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相遇”不是一件即刻愉悦的事!
我们常常听到或说到“与神相遇”,而且我们也渴望“与神相遇”,究竟什么是“与神相遇”呢?
过去,我也很喜欢讲这四个字,坦白地讲,有时我明白一点“与神相遇”的意思;有时在公祷中去表达“与神相遇”,只是感觉自己有点属灵而已。实际生活中真实的去感知“与神相遇”不是很多,大部分时间只是停留在头脑的认知上。
甚至,许多时候我已经忘记“与神相遇”的意思,以及自己需要每天“与神相遇”。
感谢主!上帝藉着阿理传道在这个主日的讲道中让我可以重新思考并悔改。人若没有听见上帝的话语,就会陷入黑暗中,还以为自己是行在光明中的。
老约翰在《约翰一书》1章5节说:“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当光照进黑暗里时,黑暗就被驱散了,一切也随即被显露出来。神就是光,我们与祂相遇,意味着我们在祂面前毫无黑暗、没有秘密,一切在黑暗里所做的事都要被显露出来。
“与神相遇”并不是一件令人即刻愉悦的事,而是一件令人战兢和哀恸的事。因为,我们的罪赤裸裸地暴露在上帝的面前,在祂的荣光面前,我们无处可逃。我们越靠近神,就越认识到自己是一个污秽不堪的罪人。
正如阿理传道说:“没有一个神所重用的仆人的见证说自己遇见神的那一刻就被幸福包围,他们首先是见到真实的自己(那是一个战兢、为罪哀恸……)。一个不活在神面前的人是一个永远不认识自己的人。”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讲,“与神相遇”的第一步是认罪悔改。没有人可以越过这一步,直接拥有真正的喜乐。因为我们都是罪人!在我归正之前,我曾几度寻求神秘的经历,想要越过悔改而拥有内在的狂喜。甚至我也曾刻意追求说方言的恩赐,最终都没有如愿。
如今回想,当年一方面是不明白福音,另一方面是想推脱自己的本分与责任。
我们若去看《圣经》,可以看到许多“与神相遇”的例子。
雅各在雅博渡口与神相遇,他的腿瘸了。(创32:22-32)
彼得与耶稣相遇,他俯伏在耶稣膝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5:1-11)
保罗在大马士革与神相遇,他说:“主啊,你是谁?”他越靠近神,越看到自己是一个污秽的罪人,后来他写信给提摩太的时候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徒9:1-9;提前1:15)
“与神相遇”一定会带来深深地悔改,若是没有悔改却说自己“与神相遇”,那一定是与假神(或自己想像出来的神)相遇。
再者,“与神相遇”从根本上来讲,并不是我们主动遇见神,而是上帝先寻到了我们。我们遇见神完全在乎祂继续主动的寻见我们。“与神相遇”也可以说是认识神。
巴刻在《认识神》一书中说:“我认识祂,是因祂先认识我,并继续认识我。祂把我当作朋友般认识我、爱我;祂的眼目没有一刻离开我,祂也没有一刻忽略我,因此,祂对我的眷顾一刻也未曾停止。……当我知道神对我的爱是基于祂一早便认识我是多么坏透,以致祂如今不会因某些新发现而对我失望(像我常常对自己失望那样),也不会因此而打消要赐福予我的决定,自然会令我大大放心。而且,当我想到神看见我的一切败坏,是其他人看不见的(幸好如此!),也是我自己也不完全察觉的(良心所发现的已经够多了!),自然会深感谦卑。”
这种遇见和认识是持续不断的,第一天我们都需要与神有这样的相遇。愿神怜怜我,也怜悯祂的每个孩子,让我们常在祂的光中悔改、谦卑、感恩和喜乐。
【作者简介】 鲍承恩弟兄:雅博网作者、80后专职传道人,2006年蒙恩被神呼召作传道人,2011年毕业于中国宏道改革宗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