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这是旧约圣经难题之一,这句话在摩西五经中共提过三次(出23:19,34:26;申14:21),这样重复的提及,暗示当时有这种"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的习惯。但也可能是由于当时一种饮食上的主张,以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极有价值的补品。但不论怎样,神禁止以色列人这样做,因为这是一种残忍和不人道的行事,神的百姓应当禁戒不作。
在解释这些律例时须注意它们在当时所带出的神学原则,特别是如何显明神的属性。神学原则是超越时空的通则,是新约圣徒同样可以应用的。我们可以根据历史与文法的进路来解释:按照历史与文法的实义来解释,意思是要问这律例的上文下理与历史背景是怎样的?留心思索有两个重点是比较突出的:
A.分别为圣,不要效法当时异教的风俗山羊羔母奶煮山羊羔(21b)。有解经家以为是当时一种迷信的邪术,以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后,再洒在田间的各种植物上,便可以在来年丰收。“山羊羔母奶煮山羊羔”(申十四21下)相信是当时的一种敬拜假神的仪式,异教徒要借着用母奶煮羊羔,献祭给他们认为是主宰生殖的神明,使田地可以肥沃。这是一种当时常有的异教仪式,因此以色列人被禁止如此行。神特别禁止以色列人这样行,因为他们是“归耶和华神为圣洁的民”(申十四21上),他们必须从异教徒中分别出来,与别人不一样。
B.怜悯为怀,强调要用仁慈的法则行事不可用山羊羔母奶煮山羊羔,是上帝耶和华吩咐摩西要犹太人遵守的戒律内容之一。用“山羊羔母奶煮山羊羔”给人一种残忍的感受。神要求以色列人行事为人要持守仁慈的法则,连对待小动物亦不例外。较明显的例证可见于利未记二十二章27-28节:“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用山羊羔母奶煮山羊羔类似于中国成语杀鸡取卵的举动,是何等残忍不人道的事情,也违背了常理和人性。
“不可同日宰母和子”是怜悯心肠的表彰。中国历史上有首很有名的诗是曹植的“七步诗”,曹植在兄长曹丕的迫害之下,七步内成诗的故事:「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此诗一出,曹丕亦只好放曹植一马。为何要用残忍手段对待自己的亲人呢?
其实,上列两种解释都可以合并在一起处理,没有任何冲突。今日的信徒在世为人一方面要分别为圣,与世人不一样;同时亦要用仁慈的法则处事待人,要像耶稣一样有怜悯的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