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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不必气壮

2015-08-22 作者:恩惠  
来源:《天风》我也要投稿

   “理直气壮”,不但作为一个成语在我们文章中被经常引用,而且在生活中也被广泛接受。它本来的意思是说,有道理底气就足,用不着退缩和畏惧。可是,现在有太多的人把它仅理解为口头表达上的高调与尖锐:我有理就得气旺势盛,我得理就无需饶人!

 
  我们国人说话嗓门之响亮是全世界出名的,曾弄得有关部门发专文,以提醒国人去国外旅游时在共公场所“说话要小声”。这可能与我们主张“理直气壮”的生活哲学有一定的关系。我们每每认为,只要是理在我们这边,就等于占据了舆论的制高点。在与别人争论中,就可以气势逼人,用嗓门比拼,甚至不惜面红耳赤,声嘶力竭,生怕别人不知道理在我们这一方。于是,日积月累,相互传递,一直叫嚣到颈部血管发青,“气壮山河”地冲出了亚洲,走向了世界。
 
  纵观今天发生在教会内部的一些矛盾冲突,多半不是因“理”之争执,也不全是因“利”之争夺,而是因“气”之冲突。诚然,基督徒为人处世要在“理”,但“理”也分为两类:一类是人间世俗习以为常的观念,一类是圣经所训示的处世为人原则。这两类“理”有些可能并行不悖,有些却针锋相对。那些有悖于圣经原则的世俗之观念,即便拥有者自认为“天经地义”,其实质也是“理歪”而非“理直”!就算言行符合圣经真理,我们也得记住“有理不在声高”之古训,“有理”也不必“气壮”。说话委婉一些,态度诚恳一些,有时反而赢得他人的信任,获得较好的沟通果效。
 
  有人这样生动地形容人的“呼吸”:“呼,那是为了争一口气!吸,那是为了出一口气!故此,人活在这世上就是为了那口气!”正是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一旦自己得了所谓的“理”,当然声调会高、气会“壮”,当然会摆出一副“得理不让人”的架子,让他人在这种“气”场中败下阵来!但要说明的是,这种“气”之所壮,并非“底”气之足,而是血气之勇!
 
  在人际交往中,“理直”之后应当如何?一位年轻作家在一本书中提出以下三项建议,很有参考价值:
 
  1、理直气“和”:“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箴15∶1))“愚妄人怒气全发,智慧人忍气含怒。”(箴29∶11)这两节经文可以让人学习克制怒火,并且懂得理直气“和”比理直气“壮”更为重要,耶稣也说:“温柔的人有福了……”
 
  2、理直气“短”:“生气……不可含怒到日落”(弗4∶26)此乃在告诉我们,若发怒过久,将容易使魔鬼入侵心灵,造成身、心、灵的损伤。“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诗30∶5)基督徒不必“长久怀怒!”
 
  3、理直气“慢”:“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慢慢地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1∶19-20)主观意识强烈,乱下判断的人,常会易于动怒和容易误会他人。“怒”是“心”上之“奴”,当怒上心头时,人已经是情绪之奴,盛怒时说话行事很易事后懊悔,故当记住“先调整心情再处理事情!”
 
  理直自然身正,气“柔”却能克刚。为人低调往往换来的是认可,咄咄逼人却每每伤及无辜。但愿我们能够常记:理直不必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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