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经验
诗25:5“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教训我,因为你是救我的上帝,我终日等候你。”
诗43:3“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实,好引导我,带我到你的圣山,到你的居所。”
诗86:11“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求你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
约17:17“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
上帝用真理拯救我们;我们只有正确地认识和相信真理,才能得到洁净。在我看来很多人是照自己的意思去信,或为了自己的便利去信。所以很多人陷入到了混乱当中,他们虽然现在信主,但是最后还是不能得救。
帖后2:10“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
从这里可以知道因为人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所以他们沉沦了。“不领受爱真理的心”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父母亲有十个子女,父母并不偏爱哪个孩子,但是在这么多孩子当中个别孩子特别喜爱自己的父母,这个孩子更想靠近自己的父母、想得到更多父母的爱。这样一来,在十个孩子当中,父母对这个孩子可能给予更多一些爱,因为这孩子本身比别的弟兄姐妹对父母的爱更渴慕的缘故。
有一次我在美国讲道,有一个人来问我:“我不信圣灵也是有位格的,圣灵是从上帝而来的某一种能力。”如果我们这样去信,我们对上帝的信仰就是扭曲的。如果按照这样的思想去误解圣灵,就不愿意屈服于圣灵的引导,而是自己想要来使用圣灵,总想得到和利用某种从上帝而来的能力。与此相反,我们承认圣灵是有位格的上帝,耶稣也是这样的;耶稣是有位格的,圣经告诉我们圣灵也是如此。如果我们真正信有位格的圣灵,就非常愿意把我们的心灵交托于圣灵,也非常愿意被圣灵引导。假如认为圣灵就是从上帝那里来的一种力量,有时候在人们内心当中就会产生支配、利用圣灵的想法。
所以按着圣经去信,是非常重要的。大家都是按着自己所相信、所思想的得到改变。预言之灵告诉我们:“我们要仰望基督,借着仰望得以改变。”
最近有一个人到我们那里,他反复看着我和我妻子的脸,然后说:“我看你们夫妻二人很像。”其实我妻子和我根本没有一点像的地方;我妻子比我个子矮多了,我是很热情的人,我妻子是非常温和的人。别人怎么说我们像呢?虽然外貌长相不一样,但是觉得是很像的,为什么呢?这个没有别的理由,就因为我们三十二年长时间在一起生活。假如我们和别人在一起生活三十二年的话,也会变得互相很像,微笑也像、吃饭也像、走路也像。我们刚结婚的时候,我和我妻子一起在街上走,我走得非常快,我说:“你怎么走这么慢呢,你快点跟着吧。”但是现在我们一起走路的话,我妻子和我是一样快了。这么长久一起生活,自然而然就像了。
这说明我们注目什么,我们就会变成什么。上帝本身是真理,我们怎样通过真理认识上帝,我们也会照样得到改变。
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福音。我问大家,什么叫福音?福音就是把上帝将怎样拯救我们的经过告诉我们。这个时间我对福音的问题再讲一遍。大家知道,魔鬼把上帝的福音改换了。魔鬼用两种方法让人得到灭亡:一是让人不信福音而灭亡;二是让人错信福音而灭亡。他现在改变了策略,“你们尽管信吧!”然后叫人这样想: “只要相信耶稣的十字架就行了,靠着上帝的恩典,我们都可以得救。”这就是廉价的福音。而真正的福音是上帝拯救我们的方法。
首先,我们从逻辑上想一想,耶稣为什么被钉十字架呢?也就是为了替我们担当我们罪的刑罚。那么我们就可以随随便便地在罪中生活了吗?当然不是!上帝饶恕我们的罪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不再落到罪孽当中。我们再来思想一下十字架的爱。
我结婚并成为一位父亲之后,重新认识了一个问题。年轻的时候我不大明白什么叫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在我结婚以后,我也不太明白什么是作为丈夫为自己的妻子做出牺牲。
结婚以后我感觉到非常好,大家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各个方面都非常方便,对我来讲多了一个用人,就像奴仆一样。我就说:“你给我倒点水吧!”她马上倒过来,所以我觉得很幸福,特别好。她帮我洗衣服,烫衣服;我非常疲倦地回到家,她就拿一盆热水让我洗脚;我感到特别舒服。在我看来我娶了一个最好的奴仆。 “我给你多少钱,你去超市买什么来吧。”结婚之前是我母亲为我作,现在是我妻子去作。现在我不好意思要求我妈妈这样去作,但是我对妻子可以很随便地吩咐。因为有了一个能让我感觉非常高兴的人,所以我结婚以后感觉到非常好。
过去我非常爱巧克力,非常爱冰淇淋。有一次我在吃巧克力的时候有了这样的想法:我为什么爱这个呢?因为吃了以后感到味道很好,口感也好;那么,我现在爱妻子和我爱巧克力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仔细想了想,好像没有多大区别!
我们不愿意吃的东西,我们就不喜欢,应该没有人喜欢吃苦药吧!假设我吩咐我妻子:“你去给我买点苹果来吧!”这时候她说:“难道你自己没长腿吗?你自己去买不行吗?我不想去。”如果她这样反驳我,不听从我的话,如果我妻子不让我快乐,我还能仍然爱我的妻子吗?再假设妻子这样吩咐我:“丈夫,你给我打一盆水来好不好?”我就把水拿过去。“唉呀,这水不够热,你重新烧热。”我热完以后再给她。“你不是丈夫吗?我很疲倦,你给我洗脚吧!”她提出这样的要求,我还是照样爱妻子吗?各位丈夫们,如果你们的妻子这样对待你们,你们还是照样爱她吗?你们为什么爱妻子呢?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妻子会让你感觉到非常舒适和满意。
但是,十字架却给我们展现出另一种爱,十字架向我们启示了上帝的爱!我们还是一个罪人、还没有悔改的时候,我们藐视上帝、随心所欲地生活的时候,我们堕落在罪孽当中、一直拒绝上帝的呼召和命令的时候,我们不承认上帝的时候,我们的上帝却为了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这就是上帝对我们的爱,这也就是十字架。不管我们对待他的态度是怎样的,上帝照样爱我们!
后来我成为一位父亲,我有了两个女儿。有一次我这样祷告:“主啊,我求你一定要拯救我两个女儿,我求你一定让我两个女儿能到天国得享永生,就算是我不能得救,在地狱火里被烧,我也愿意。只要我两个孩子能到天国,哪怕我替她们死,我也乐意。即使现在让我死去,只要我死去以后,你把我两个孩子带到天国去,我也同意。”我是非常真诚地祷告的,我不是随随便便说的,上帝知道我的内心。我承认在我内心当中没有像耶稣爱我们这样的爱,但是我为了孩子,我愿意牺牲自己,因为孩子的生命是从父母而来的。
我这样祷告的时候,我更进一步理解了十字架的含义。耶稣在十字架上发出扎心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他因背负我们的罪而深陷绝境。即使这样,他也决心为了我和大家而牺牲自己。我们现在不能理解什么是永远的灭亡,但是我们的主耶稣为人人尝了死味,他为了我们选择了十字架的道路,最后牺牲了!
如果我们理解这样的事实的话,自然而然我们内心当中起了变化。这世界上难道真有这样的爱吗?这是可能的吗?刚开始难以置信,但是我们会理解上帝如此爱我们。结果在我们内心当中就有了对上帝的信心。这样来信上帝的时候,在我们内心当中就起了一种变化。什么样的变化呢?我们内心当中隐藏的罪会舍弃,心中的恶念会撇去。于是,在我们身上要产生非常奇妙的事情,是我们自己怎么努力也不能成就的事情,也就是我们心灵深处的罪远离我们而去。这时候我们对罪感到非常难过和厌恶,但是这样的心情我们自身是没有的。
因此,不单是饶恕我们的罪,同时也是把我们从罪孽当中拯救出来,这就是福音。福音就是上帝拯救我们的一种方法。上帝饶恕我们所犯的罪,我们的得救不是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从罪孽当中出来的时候才是得救。
但是对这个问题上帝不能强迫我们去作。上帝并没有把我们造成像机器人一样不可能去犯罪。我们本身有自由的意志和选择的权利,我们自己心甘情愿去作才行,这样我们才是有人格的人。如果上帝强迫我们作什么事情,我们就不是人,而是机器人。我们违背自己的意愿、被迫去作的事情,并不能形成我们的品行。
有一次,有一位夜里悄悄来找耶稣,他是犹太人的律法师、拉比、神学家,也是当时公会的议员,他的名字叫尼哥底母。他为什么来找耶稣呢?耶稣当时是木匠的儿子,他的身份是非常低微的,他一次也没上过世俗的学校。并且到耶稣那里来的人都是非常可怜卑微的人,地位高的人根本不来听他的道。像尼哥底母这样有学问的人怎么会来找耶稣呢?
因为他是饥渴慕义的人,而且他非常渴慕永生,他非常想得到救赎,他非常想知道究竟什么是义的经验呢?这是他怎么研究也无法解决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得救的经验。尽管他讲解圣经,也努力遵守诫命,但是他内心当中没有产生得救的经验。
我们内心当中得救的经验是什么呢?这是指什么说的呢?重生又怎么解释呢?我们从罪孽的力量当中得到释放,这就是得救的经验。不仅我们过去所犯的罪得到饶恕,而且从被罪的力量所牵引和奴役的状态中得到释放,这就是得救。我们若仍然被罪所牵引,我们就不是已经得到饶恕的人。上帝饶恕我们的罪的时候,也要把我们从罪的力量当中释放出来,这就是得救。圣经对这个问题所作的说明也就是福音。
比如说,我现在打一下我身边的翻译,随后我对他说:“对不起,我打你了,你饶恕我吧。”这位翻译心地很善良,他说:“我饶恕你吧。”然后我再打他一次,又说:“我错了,你饶恕我吧。”他又饶恕我。我又打他耳光,并说“你饶恕我吧”,他又饶恕我。我再打他后脑勺,并说“你饶恕我吧”,他又饶恕了。那么这是饶恕吗?这不是饶恕,这是闹着玩的,或者是嘲弄对方。这并不是真正祈求饶恕。正因为我不是真正祈求饶恕,所以我总是打他,我没有改变。我这样举例子,你们现在能够理解吗?
像这样,我不是真正向他祈求饶恕,而且被打的他也不是真正饶恕我。我和他都只是嘴上说说。真正的饶恕是“你不要再打我了,我教育你,我饶恕你”,这才是真正的饶恕。如果同样的事情还在不断重复的话,那么怎么能说是饶恕了呢?这样饶恕又有什么意义呢?上帝的饶恕绝对不是这样的。上帝怎样饶恕我们呢?上帝一方面感动我们的心、融化我们的心,一方面饶恕我们。
我小的时候非常淘气,因为我是独生子。有一次我和我们村子里的一个孩子打架。事后我父亲责备我、教训我。那时候我说:“爸爸,我错了,我不再打架了。”过了一个星期以后,那个孩子对我说的话伤害了我,我又打了他一次。我父亲又来责备我,而且也打了我。因为我父亲打我,所以我说:“爸爸呀,我再也不作这事了。”又过了一个星期,那个孩子又让我生气了。他把河沟里很脏的水撒在我的衣服上,那时我穿的是白衬衣,我感到非常气愤。那天我比前两次更厉害地凑了他一顿。我使劲打他,他的鼻子都出血了。我告诉他:“你下次再敢惹我,就没有你的命了。”这样我才心里痛快地回到了家里。
不久就听到了敲门的声音,家里人出去开了门。被我打的那个孩子的父亲带着自己的儿子在我家门口站着。他并没有喊我,却是喊我的父亲。我对孩子的父亲这样说:“你别叫我爸爸呀,你有话就跟我说吧,是我打了他;你要骂的话就骂我吧,这事是我作的。”他父亲说:“你别说了,我就要找你父亲。”这时候我父亲已经出来了。他就质问我父亲:“这孩子就是你的儿子吗?”我父亲非常难为情地低头回答:“是的。”他说:“你是怎么教育你孩子的?怎么能这样呢?你作父亲的怎么把自己的儿子教育成像暴徒一样呢?你看看我的儿子被他打成什么样,脸也破了,鼻子也出血了,头上还有一个大包,衣服也撕破了。你们赔偿吧,付医药费吧!”
这时候我看到我父亲向他鞠躬说:“真的对不起,请您原谅我们吧!我们作得不对,请您饶恕我们吧!您一切损失我们都赔偿。今后我要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确实对不起,我们错了!”那个人又把我父亲一推,他一下被推到了墙上。这时候我父亲仍然说:“是我们错了,对不起,您饶恕我吧!”我站在那里看到了这样的场面,我看到我父亲替我再三求饶恕,并且被人推倒在墙上。
到了晚上,我父亲对我什么话也没说,他一直沉默着。这件事的经过使我深有感触。我暗暗地下定决心:我以后再也不去犯这样的错了。这就是饶恕。按理应该是我们该受的痛苦和刑罚,但是耶稣代替我们承受了,我们再也不去犯同样的事情了。这就是十字架上的饶恕。
圣经说:福音就是上帝的大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话语。罗1: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福音就是让一切相信的人得到上帝的大能。福音就是上帝拯救我们到底的能力。
罗1:17“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这里提到上帝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福音显明了上帝怎样让我们成为义。这也就是因信称义。不仅是上帝饶恕我们,也显明上帝怎样让我们恢复义。所以我们是因信上帝的义的信心而得生,我们是因信上帝福音的大能的信心而得生。这也就是义人,义人是因信得生的。
我们信究竟是信什么呢?信上帝话语的能力,信上帝创造的能力,也就是信福音的大能,这就是信心。福音显示什么呢?福音显示罪人是怎样成为义的。福音就是上帝把我们从罪孽当中拯救出来的大能。
我们的上帝是怎样把我们从罪孽当中拯救出来的呢?尼哥底母就是不知道这个福音。他是律法师,是拉比,但是他内心当中没有经历福音的经验。所以他不好意思在白天,就在晚上悄悄地来找耶稣。他放下了自己的面子和自尊心而来找耶稣。尼哥底母是饥渴慕义的人。像尼哥底母一样,如果大家真正渴慕义、渴慕福音的经验,也就可以经历福音的经验。
约3:3-8,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在这里提到重生,并把圣灵的工作比作风。听见风的响声,却看不到风从哪里来。圣灵在我们周围动工,我们虽然看不到这事的过程,但是能感觉得到这事的结果,就像树叶被风吹动。
约3:10“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这并不是神学性的学问,而是经验。我们经历重生的经验时,也就开始经历福音。我们会变得厌恶罪,我们的爱好、动机和目的也会得到改变。旧约圣经当中已经说明了什么是通过圣灵得到重生。即使这样,教导圣经的尼哥底母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结11:18-20“他们必到那里,也必从其中除掉一切可憎可厌的物。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使他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上帝。”
这里说到重生的时候,要除掉石心,赐给肉心。从客西马尼园一直到十字架,都在向我们展现耶稣怎样爱我们。上帝用这样炽热的爱来软化了我们刚硬的内心,而且也赐给我们新的心,让我们变成顺从上帝的诫命的人。
圣所制度有三个部分:圣所外院,圣所,至圣所。这也就是说明我们的称义、圣化和完全的经验。圣所制度说明了福音究竟是什么,给我们展现了上帝怎样拯救我们的道路。通过圣所制度我们可以看到上帝是怎样从我们里面除掉罪恶的。所以,上帝把我们改变成能守诫命的人,这是福音成就的事情;上帝把我们从罪孽当中拯救出来,这就是得救的经验,也就是福音的经验。
尼哥底母带着一种疑惑、苦恼的心情来找耶稣,在圣经当中哪里描写了尼哥底母的这种心情呢?罗马书第七章。
罗7:7-8“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14-15节“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19-21节“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怎么努力地想从罪孽当中解脱出来,也做不好,在这样的状态下呐喊着;罗马书第7章也就是这个内容。这个时候福音就临到我们了;罗马书第8章也就是说明福音的内容。
罗8:1-4“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从这里可以知道,圣灵让我们从罪的力量当中得到释放;这就是得救,也是福音。
林前10:5-6“但他们中间,多半是上帝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
在这里圣经告诫我们以色列百姓在旷野倒毙的原因。他们有没有从埃及为奴之地出来呢?他们是出埃及了。他们虽然出了埃及,但是为什么在旷野中倒毙了呢?这里说到“多半是上帝不喜欢的人”,这是什么意思呢?在第6节有说明,他们“贪恋恶事(lust after evil things)”。我再问大家: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的目的乃是为了进迦南地,但是为什么他们没能进入迦南地,而在旷野倒毙了呢?因为他们贪恋恶事,所以死去了。换句话说,虽然他们的肉体从埃及出来了,但是他们的心仍然还是在为奴当中。对我们来讲,以色列百姓在旷野的倒毙是一种鉴戒,叫我们不要像他们那样贪恋恶事。
尼哥底母是教导律法的拉比,但是他内心中没有得救的经验,所以他放下了自己的面子和自尊心,深夜来找耶稣。耶稣告诉他:你必须得到重生!重生以后,心里就会进入得救的经验,从罪孽当中得到释放、从罪的力量当中得到解放,这样才能看到天国。
雅1:14-15“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以色列百姓内心当中被“私欲(lust)”牵引,私欲怀了胎,从而得到了灭亡。说他们“贪恋恶事”,也就是指他们对罪的私欲怀了胎。虽然肉体是出了埃及,但是他们内心还没有得到重生。这也就是罗马书第7章所描述的情形。虽然我自己非常想行义,也非常想按照主的话语去生活,但是我为什么总是作不到呢?我想行善,却总是犯罪。这就是罗马书第7章的描述,也是尼哥底母的感受,在旷野徘徊的以色列百姓的心理状态也是如此。
我们被自己的私欲牵引、私欲怀了胎时,我们就会犯罪,因为此时在我里面罪的力量远超过了我心里的愿望。当时尼哥底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去作,也明白应该谨守诫命,也知道应该从罪孽当中得胜,但是他怎么努力也作不到,他感觉到非常难受,所以他深夜来找耶稣。要好好理解罗马书第7章的话语,我们理解了这个事实,才能进入罗马书第8章,那里说到是圣灵让我们得到释放,这样才成为属于天国的子民。
罗7:1-6“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这内容不太容易理解。这里使徒保罗就像在讲故事一样,他说的这些话,我现在换成现代语言来说一下。有一位长得非常漂亮的姑娘,这姑娘非常爱一位小伙子,这小伙子长得非常英俊。凡是这小伙子说的什么话,这姑娘都会听从。在她看来,这个男朋友心地善良,是非常优秀的一个人。这姑娘就想要是跟他生活一辈子该多好啊。他们正谈恋爱当中,那姑娘一看到那男青年,心里就很激动和喜悦。她一直等待着和他结婚的日子。
但是这姑娘的家庭破产了,欠了很多债。如果还不清,整个家庭就无法存活。这个姑娘的父亲,为了还清这债,把自己心爱的女儿嫁给了债主的家。这姑娘为了自家的幸福,为了偿还债务,被卖到了富人家。但是她去了以后,没有什么幸福,她总是想念恋爱的男朋友。可是这个女人已经成为了富人家的妻子。她被这富人捆绑着,丈夫说什么就得作什么,像奴隶一样被捆绑着。虽然她想和过去谈过恋爱的人一起生活,但是她和第一个丈夫捆在了一起。
她为了回到自己所爱的男青年那里,只有一件事情可以做,那就是等她的丈夫死了才行。这丈夫死去以后,从丈夫的捆绑中得到释放,才能回到以前的男朋友那里。因为她现在被捆绑在自己不愿意的婚姻当中,所以她的丈夫死了,她才能回到原来的男朋友那里。
我们已经读完了罗马书7:1-6,这里面第一个丈夫是指谁呢?受其捆绑的第一个丈夫死了之后,她就可以到第二个丈夫那里,第二个丈夫又是指谁呢?第一个丈夫是谁呢?律法。她恋爱的男人又是谁呢?基督。使徒保罗在说明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明福音。罗马书第7章并不是说我们不去遵守律法。而是说律法本身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他也承认律法是好的,并且非常努力想过义的生活,不奸淫、不贪心、不拜偶像,他非常喜欢这样去行,但是自己为什么总是作不到呢?他被捆绑在原来的丈夫身上,律法是属于第一个丈夫,我们在律法上应该死去才行。大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我们来看另一处圣经。
[注:律法使人知罪,但没有救赎的功效。对于被罪捆绑的人,律法有定罪和量刑的要求,或者说罪人欠律法的债;另一方面,律法是义的标准,本身要求人遵行,有成就义的要求。罗马书7章讲到的是前一方面,接着第8章又讲到了后一方面。基督一方面代替罪人成全了律法的刑罚,另一方面帮助我们成就遵守律法的义。基督使我们从被罪捆绑和被律法定罪的情形中脱离出来,并跟随他顺从律法的榜样。]
加3:1-14“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体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正如‘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我们是“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我们无论怎样想按照自己个人的力量和意愿去遵守律法也是不行的,我们要因着信心得到圣灵才行。
加3:23-27“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这里所说的“训蒙的师傅”是指什么呢?是指律法。这律法包括了仪文律法和十条诫命。我们按照自己的努力是无法去守诫命的。难道这是废除诫命的意思吗?那么我们从现在开始可以杀人吗?我们也可以干犯安息日吗?不是的。但是不要把律法和诫命作为我们的救主,不要自己努力一条一条去守诫命。我们必须要到耶稣那里,然后耶稣就会在我们心里赐下福音和得救的经验。
加4:5-6“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如果我们到耶稣那里,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中,这样我们就可以成为上帝的儿子。这样一来,我们内心当中就会产生义,就会很自然地去遵守上帝的诫命了。
约1:11-12“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
如果我们接待耶稣,我们就会成为上帝的儿女。我们成为上帝儿女的时候,上帝给我们什么呢?给我们权柄和力量!
如果我们要成为一名王子或公主,难道我们只是穿上王子和公主的衣服吗?不是的。我们同时接受了王子、公主的权柄。当我是平民百姓的时候,非常有力的人经常打我,难道当我穿上了王子的衣服时,他就不打我了吗?我仅仅穿上王子的衣服,他就不来打我了吗?他会打得更厉害!“你根本就不是王子,现在你倒假装是王子,你是要嘲笑我吗?你这王子的衣服是从哪里偷来的?我得更加教训你!”很多的基督徒只是穿上了上帝的儿子和女儿的衣服,但是他们心中没有王子与公主的权柄和力量。所以这样的基督徒比世俗上不信上帝的人,更加受魔鬼的欺压。
若有人来打真正的王子或公主,这时候他(她)就拿出一个牌子说:“我是王子!”这时他有权柄了,这权柄是王赐给他的,王称呼他为儿子并赐下了权柄。这样一来,谁也不敢再怎么样了。上帝赐下权柄,这就是福音。征服罪的力量就是福音!
我们非常想遵守诫命,并且尽最大的努力,但是现在意识到了:“啊,我怎么努力想要遵守诫命也是没有用啊!我怎么按照自己的努力去行也是不行啊!我的心虽然想过一种义的生活,却怎么也不行。原来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啊!”这时候我和律法脱离了,我现在上哪儿去呢?我现在去新的丈夫那里,也就是我去耶稣那里。那么意味着不用再遵守律法了吗?不是的。罗马书第7章说到律法本是圣洁的、也是公义的。不是律法的错,而是我自己的错。所以我自己得改变才行,我要抛弃通过律法得救的想法。这也就是“第一个丈夫死去”的意思。然后去找耶稣。
这时耶稣赐给我们什么呢?赐给我们权柄和力量;是什么力量呢?就是得胜罪恶的力量。圣经将得胜罪恶解释为遵守诫命,遵守诫命和得胜罪恶是一样的意思。赐给我们这权柄的工作,是耶稣到这世上来以后所作的。他通过什么去作的呢?他通过十字架成就了这件事情。他用爱的力量在我们内心中作成了这件事情。爱把罪化解了!施洗约翰这样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凡是完全顺服上帝权能的人,上帝的灵必在他们里面烧尽罪恶。这就是得救的经验!
罗马书7章以下的章节说明了肉体和圣灵之间的问题。我们因圣灵重生的时候,我们的肉体也得到重生吗?我们重生以后的肉体和重生以前的肉体是一样的吗?重生以后的性格和重生以前的性格一样吗?我们的心得到改变的时候,在肉体当中的罪的本性也会得到改变吗?我下堂课再讲。这和我们怎样得胜罪是密切相关的。若误解这个问题,就会在信仰生活当中有很多混乱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