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新篇之因爱而生
(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书一章27节)
阿迪在上到大二时候遇到了周志,“丛阿迪呀,丛阿迪,你要小心呀,”同宿舍三姐跟周志处了一个月黄了才一个礼拜。“你知道他在情人节要用多少鲜花送给咱们T大的女生吗?一卡车呀!”
那天晚上阿迪第一次跟周志出去,只是在校园里转了转。周志一付悠然自得的公子哥模样。因为要停下脚步才能与总是相差一步远的阿迪说话,谈的有点卡。
“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为什么喜欢你?”
“在酒店看见我卖唱,好奇-- 我的风情?迷恋--我的歌声?”
“真是无语了,这样的话说的像背课文。你是那天唱歌的那个人吗?现在我好奇你为什么答应跟我谈恋爱了。”
“虚荣心?富豪之子,又这么帅。”
“你不知道我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吗?交往最长的才三个月?”
“伤了那么多女孩子的心,你也有负担吗?”
“负担?哈哈哈!我又没把她们怎么着了?”
“那你也不用担心我,穷人家的孩子,靠卖唱挣学费上学,没那么多闲着的心可伤。”
阿迪只在周一的晚上有时间约会,其它的晚上都要去赶场。周志就开着他的进口跑车去听她唱歌,再把疲惫不堪的她送回学校。有一次阿迪开玩笑说等有机会她唱红了,就请周志给她当经纪人得了。周志有点生气:“你不知道我是多大的公司的继承人吗?当你的经纪人?笑话!”心想真是狡猾这女孩,装什么装!都处了两个多月了,,只让我牵牵手?
有一天晚上,两人去喝了几杯,回来的路上,周志把车停在路边。看着阿迪的脸,沉默了几分钟.,然后倾过身体要吻她。阿迪静静地闭上眼睛:“谢谢你。”周志停下来。皱眉:“谢什么?为什么谢?”
阿迪慢慢挣开眼睛,第一次直视着周志。周志在她的眼睛里看见了不杂一丝尘埃的清澈。
“谢谢你这么长时间当我的男朋友,给我省下那么多车费。你真的是个温柔体贴的人。若是以后遇到了真心喜欢的女孩子,一定会幸福的。”
“什么?!你什么意思?真心喜欢?要甩了我吗?”
“不是的。我是想,这么长时间了,坐着进口车,出入高挡餐厅,或者亏欠,或者上瘾,你不怕我缠着你不放吗?”
“没错,以前总是这样。我怕,所以没有处长久的。可你这算怎么回事?让我提分手?照顾我的自尊心?”
“对不起,明知不可能,任意妄为地跟你处这么一段。你知道凭着我的条件,我拒绝不了你呀!”
“那我们继续不就行了。”
“你已经不耐烦了,不是吗?”
以后从总是把周志挂在嘴上的三姐那里,阿迪听说了周志又跟大一的某某人,还有大二的某某人谈了;分不清是他的第多少个了如何如何的。阿迪仍然过着白天拚命学习,晚上拚命赚钱的紧张生活。偶尔会在角落里发现周志独自一人,喝着酒,听她唱歌。阿迪这时候心里就会想:“不像个学生,是个成熟的男人呢。”而周志只在胡思乱想:“这么漂亮而又骄傲的女人会嫁给谁呢?她唱着歌的嘴真的性感迷人,吻一吻会是什么滋味呢?”周志这时候就会有冲动要重新追求阿迪,跟她好好谈一场恋爱。可是想起阿迪那清澈的眼神,就犹豫而畏缩了。
阿迪是个孤儿,上初中起就是靠捐助上学,拚命学习,以此获得高中三年的费用全免,因为是清华的苗,各所高中都用优厚的条件抢着要。但仍因为现实问题全市状元没有上清华,而是选择了T大。幸运的是,凭着热情奔放的演唱天赋,一再在T市各种比赛获奖。从而能在各大酒店宾馆唱歌赚钱。尽管那些场所实在是不干净。周志第一次认识阿迪并不是在T大校园,而是在华盛酒店---他们家在T市最大的五星级宾馆。阿迪唱完了自己的最后一首歌,要下台准备离开时。大堂经理把她叫过去,介绍周志说:是生日,要她特别为他唱一首。又说你们是校友呀,T大国贸系的。周志就停下与朋友说笑,认认真真听阿迪唱歌。[生日领悟]?周志没听过,是一首网络新歌。唱完了,阿迪来到周志桌边,敬了他一杯,。说:“菲菲,我们宿舍三姐,你一个礼拜前的。我替她祝你生日快乐!周志努力搜索记忆,去过她们宿舍几次,是那个总是穿着发白的牛仔套装,扎着马尾辫的高个儿女孩吗?记不得她的脸。而眼前这个长发鬈鬈,红唇盈盈,眉目垂垂的漂亮女人却让周志怦然心动了。
围着周志的女孩儿太多了,青春飞扬的男孩子怎会把握自己的心呢?
很快地,当阿迪大三的时候,周志毕业去美国留学了。
阿迪拿到硕士学位时,周志留学回来,成了他家族事业的继承人--商贸公司总经理。
同一家酒店,同一个舞台,周志又看见阿迪唱歌,还是[生日领悟]。只不过这次,周志位居主人,阿迪是作为周志所邀同学的女伴而来。
“一直相信,有我你就满足”
“与其对爱贪图,不如选择孤独”
“爱太专注,难免看不清楚”
......
周志在台下,定定地凝视着阿迪,心内波涛汹涌。没有察觉有人来到身旁。阿迪的台风少了几分当年的热烈,多了些许深沉和伤感。
“怎么样?记得吧?小我们两届的国贸系的丛阿迪。你不是还玩过吗?”
周志转过头,是满脸谄媚的同班邢贺章。以前周志就不屑其为人鄙俗。周志笑了笑,有点无奈:“她的歌儿还是唱得那么好。”
“听说有人要包她捧她吗?要不是死心眼儿,也许大红大紫了呢。那现在也轮不到我啰!”
“你?你的?”周志的表情简直是惊恐了。
“是呀!”邢一付胸有成竹神色,“ 我要追她!现在我们在同一公司,我还是她的顶头上司呢。”
“哦,”周志稍舒了一口气,“你搞错了,当年,不是我玩了她,而是她玩了我,不知道吧?你当心吧。”
周志虽已近三十,还是常常像大学时一样爱玩,玩到疯狂。可是无论事业还是女人,都不能满足他旺盛的精力。有老爸做后台,生意上没有太大的挑战性;国外四年所学足以使他应付自如.。有老妈积极张罗,婚姻的对象也佳选如云。可周志像大多数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一样活得没劲儿。
又一次看见阿迪,周志似乎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
阿迪刚唱完,周志抢上台去,夸张地张开双臂,热烈地拥抱阿迪,“四年不见,风采依旧呀!我们第一次见面给我唱的这[生日领悟]吧?今天听来,真让我领悟太多了。”
阿迪不失分寸地推开周志,安静地看着他,并不惊呀!“你还好吧?很高兴有机会再为你唱这着歌。”
周志刹那间心底柔情万千,“听说你有了份好工作了,不必再那么辛苦了。来,咱们喝一杯!”说着娴熟自然地拉住阿迪的手,带她下台,拉椅子,按她坐下。看得邢贺章一旁张口结舌。
阿迪站起来,向周志意味深长地微笑着,为他倒上一杯酒,又转过身来,款款走到桌对面邢贺章身旁,也为他倒上一杯酒。然后举起自己杯来,“来,我们敬周总一杯,谢谢你的盛情款待。”
邢贺章装作很随意地把手搭在阿迪肩上,一手举杯:“干杯”!周志眯眼看着阿迪喝酒的姿态,在周志眼里,那性感的嘴唇,那修长的脖子,那尖尖的下颌,莫名地让周志心里涌上一股从未体验过的渴望,一时间令他心烦意乱。
那晚聚会阿迪借故提前告退了。而邢贺章一帮家伙直到酩酊才罢。周志喝了很多酒,却一点没醉,还借酒向邢贺章打听许多有关阿迪的事。四年来,阿迪没再谈过恋爱,也并非没有追求者。现在很想结婚,经常相亲。邢贺章也借着酒劲儿给了周志当胸一拳,“嘿,别看你比我有钱有势,她,你是白费力气。不信打赌,世上就剩咱俩儿,看她选谁?”
周志不服气,邢贺章虽让他不屑,但有个情敌更刺激了男人的争胜好斗的心。
很快地,电话号码,公寓门牌,上下班时间等等,周志都了如指掌。他一惯的方式就是直接,甚至有点霸道。
“喂,从阿迪吗?我周志,下了班跟我去吃晚饭吧!?”
“对不起,我有约了。”
......
“喂,阿迪吗?我是周志,这个周末有空吧?吃顿饭不行吗?有话对你说。”
“对不起,周末我有事。”
......
“喂,从阿迪,太不给面子了吧?你不吃饭吗?”
“真的对不起,我不喜欢在外面吃饭,挺累的。”
......
二个礼拜之后,周志在星期一的下午三点半开车等在阿迪公司的楼门前。先看见邢贺章出来,阿迪却并未同行。周志一高兴,主动上前握手。邢贺章却并不示弱,一脸同情地说:“挺艰苦吧?等多久了?”
“怎么?怕我了?”
“怕什么!就算到不了我手,也不是你的。慢慢等吧!我们公司‘劳模’,上班最早,下班最晚。”
阿迪差不多是最后才出来,职业套装的整洁干练下是掩不住的瘦削和疲惫。望见远远台阶下倚车张望的周志,无奈地笑了笑.。
“是在等我吗?”没有一丝的忸怩和做作。看着她的直视自己的眼神,周志倏然想起阿迪那时的眼神,清澈得象一池春水。周志自己就是在这样的眼神之下被彻底击溃,那是当年虚浮狂妄的周志不敢面对,只能逃避的。也是日渐成熟稳重的周志欣赏和珍惜的。
“我等了你一个小时四十分钟,这次总不能拒绝了吧?”
“我真的挺累,特别是星期一,我只想回家!”
“我送你回家。”
“不用,我打车就行。”
“行了,行了,从阿迪,我就是的士司机总行了吧?你要不给我车费吧。”
“扑哧--”阿迪笑了,“怎么啦!周志,你还有这样一面吗?”
“喏,”周志从车里拿出大束鲜花,“这是我一贯手段,收下吧!”
阿迪捧过鲜花,笑着眨了眨眼:“谢谢!”却不理周志已经开了前车门,自己开了后车门,“我打车,从来不坐司机边上。”
“我真无语了!”周志一边发动车,一边叨叨:“当初两个多月,我也只牵牵你的手,现在你还越老越拽了呢!”周志看阿迪不理他的唠叨,微闭着眼睛,小憩一下的状态,只好闭嘴。他有意把车开得很慢很稳,十多分钟才到。阿迪真得有点睡着了,车停了好一会儿才醒过来。周志看着阿迪的朦胧睡态,心想:真绝呀,她对我的感觉真的跟的士司机一个样吗?
“周志,上去喝杯茶吧!”阿迪的表情不是客套,周志简直觉得刚黑的天又亮了。
阿迪的一室一厅,很简陋却收拾的很干净,窗台上摆着一盆盆的兰花兰草,侍弄的又旺盛又干净。周志听说会养兰的人特别是女人都是心地纯洁高贵的人。摸着一尘不染的兰叶,周志心里甜甜的涌起一股幸福感。
给周志沏了茶,让他在客厅里坐。阿迪径直到卧室里换下套装,围了围裙,就到厨房里做饭。听她在叮叮当当奏响着锅碗瓢盆的交响曲。周志好奇地来到厨房门口,看阿迪完全象个熟练的家庭主妇。
“周志,”阿迪不看周志,一边忙着一边自顾自地说话。“你知道我十二岁成了孤儿,发现了柴米油盐,吵架斗嘴的平凡生活是最珍贵的。上大学的时候,还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幻想,所以,跟你处了那么一段。这几年来,我不再有那样幼稚的梦想了。忘了在哪一本书上看过的,说婚姻是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环境,遇到适当的人。只要以诚相待,现在的我,找一个合适的人,跟他组建家庭,然后努力地幸福着,相扶相守地过一辈子,这,应该不算奢望吧?”
周志已经听出了话外之音,他并未失望。望着阿迪高挑的身材却并不丰满的肩背,觉得心里哪个地方被针扎了一样的,有点疼。
两碟清淡小炒,两盘小咸菜,端在小桌上。
“你若不来,我只炒一个菜的。不过,这样简单,我并不是真心要留你吃饭的哦。”阿迪的笑容里有些调皮,她每当这样子,总是用眨眼来丰富她的笑容。周志仿佛看见当年台上她那回眸挑逗的样子,让他不禁遐思。
“不错呀,我可不客气了,正饿着呢!”周志大大咧咧地坐下来,端碗就吃。阿迪则慢慢地拿起筷子,慢慢吃着。
她仍然不抬眼看他,“你看,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你,绝对不行。”
“哎,想噎死我吗?”
“有钱当然好,但长得不能太好。最好是穷出身,像我一样,靠努力,靠头脑有个稳定的工作就可以了。”阿迪仍然不理对面瞪着她的周志。
“当初是因为我在台上那样的一面,你才追我的,那个就象爱情本身一样,是不长久的,不是吗?这次为什么你又这样呢?我真的是没兴趣再陪你玩了。”
“你这个样子,就象修炼了千年似的,你不知道人最难了解的就是自己吗?让我来,要劝我死心?我好像更明白我自己是怎么回事了,其实四年前我就是,只是我不了解自己罢了。”周志有点生气。
“周志!”阿迪打断他的话,“无论如何,我们距离太远,象我这样辛苦劳累又平平淡淡的生活,对于你完全没有必要。而适应你那有钱人的生活,我没有一点信心。而且我们之间有更大的鸿沟不能逾越。”
周志这时刚吃完一碗饭,还没放筷子,阿迪不理他的抗议,起身收拾了他的碗,把自己还没吃完的饭碗一并扔到了水池里。
“别装了,商贸公司老总,这种饭菜还接着吃?不觉有失身份吗?请回吧,我要休息了。”
周志只好起身离开。阿迪送到门口:“对不起,周志,不要再找我了好吗?”周志转身看见阿迪眼睛里有些许的雾气。他猛然抓住她的双臂推她到墙边,双唇双目地逼近她的脸,吓得阿迪以为他要强吻她,下意识地把头使劲歪向一边。是用力更是激动,周志急促地呼吸着:“别怕,虽然我渴望吻你,四年前就渴望。可现在我更想心疼你,爱护你。请好好想想吧:真的不想有爱情吗,真觉得爱情是幼稚的吗?正常吗?是女人吗?那么怕受伤吗?胆小鬼吧!"
周志说完放开手,又深深看了她一眼,开门走了。
留下阿迪仍靠着墙壁,惊慌?生气?无助?无奈?周志的呼吸仿佛还留在鬓边的发丝上,让阿迪有点心跳,有点慌乱。
周志在接下来的一个礼拜里,推掉所有不必要的应酬去等阿迪,回报却是无任何回旋的拒绝。甚至将他拒之门外,任他敲二个小时的门。周志感到从未有过的绝望,整日胡思乱想的,甚至梦到那个可恶的邢贺章已经跟她上床了。疯了,我疯了吧?每天都这样问自己。
周六的早晨六点。周志收到阿迪的短信: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七点在滨河路中心广场等。周志因睡得太晚,头昏脑胀的,以为还在做梦呢!他欣喜若狂地回道:“我们心有灵犀呀,九点起床的我,六点看见你的短信。OK,不见不散。”
以最快速度洗漱、刮脸、洗头;米色西装、肉色衬衫、白色长裤;新郎官一般,周志六点四十八分到达,远远地就看见阿迪站在晨曦里,一身运动装却掩不住好身材。近前看时,无一丝胭粉,脸却红扑扑的,额头莹亮着汗水。
“早来了?”一向油滑老练的老总级人物却有点不大自然,“你还会吓唬人呢!”
“真让你天天早上六点起来,跑步,不怕会死?”还是那么调皮的笑,周志就心跳而激动。
“言过其实!”
“等着瞧吧,今天是我约的你,也是你心甘情愿赴约,对吧?”
“没错!”
“好,今天去哪儿,干什么,全听我的,行吧?”
“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一脸嬉笑。
步行去二路车站,七点整上二路车。周末的早班不算太挤,周志很绅士地给阿迪抢了一个座位,抓着扶手护在座旁,正得意呢!阿迪却把座位让给一老太太,老太一脚插进,把周志雪白的裤子抹了一条子泥。周志"噢"了一声,把老太吓得一楞。阿迪斜眼一瞥,周志只好噤声。反倒是老太太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周志打量了又打量,搞的周志觉得自己像动物园里的大猩猩。
下了二路车,又坐地铁,下了地铁又走了差不多半小时,终于从阿迪的欣喜表情看见了目的地。大门上面立着一个木制的十字架,院内几排平房,一片宁静。虽没有门牌,周志却心有领悟:“孤儿院?”阿迪点点头,周志看见了她眼中的柔情爱意,却非对自己。
接下来所干的事,真让周志有点死了一次的感觉。
阿迪把他领到婴儿室外的水房,端来满满一盆散发着"奇妙"味道的屎尿褯子,打上水之后,一块一块地揉洗。那粘粘的黄绿色的婴儿大便,周志瞥一眼就想呕。洗了几块之后,阿迪又打了一盆水,把基本揉掉了固形物的尿布扔在了水里,对站在墙角练闭气的周志说:“白坐了一个半小时的车来的吗?来淘吧。”
周志看着阿迪的脸,平和,温静,没有一丝勉强和辛苦的感觉。“这个鬼阿迪,真让我拿死的心来呢!”周志觉得自己是逼上梁山了。阿迪自顾自地干着,还哼着歌。不理他是一只手捏鼻子一只手干活,还是禁着鼻子皱着眉。奇怪的是,后来,耳朵里灌着阿迪甜美的歌,周志渐渐嗅觉不灵了,手感不腻了。洗完之后,周志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放松。看着他一尘不染的衬衫上溅了不知多少分不清是尿渍还是水渍的点点,她眨眨眼,“谢谢你哦!”阿迪由衷地说。周志一撇嘴,“感动吧?中午可得乖乖跟我去吃饭啰!”
“真的,你帮忙省下的时间,我就可以带苗苗去动物园多玩一会儿了。”
“苗苗?”
苗苗是阿迪认养的四岁女孩,虽然每个礼拜见一次,“妈妈,妈妈”地叫着,亲昵地无异亲生。
给苗苗换了外衣,又把苗苗的脏衣服装包;抱起孩子,阿迪看了一眼楞楞的周志,“我们走吧。”
趴在阿迪肩上的小姑娘,忽闪着大眼睛,看着后边的周志,大声地说:“妈妈,这个叔叔真笨!”
“怎么笨了?”
“都不知道拿包。”
“是笨!”阿迪笑得直颤,“都没孩子有眼力架。”
周志只好急忙回去拎包。觉得自己的脑袋都不会转了。
动物园、肯德基、游乐场;钱周志并未花多少,累得够呛。光坐车就把睡眠不足的周志折腾个半死。傍晚时在公共汽车站,阿迪终于说:“我要带苗苗回家,洗澡、吃饭、早早睡。你累了,就先回去吧。”
“长这么大,第一次走这么多路,是得回去早早睡了。不过,今天谢谢你。”
“让你经历这样的事,是要谢谢我呀,以后回忆起来,会有滋味吧?”
周志盯着阿迪的眼睛,那里平静也有伤感;那里盛满温柔爱意,也有多少无人理解的执着。我恐怕不是第一个经历的男人吧?周志想。
蹲下身,拉过紧偎阿迪的苗苗,握着她肉肉的小手,周志的心沉沉的,“苗苗,叔叔喜欢你,再见吧!?”
好像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睡得早,睡得沉,睡得香甜似的,周志在早上五点自然醒来,又翻来覆去两个多小时,打开手机给阿迪发了一条短信:早上好,什么时候送苗苗回去?开车送你们好吗?
坐立不安等到九点多,几次拔了号码想打过去,都犹豫而不决。终于等到回音:“谢谢,十一点半。”
又快又稳地送到了,一直哄着睡着了,亲了又亲,阿迪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回来的路上,阿迪坐在旁边,两人却都不开口。最后还是周志憋不住了:“下个礼拜,开车来接,好吗?”似乎要掩饰什么似的,周志咳嗽了一下。
阿迪面无表情仍然沉思默想,瞥了她好几下,周志尴尬地轻咳着。
“真的吗?”阿迪终于轻声问了一句。
“真的,星期天中午再开车送回去。这样轻松多了,是不是?”
“嗯,自己有车就是好,等以后我也攒钱买一辆。”阿迪微笑着,脸上荡漾着憧憬。
“我给你买吧?”
“为什么?慈善捐助?”
“我是个商人呀?你不是了解我的吗?拿你来换怎么样?”
“哈哈哈,”阿迪忍不住笑得花枝乱颤,又轻轻地用拳头捶了周志肩头一下,“你可真是个混蛋呢!”搞得周志也开心地大笑,“你干什么呀你?这就在勾引我吧?我可是漂亮女人杀手,你不怕?想去哪?”
阿迪神情忽变,又沉默了。周志的心忽上忽下的,“怎么啦?生气了?”
“没有。”一脸真诚,“今天下午我有个聚会,现在拜托你送我去好吗?”
“什么聚会?我不能去吗?”
“何教授家,政经学的老教授了,没教过你吗?”
“教过,挺有印象的。不过没去过家里。”
“去了,就知道了!”
意外地,不是堂堂正教,住两室一厅仅八十多平米的简陋房子;不是小客厅挤着十几人,学生,教师,白领形色各异;是邢贺章赫然在座,一边悄声招呼阿迪,一边跟周志挤鼻子弄眼。
唱诗,一首一首,有阿迪领唱,周志觉得赞美诗也蛮好听的。
祷告,一个一个,坐在沙发上闲看的周志听不懂他们咕噜些什么,只是看邢贺章跟人家一样微闭眼睛“阿门阿门”的,太滑稽了。
开始讲道时,一个满头银发,气质不俗的老妇人走到周志身边坐下,“我是师母,听教授提过你,现在是总经理吧?”周志有点尴尬,笑着点头,“来,孩子,咱去书房坐坐吧?”
老太太与周志讲了些什么,周志记不清了,可是那种感觉强烈地抓住了周志。如斜射进房里那缕午后温暖的阳光,那么地慈爱,温柔,良善。没有一句的教训,只是看着你的眼睛,你就在她面前毫无掩藏,也没什么可掩藏得住。临走时,周志说:“师母,平常的时候,我能来看您吗?”
阿迪好奇,“跟师母交通什么了?传福音给你了吗?”
“交通?福音?什么意思?”
“就是你们讲什么了?”
“讲你!”
“我?知道我是基督徒,是不能跟非基督徒结婚的吧?”
“邢贺章那家伙看来真想跟你结婚呢!”
“是呀,挺像吧?”
“笑死我了!”
接下来的一个Week days,周志没再联系阿迪,短信也没一个。阿迪心里面怅然若失。祷告时,阿迪就反反复复地说:“主啊,赦免我吧!”
周六早晨刚刚六点,听见敲门。开门见周志也一身运动装,清清爽爽站在面前。“去广场吗?”
“你还真有吓人一跳的本事呢!”掩饰着惊喜,阿迪研究地斜视着他。
“我要装作偶然在跑步时遇到你吗?可我还开了车来,要和你一起去洗尿布、接苗苗呢!”
“是爱心吗?”问得生硬硬的。
“是用心。”答得干脆脆的。“ 这五天,知道我在怎样用心吗?师母让我要用心对你,说对你这样的人,不能光用嘴、用行动,更要用心。我发现用心真的很累。拚了全身力气压制自己的渴望,一定要在想到自己之前,先想到别人,这种感觉也很甜,很棒。谢谢你。”
“说些什么呀,让人听不懂!”
“不懂什么呀,看起来修练的差远了!”
像上个周末一样,去教会那个简陋的孤儿院做义工,接苗苗。正常地说话,做事;周志却知道阿迪的心在躲着他。他只是看着她,微笑不语。
送阿迪去到何教授家,周志说:“我就不进去了,听不懂教授讲道。我喜欢上师母了,我们约好星期三去喝下午茶。怎么样?我另类吧?二十六岁的大姑娘不跟我约会,我跟六十二岁的老太太约会。”
“你变态吧?!”阿迪脸上却是抑不住的笑容,眨眨眼:“那祝你约会愉快啰!”
下一周,又下一周,后来阿迪甚至忘了是多少个礼拜了,他们一起去,一起做,虽然有苗苗夹在当中。但是周志非常感谢有苗苗,像个不长翅膀的小天使,带他接近了阿迪的心。
“一开始决定要认养苗苗的时候,师母要我多想想。要我弄清自己到底是怎样想的。”
“挣扎过吗?”
“没有!你知道吗?高中时我就接受了福音。邻居大姨还有教会给了我太多。给我买衣服,买学习用品;过年过节接我到家里,假期给我找工作;高考前给我买营养品;不是走形式,也不图回报;这就是上帝的爱。当我第一次看见苗苗的时候,我就被感动了,觉得是上帝派来让我爱她的,我享受着爱她的幸福呀!”
“以后还想领养吧?”
“当然!”
“你知道没有几个人能理解和接受吧?”
“那又怎么样?总会有人能,是吧?”
“你希望我能吗?”当有一次送了苗苗返回的路上,周志这样问了阿迪。
“是的,我希望!”阿迪看着他的脸,回答的很坦率。周志把车刹在路边的树荫里。初夏午后的阳光透过半开的车窗照在她的脸上,树影微摇。“你知道吗?一个有钱的帅男人,温柔体贴;一直挣扎在社会底层,或在喧嚷争竞的职场里渐渐消磨了纯真的女人,会不去希望吗?女人都是爱幻想的呀!可是灰姑娘遇见白马王子,那不过是童话呀!”阿迪侧脸看着周志,真的是一张棱角分明,男人味十足的脸。一瞬间,她有点神思恍惚。
周志转身向着垂眉低眼的阿迪伸出手,用力抓住她一只手。“爱我的,是不是?”又伸出另一只手轻抚她鬓边的碎发;“不能撒谎哟,神会听见的,对不对?好好回答我:爱我吗?”
阿迪用力向后抽手,躲避。可是周志把她的另一只手也紧紧抓住,阿迪觉得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了。“嘿嘿,”周志忽然又放开了她的手。“装得那么老成,不累吗?脸都红了呢!”
阿迪把头转向窗外,躲闪周志的目光。“迪,”周志停了几秒钟以后,深思熟虑似的郑重开口:“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纪]二章里是这么说的吧?只是指肉体的结合,心灵不用结合吗?当神把夏娃领到亚当面前,亚当是怎么说的?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神的心意难道不正是让相爱的人结合,让结合的人相爱吗?我真的要感谢神,借着爱你,和你的爱来寻找我,师母说我就是迷失了的那只羊。比九十九只更爱我这丢失的一只呢!谢谢你,不见你的时候想你,见你的时候更想你。从没有这样的感觉,这才是恋爱呀,这些日子,我真是幸福呀。相信神会祝福我们的,是吧?”
“可是,”阿迪猛地转头向他。他看见她眼中盈满泪水。“爱情是可信的吗?我多少次地问神,可以相信你吗?你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呀?我没有自信,真的!你的钱,你的地位,你的父母能接受我吗?光信神就不用考虑这些了吗?爱你是不是在赌博,是不是愚蠢的冒险呀?幸福吗?天天这样地矛盾和挣扎,你这个坏蛋,为什么让我变得贪心,让我这样痛苦呀?”阿迪的眼泪滚滚而出,倾刻间,如波浪洪涛把周志的心卷起又粉碎。
周志迅速开车门,又跑到另一边打开车门,双手奋力把哭得浑身抖动的阿迪拉出来,紧紧地抱她在怀里,一边拍着她的肩背,一边柔声哄着:“对对,我是个坏蛋,是个混蛋,不是你害怕,是我不配爱你呀。不要再挣扎了,再痛苦了,什么都不用想了,都交给我吧。今天就哭个痛快吧,以后再也不让你这样哭了。”
想挣脱他的怀抱,没有力气。阿迪只好任自己的眼泪肆意狂流。好像要把所有的孤苦,磨难,坚辛,伤痛都倾倒出来。
如所有热恋中的男女一样,一天打无数次电话,说些孩子气的蠢话;发无数个短信,编些酸掉牙的情诗。可是他们仍只在周末见面一起去孤儿院干活,然后就和苗苗在一起。当周志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让苗苗叫他爸爸,阿迪就开心地笑着,追着打他,说他狡猾坏蛋,哪能这么便宜他,让他白拣一个女儿。搞的苗苗很糊涂。第二天送孩子回来在车上,是他们唯一呆在一起的一段时间。有一次,周志猛然把车又刹在空旷的路边,伸手抓住阿迪的手,把她拉向自己:“太想你了,怎么办?”
“我们说好要神祝福我们的,是不是?”
周志就笑了,“是呀,真是奇妙呀,象我这样一个经历许多女人的花花公子,现在面对心醉神迷的女人,竟然要用所有的力气克制接吻的冲动。也可算是神迹奇事吧。”
“相信在我们以后的年日里,我们这样的忍耐自守都会变成祝福吧?能跟世俗区分开,让我对我们的爱情和婚姻都越来越有信心了呢!”
分别的时候,阿迪脸上盛开花儿一样的笑容,她主动上前,掂起脚尖,在周志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
半年以后,周志受了洗。同时受洗的邢贺章悄悄对周志说:“主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周志从容一笑:“其实真正的意思是后边,主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之后他们定婚。因为家族的声望,周志的父母坚持要儿子举行盛大的定婚仪式。何教授夫妇作为阿迪的义父母出席典礼,阿迪家乡城市的教会也被周志接来参加典礼。周志父母很受震动,作为孤儿的儿媳妇有这样的信仰依靠和亲人团令他们刮目相看。也渐渐理解了儿子,慢慢接受了福音。
一年以后,在周志捐款建筑的孤儿院新楼奠基礼之后,他们举行了结婚仪式。
童话里是怎么说的?幸福快乐地生活一辈子?会吗?无论富足,贫穷;无论疾病,灾难?会的!因为神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