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丁主教有关人性论的神学思考
一、中国社会政zh i环境的变迁和文化传统要求我们对人性论进行调整:
丁主教指出:“长期以来,基督教总是以人类的堕落和善的缺乏作为宣讲罪和救主基督的依据。然而,在新中国出现的许多新的现象和现实,不能不在一些信徒中带来对传统信仰的再思乃至怀疑。”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社会政zh i环境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新中国的执政党“他们以自己的施政纲领和一言一行体现了我国古代圣贤孔子和其他哲人关于崇高的道德生活的教导”,中国民族g e命运动“使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振奋人心的成果”。鉴于如此社会政zh i环境的变迁,中国基督徒在欢迎解放和改革的同时,必须重估自己的信仰。而八十年代后中国改革开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道德沦丧、金钱万能的社会世俗化,又为基督教的“罪恶意识”升华成“忧患意识”来实现人生生命层面的超越提供契机。
在悠久的中国传统文化的陶冶下,中国基督徒无法否认这样的事实:“中国几千年来圣贤和学者的教导中,难以找到有人突出人性中有个与生俱来的罪恶的观点。中国古代传说中没有人提出过最早的人曾经堕落并且传至后代的理论,去解释罪恶的存在。他们倒认为,人们有自然的善良和力量。”“由于这一精神的陶冶,尽管受尽痛苦,中国人在内心深处始终是乐观主义者。即使对于战争,我们所看到的也不仅仅是人们的野蛮和暴行,在自卫战争中我们看到了人的坚韧和同志间的友爱。在中国g e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无数男女的勇敢、智慧和自我牺牲精神,更是备受人们的推崇。”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丁主教呼吁中国基督徒应“力求使教会和神学植根于中国的土壤”。
二、对西方基督教传统人观的扬弃:
丁主教在分析原罪论教义时,指出,“原罪论不是基督教的福音”,而所谓“接受原罪论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基督徒”。更令人担忧的是,原罪论的危害性是相当大的。“原罪论是个悲观的观点,其逻辑推理的最后结论是叫人放纵或是自杀”。丁主教提醒我们当谨慎人性论的两种误区。“在罪的问题上既要防止乐观主义者简单化的抹煞,也要防止以正统为标榜,过分地加以普遍化”。
丁主教直面传统西方基督教对人的消极评估,无论是德国哲学家尼采所论的人“是地球表皮上的一种疾病”,还是宗教改革家加尔文所言的人“是一条五尺高的蛆虫”,这些理论的来源归根到底都是“把原罪加以扩大化,又把恩典加以局限”的反映。其结果必然导致“上帝之子道成肉身对世人的作用还不如亚当犯罪的作用”的结论。正是通过这样深入的剖析,丁主教为我们找准了传统西方基督教人观的症结。在此基础上,丁主教用“道成肉身是对人的肯定”来反驳原罪论的荒谬,并援引古教父查斯丁的观点:“在任何一个人身上,生来就具有,逻格斯——道——的种子”,给自己增添有力的佐证。不仅如此,丁主教还用事实证明原罪论的非科学性,“正是在康德所言的人们内心的道德律——即人心中的良心(或善良)——在起作用,才使世界成为人们大体上能够生活得下去的所在”。这种事实胜于雄辩的论证,叫我们看到人心中的“神的形象”虽因人的罪而招致“亏损”,但并没有全然消失。
三、中国基督徒乐于接受的半成品人观的建立:
无巧不成书,西方基督教传统原罪论的建立和丁光训主教半成品人观的建立都是赖于圣经经文罗马书5章12-19节。值得一提的是,丁主教至少四次以上引用这段经文。无独有偶,新正统神学家卡尔·巴特和丁光训主教在对这段经文的理解心得竟有惊人的相似。巴特毫不掩饰地明言,每个人并非同亚当而是同基督才有原初的关系,“耶稣基督是关于人本性的奥秘的真理,即便是罪人,也同他有基本的关联”。丁主教则掷地有声地断言,“人类同基督的一体比同亚当的一体更为普遍,更为有效,更有决定性”。
在基于对人性论神学思考易入误区的考虑,丁主教既承认人有罪,又对人性乐观。他在吸收怀德海的“过程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性本善”的思想的同时,明确提出“人是按上帝形象造的”,是“上帝创造的半成品”,是“参与上帝创造的同工”的人观。
为了系统阐释这一具有建设性的人观,丁主教从二个方面来加以论述:
1、承认人有罪的事实,认为“我们心灵深处的这种冲突(罗7∶15),我们所作的好事之中所包含的不纯动机,都说明人们时刻需要来自上帝的赦免、纠正、医治和灵性上的支持。”他更从神学的高度来首肯罪恶真是成了人无法过渡到上帝那边的鸿沟,“在人类实际道德状态和人类所憧憬和企图达到最高道德状态之间,存在着一个人类自身无法克服的距离。……人性中那造成这一局面的因素,基督徒正确地称之为罪。人们不能依靠自己,得依靠上帝的拯救,才能摆脱这一局面。”
2、他给我们援引怀德海的过程哲学来论证人具有罪恶性。正因为“物质世界和世人都不过是上帝创造工程进行中的半成品”,所以“物质世界有它美好的一面,也有它灾害的一面,世人:他或她有智慧和荣耀上帝的一面,也有败坏、罪恶、软弱的一面。”令人鼓舞的是,世界与人都正在改造过程中,那就是在上帝创造过程中,从半成品演化而为较好的产品。因此,“我们这些半成品的任务就是做上帝创造工程的帮手,在帮助这个工程的同时使自己越来越从半成品变成成品。”从这时我们可以看到,丁主教向将罪恶陷入自由意志泥潭的论调和顾影自怜的所谓“神正论”告别,为有关罪恶的神学思考尝试开拓新的维度。人类尊严的灵性基础是人具有神的形象。他既引用诗篇8篇3-5节加以论证,又给中国基督徒指出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所在:“作为与上帝同工的创造的人,因参与创造过程而有份于上帝的事业,这一有份就是他的不灭。”不仅指出了人救赎的必要,而且强调了人的道德责任和发展的可能。
丁主教这种人性论思想,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人性的认识,又替中国基督徒倡导一种积极入世的人生观,使他们克服消极厌世的悲观情绪,主动服务社群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