不对,在丈夫气愤离开之后,她全家不但不为这过错后悔,反而为了面子问题,把她给了别人。
 
  因为新郎在婚礼还没结束之前就离开了,这在当时是奇耻大辱,为了面子问题,岳父就草草的将她嫁给伴郎,好挽回颜面。
 
  就为了这一点面子,他们生生玩S了自己。因为参孙这样有能力的女婿,使得罪他的代价,比这点面子大得多。
 
    四:不相信丈夫的爱
 
  原来她是有挽回的机会的,参孙并没有因她背叛就离弃她。但是男人被妻子背叛,本身是一个很大的羞辱和痛苦。血气那么重的参孙,却没有当时就拆了她的家,更没有要他们家出那三十套衣服。
 
  而只是离开去害远处的非利士人,又回自己家去。并且后来还打算原谅她,带着礼物来探访。
 
  当然这里并没有为参孙的行为辩护的意思,也不是说他的行为就是对的,只是讨论一个事情。
 
  但是世人很少有认错的习惯,反而认为参孙离开是因为恨她,认为他这一去就不会回来了。
 
  他们以世人的价值观来看待这事,就只顾眼前,先把面子圆了再说。如果参孙的妻子那时能够悔改,相信丈夫对她的爱情,她必要反对父亲的做法,去追赶参孙了。那她的生命就不再一样,也不会有那样的结果。
 
  所以,两个好机会,就这样错过了。倒不如两人从来没有认识过,她还能将将就就的活着。
 
  离开了丈夫的保护,她就成了人人都能践踏的野草。成为那些欺软怕硬的非利士人,泄愤的对象。
 
    而在参孙那一面,却是一连被背叛两次。普通人都要暴走,何况是有这么大能力的参孙呢?
 
  就这样他也没有动他的岳家,而是去报复所有,威逼过他妻子的人的农田,却也间接造成了妻子和岳父的惨S,开始了起首拯救希伯来人的计划。
 
  因为全能者知道,不相信的人因着自由意志的选择,那不相信的女子,是必然会用自己的聪明,把一手好牌打烂的。也会间接促成计划的成功。
 
  所以我们看,这属世的智慧是多么害人害己。
 
  良人啊,愿意我能以此为戒,避开属世的道路,不要轻忽你的恩典,枉顾你的爱情。因为失去了你的保护,就是自取灭亡。
 
  在影视作品中,对参孙妻子的悲惨结果,做了不少的美化处理。里面加入了国王或王子的作为,添加了无可奈何的悲剧色彩。但在原文中都没有提到,如果有这种分量的人物在其中兴风作浪,原文应该是会记载的,理性观看即可。
 
  所以我还是更愿意相信,人是真的会被自己蠢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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