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网

不做不造就人的事

2013-11-19 作者:tianyoucn  
来源:新浪博客我也要投稿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世上每个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影响别人,也被别人影响。基督徒是世上的光和盐,是在这个世界上的小小基督,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考虑到此事会给人、给社会带来怎么样的影响,我们要以正面的影响去影响别人,不要被别人的负面所影响。

  今天人们称为“正能量”,“点燃正能量,引爆小宇宙。点燃正能量,运气挡不住!”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事情虽有我们的自由和权力,但是圣经说: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3-24)

  这个教导给我们一个简单方便的原则──对别人的需要要敏感,心存恩慈。有些行为未必是错,但对别人不一定有好处。纵使我们在基督里是自由的,但也不应滥用自由而使弟兄姊妹或别人受伤害。我们不能单顾自己的事,也要考虑作这事是否造就别人,特别是那些初信的、软弱的弟兄姊妹。

  这就是牺牲的爱,有些事情明明你可以去做,但为着别人的原因你放弃了。我们能够爱,能够牺牲,并不是我们自己的能力,而是我们先被基督的爱所激励,先被神的爱感动。

  保罗在林前第八章关于是否吃祭偶像之物的教导就是基于这一原则。

  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

  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见林前8:8-13)

  在信主得救以前我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都是利己主义者;

  但当我们信主得救以后,我们不单单要考虑自己,更要为别人考虑。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赞一下: ]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