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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的儿子

2016-12-21 作者:康来昌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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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加福音15章 
 
        路加福音15章「浪子的比喻」中,那位生气的大儿子是多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他被责备为法利赛人、没有爱心、自大傲慢等。这是不公平的责备。 
 
        大儿子对爸爸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他工作到晚饭时刻(25节),爸爸没请过他和朋友吃羊肉(29节)。没做过一天工,多年「任意放荡、浪费赀财」(13节)、「和娼妓吞尽了父亲的产业」的小儿子,床头金尽回来,却得到父亲的厚爱。这明显不公平。我们应称讚大儿子、责备小儿子;同时提醒父亲,可能就是他太宠小儿子,小儿子才变坏。不如此,反用「政zh i正确」(就是认为守法者是坏蛋,犯法者是可怜虫的观点)来颠倒是非,很可恶。 
 
        不论在家庭、教会、或社会中,最起码的公平原则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大儿子多做无赏,这已经很糟糕了,小儿子作恶得恩宠,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太不公平了。 
 
        父亲预表神,不会做错。他怎麽劝大儿子呢?神怎麽安慰他忠心的僕人使女呢? 
 
        首先,他提醒大儿子,和父亲在一起,就是福气:「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1节)。大儿子和父亲一起,做父亲喜悦的事(约8:29),这是幸福,不是倒霉。相对的,(父亲没直接讲),小儿子(和一切亚当的后裔)远走高飞、没人管,好像很爽,结果是「恨不得」── 恨不能得到任何东西(16节)。「在愁苦极其伤痛的日子,所收割的,都飞去了」(赛17:11)。 
 
        任何受造物,包括路16章的羊、钱、人,都是神的。他们的幸福快乐,全在乎是不是在神的掌管中。不在神掌管中,就是「失去的(羊,3节)、失落的(钱,8节)、迷失的(人,耶稣没有用失字,但17节,相反的字是『醒悟』)。神把人找回的时候,神「失而复得」(24、32节),他的东西──人「迷而复醒」、回他的本处,我们理当为此欢喜快乐(32节)。 
 
        大儿子──基督徒,如能满足于与父同住、同在、同工,他就会为自己无比的幸福感谢;也为弟弟无比的痛苦难过。吃牛羊肉的有福,为行义受苦的更有福(太5:10;彼前2:20)。
 

【作者简介】 康来昌是中华基督教长老会信友堂牧师,1948年父母来台,1949年出生在台湾,在台北和平基督长老教会过了快乐的童年。毕业于师大附中与文化大学,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美国范德堡(Vanderbilt)大学基督教伦理学博士。1990-1996年在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当任教务主任。从1996年起就在台北信友堂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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