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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在微信内容上的盗窃之罪

2016-08-13 作者:大漠  
来源:雅博网作者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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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神的恩典以科技以文化的形式,如同阳光雨露那样普施人类的时候,我们却不无失望地感到与发现;人们不仅不为此认识神和感谢神,反而将神的恩典异化成罪的工具,让人类之罪更加膨胀和疯狂。同时,这让我们也清晰地看到,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信仰缺失的时代,罪正在以它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大和滋长着。就是这么一个浮躁而缺少耐性的时代,娱乐和享受占据着这个世界而人类文明和人的生命造就与更新却是江河日下。
 
  与此相反,神的选民基督徒对手机微信的出现,认为这本身是出于神的恩典,是神爱世人的一个明显的表征,给人类的发展以及生活的便利带来了无尽的益处。于是,基督徒出于重生生命的本能,出于荣神益人的动机,在神的恩典降临的时刻,不但充满了感恩之心,并用这些恩典见证神的爱,以此成为传扬主的福音的工具,将福音传之于世界的各个角落。因为,每一个基督徒在今生都是客旅和寄居的,他们是用今生来预备永生。“我们在这里本没有常存的城,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来13:14)因此,基督徒是“在世却不属世,在地如同在天”。正是由于这样,各基督教网站、牧师、传道人手机微信的公众号也都纷纷上线,以讲章、颂词、诗歌、短句、警语、箴言、专栏、恩典见证、随笔等形式来广传神真理的声音,这对传扬主的福音,使世人被主吸引,引领罪人悔改归向神起到了一个无可估量的作用。这是基督徒化俗为圣与罪隔绝的形象,在世人面前的一种彰显,是基督徒的盐光作用在这个世界上的发扬和光大。我们为此感谢神。
 
  但是,由于基督徒在对神的真理认识上的不同,信的程度的落差与迥异,难以平衡属天与属地之间的区别,在被俗世之罪濡染和熏陶下,其信仰也呈现出被罪捆绑的一面。虽然,这是在我们不知觉的状态下发生的,但影响的却是我们基督徒灵命的造就以及信仰上的危机,如果不予制止,继续在罪的路上滑行,就会终止甚至毁灭我们的信仰。
 
  微信内容盗窃之罪的泛滥和蔓延,应该引起我们基督徒的警惕。
 
  基督徒微信公众号的越来越多,这无疑是一种被基督徒看好和拍手赞扬的现象,但有些公众号微信内容的来源却非常可疑,不是源于原创,而是盗窃之风愈演愈烈。很多内容都涉及对原创作者和网站的侵权。大家不妨注意一下我们手机里公众号的内容,在网上搜索一下,很容易就会找到原创的网站和作者。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文章不仅不标明所转载的网站和作者的名称,反而将文章据为己有,标上自己的网名。对这一点,笔者也是深受其害之人。我在旷野呼声网站发表的一些文章,很多都被一些基督徒传道人或者牧师,改名更姓地成为他们的文章。大家都是主内肢体,所以我并不提出哪个公众号或者哪位基督徒,只能劝其能予悔改。
 
  有的公众号发布别人文章的时候,居然采取巧取豪夺的手段,发布时居然抹去署名和出处,让别人都以为是他的原创,这种办法虽然巧妙,但一个基督徒的灵性已经被罪蒙蔽,信仰已经被罪捆绑。如果按照俗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他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毫无疑问,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作者和网站的著作权。这是一种盗窃的行为,是旧约律法所严厉禁止的。如果按照新约主的训导来说,不用说做出了这种犯罪之事,就是有了这种想法都是一种罪。
 
  由此及彼,让我想到教会盗版书籍和盗版光碟的泛滥,很多基督徒对这种现象总是宽容的,认为这是“为主做工”,是一件“属灵”的事情。殊不知,如果这种信仰上的价值观继续下去,那么,基督徒的所谓“信”,就会大打折扣,不是化俗为圣,而是化圣为俗,玷辱了我们所拥有的信仰,亏损了神的圣洁之名,将基督信仰引向邪路乃至毁灭。如圣经所言:“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28:24)况且,这种打着神的名号进行犯罪,直接被玷辱的就是我们所信的神。
 
  实际上,基督徒在手机微信的利用和使用上,有很多值得探讨和商榷的问题。比如,以基督徒之名,实为微商的介入,骗取基督徒的钱财。而有的基督徒也从事这种微商活动,推销一些残次商品,让主内肢体上当受骗而不知。再比如,基督徒微信圈信息泛滥,社会上的一些谣传,异教观点的传播,迷信思潮的汹涌,低级淫秽的画面和言辞的进入,都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灵命进深。有些基督徒因为对微信各类信息的迷恋,促使灵修、读经、敬拜的时间减少,几乎疏离了教会,远离了信仰,甚至走向了基督信仰的反面。还有的利益微信为亲朋好友拉选票,拉点赞等等,这些虽然与盗窃之罪差那么一些,但依然是我们基督徒应该警惕和悔改的。
 
  神赐予人类的恩典是为了通过我们这些门徒来见证他对世人的爱,通过我们基督徒的盐光作用来荣耀他的名。但是,我们基督徒的价值观与基督真理相去甚远,那么,我们将如何去荣耀见证主的名?使用手机微信用在神的事工上,传扬福音,做文化事工,见证圣经真理,用真理的信息与肢体共享,互相得益,互为造就。这些都是有益的,是无可厚非的,值得发扬和光大的。但是,如果以神之名,在罪的轨道上前行,盗窃其他肢体的文章,侵犯别人的著作权,那么就不能称为是主的门徒。由于大多数公众号运营者缺少博人眼球的创新文章,为了获得短期的效应,他们只能选择抄袭和剽窃,但基督徒是与这些人有别的,所以,应该停止自己的这一亏损神名的行为,让我们的公众号与神一样圣洁无暇。如果我们不能把属天的生命彰显在地上,没有见证反而显出“反见证”,就必受亏损。主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3-16)此训不朽,当是我们基督徒永远的座右铭。
 

【作者简介】 大漠,2009年8月28日在沈阳东关教会受洗归主。2012年开始在《雅博网》网站做文字侍奉至今。先后在《信仰之旅》、《文化中国》及网站发表信仰文章近200篇。现为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会员、辽宁省散文学会会员、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沈阳市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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