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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启示

2008-04-16 作者:佚名  
来源:来自网络我也要投稿

启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神学研究的来源,无论大公教会、正教会还是新教各教会,虽然,对于圣经、传统、理性或经验等神学来源对研究神学的意义持有不同看法,但是,启示却是基督宗教历代以来一致公认的中心要题。如何理解启示,对于神学研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启示的理解也非一致。我试图通过这篇文章,从什么是启示、模式及认识途径几个方面来思考“启示”,并从中整理出自己对启示的观点。

一、什么是启示

什么是启示,历代基督教神学认为:人类企图完全明了神的本性与旨意的努力,必然失败。于是,启示表达了基督教的一个基本信念:被告知的上帝是怎样的一位(翁高)。表达了一条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人无法通过自身来认识超自然的世界,对于上帝的认识,只能有上帝亲自来表现。

启示,在新约中,与启示观念相关的最常用的词是希腊文动词“apokalyptein”(意为“拉开帷幕”)和“faneroun”(意为“使可见”),于是这个词揭示了两个种关系,即一种动作的发生者和承受者之间的关系。 启示的主体是上帝,如果没有上帝主动的启示他自己,人不能通过人类的“方法”去认识上帝,获得超自然的知识。

在约114149节中,让我们近一步看到,启示的内容不是有关超自然事物的某种信息,而是上帝自己在位格中的显现。并且,当上帝显现时,他总是带着他的恩典显现。他是作为由恩典有怜悯的上帝显现的。上帝不是要满足人类的宗教好奇心。如在旧约出埃及记3章中,告诉了我们一个燃烧灌木的故事是旧约理解上帝和表白对其信仰章节。在这一故事中,上帝的名号被启示给了摩西,这就是上帝的观念在以色列得以通行的背景与基础。在这个故事中,灌木为什么会燃烧,使者与上帝的关系并不是关键的,关键是摩西与上帝的相遇与对话。摩西问上帝称谓的时候,上帝所彰显得超乎与人类思维的属性——“我是自有永有的”这个名称否定了人类对于超自然事物的崇拜,也开启了人类认识上帝之路。

有此可见, 启示是上帝亲自揭示给我们的,我们无法通过我们所认识的去认识上帝。

二、启示的模式

如我们对启示的了解指出的,启示实在是上帝将自己显示给人类,并且通过启示,使我们知道,上帝实在是奥妙的,人无法了解上帝的完全。 于是启示因着不同的角度而产生了其复杂性的一面。那么,我们如何去澄清启示的概念呢?

麦葛福在其神学手册中归纳出了四种神学模式,第一种是教义式的,是由保守的福音派与大公教会新经院派所采用,这种方法,旨在提出启示是通过历时历代的命题模式的教义来显示给人类的。 但是这一方法遭到极大的批判,林贝克认为,我们先设定一个假设,然后去推导上帝的真理,这样的假设首先就是错误的。

第二个模式是同在式的,这种模式与受到对话式位格大师布卜影响的辩证派神学家关系特别深。卜仁纳在《真理为相会》中提出:启示乃是与神个别的沟通——亦即,神亲身的同在临及信徒内心(或与他产生沟通)。“神的主权与大爱,只能藉神的自我给予才能传达;别无他法。”卜仁纳的重点为:神在启示过程中,并非只传递消息。其实不是仅止于提供有关上帝的资料,而是传递了上帝的同在。这个观念表达了正确了解启示的两个因素,历史性与个别性。但是这种说法将神客体化,有贬义神为对象的一位不够视他为具体位格。

第三种模式,经验式的启示,这种模式以人的经验为中心,认为上帝乃是透过个人的经验向人启示,或向人彰显。这种模式最大的弱点如同费尔巴哈对它的批判,他认为,这种“经验”不过是“对自我的经验”。

第四种模式是历史式的启示,德国神学家潘能博格主张“启示即是历史”。启示主要是一件公开而普遍的历史事件,为众人所承认,并被解释为“神的作为”。

对于这四种模式,我们不能孤立的来套用某种模式,只有认识到,以上几种模式是以不同着眼点为切入点的理解,我们才能基于不同模式间的互补,较全面得理解启示。

三、认识启示的途径

在基督教神学中,人们习惯于在两类启示之间作出区分。即上帝的普遍启示和自然启示,和上帝的特殊启示。并且特殊启示又划分为先知与使徒(他们也写下了圣经)的直接启示,和在教会的宣讲中一直延续下去直到世界的末了的间接启示。

并且,我们必须特别注意的是,没有新的启示的内容,只有先知的和使徒的启示的内容将在教会的宣讲中得以实现。

普遍启示有两个因素,一是关于上帝存在的普遍的知识,其次是联合所有人类的宇宙道德律。这一部分启示,着重通过哲学论证与科学论证,带领人们意识到上帝存在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希腊新柏拉图主义及亚里斯多德的哲学,都解释着上帝的本体论证的可行性,但是,通过哲学,以及现代科学的进步,我们可以认识到先在的存有的存在,却无法解释清楚,这个存有与我们之间的关系与他的根本属性。故,普遍启示能带领我们认识上帝存在,却不能带领我们认识上帝。

特殊启示

通过上帝藉旧约先知和新约使徒的宣讲,通过历史,最后在神而人耶稣基督身上达到高峰。揭示上帝与人的关系,以及上帝整个的救恩计划。

    并且从上帝通过这样的途径来显明的启示,也具有渐进性的特征。我们只有通过上帝在历史中的作为,以及历代先知与基督门徒宣讲的信息,才能真正认识上帝并与之有关系。

启示如同其他神学命题一样,具有奥秘的一部份,我更愿意将启示问题放在这样一个语境下思考,上帝是不可言说者,但他将不可言说者放在有限语言中启示给了有限的人类,那么我们如何通过我们的有限性与有限的言语来认识这位不可言说者,并且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将不可言说者的启示用有限的言语尽可能的表达与传扬,这是我们认识启示的根本用意。所以,无论我们今天如何去阐述启示,我们不能脱离文化语境,正如丁主教认为的,我们在看圣经时,应让正本圣经讲话,并在圣灵的启示与带领下,来真正认识上帝要告诉我们的是什么。在圣经中认出上帝作为与其意义。我认为,我们认识启示也是如此,只有放下自己,才能在圣灵的带领下认识上帝给于我们启示的意义。无论是普遍的还是特殊的。

参考书目

麦葛福 《基督教神学手册》,校园出版社,P192——198。页。

金陵协和神学院 罗明嘉教授 2005——2006年系统神学课程讲义,合作老师:陈永涛、刘若民,启示部分问题与答案。

约瑟夫,拉辛格,《基督教导论》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26月,第1 P75——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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