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里的“真自由”
2024-01-17
作者:马金华
来源:原创我也要投稿
经文:“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加5:13)“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
导言
谈到“自由”,人人都喜欢自由,不喜欢被约束。无论是身体的或是心灵的,人人都渴望得到自由。然而,人人渴望自由不等于就能获得自由,人人谈论自由,不等于都明白自由。因为人所渴望的自由,并不一定是真正的自由。多少次,当我们向人传福音,传达耶稣基督救恩时,有人不愿意接受,觉着信耶稣受约束,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不自由。其实,这是他们把“自由”理解偏了,没有真正搞明白“自由”的概念,反而弄颠倒了,他们把放纵肉体的情欲当成了自由。而基督的真理不是辖制人,而是让人在基督里得到真自由。
古拉丁语“自由”的含义是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由”与“解放”同义。英语中的Liberty即源自拉丁文,出现于14世纪。而Freedom则在12世纪之前就已形成,同样包含着不受任何羁束地自然生活和获得解放等意思。在西方,最初意义上的自由,主要是指自主、自立、摆脱强制,意味着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和人格上的独立。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是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作。诗人认为,生命虽然宝贵,但相比之下,爱情更加重要。尤其“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成为经典名句,表达了作者对自由的追求,即使需要舍弃生命和爱情也在所不惜。
在心理学上,自由是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但这种意愿当然是有条件的,受本身的能力、掌握的信息、外界环境的制约等限制。受到强制和干涉,就是不自由。这个自由的准确称呼是自由意识,这是人的基本权利。直白一点说,你可以任意的想,但能不能做则是另一回事。
从社会学角度,自由是不要侵害别人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而与他人发生关连的事,就必须服从不加害原则。否则,这个行为必然受到限制或反治。不侵害他人的行为就是自由的行为,而侵害他人则是恶行,就是不自由的行为。正常的社会秩序是鼓励善行,惩罚恶行,并通过赏罚,归正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相互侵害的发生,保护人们行善的自由。
从法律上讲,自由就是不违法。然而实际上更复杂,因为法律有善法和恶法之分,善法是符合社会学的要求,限制侵害他人行为。而恶法是限制人们的行为,规定只有按照其规定的行为才是被允许的,譬如:监视居住、拘役、劳教等。因此,在实行善法的地方,社会学的自由和法律的自由基本一致。而实行恶法的地方,法律是限制自由行恶的工具。
在政zh i方面,自由是人们有权选择自己拥戴的执政者,也可以不选择自己不赞同的执政者。现代民zh u制度的本质就是保护人们的政zh i自由,尊重人们的自由意识,维护人们行善自由,并制止侵害他人的恶行。
自从人类犯罪以后,人就失去了自由,就如保罗所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因神的慈爱大怜悯,将祂的爱子耶稣基督赐下,主耶稣就是真理,正如主所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一、自由是神赋予人的
神所创造的万物中,只有人需要自由,因为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祂赐给人自由意志,使活着的每个人有人格、有尊严、有理性、有感情和意志。理性,就有是非观念,天生就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如果一个人不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他做错了事就没法怪他了。为什么成年人常说:不能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因为小孩子不懂事。但人明白了事理,明知是错的,还去做而且非做不可,他就有道德责任。
既然有道德性,那就得给人完全的自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他做不做,让他自己看着办,不强迫他。如果不给他自由,他的行为就没有道德上的意义。因为人被强迫所行的善,就无所谓真正的善;人被胁迫表示的爱,也算不得是真爱;子女不瞻养父母,法院判他给父母钱,那也不是真孝敬。只有从心里做的,自愿做的,才有意义。
神是至善的,祂是绝对的真理。神创造的生物都算不上有自由,因为生物不具备理性。如果神当初造人,不给人自由,而是直接安装上一个程序,只能行善,不能犯罪,那就不叫人了,那叫机器。而且,正因为有人,神创造的万有才有意义。
神造人,赐给人自由意志,并告诉人有些事是不能干的。用什么来限制呢?用真理限制。人在真理之内,是自由的;如果越过了真理,那就在自由之外了,就没自由了。所以,人只能在真理的范围之内自由,只要逾越了这条线,就没有自由。神的话就是限制,神的真理就是限制。神告诉我们真理了,告诉我们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我们知道是非了,里面有真理标准,这就是界限。做对的可以,做错的不可以。
当初在神所造的伊甸园里,神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这叫自由。自由很宽,各样树上的果子随意吃。但自由要有限制,“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这叫限制。人既有神的形象,不需要在神的标准之外用自己的观点去分别善恶。人离开神的道,按着自己的意愿分别善恶,这就叫背弃神。神是人生命的根源,是万有受造的根源。受造之物离开创造之主,就变为虚空,意义上就变为虚无。神是爱,祂圣洁、公义,人背弃了祂,就堕落到罪中。
人背弃神堕落到罪中成了罪人,一个人已经堕落成为罪人了,再去讲是非,一个充满错谬的人,还在讲对错,那只能是错上加错。我们今天都是罪人,可能有些长处,但那些长处救不了你。因为在神看来,罪人只能犯罪,不能行善。保罗说每当我行善的时候,就有恶与我同在。还有,人行善的时候,很多时候行着行着行不出来,就变成作恶了。
人如果不服从真理,当脱开真理之后,就成了罪的奴仆,跑到真理之外,就堕落到罪恶之下。当初不犯罪可以,当犯了罪,成了罪的奴仆的时候,再想不犯罪,靠自身的努力已经做不到了。为什么?因为你当不了自己的家了。所以,在伊甸园里,人没有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之先,可以不犯罪,但一旦吃了果子,犯了罪,再想不犯罪,办不到了,因为成了罪的奴仆了。罪的工价就是死,这就都落在罪和死的权势之下了。
社会上也是这样。人只要不犯法,没人限制自由。动物可以拴起来,老虎也可以关到笼子里,但如果把人关到笼子里,就是犯法。人的自由是创造主赋予的,不是哪一个人(组织)给的,也不是哪一个人(组织)可以剥夺的。人犯了罪,就不自由了,就受到罪的奴役了。正因为这个,神拯救罪人的目的就是让人得释放、得自由。
神是至善的,神有绝对的自由;受造物是善的,但没有绝对的自由,至善和善的区别就在这里。至善不需要约束,真理不需要约束,因为祂是真理的本体。神可以在天上、在地下,在宇宙之间随己意行做万事,祂全都是良善,全都是完美,全都是圣洁,全都是仁爱,全都是诚实,不需要受到任何限制。只有错谬才需要约束,只有不好需要约束。
当受造物和造物主保持合宜的、正确的、正常关系的时候,一切都是好的。当人和造物主的关系出现差错,和至善的源头出现差错,马上就是错谬。当人犯了罪,就失去自由,也就是给罪当奴仆了。
二、罪入世界辖制了自由
圣经上说“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5:12),那么,到底什么是罪?罪是杀人放火、偷盗奸淫吗?实际上,撒谎、偷盗、杀人、奸淫等等,严格来讲,这些都不叫罪,而是叫罪的表现,是罪的现象。人里头有罪,外头就有罪的表现。表现形式是多样的,但是罪很单一。
自从亚当、夏娃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罪就进来了。罪进到人生命里。神造人的时候,没有这个性质,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后,有这个性质了。奥古斯丁说,人吃了果子之后就有了原罪,或者说有了罪性。
保罗说,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之后,就给罪当了奴仆了。罗马书第七章保罗说,我是喜欢神的律,我不愿意犯罪,但当不了家。因为我肢体中有一个东西,我只要想行善,我想的时候能当了家,我立志的时候,也能自己说了算,但是到了付诸行动的时候,我没有这种自由。因为肢体中另有的这个东西奴役我,使我不得自由。保罗称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罗7:17),是“罪和死的律”(罗8:2)。人在罪的奴役之下,都是罪人了;他还愿意学好,就是学不来了。
人不是不愿意改,整天想着改,但怎么也改不了。从本质来说,人还是愿意行善,不愿意犯罪,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但到做的时候,当不了家。一次一次地失败,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了,随从今世的风俗,放纵肉体的情欲,甚至为所欲为。
“住在我里头的罪”是根儿,罪行是果子。单单对付那些行为、对付那些表现是没用的,因为罪还是不断地从“根儿”往外冒。所以,罪不是行为问题,是生命问题,人靠对付行为达到称义目标是不可能的。到底应该讲行为还是讲生命?讲道德还是讲十字架?传道德教育还是传死而复活(与主同死同活,治死自己、活出基督)?传道德教育,传律法,传行为,传好好地改,这些都没用,始终改不了,为什么?(罪)根儿没变,它不断往外冒。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罗8:7),这里讲的是先随从,因为有罪根儿在里头。你如果理解成先体贴,是以为只有那个“果”(行为)才是罪。其实罪是生命问题,不是行为问题。罪人天然的反应就是毫无良善,因为受罪的捆绑。
罪入了世界,人就变质成了罪人,有了罪性,这说明人已经有问题了。一个有问题的人,做事就有问题。“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7:16—18)一个本质就坏的人,逼着他做好事,整天教育他,他没法做好事,就这样的性质。这叫山河易改,秉性难移。
从律法的角度看,神起初颁布律法不是为了使人靠行律法称义,因为神知道罪人无法遵守律法,而是为了使人借着遵行律法明白,人不能靠自己行律法而得以称义。但基督已经完全遵守律法,并且活出律法的总纲就是爱。神就是爱,神又活出了完全的爱,基督徒拥有神的形象,也当在真理的根基上自由地活出神的爱。一个不愿意爱人的基督徒,就是被各种理由捆绑而没有活出自由。
三、罪得赦免得着真自由
1、在基督里脱去罪
“你们必晓得真理”,福音就是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得救的福音使你得自由。
圣经上讲的救赎、称义,和当时的文化背景是分不开的。“称义”原文是法庭上的用词,就是法庭上对一个罪人撤销罪案、宣布无罪。这里不讲他的实际行为,只讲结果。宣布一个人撤销罪案,无罪释放,这叫称义,称义就是算你为义。
“救赎”是当时奴隶市场上的用词。那时候奴隶是可以买卖的,救赎就是付代价,把奴隶从他原来的主人手里赎出来,使他脱离旧主人的辖制、奴役,让他得到释放、得到自由。
基督的自由与基督徒得自由有密切的关系,若基督没有自由,就不能给我们自由。若基督有自由,却没有来到世界,也不能给我们自由。我们是给罪当奴仆,罪的工价就是死。耶稣藉着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的罪受刑罚、受死,满足了律法的一切要求,偿还了我们所有的罪债。罪和死的权势再也不能奴役我们,我们就脱离了罪和死的辖制。耶稣十字架上的牺牲,能够抹掉我们过去的一切,使我们的将来不再是面对永远的死亡,而是有了永生的盼望,这叫救赎。
我们信了耶稣之后,认罪,得赦免;从现象上来说,我们所做的那些坏事,主都免去我们的责任了,因为主耶稣都担当了。保罗说“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传耶稣基督,就是靠主的宝血洗净罪。接受基督了,但老我、老旧人还在,许多时候体贴老自己,体贴肉体,悖逆神,不愿意顺服。这样还是不自由啊,还是“我愿意行的善行不出来,不愿意作的恶倒作出来”,什么原因?就是老我、老自没有死、没死透。怎么才能死?与主同钉十字架。宝血洗净罪行,十字架对付人。十字架来到,是让我们的老旧人死,让我们接受新生命,只要老旧人一死、死透,就是“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
所以,主的救恩是完美的,一个是宝血,一个是十字架。无论是谁,只要你接受了基督,认罪悔改了,从地位上、从信仰上就有了新生命。我们讲宝血是讲的人认罪悔改,讲十字架就是讲的圣徒灵性造就,讲治死老旧人,活出基督。
我们活在罪中,本是该死该灭亡的,耶稣替你我死了。主耶稣死根本不应该是属乎祂的,是你的、是我的。我们听了福音,接受救恩,要看主耶稣的死就是你我的死。当我们信主,就看自己与主同死。虽然还活在肉身之中,睁着眼,喘着气,但拿自己当死了。这个拿着自己当死了,就是要治死地上的肢体,靠着圣灵治死身体里的恶行,顺服圣灵。换句话说,叫彻底悔改,在基督里脱去罪的辖制。
2、在基督得真自由
老旧人死了,就真自由了。基督是真理,老旧人死了,我们就活到真理里面。“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6:12)
人失去自由是因为不听神的话,背弃神的真理。顺服神就得自由。“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因为“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顺服就是放下自己,顺服就是老旧人钉十字架。老旧人就是“我就这脾气,我愿意怎样就怎样,爱咋咋地!”顺服就是“主啊,我情愿照祢的旨意行!”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而真理并不是逻辑思维,不是推理,不是一种理论学说。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们所传的不是大道理,不是心灵鸡汤,更不是道德培训班,我们是传耶稣,是传道路,传十字架的救恩,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
基督是真理,在基督里得自由,就是在真理里得自由。基督里的真自由,就是真理里的真自由。我们有圣灵住在心里,就是真理的圣灵。我们要顺服圣灵的感动、引导和带领,灭绝自己的私意,顺从神的旨意。圣经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罗8:7)“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加5:17)“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6)
人没有了老我、老旧人,就是只有基督在里面活。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基督就是真理(约14:6),真理让你得自由,所以说,人里头没了老我,就真自由了。正如保罗说的,一个常顺服的,只要“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因为一个顺服的人,就是一个里头没有自己的人;人没有自己的,那就是一个只有基督在里面活的人,所以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他心里运行,因真理而得到了真自由。
得自由就是可以自由地成为神希望我们成为的人。所以,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不单是为了给我们自由的地位,也是为了让我们活出真正自由的生活。
结语:
朴素意义上的自由不是真自由。主耶稣基督以人的样式活出了完全自由的生活,因为祂没有犯罪。基督为了拯救罪人脱离罪恶、死亡和律法的捆绑,并要赐给罪人真正的自由,乃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基督徒在基督里拥有真自由的地位,也当约束自己活出真自由的生活。如果没有约束,就没有真正的自由。没有约束的自由,其实已经不是自由,乃是放纵,或者说是自我。对于约束,如果是被罪约束,就没有自由。如果是被真理约束,就有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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