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我中心
一
基督徒成圣的本质就是在罪上的得胜。在这诸多的罪中,自我中心恐怕是罪魁之一了。自我中心应该是造孽于上帝所赐予人类的自由意志。就某著名神学家的观点,自由意志是上帝赐予人类的一种能够自己作出选择的权利、自由和能力。上帝在他所创造的“一切都甚好”并将其自身形象赋予其中的人类身上设计了自由意志,是上帝之爱之所以完全的重要标志。完全之爱的一个及其重要方面是给于所爱对象保持并拥有在其本性中的完全和自由。上帝赋予了人类各种仅属于人类所特有的性质,上帝也就亲自来尊重人类在其本性中的完全和自由。不但对于人类,实际上上帝对其所创造的万物都表现出这种谦谦君子的风度,就如上帝创造并统治着宇宙中的各种规律,在大部分情况下,上帝都是亲自遵守这许多规律的正常运行。最感人的莫过于十字架上的受难了。试想万能的上帝难道不可以通过施行神迹,既拯救了人类而又让自己免受十架之苦吗?完全可以!但他却没有这样做。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但上帝就其神性的本质无法让自己来经历这律中的苦难,于是上帝通过神迹降卑自己以进入时空取得完全的人性来承受苦难。也就是说上帝通过神迹的方式让自己真实地经历苦难,因为他需要尊重他亲自设计并管理的这律——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通过这行为,他也表达对他的仇敌以适当的尊重!在人类历史那些道德高尚的伟人、圣贤中,能找到这样的谦谦君子吗?同时,自由意志也是上帝所要求人类的道德之所以神圣和宝贵的界线。道德是应当建立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之上,才能表达道德本身的意义。假如人类当初像机器人一样被设定为无法犯罪的话,那么即便人类在心思意念、言语行为、生活的方方面面表现得多么高尚和圣洁,其本质也只是某种良善程序的产物,只是个空洞的光环,人类的灵魂在这个光环中所能呈现的依然是灵魂自身的软弱和苍白。因此上帝在人类身上设置了自由意志。
当人类的自由意志转向最高良善时,人类的自我就完全顺服在上帝的管理之中,造物主的荣光就借着他设计在受造物身上的形象而发光,神的荣光就遮蔽覆盖着人类。人类的自我可以理解成上帝在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时,将自己的位格在“人”这受造物身上的投影,凡是灵魂和肉体结合的生命体都被赋予一个自我,以让人类中的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作为与他人有区别的生命体的存在,因此自我是可以模糊地相当于位格的东西。如果人类没有犯罪,自我就完全融缩在上帝神圣位格管理之下。每个自我都拥有他自身别人所无法替代的特质,而这许多包含着自身各种特质的自我都融缩在上帝神圣位格的管理之下,那么许多的“自我”就会表现出和平相处,相互尊重,不彼此抵触和伤害。而当人类的自由意志从造物主身上偏离而选择了犯罪时,自我就完全从造物主位格的管理下脱离出来,在其自身中做主做王,于是上帝所赋予人类的各种性质,就都完全降伏在这个自我的掌控当中,人类的心思意念,言语行为,才华能力……每时每刻、随时随地就都受制于这个自我,服务于这个自我,于是自我中心就产生了。
我认为造物主位格的特出性质应当是权能、荣耀和圣洁。作为造物主位格的投影,自我从被其赋予的那一时刻开始,一方面其本身就拥有一定程度的权能,荣耀和圣洁,同时他天然地崇拜并仰慕着造物主的权能、荣耀和圣洁!当年蛇诱惑夏娃说如果你吃了那树上的果子,你就将跟神一样时,夏娃的自我中就产生了蠢蠢欲试的心理。确切地说,那种心理还不能算是罪,而是一种罪念,是对罪的一种趋向。因此我们不能说是骄傲导致人类犯罪,因为骄傲本身就是一种罪。而应当说是想与造物主同等的骄傲之罪的趋向,借着自由意志的选择而让人类跌入罪中。因此犯罪更多侧重是动作层面对于罪念的实行,而罪性则是指罪念完全掌控了人类的本性。当夏娃的罪念在自由意志的驱使下伸手摘了善恶上的果子的那一时刻,她就犯罪了,各种罪念就掌控了她从灵魂到肉体的所有本性,从此根深蒂固的罪性就在他身上成型了。所谓心思意念上的犯罪,不应当指我们脑子里所有一闪而过的罪念,而是指掌控着我们心思意念的那些罪念。既然是掌控,它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们产生功效的。比如,人在心理上从这种罪念中得享受得满足。这个人即便在行为层面没有犯罪,但罪念在他身上产生了某种相当于犯罪行为所能产生的功效。自从人类身上成型了根深蒂固的罪性之后,罪念一旦产生,就好比是妇人怀胎,是非常容易发展成心思意念上的罪的。因为这时的罪念和夏娃没有犯罪前的罪念不同之处是,后者的去留是可以随着自由意志的选择来决定的,而前者却因为落在了罪性力量的掌控中而无法由着意志的选择而去留。甚至于很多时候,连意志本身也受缚于罪性的掌控。因此有理由相信,世俗人们脑子里所产生的罪念是非常容易发展成心思意念上的罪。而基督徒里脑子里所产生的罪念,由于圣灵的介入,不让其发展成心思意念层面之罪是极有可能的。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是真基督徒,敏感于圣灵的带领,竭力追求圣洁。因为当罪念产生时,一方面它守制于根深蒂固的罪性的力量,同时圣灵也在及时地光照它。当这个人在圣灵的光照下,立即到神面前悔改,在信心里支取十字架的大能,并顺着圣灵的引导,这罪念就脱离了罪性的掌控而仅仅只是一个意念而消失了。但不管什么样的罪念,一经我们有意无意地落实到了行为层面,哪怕是极短暂的行为,那他就犯罪了。比如我们被嫉妒的罪念驱使而不由自主地说出了论断别人的话,我们在话语出口的当下就犯了妒忌之罪了。因此经上说,若有人能勒住自己的舌头,就算他没有过失。
在亚当和夏娃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而跌入罪中后,人类的自我就从对于造物主权能、荣耀和圣洁的崇拜转向了其自身对于权能、荣耀和圣洁的贪婪攫取。对于权能的贪婪表现为自我拥有对于他人天然的掌控欲望,有意无意地想让别人服从于自己的掌控之下;对于荣耀的贪婪表现为自我天然地渴望被承认被吹捧被赞美被崇拜;自从人类背离了造物主,他就不知道何为圣洁,也与圣洁没有了任何关联,于是其自我中对于圣洁的渴望就表现为对于完美无法驱除的渴望;当然在这几个层面,男女有不同的表现,同时每个自我所表现出来的程度也千差万别。每个人的自我意识确实有强弱之分,这是源自于造物主对于每个生命体的不同设计。我们不得不承认,造物主确实赋予了某些人以更多的才华和智慧。这些才华和智慧,在适当的环境下都是能释放能量的。一般来说,人天然的本性中蕴藏着更多能量的,往往其自我意识也就越强大,自我也就越顽固。上帝往往使用两类人,一类是其天然本性中就蕴藏着极大能量的人,上帝往往通过各种方式对其强大而顽固的自我进行破碎重整,然而使其完全顺服在圣灵的引导和管理下,释放其本性的强大能量为神所用;还有一类人则是其本身就极度虚弱、自我意识也非常弱的人,圣灵直接介入其心思忆念和言语行为,使其成为神的管道。经上说,我废弃智慧人的智慧,是指对于一些智慧人神采取撇弃的态度,任其智慧、才华和能力被魔鬼使用,从而与其永恒国度无缘。对于一些智慧人神采取干预的态度,让其强大的自我放弃对于自身各种本性的主权,而完全由神来使用。天然本性中拥有极大能量的人,一旦不能被神使用来拓展天上的国度,就极容易被撒旦使用来拓展魔鬼的国度。在人类历史上,一些被魔鬼大大使用的独裁者,像希特勒,×××,在其天然本性中基本上都包含了上面三种特性。他们都是对着权力有着近乎疯狂的贪婪,对于荣耀如饥似渴,同时他们竟然都有着超乎常人的审美能力,是个无可救药的完美主义者。希特勒认为可以用人淋漓的鲜血来浇洒于美的祭坛,×××天生就是个诗人。他们在智慧和才华确实是远远超越了同时代的人,甚至可以用天才和超人来形容,然而其自身强大的能量,在现实层面都是服务于其强烈的自我欲望,并借着国家机器来实现,从而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灾难。在属灵层面都是被魔鬼利用而抵挡神,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独裁者都是魔鬼的仆役。
二
自从人类犯罪后,可以说每个人其实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每个人的自我中心有程度上的差别,但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这是犯罪后的人类谁都逃脱不了的尴尬境地,即人只能从自我的认识论出发来理解世界,从自我的理念出发来建立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自我的利益立场出发来与他人建立关系。即便是基督徒,通常也还是从自我的角度出发来解读真理,以及从自我的属灵经验出发来认识上帝,等等。但由于有圣灵对其心思意念的介入,就保证了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能够进入到基本的真理轨道和救恩的内核。(就这个层面,文化和真理无法隔绝)。
即便是在人类历史上所谓的“高山流水觅知音”式的雅致和孤绝之情谊,说穿了也还不过是两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正好其各自的审美观、价值观、理想和信念等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共鸣和协调,但这同样并不能改变他们其实还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本质。就人类犯罪后每个自我所处的孤独境地,人生能碰到这样的知音确实是一大幸事。鲁迅先生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特别是在茫茫人海中,异性之间若能碰上这样的知己,无疑是许多人所梦寐以求的。要不红颜知己或千古绝唱的爱情总在史册上成为佳话。这样一对志同道合、性情相悦的男女能走到一起生活,对于双方无论就心智的成熟以及生命潜能的激发等都能起到巨大的作用。要是人类没有犯罪,应该说伴侣之间就应当是处在这样一种完美、和谐、良性循环的关系中,这实在是造物主所精心设计的奥秘。因此可以推测,当年亚当和夏娃肯定曾经在伊甸园里度过一段非常幸福的时光。然而就如路易斯说的,在人类的各种情感中,爱情是最具备与上帝性情相似的品质,但人类生命中越与上帝性情相似的东西,往往越能够成为偶像而与上帝争夺在人灵魂和心灵的位置。有趣的是,圣经里并没有记载当年亚当和夏娃娃夫妻两用美好婚姻来荣耀神的事迹。一般来说,人类曾经特别荣耀上帝的地方,圣经是要记载的,就如特别悖逆上帝的事件圣经也会记载下来,以作为对后人的鼓励或者劝戒。但圣经记载了世界上的第一对男女联合起来抵挡上帝的事件,从此整个人类的命运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有人说要是没有信仰,人类就没有人能经营好美满婚姻,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有失偏颇的。我经常看到世俗世界的一些伴侣,在漫长的人生中恩恩爱爱终其一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样的爱情佳话在史册上也记载得不少。我们不能本着莫名其妙的宗教道德感,无端地揣度他们的美满婚姻只是表象,或史册上所记载的爱情佳话都是虚假的。我们应该更加谦卑,并感谢上帝在堕落后的人性中保存了这样的爱的能力。确实的,就感情层面而论,并非只有基督徒才能经营美满婚姻。人类历史上许多家户喻晓的伟大爱情却都是发生在世俗的伟人当中,而基督徒伟人当中却少有记载。相反的,在一些基督徒婚姻中上帝却允许男女信徒走过一段磕磕碰碰的痛苦经历。从某个方面,这不能不说是上帝高深莫测的美意。婚姻是上帝设立的,基督徒婚姻的最高目的不是为了取悦男女和女人的需要,而是满足上帝自己的心意。而我们身上最能讨上帝喜悦的东西唯独主耶稣的生命,因此在婚姻中上帝千方百计向我们要的就是基督的生命。因此上帝通常没有让那些就其天然本性就能够天衣无缝地配合,就能情投意合地相悦,就能催发巨大爱之潜力的信徒男女走到一起。就事实而论,无论什么样性情的男女,在茫茫人海中确实是存在着一个人是最适合成为其伴侣的。但他和她是否能碰到一起成为夫妻,却是很低的概率,是冥冥中的一种机缘,在不信的人为命中的注定,在信主的人是上帝的预定。上帝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他不希望我们享受婚姻中的幸福吗?不,上帝希望我们能享受婚姻中的幸福,但他更希望我们分享他儿子的生命。他不愿意基督徒男女一不小心就拜倒在爱情这巨大而根深蒂固的偶像面前,以免他们的心灵甚至于灵魂在婚姻中得满足。上帝有时允许基督徒在婚姻中经历艰难而痛苦的磨合,就是为了籍婚姻这种近距离相处,把他栽种在信徒身上的基督生命催生出来。因此上帝有时甚至把两个就其天然本性根本就无法彼此适应的男女扭在了一起,以致于他们除了神的爱根本就无法让婚姻维持下去,用这种方式剥离基督徒身上顽固的老我,突破他们自我中心的爱情审美,冲击他们的接纳极限忍耐极限,诱逼他栽种在信徒身上的新生命嫩芽竭力地探向神自己而成长。这个过程是痛苦而艰难的,但结果却充满了天国丰盛的祝福。因此如果有弟兄姐妹经历了多年的祷告寻求,结果却发现神把根本就无法忍受的婚姻赐给了自己,大可不必抱怨并怀疑神的信实和良善,只要顺服在神的带领下并认真做自己的功课,相信神丰盛的祝福就隐藏在你暂时看不见的深处。但可以肯定地说,基督徒婚姻的离婚率在社会的许多群体中是最低的,因为绝大部分的基督徒婚姻,上帝最终都是要带领夫妻用神的爱来经营婚姻。神的爱首先就是恒久忍耐。
多年来,“高山流水觅知音”的孤绝和清高,一直是我灵魂深处所沉醉所迷恋的某种境界,某种宿命的感怀,散发着凄美的情调。这影响着我的恋爱,也影响着我的交友,信主后也影响着我与肢体的关系。直到一天圣灵的特别光照和带领,才猛然觉悟,什么高山和流水和知音,说白了就是一种极度的自恋和自爱,在理想主义的光环中,从自我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出发,以既脆弱又执拗、隐蔽的傲慢伪饰的自私之光束对于周围人际关系的扫描。“高山流水觅知音”不算真境界,“高山流水、知音遍地”才是真境界。但在人类历史上,有谁能真正做到“高山流水、知音遍地”呢?道不同不相与为谋,不就是中国历史上许多的仁人君子所恪守的处事信条嘛?君子们摆出一副唯独自己掌握了真理的智者风度,长髯飘飘遨游于尘世,目光凝重故作深沉,脑门上挂着自己呕心沥血所悟出来的“道”之招牌,倔强、恒决而感怀地寻觅着知音,殊不知那块高高挂起的“道”之招牌,充其量也不过是真理大厦前的一盏小灯笼。然而这世上却真有人实现了“高山流水、知音遍地”的人生境界,那就是神子耶稣。论荣耀、权能、智慧和品格,有谁能比他更配受“高山流水、千古绝唱”之称谓?然而这世上又有谁能像他知音遍地?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粗布草民,是学富五车的智者还是胸无点墨的莽夫,多少年来多少人从灵魂深处歌吟着“主,你是我最知心的朋友”!因为他来自天上,超越了被罪性辖制的人性,跳出了自我中心的牢笼,以怜悯、爱、公义和圣洁等唯独造物主所特有的光芒,直击无数人们灵魂深处那与生俱来的脆弱、孤孓和苍白。
三
这世界到处是关系的破裂,从微观层面的人际关系中的矛盾,到某个范围内的组织和派系之间的纷争,直至非常宏观层面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这是一个支离破碎的世界,从物质空间呈现一种紊乱的秩序,到思想意念的纷杂,到无数心灵和人格的分裂。探讨这种破裂的深层内涵,以及呈现这种破裂的面貌,就成为社会学者和作家的主要任务之一。我想导致这许多破裂的肇事者,应当是人性中自我中心的罪孽。
想想一对夫妻在二十多岁可以爱得死去活来,到了四十多岁却可能会恨得咬牙切齿。热烈的爱情经过一定长度时间的洗练,会光华尽失、恩爱皆无,剩下的就只有仇恨的呲牙裂嘴。我想就普遍的人性,一个男人和女人既然能相识、相爱并结婚,在当初两个人之间有爱情的存在、并都有着白头到老的美好愿望,这是无需置疑的,然而是什么东西让爱情的风采在时间的河流里失落殆尽?人性的自私、人性的软弱、人性的肤浅、人性的多变……所有这些都可能是因子,但我认为罪魁祸首还是人性中的自我中心。在对于自我中心和其他人性劣根性的思考中,我感到自我中心是最为根深蒂固并基础性的。人性可以在文明的教化中意识到自己的自私,并依靠理性和行为的修炼而变得比较无私,超越于人类普遍的道德水准之上,但在自我中心这点上却很难突破人类普遍的局限。同时由于自我中心的顽疾,使人类通过自身修炼和外部教化所臻达的许多美德,诸如爱心、怜悯、乐施、奉献……全都打上自我中心的烙印,甚至于宗教层面的舍身和付出,都可能陷入自我中心的泥沼。
就如爱心和怜悯这样的美德,由于自我中心的辖制,原本是一个良善无比的行为,却可能给别人带去伤害。自我中心的怜悯通常会深深伤害被怜悯者那脆弱的自尊,以致对方仿佛吞了个热汤圆,卡在喉咙里咽不下去吐不出来;自我中心的爱,通常带着无形的尖刺,以致让爱却成为伤害。这种爱的伤害,是导致亲密关系破裂的首要因素。在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弟兄姐妹之间,这种来自爱中的伤害通常是最让人防不胜防、烦恼和痛苦的。防不胜防是因为,我是抱着爱人家的良好愿望,结果却出其不意地把对方给伤害了;烦恼的是,我怀着一腔热情去爱了,却发现并不是我想去爱就能够真正表达爱了;痛苦的是,这种爱中的伤害是牵涉到我们个体人性中最为根深蒂固的顽疾,要想挪去并减少它,你所要努力的是拔除人性中与生俱来的罪孽之刺,得经历长时间的煎熬和疼痛,这也就意味着你得不断面对这种由爱的伤害而导致的亲密关系中的紧张。
在爱与被爱的关系中,我认为是存在两个阶段的自我中心。第一阶段是被爱中的自我中心,即人以自我的标准和要求来接受爱的施与,一旦发现别人没有以自己所希望或喜悦的方式来爱自己,就感到被伤害了。显然的,就生命成长的角度,这个阶段的自我中心还是处于非常幼小的婴孩阶段。就日常生活我们也是可以发现,一个二岁的小孩子,一旦发现父母没有买给他所希望的玩具,他马上就会哭鼻子胡闹,这就是在被爱中的自我中心。第二个阶段则是在给予爱中的自我中心,即以自己所认为爱的标准、观念和行为有意无意地加在所爱对象的身上,一旦发现对方并没有按自己所希望的状态接受,或者是被理解,马上就感到被伤害了。这是在施与中的自我中心。显然一般来说,只有突破了第一阶段的自我中心,才能谈得上突破第二阶段的自我中心。
如果在爱与被爱的互动关系中,两个行为主体都处在自我中心的状态,那么爱这个原本非常美好的愿望和行为,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利刺,在亲密中划下深深的伤痕,甚至让两个亲密的人变成陌路或反目为仇。于是不少的人们感慨于人类情感上的悖论,你得到的同时就意味着你可能失去;你拥抱着亲密,意味着你可能面对冷漠;你享受着幸福,意味着你同时可能面临痛苦……一切都是那样不确定,一切都是那样飘忽易变,以致让难得的幸福和美好在短暂的时刻变得尖锐而炙烫。因为爱与被爱的行为主体都坐在自我中心的牢笼里,亲密的关系就仿佛两股旋风在某些条件下相遇,一旦其中某个条件改变,两股旋风就发出巨大的向心力围绕着自己旋转而去,只剩下一个苍凉的手势和背影。想想曾经与我们促膝而谈、掏心扒肺的朋友,想想曾经热烈地彼此爱慕的恋人,想想曾经同床共枕的夫妻,有一天那个人竟然就只成为你记忆中的几缕游丝,真的让人不得不惊悚于人类感情的脆弱。而血缘这种关系,虽然在知趣和精神层面总是被贬抑的,但在人类脆弱的关系中它却有着相对较为顽强的韧性。基于血缘连结的亲密关系依然逃不出自我中心的牢笼,但来自基因的这种既成事实却成为亲密关系的一种保证。就基督徒来说,在亲密关系中也有一种灵里连结的既成事实作为保证。通常都是认为这种灵里的连结要牢靠于血缘的连结,但其实这样的结论过于简单化。就现世的层面,血缘连结的韧性往往要高于灵里的连结;就永恒的角度,显然灵里的连结要高于一切的连结。在灵命好的人,灵里连结的韧度要高于血缘上的连结;就软弱的人,血缘连结的韧度要高于灵里连结的韧度。
以弗所书说,使基督因着你们的信住在你们里面,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爱的根基是基督,或者说基督对罪人的爱。因为基督对罪人的爱是一种超越于自我中心、完全以“他我”为中心的爱。自我中心的爱必然是爱符合自己审美标准的“可爱的人”,而基督对罪人的爱却完完全全是爱“不可爱的人”;自我中心的爱必然是爱能够让自己的爱有回报的“值得爱的人”,而基督对罪人的爱却完完全全是爱“不配得的人”;自我为中心的爱必然是爱那些与自己门当户对、知趣相投的人,因为爱别人的深层动机乃是基于对自我价值和意识观的肯定;而基督对罪人的爱完完全全是一种不对等的爱,爱的深层动机乃是建立在别人的需要和幸福之上。因此要想摆脱人类感情的脆弱,避免亲密关系的破裂,就是要突破自我为中心的爱。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基督徒确实是应该比世人更加知道并努力行出有根基的爱。但现实总是让人惭愧,许多基督徒不但没有行出有基督为根基的爱,而且有时比世人还不知道如何去爱。在一些非信徒身上,由于上帝普遍恩典对人性的光照,他们虽然不认识何为基督之爱,但他们顺从良心的引导,却行出了相当程度的舍身之爱。经常会发现,一个基督徒如果没有能够依靠圣灵的大能破碎顽固的老我,从而让基督的生命成长起来,那他的真实生命就仅仅只是因着圣灵光照从而归向基督的那个原始驱动力:罪人意识和不堪的本相。罪人意识一方面促使人归向基督,同时也很容易就成为败坏行为光明正大的借口;而许多基督徒生命的本相,通常是远远不如世上那些品格高尚的人们。圣经上说,神拣选软弱的,为要叫强壮的羞愧。然而一旦我们不能够顺从圣灵的引导从而让神的大能释放出来,结果却变成了神拣选软弱的人,成了在强壮人面前的羞愧。这不是危人耸听的,这是赤裸裸的事实。看看基督教曾经在历史上所犯下的足够整个基督教界忏悔的罪,我们就不必仅仅因为自己有个基督徒的称号,而在世人面前生发出莫名其妙的道德优越感。相反的,我们应当更加谦卑。我们不但要在主前面有甘心洗脚的心志,在教会里弟兄姐妹面前有这样的心志,更应当把这样的谦卑心态扩展到对待外邦人。保罗说的,我不传福音就有祸了,其中很大的成分也是他深深意识到自己蒙受救恩的不配,而外邦中的许多人如果就行为而论远远比他还要更配得救恩,因此除了把福音传给他们,可能就再也找不到更好的措施以补救这种个人心理上的落差了。我想的,这种在外邦人前面莫名其妙的宗教道德感,就是一种强烈的自我中心的价值认定,经常成为福音的顽固堡垒。因此神经常在我们身边放一些没有得救的亲人,也是让我们有机会操练在外邦人面前的谦卑。当我们为最亲近人的灵魂得救而着急时,就会切身体会到这种宗教道德感是如何成为福音的顽固障碍了。由于自我中心在人性中的作崇,以致在堕落人性中残存的许多美德都处在一种隔离和破碎的状态。一个人可能很无私,但他却可能不诚实;一个人可能很公义,但他却可能不圣洁;一个人可能很有爱心,但他却可能很贪婪……因为自我中心这股强大的向心力,让人天然本性所拥有的以及后天修炼和教化所沉淀的美德,在无形中都倾向服务于自我。因此当自我中的某方面贪欲一旦发动,就在那个地方那个时候,人性中的某种美德会失去其原本的真正内涵和免疫力,而变成了纯粹服务于自我欲望的工具,或变成了恰恰与其原来美德相对应的罪。因此就表现出来的现象,诸多的美德在人类身上经常呈现出隔离的破碎的状态。而造物主身上的各种美德都是浑然一体的,我们很难把上帝的圣洁、公义、信实、良善等诸性情作先后主次的区分,因为诸多的美德都是浑然一体地结合在他的身上。上帝有三个位格,但他们的本质中没有任何自我中心的辖制。
四
自我中心既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人格缺憾,显然一群人的集合体也是存在并呈现这种人格上根深蒂固的缺憾,因为集体性的组织是一个生命体,也存在明显的人格特征。但集体性的自我中心相对来说较为隐蔽,因此其危害性和杀伤力经常也更大。个体性的自我可以躲在集体性的自我中公然合理地张扬其罪性,还不易为人所觉察,除非特别敏锐的头脑和纯净的心灵,才具备在这种自我中心状态中的洞察力和免疫力。比如说,一个其中每个成员之间都非常谦卑的集体,但却能够表现出在更大范围内的集体性的傲慢。由于这种傲慢所针对的对象范围更大,有时也更加抽象;影响更加深,经常也更加隐蔽,因此就更难受到来自环境的督照;其中的个体又麻痹于彼此之间的谦让,就更难接受来自良心的光照;如果是个基督徒群体,由于这种彼此谦卑所营造的那种其实是虚假的属灵假象,就非常难能够接受来自圣灵的光照。于是这一群人就在自我感觉良好的谦卑品性中却堂而皇之地张扬着人性的傲慢。个人认为,这种集体性的自我中心,恐怕是目前中国家庭教会所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集体性的人格缺憾。
就如个体性的自我中心往往是导致人际关系破裂的首要因素之一,同时集体性的自我中心也是导致社会上较大范围内各种纷争的主要因素。“自我”从人类始祖犯罪脱离了上帝神圣位格的管理后,天然就具备争强好胜、好出风头、贪慕荣誉,醉心于对别人的管理和控制。这种特征的原始驱动力,乃是基于对造物主荣耀的向往和贪婪,说白了就是“自我”想成为神,最终是追溯到伊甸园里引诱夏娃犯罪的那个古老的谎言,“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因此集体性的自我也是从其形成伊始就具备这样的特征,这个强大的自我,其内里潜在的价值观和欲望就是,“我”应该比别人更强大更有能耐,“我”应该吸引众人的注目和崇拜,“我”应当在世界赢得掌声和鲜花,隐蔽的驱动力就是“我”能够在世界上成为凌驾于其他集团之上的“神”,让“我”的“善恶标准”有形或无形地控制他人判断他人。
想想在小范围内的各种集团之间的纷争,费尽心机、摩掌擦拳想证明的中心点无非是“你错我对”。甚至于更大范围内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其最根本的驱动力也无非是争取在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经常最赤裸裸最深刻最纠缠地表现为利益上的争夺,但利益上的争夺并不是其最终的潜在目的。利益上的争夺是附属并服务于话语权,也就是决定其自身影响并控制其他国家的权力,也就是想成为世界上的“神”,以其自身的善恶标准来裁断其他的国家,来左右普世的价值观。战争不就是许多国家级的自我在吵吵闹闹争执不休吗?谁都想成为神,只不过武器是其拳头,战火是其唾沫,无数生命的死亡是其彼此搏斗的筹码罢了。我想这种国家级的自我中心中最根深蒂固的欲望,算得上世界上各种战争的原始驱动力。如果单就人类作为卑微生命体在精神、思想以及政zh i层面所能享受到的舒适,那么在资本主义前的年代,古希腊时代的城邦共和国应该算是最佳形式的国家形态,这种由许多个独立的自治城市所组成的松散的共同体,充分地保证了单位自治体内的公民在政zh i上的民zh u平等、思想上的自由、精神上的释放和丰富。但古希腊的城邦最终被湮灭于人类历史的洪涛中而成为史学家或社会政zh i学者案头上的研究课题,是有其必然命运的。而引导人类历史轨迹的那股顽强的力量,应当是罪性的力量和上帝在堕落人性中所保持的良心和道义的力量,以及上帝通过特殊启示光照到世界的真理力量,这三股力量的合力。在真理没能充分渗透并光照到的历史时空内,则主要是前两股力量的合力决定了历史的轨迹。而在这两股力量的博弈和较量中,经常是邪恶的力量最终取胜。在这股邪恶力量的成分中,不可忽视的就是国家层面的自我中心。自我中心在国家层面最嚣张的表达,就是帝国主义。再没有比帝国这个强悍而肆无忌惮的国家性自我,更能阐释人类自我中心所具备的各种邪恶本性是如何在集体层面的表达。帝国要在世界上贪婪地获取荣誉,帝国要在世界上占有巨大的财富,帝国要控制并管理其他的国家,要把其他的国家变成殖民地隐性地踩在其脚底下,帝国要在世界范围内推行自己的善恶标准,成为世界上的“神”君临天下。因此当年古希腊城邦这个相对温文尔雅、内敛矜守的集体性自我,最终被其周边所兴起的强大帝国所瓦解而不复存在。我相信历史是有感触神经的,人类在某个阶段某个地区曾经享受到过的美好,会通过某条神经脉络传递到另一个地区和另一个时段,然后根据现时现地以及同时被传导过来的经验教训作补充和修正,孕育出另一个相似的胚胎。在多少年后的美洲,出现了一个国家,运用主权共和国组织z /-府的原则,来设计共同的政zh i组织,并明智地划分了共同体与构成单位的权力,赋予共同体足够的手段追求联合起来的好处,建立了一个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三权鼎立的完备的共同z /-府,形成一种紧密的、现代的新型共同体,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集权政体的外在力量,有点儿类似于把古希腊的松散城邦,在外面构筑一堵足够抵挡其他国家侵略的牢固城墙。
集体性自我中心所表现出的对于造物主荣耀的贪婪和窃取,还经常被笼罩在一种堂而皇之的崇高使命的光辉中。对于造物主荣耀的贪婪和窃取,如果表现在个体性的自我中心,是非常容易被发现并遭到批判和贬抑的,但却能非常安全地张扬在集体性的自我中心,并经常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和理论家的鼓吹。因此像帝国级别的自我,总是表现出一个特点,即其强大的集体性自我的内核或者是支撑点,通常只是一两个超级自我中心的个体性自我。那些扭转历史车轮的强大帝国,许多都是一两个强悍的贪欲超常智商超常的独裁者所建立并掌控的。也许是因为这些超级自我中心的个体,发现到了集体性自我中心所具有的隐蔽性和合理性,于是出自其潜意识中对于个体性自我中心之风险的规避,从而巧妙地把强大的自我欲望,通过其自身智商的运用而转嫁到集体层面的表达。当然在众多的支持者和跟随者中,这种大集体自我中心也是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个体自我中心的欲望需求。然后就绝大部分的个体,当其一旦被卷入这种集体性自我中心的漩涡,自我中心天然所具备的以自己为轴心的向心力就会掉转一个方向,直接指向集体性自我中心的轴心点释放能量,曾经被人性天然的自我中心所压制的美德会出人意料地呈现,比如奉献的热情,大无畏的勇气,全都投注在了大集体的崇高目标中。于是集体性自我中心就仿佛一个巨大的漩涡,倍增地吸收能量倍增地增强实力,经常也倍增地释放破坏力。而同时其中大部分单位个体其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通常也出现令人难以置信的瓦解和丧失。如果说在人类自我中心的天性中还能找得到一鳞半爪的优点的话,我想不外乎就是创新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通常来说比较自我中心的人,其这两方面的能力也比较强。甚至于在一些人身上这两者之间还出现正比例的倾向,似乎是因为这种自我中心式的强力内在关注,更便于人身上某种潜能得以更加充分地释放。也可以说是,我们身上某种潜在能量的释放,需要这样一种自我中心式的强力内在关注为途径。(关于这一点我试图在下一章节详细探讨)因此在在这种大集体自我中心旋涡中,就会表现出三个趋势,其一是,集体性自我中心的强度和力度不断增强;其次就是,这个大集体组织中的核心人物的自我中心,随着集体性自我的膨胀而愈加充分地膨胀;其三就是,其中绝大多数人其个体自我中心之人格特征的消失,代之以带有另一种人格缺憾的大公无私之美德的彰显。
说起来,大公无私是可以作为一种值得称赞和讴歌的美德,在普遍的人文价值观中是无可非议的。但现在我想说,人性要无私但要谨慎大公,尤其是对于广大民众而言。一旦在某个历史时段某个社会或国家,普通民众都进入大公无私的状态,往往就是极有可能意味着某种欺骗性的邪恶性的集体性自我中心的出现。除非这个“公”就是指上帝自己,但对于罪已经介入的世界,上帝根本就不可能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世界上的“公”,即便教会也不是。在圣经里关于克服个体自我中心的教导中,基本上都是指超越自我中心的牢笼而把爱和关注指向邻人,也就是所谓的“邻人爱”。要爱“人”如己,并没有说要爱“公”如己。耶稣宁愿撇下九十九只羊而去寻找那失落的一只,也是强调把爱和怜悯落实到对于单位个体生命的关注。因为这个“公”经常是一不小心就被魔鬼使用,以致其在人心中成为偶像而取代神,然后就是窃取神荣耀和权能的集体性自我中心的出现,诸如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国家主义、××××等等,全都是邪恶的集体性自我中心,对其内部民众飘扬起大公无私的旗帜笼络人心。甚至于像国际主义、人道主义等,其本身应当算是具有普世价值观的理念,也是一不小心就能被魔鬼使用而笼络人心从而产生更大的欺骗性和破坏性。正如路易斯曾经说过的,大意是如果不让“爱国主义”成为统治者发动战争的号召,恐怕他们就会搬出“国际主义”这更大欺骗性的口号作为工具。而人类历史文化中许多被冠之以“主义”的人文价值观或政zh i理念,一旦被大规模信奉并落实到行为中时,都曾经让其中的虔诚信奉者某方面的人格残缺充分地彰显出来,只是程度大小罢了。因为这些“主义”一旦被人虔诚信奉后,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为了人心中的偶像,激发起人类本性中所失落的自从始祖犯罪被赶出伊甸园后对于造物主的崇拜和敬奉,当这种“主义”被大规模相信并落实在社会现实层面时,通常就是集体性自我中心的形成。而普通民众一旦被卷入这种集体性自我中心的旋涡,其必然结果就是人格上的某种残缺充分地彰显。真理让人得自由,人性只有完全回归并降服在创造主的荣光中时,才可能是健康自由的,因为在受造的当初,神看着一切都甚好。其他任何一种人类文化中的理想或信念,不管多么高尚多么完善,都不可能恢复健全的人性,相反的,在其对人性起到一定程度教化和修正的同时,却让人性中根深蒂固的不可修复的那部分残缺更加赤裸裸地暴露,就像一个永难愈合的创口流着惨淡的脓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