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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的终结者

2021-07-21 作者:李天照  
来源:雅博网作者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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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5:38-39

 
  刚才我们所读的经文上面有一个小标题,写的是“论报复”。这是主耶稣“登山宝训”中的一小段内容,是在“八福”之后,主耶稣针对于信徒信仰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展开很细致的教导和讲论。虽然这段经文的标题是“论报复”,但主耶稣在这里给信徒的教导却是告诉我们,在面对人生中各样的凌辱、不平、苦待和冤屈时,不要报复;而且不单单是不报复,还要甘心地、主动地去承受、付出和给与。
 
  主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旧约·摩西五经中也多次提到这一原则。“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21:23-25)“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利24:20)“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申19:21)这也是在古代近东很多地方都广泛应用的一种报复手段,说白了,就是一报还一报,大多都会由法庭来执行惩处。
 
  当我们去看这个原则的时候,似乎觉得有点不徇情面,但神在选民中颁布这条命令时,其实是出于神的恩典,对于施暴者和受害人双方都是一种保护。既保护施暴者免于报血仇的人过度的报复和索命,有些报仇的人会因一个人的罪而牵连全族甚至整个部落遭殃;也保护受害人得到应有的权利和补偿,法官有时会根据所受的伤害制定加倍的物质赔偿。这是对于双方都极其公正的一种道德法则,防范报血仇的不断升级和发展。
 
  但这并不能代表整个旧约的道德凭藉,在旧约圣经中就有很多经文体现出神的爱与怜悯:“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利19:18)“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箴25:21)我们可能就得这些经文都很熟悉,这不都是耶稣说的吗?耶稣说过,但最开始是出现在旧约中,是出于神爱的命令。耶稣在这里再次开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
 
  “只是”这个词一出现,就表明这件事发生了转折、出现了个例。“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在人们的生活中为审判而立的,是非常公正公平的。但对于基督徒、效法耶稣的人,主的命令是:不怨恨、不报复,主的原则是爱。
 
  “不与恶人作对。”对于受害的一方,要放弃合法的追究权利,不报复、不索赔,因为主更看重他的儿女是否被仇恨苦毒所辖制,是否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活出属天的爱与饶恕。 “你不要说,我要以恶报恶。要等候耶和华,他必拯救你。”(箴20:22)中国人也常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冤家宜解不宜结,各自回头看后头。”(唐寅 《警世》)
 
  所以,今天的分享对于我们每一个基督徒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对于讲的人,要解释清楚、讲的明白,对于听的人,不是单单听道,更要行道,把圣经的教导活出来。这真的很难,但是当主耶稣向门徒讲道的时候,他凡事都给我们做了榜样,要我们照着他向我们所做的去做。(参约13:15)
 
  愿我们每个弟兄姊妹,都能够效法我们的主耶稣,成为爱与和平的使者,让仇恨在我们中间止息,成为报复的止息者。和弟兄姊妹分享一个信息,题目是报复的终结者。
 
  主耶稣在接下来的教导中实际举例,告诉我们在哪些事情上不要与恶人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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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甘愿忍受羞辱(39节)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39节)
 
  人与人之间,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生各样大小冲突,对于打脸——扇耳光这个举动来说,应当是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的一件事。
 
  当你要伸手打人的时候,尤其是打耳光,正常情况下,一定是下意识的伸出右手去打,打到的应当是对方的左脸。经文这里首先提到的是右脸挨打,这是怎么打的呢?应当是用手背去打对方的右脸。这在犹太拉比的律法中,用手背打,比用手心打,对人的侮辱性要大两倍,用手背打含有双重侮辱和轻视的含义。所以这节经文,耶稣所说的是,无论对方对你实施了多么严重的侮辱和伤害,你都不要去报复和怨恨他。
 
  弟兄姊妹可能会问,那主耶稣在大祭司面前接受审问时被打脸的时候,还说:“你为什么打我?”(约18:23)那我们怎么就得打右脸,还给人家左脸呢?主耶稣和使徒保罗在世时,因福音的缘故被抓起来审问时,都曾经被打过脸,保罗甚至更强硬的对大祭司说:“你这粉饰的墙,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参徒23:1-5)大祭司吩咐人打耶稣或保罗,都是要在众人面前羞辱他们,诋毁福音,所以无论是我们的主耶稣、还是使徒保罗,他们不是为自己受到不公的遭遇而发声,而是为着神的荣耀,指出当时的大祭司在审问时的不公之处,是为福音发声,这与我们在人与人接触中产生冲突,不采取怨恨和报复的手段是有分别的。
 
  其实在生活中,打脸的事很少发生,但往往会遇到不少大大小小的侮辱和指责、讥诮和论断。这时候,我们或是冲上去据理力争,或是忍气含怒,但内心愤恨苦毒。这对于基督徒来说,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听了主的教导,就必须要做到对侮辱不怀恨在心,对伤害不报复。你说这太难了,谁能做到呢?
 
  主耶稣在世上传道,那些反对耶稣的文士和法利赛人称耶稣是罪人和税吏的朋友,常和税吏、妓女吃饭来往。说耶稣是“贪食好酒的人”。(太11:19)他们一定说了耶稣很多不好的话语,主耶稣对此并不反驳什么,主耶稣只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32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
 
  犹大王约沙法曾与以色列王亚哈结盟,一同攻打基列的拉末。打仗之前求问先知是否可以出战,四百个先知都说可以去,能得胜。王还是找到先知米该雅,让他来求问神。四百个先知都说可以去,王仍然着米该雅,就说明王的心里还是不平安的。王的使臣也劝米该雅先知大家都对王说吉言,你也和大家说一样的话。但米该雅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和华对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米该雅告诉王这场仗会失败,百姓散在山上,如同没有牧人的羊一般。即使王因他说的话发怒,他还告诉王是有谎言的灵进入先知的口,因为耶和华神已经命定降祸与你。米该雅因说实话,被打脸,甚至被“下在监里,使他受苦,吃不饱、喝不足,”米该雅也仍然坚持神给他的话语。(参王上22:1-28)
 
  以赛亚先知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他说:“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颊的胡须,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并不掩面。主耶和华必帮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着脸面好像坚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赛50:6-7)
 
  “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彼前3:9)
 
  很多时候,不要说打我们的脸,就是羞辱的话我们都受不了,但主告诉我们任人去羞辱,不要想着报复,因为所有的辱骂都落在他身上了。“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罗15:3)也许我们现在都很难做到,但都要努力去做,因为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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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甘愿舍弃外衣(40节)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40节)
 
  据说巴勒斯坦地区大部分平民都有一两件里衣和一件外衣。这件外衣,白天穿在身上,晚上用来当被子盖。所以衣服是大部分以色列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于穷苦人来说,相当于他的全部家当了。所以犹太律法规定里衣可以典当,外衣是不可以典当抵押的。“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也就是说人的外衣是不能永远从他身上拿走的,甚至可以不通过法律手段来拿回外衣,因为这本是律法所规定的。所以,衣服所代表的价值是十分贵重的,代表人自身的合法权利。
 
  但在这里,主耶稣却告诉门徒们,如果有人要强占你的里衣,不要觉得可惜,甚至就连唯一的这一件很重要的外衣也可以任由他拿去。衣服是你的,甚至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当有人要因抢夺你的财物而诬告你时,要甘愿为主的缘故放弃我们合法的权利。
 
  当主耶稣为了完成天父的旨意,因我们众人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兵丁分了他的外衣,又为他的里衣拈阄。(约19:24)他可以拿回来,他可以不去忍受这份羞辱,但主耶稣却甘愿承受。
 
  很多时候,人们在世上总会遇到很多不公的遭遇,本来合情合理合法的事,但就是行不通;本该属于我们的东西就是被别人拿去了,你怎么办?向主祷告主没垂听,那就不客气了,上诉!?
 
  这绝对不是主耶稣给我们的教导,那你说难道基督徒只能吃亏吗?那本来就是我的啊!弟兄姊妹,没有什么是我们的,经上说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提前6:7)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2:11)你把主的救恩抓住了,持守住主给我们的命令,你的基业在天上多着呢!
 
  有一个家庭,兄弟姊妹都以各样的理由不赡养老人,所以照顾老人的重担就落到这对基督徒夫妻身上,所有的花费也都是他们来承担,其实老人健康时对他们并不太好,但他们仍然很用心的去照顾老母亲,直至老人去世。这时,没有时间的兄弟姊妹都来分家产了,老人之前有一处房产。其它兄弟姊妹都毫不退让,最后我们的姊妹说,照顾老人是该尽的本分,也是主的命令,房子我们不要,你们大家分吧。
 
  这就是为了主的缘故放弃了自身应得的权利。其实我知道,在我们中间有很多同工、弟兄姊妹也有很类似的经历,都是为主而放弃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今天我们在服侍中,所想的不是应得的权利,而是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很多时候,主就是要让我们放下属世的权利,去抓住属天的权柄。
 
  主耶稣说:“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太19:29)
 
  使徒保罗也劝勉我们:“你们要谨慎,无论是谁都不可以恶报恶。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众人,常要追求良善。”(帖前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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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甘愿多走一里(41节)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1节)
 
  主耶稣这里所说的:“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指的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罗马帝国的殖民者,这些罗马士兵,可以采取任何强暴手段来征用被殖民的普通犹太百姓成为他们的奴仆,为他们服务,甚至无偿提供食物、牲畜或住宿。而这种行为是被犹太人深恶痛绝的,但他们却对此无力反抗。
 
  主耶稣受难时,背着十字架走向各各他山,当时因为受刑太重,已经无法继续前行了。这时罗马兵丁便在人群中随意抓住一个人,古利奈人西门,勉强他同去,叫他背着十字架跟随耶稣。(可15:21;路23:26)什么叫勉强,就是不愿意呗,但他却成为与耶稣同走苦路,在受难的路上所拣选的门徒,得着了基督的救恩。是真正意义上背十架跟主走的人。
 
  主耶稣在这里告诉门徒:“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1)就是说当罗马兵丁来强迫你做什么的时候,你不要满脸的不愿、满腹的不甘,要积极主动地再多走一里。罗马的一里就是一千步。
 
  也许我们觉得一千步也不多啊,但是我们要知道,这是外邦的殖民者对他们不合理、不公平的对待,这对犹太人来说是极其不愿的,走一步都多的。而主耶稣却告诉他们不单不能不愿意,还得主动多走一里。这话在当时的听众中间,应当是会激起很多反对的声音。
 
  讲到这里,不知道弟兄姊妹有没有发现,主耶稣针对于不要报复所列举的实际例证,对于犹太人来说,越来越升级、越来越具有挑战了。从羞辱到放弃自己应得的权利,再到面对外邦统治者的苛政,每一件都在不断冲击着他们的传统、律法和情感。
 
  此时,无论在听道的人中有多少人愿意接受耶稣的教训,听命顺服的人无疑是有福的。主后66年,犹太人中开始有人带领百姓反抗罗马帝国的统治,直到主后70年,犹太叛军一败涂地。反抗之后继续被罗马统治,犹太人的生活景况可想而知。耶稣当时的教导对犹太人来说无疑是最好的生存法则。
 
  我们再次回到这句教导中来,“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对于我们今天的意义,是在告诉我们,很多时候,不要随自己的意思,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要学会甘心的服侍。一件工作,无论你是否愿意去做,只要是交给你的,就不要发怨言,不要心里怀恨去做,要积极主动为主而作。“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2-24)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在家里做饭,高高兴兴、积极主动去做的饭和你哀哀怨怨、满腹牢骚做的饭味道肯定不一样,肯定是心情好作出来的饭也好吃。我们很多时候做工都做的不情愿、不甘心,所以即使最后做了,也不讨人的喜欢,不蒙神的悦纳。
 
  我们做神家的工作也是一样,不要勉强、不要作难,要甘心乐意、积极主动地去做,因我们不是为了讨人的喜欢、不是应付差事,而是为了在神面前尽本分。那多走的一里就是我们在神面前得的奖赏。
 
  我们教会就有一位弟兄,他之前做看守圣殿的工作,本职工作就是看门守殿,但他却常常主动去打扫教堂内外的卫生,看到有哪些地方损坏,就自己默默修好。冬天下大雪时,总是清晨四五点钟起来,清扫整个院落的大雪,常在早祷的弟兄姊妹去清扫积雪之前,教堂院内的积雪就被清扫得差不多了。在YU情期间,几乎每天都要打扫、擦拭教堂内的桌椅。接待外来人员从不嫌烦,总是笑脸相迎。很多牧长和弟兄姊妹都对这个弟兄的服侍赞不绝口。
 
  当以利沙先知求那感动以利亚的灵加倍感动他的时候,他要的不是外面的虚荣,让大家看我比我师傅更厉害,而是他愿意加倍去做神的工作。今天我们求神的灵加倍感动我们,是为了什么呢?也要加倍去给主做工啊!
 
  主耶稣复活后陪着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走了25里,给他们讲解圣经,坚固他们的信心,使他们刚强起来;凭着这颗火热的心连夜又走了25里回到耶路撒冷向众使徒为主复活作见证,就再次见到复活的耶稣向他们显现。(参路24:1-36)
 
  弟兄姊妹,我们看到主耶稣为我们留下美好的教训和榜样,又走了25里的两个门徒,他们也得着了主给他们更大的恩典。那些圣经中的圣徒也因为忠心的服侍而得了美好的基业。
 
  有的人作事是只做最低限度的工作,有的人情愿“多走一里”,多做一些,把工作完成的尽善尽美;有的人作事及不耐烦,巴不得马上应付了事,有的人甘心“多走一里”,把事情做得周全,超出别人对他的预期和要求。基督徒不是只做自己喜欢的事、爱做的事,而是用最谦卑的姿态、最温柔的态度去服侍人、帮助人、建立人。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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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甘愿给予他人(42节)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42节)
 
  主耶稣在这里告诉我们,要帮助一切有求于我们的人。以借贷来举例,当有人求我们时,向我们借贷时,不可推辞。
 
  “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无论哪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攥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什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你总要给他,给他的时候,心里不可愁烦,因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这一切所行的,并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赐福与你。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15:7-11)
 
  第9节说,不能因为到了豁免年,担心失去所借出的财物而不帮助穷苦的人。
 
  “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路6:35)
 
  对于施舍给有需要的人,圣经中也有许多原则可寻。不故意将善事行在人前,为得虚浮的夸赞。(太6:1)叫施舍的事行在暗中,蒙神的记念与报答。(太6:3-4)这样也能够保证在施舍时,保全了对方的自尊心,因为施舍的态度与施舍的物资同样能够给人带来帮助。施舍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是我们必须要去做的事,因为拒绝人的需要,就是拒绝神,因为“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
 
  但我们一定要注意,施舍不是鼓励别人懒惰和贪婪,也不是毫无分辨的“来者不拒”,否则这个世上很快就会出现一个一无所有的好人,而旁边是一群游手好闲的强盗。这里所突显的是一条爱的原则——应他人之需先于自己之便。是教导我们要多多去帮助那些真正穷苦的人。
 
  主耶稣在世上时也是将自己毫无保留地给了人类,让我们可以进入到他的里面,因着他得生命。
 
  耶稣所讲的那个好撒玛利亚人,就是我们的榜样。
 
  “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路10:30-37)
 
  “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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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对于恶人,经上说: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对于仇敌,主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 -/迫你们的祷告。”(太5:44)坏人、恶人都交给主。
 
  对于报复,基督徒甘心乐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允许别人欺辱,并不等于不坚持原则,也不是放弃他人的权利,而是要让神的爱在我们中间彰显出来,要给神时间,让神来做,因为神要施行他自己的旨意,更要在这一切的事上,让我们学习并经历他的爱与怜悯。
 
  愿我们都能够效法我们的主耶稣,甘愿忍受羞辱、甘愿放弃权利、甘愿服侍他人、甘愿给予他人。真正成为报复的终结者,阿们!

【作者简介】 李天照:雅博网作者。东北神学院毕业,辽宁抚顺教会服侍,在文字布道上稍有托付,甚愿在文字侍奉上尽绵薄之力,更愿将自己每周主日聚会的证道讲章拿出来和弟兄姊妹分享,求神祝福,若能带来一些属灵帮助,荣耀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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