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呼召
圣经与圣灵的关系
基督为了叫我们与他有交通,并得到他的恩益,所以他不单使用浇灌给教会的圣灵,同时也使用为了教诲与引导而赐下的圣经。于是他建立了二者之间的关系,且此关系对于基督先知、祭司与君王职份的运作极有贡献。但若想对此关系具有正确的观念,或予以清晰的解说,则颇非易事。论到圣经与圣灵的关系,实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且这些不同的见解也一直延续迄今。
一方面有些人认为只要传扬圣道就够了,但却忽视了圣灵的工作。从前有伯拉纠的跟从者,现今也有人追逐此异端。他们根本视基督教为一项教义,耶稣只不过是一高尚的模范,并将福音当作一新的律法。他们主张罪的确使人软弱、衰败,但却不是说那人在属灵上死了,他仍保有意志上的自由,故主张只要传福音就够了。如果人有听信福音的倾向,他就可来追随耶稣的榜样过生活,根本不需要圣灵重生感化的工作。他们否认并攻击圣灵的位格与神性,认为圣灵充其极只不过是从神,特别是从基督而来的能力,而且仅是在教会中促进一种道德的性质与理想的目的而已。
还有些人则遵循另一种不同的思想路线。他们被称为奋锐党、反律主义者、狂热份子或神秘派,他们大谈特谈圣灵,但在人的改宗信主上,却轻视圣经不给予其什么地位。他们认为圣经和传福音并没有什么属灵的实质在内,只不过是一种象征而已。圣道的本身是死的,只不过徒具虚文,并不能穿透或侵入人心,也不能将新生命的原理移植入人心。它充其极只能在人心中光照感化而已,并不能改变人心。唯独藉着圣灵才能改变人心。从神来的圣灵能立即穿透人心之深处,并使人享有圣经所象征的那个实际。因此,属灵人是直接从神而生,并由神所教导。唯独这样的人才能了解圣经,有时他或用圣经作为标准与指导的原理,但却不是他宗教知识的来源,因为他是直接受到神灵的教导,并且是在圣经以外逐渐成长。
当圣灵的感化逐渐将人心从圣经解放时,人心也就脱离了基督的位格与整个历史基督教而独立。而在其进一步的发展上,神秘主义就成了唯理主义。因为当圣灵内部的活动与圣经的话脱节时,那也就失去了其特殊的性格,如此一来就和神的灵在人理性与良心中的一般活动泾渭难分了。根据此种见解,神与他的圣灵生来就住在人里面,而人从有生以来就有神的话写在心中。关于此点,基督仅具些微的影响力。某些真实的事并非是因为记载在圣经中,乃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真实的。基督教是原始的自然宗教,和世界一样久远,至于她的本质则为所有历史宗教的根基。神秘主义总是而且屡次地变成唯理主义,而唯理主义则又定期的变回神秘主义。二者常是走极端,后又彼此接触,最后则握手言和。
基督教会向来企图避免这些异端,并保持圣经与圣灵之间的关系。可是为避免这些,教会在一些信仰告白中却遵循了不同的路线。例如天主教就不将圣经与教会传统视为真正的蒙恩之道,认为只不过是为求得真理的一种资料而已。对此真理在理性上的了解就称之为信。但因为此信心纯系一种同意,所以在得救上是不够的,只能作为达到得救目的的初步预备。真正的救恩是在圣礼中初次实施的,这样,天主教就承认圣灵的工作在教会的设立与维持上,在教导、牧养与讲坛服事上,其次在藉着圣礼赐给信徒的超自然恩惠、德性与恩赐上是超乎一切的。
为了反对将圣灵拯救的行动与圣经分离的企图,也为了反对将它仅仅从属于圣礼的企图,宗教改革运动因而兴起捍卫真道。此运动不仅恢复了圣经为真理(包括传统)的唯一、清晰与充分的来源,同时也尊荣圣经,视它为蒙恩之道,并且恢复了它在与圣礼的关系中原初的地位。此时宗教改革运动感到有必要更深的反应圣经与圣灵的关系,它之所以要如此加倍的努力,乃是因为所有的古老异端此时都已复起,并且都拥有强力的支持者。当索西奴派人士重拾亚利乌与伯拉纠的教训,视福音为一新的律法,认为不需要圣灵的特殊行动时,重洗派人士也再度采取神秘主义的道路,高举内在的话语,并说圣经是死的,只不过是空洞的象征而已。
若想重回正路,实须大费周折。在路德宗与改革派教会内,他们采取了不同的路线。路德宗将圣经与圣灵合而为一,冒二者彼此认同的危险,并失去期间的区分。他们甚至将圣灵的拯救之恩包括在圣道之内,并且只能藉着圣经才能让基督进入人心。圣经既然是藉着圣灵而存在,那么圣灵使人改变的能力也就住在圣道当中,可以说就是将圣灵放在一个器皿中。正如面包一样具有内在的滋养力,所以圣经也从产生它的圣灵领受了救人的内在属灵力量。因此,圣经不仅被认为有光照人心、感化人道德意志的能力,同时藉着圣灵内在的感化,也有一种重生与拯救的能力。圣灵除了藉着圣经之外,不然是无法工作的。
改革宗教会绝不采取此种见解,因为在此问题上有限的不能了解无限的原则是适切的。圣道与圣灵很可能有密切的关联,但却不能混为一谈。圣灵有时的确未藉圣道工作。当圣灵之所以与圣道联合时,是出于他的自由意愿。圣灵常常按着他的美意与圣道一同工作,并且在传扬圣道之处就是在恩典之约的范围中,在教会的团契中工作。圣灵并不是象路德宗所说活在圣经或传讲的圣道中,乃是活在基督永活身体的教会中。圣灵也并不是藉着圣道,就好象藉着他能力的器皿工作一般。虽然圣灵是藉着圣道同心协力地工作,但却是圣灵自己穿透人心,更新人意,使人得着永远的生命。
为一般启示的圣道——即在自然与良心中的圣道
如果我们想要对圣道与圣灵的关系有正确的了解,就必须从此事实开始:即神不单只在基督所提供的及其恩益,而且也是在他和世界中所有作为的关系中使用圣道为其手段的事实来开始。在圣经中,神的道从来不是一个空洞的声音,或一毫无意义的记号,却总是一有能力、有生命的东西。圣道的本身是属于位格的、灵魂的与发言者,因此不会徒然返回,总是发生效力。
神说有,就有(诗33:9)。他口所出的话,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他所喜悦的,在他发人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55:11)。神藉着他自己的话从起初的无造出万有(创1:3以下;诗33:6),并藉着他全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3)。这个道有如此创造与护理的能力,因为神在他儿子里(约1:3;西1:15),并藉着圣灵(诗33:6;104:30)说话,且藉此二者,神将他自己赐给他的受造之物。在一切受造之物中都有神的声音;他们都靠赖神所说的思想而生存。他们之所以生存并象如今那样的状态,都是因为完全有负于神的道。
但神在世界中具体化的思想,唯有理性的受造物——人才能了解,其他受造物则一点也无法了解。因为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他自己也能思想、说话,也知道神将他放置在创造中的思想,也能将这些成为他的属灵资产,因此也能将这些用自己的话有所反应。当人最初来到世界时是完全的,因为是从创造者的手而来,他能了解神写在他心中的道德律,并加在道德律上从外部而来之试验性的话。那时神与人互相往来,却从未与其他受造物如此。神和人立约,与人有交通,并要求人有知觉、甘心乐意的遵行他的道路。道德律就是神与新造之人所立之原始盟约关系的内容与宣布、法则与标准。
但如今人因着故意的不顺服而破坏了那约,并且丧失了遵守神律法与达到永生的属灵能力。可是在神那方面却不因此撤出他自己的创造,也未全然放弃人类。虽说神将异教徒(外帮人)与以色列区分开,任凭他们各行己路,但神却仍然继续地以他的能力与神性向他们启示他自己,并且在他们中间留下他自己的见证,而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主,或者可以揣摩而得。
因此,神仍然继续对每个人说话。凡相信改革宗信仰的人都承认一项“实质上的呼召”,它不仅可在非基督徒范围内遇到,同时也是所有人类与列邦的特权。虽然外邦人未能透过福音圣道分享呼召,但意思也不是说他们都没有领受到任何呼召。神也在自然界(罗1:20)、历史中(徒17:26)、理智中(约1:9),并藉着良心(罗2:14—15)向他们说话。不错,这不是为救恩所发的呼召,因为此呼召不认识基督,而基督乃是到父那里去的唯一道路,也是天下人间唯一可以靠着得救的名(约14:6;徒4:12)。虽然如此,此呼召仍具有极大的价值,实不可轻忽其深远的意义。
虽然神在他的普通恩典中向全人类所发出的这个呼召,可能不是在宣告福音,但它却确实是在传讲律法。虽然人因着悟性的昏暗,经常不适当地解释它,并且错误的加以判断与应用,但实质上与本质上它仍然是以同样的道德律为其内容,是神最初赐给人,写在人心版上的那个呼召。因此,不论它如何败坏与变质,它仍然要求人首先要爱神并爱人如己。不错,外邦人是没有神后来赐给以色列那种具有完美形式的律法,但他们却仍拥有律法上的事,他们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这就显出律法的功用是刻在他们心里,并系在他们的良心上(罗2:14—15)。
因此,姑且不论罪,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断绝。神不会任凭人,而人也不可能逃离神的面。相反地,他仍然处在神启示的范围内,受到神律法的约束。神继续在自然界与历史中,在人理智与良心中,在祝福与审判中,并在生活的引导与灵魂的经历中对人说话。藉此丰富并大能的话语,神依旧存在于人责任的意识中。他使人努力追求一宗教与道德的生活,并使人在犯罪后受到自己良心的责备与非难。把神与人及其启示连结起来的,不是外部的威迫或强制,乃是内在的道德义务。在堕落之人的里面,之所以仍然能够听到为善的劝勉,乃是出于圣灵的见证,因为在人里面有神一般性的声音,与圣道(logos)一般性的光照,同时也有神灵的工作。神藉着他的灵住在所有的受造者里面,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因此这一般性“实质的”呼召,不仅是外部的与客观的,在自然界与历史中,在理智与良心中,向人宣告神的启示,特别是宣布神的律法,而且也是内在的与主观的,叫每个人在道德方面对神的启示负责任,并且在自己的信念中必定遵守神的律法。
当然啦,神并非藉着律法的宣告来更新人、救人,这是不错的,因为此律法因肉体的软弱而有所不能行(罗8:3)。可是神却的确藉此律法来制止罪、控制情绪,并约束不义的奔流。藉此,人类才能有社会、民事上的公义、照样,也才能为高度的文明、丰硕的文化,以及艺术与科学的繁荣开通一条出路。事实上,这世界充满了属神的美善事物。耶和华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然而他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诗104:24;145:7;太5:45;徒14:17)。
一般的呼召与特殊的呼召——律法与福音
特别呼召是包括在福音信息中,此福音信息是向基督教的范围内凡活着之人所传的,而此特别呼召则是与神藉着自然与良心临到人的一般呼召有别。然而一般呼召并没有在此呼召内被遗弃,也没有被消除,乃是被吸收并予以强化。这可由作为特殊启示的圣经承认自然与历史中的一般启示的事实来加以证明,也可从对以上事实的确证并清除自然与历史中所包含的虚伪成份的事实来加以证明。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19:1),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并且律法的功用也都刻在人心里(罗2:15)——这一切的事对基督徒来说,藉着圣经的教导要较单凭理性生活着的人更深刻的了解这些事。
一般启示继续适切性的强有力证据,乃是在于一项事实,即神在西乃山所颁布作为他百姓生活准则的道德律,此道德律是以纯洁、完全的方式宣布的,而外邦人对此律的了解则是不完全的。当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并未废弃此律,乃是成全这律(太5:17),他首先是在他的位格与生活中,进一步则是在跟随他的脚踪,并行在圣灵中之人的生活中成全这律法(罗3:31;8:3;11:8—10;加5:14)。根据这个榜样,基督教会在其信仰告白、讲道与教导上,不但予以福音,同时也予律法一个地位。
律法与福音乃是构成神圣道的两个部分,二者虽有区分,但却不分立。二者从启示之开始到启示末了,在全部圣经中都是彼此伴随着。因此,律法与福音的差别,和旧约与新约的区分,是完全不同的。许多那些在福音中看到完全之律法,在律法中看见不完全之福音的人,把这两件事混淆了,其实不是一件事。可是,此二者的区分是彼此不同的,因此千万不要将二者视为同一。旧新约乃是同一恩典之约的两个相继的时代,因此也就等于是圣经两时代的两组书名。但是在律法与福音间的区别,则是将我们置于完全不同的地位上。这些名词并不是指着一个或同一个约的两个时期,乃是指着两个完全不同的约。律法是属于所谓的行为之约,那就是和始祖所立的约,在那个约中若他完全顺服就应许他得永生。而福音却是恩典之约的宣布,是在人类堕落后初次宣告的,并且使人藉着相信基督、凭着恩典得着永生。
但是,有了恩典之约意思并不是要丢弃或废止工作之约,相反的乃是要完成它。二者之间的区分主要是在于基督替我们达成了那些要求,而那些要求乃是神因为工作之约而加在我们身上的。因此恩典之约(虽然其本身是纯粹的恩典)能从一开始就服事工作之约的律法,并与那律法联合,且在信徒里面藉着基督的灵将之完成。律法在恩典之约中仍保有其地位,并不是为了要让我们藉此赚得永生,因为因着肉体的软弱律法实无法达此目的,故首先乃是为了让我们知道自己的罪、罪行、悲惨与无助,即因着罪的意识而被消灭、剥夺的光景,并因此而藏身于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中(罗7:7;加3:24),其次则是为了我们与基督一同受死、复活,得以进入新生命中,并因此成就律法的义(罗6:4;8:4)。
因此,基督教根本不可能有废弃道德律的论调,也不可能轻视或干犯律法。所以律法和福音应当在讲道与教导、教义与生活中相提并论,正如圣经所阐明的一般。二者都是神独一、完全之话语不可缺少与真正重要的部分。虽然如此,若将二者视为同一或将之分开,都不是正确的作法。使福音成为新律法的法典主义(nomism),和反律主义是同样错误的。律法与福音之间的相异,不在程度之分,乃在种类之分。二者之不同是要求与赐予上的不同,是吩咐与命令上的不同,是质问与回答的不同。律法与福音都包含神的旨意,这是不错的,而神的旨意是圣洁、智慧、善良与属灵的(罗2:18、20;7:12、14;12:10),但是由于罪的缘故,律法不但不能使人称义,反而使罪更加恶化,并触动怒气、定罪与死亡(罗3:20;4:15;5:20;7:5;8:9、13;林后3:6以下;加3:10、13、19)。与律法相对立的则是有基督为其内容的福音(罗1:3;弗3:6),这福音所带来的就是恩典、和好、赦罪、仁义、平安与永生(徒2:38;20:34;罗3:21—26;4:3—8;5:1—2;及他处)。律法向我们所要求的,在福音中已经白白地赐给我们了。
一般呼召与特殊呼召之不同——藉自然与藉圣道的呼召
如果用上面的方法来区别律法与福音,那也就是说在自然与良心上临到所有人的一般呼召,与临到基督教范围内的特殊呼召之间的不同,不在程度,乃本质与种类上有所不同。此不同并不在乎此事实,即基督教提供了一较外邦人所知道更好更完全的律法的事实,乃是在乎基督教所传述更新的东西,就是将福音传给我们,并且在福音中叫我们认识基督。在外邦世界与基督教、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一般呼召与特殊呼召之间的区分,不单只在律法上,乃特别是在神恩典的福音上。临到所有人的一般呼召,并没有在一具有文字、清晰与不能错谬之神的话语上表显出来,乃是以一复杂的方式,包含在神也赐给外邦人的启示中,而这启示是在他们手所作的工与他们的理性与良心上所赐下的,并且必须经由详细调查与深思熟虑才可引发出。可是正当外邦人如此作时,就在宗教与道德的范围内陷入错谬中。虽然人在特殊启示的范围之外认识神,但是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于是就陷入各种拜偶像与荒淫的情况中(罗1:21以下)。
因此,在自然界中的启示,与在理性与良心中的呼召,被证实为不足。为此,在特殊启示中神不再藉着他所创造的自然界向人说话,乃是应用人所惯用最能表达他思想之特殊明文的语言。在特殊启示中必须运用语言。自然在人内外中都是一样的。如今诸天述说神的荣耀,和数千年前的情况完全一样。不论人的文明有多大的发展,其本质和本性、内心和良心,都和他的祖先完全一样。
但是特殊启示并不包括在自然的次序之内。特殊启示是循着历史的路线,存在于长远的历史世纪中,并以基督的历史位格为其中心点。自然无法救我们;只有人才能救我们。但是按着神的计划,除非我们藉着语言(口述的,笔述的,以及用文字或其他记号记载下来的语言),不然我们是无法知道有关不常和我们在一起,就象自然界的事物与我们有密切关系那样的历史事件与人物。按此特殊的、历史的启示性格来看,我们能说,为了叫特殊启示能世世代代为人所知,必须使用语言。一般的呼召是藉着自然而来,特殊的呼召则是藉着语言而来。前者特别是以律法为其内容,后者则是特别以福音为其内容。
福音在乐园时就已开始。神首先在乐园中将福音启示出来,然后藉着列祖与先知传扬出来,并藉着献祭与律法中的其他礼仪表显出来,最后再藉着他的独生子予以成就。不但如此,神也将福音的圣道,藉着圣灵的默示,记载在圣经各书卷中,并且进一步地为了保守、传扬、解释、卫护与传播,而将福音托付给教会,以致令所有受造之人都能认识福音。
当基督的教会领受此任务,并开始付诸实现的同一天,发生了圣灵的浇灌。相反地,当圣灵以教会为其居所的同时,教会也开始成为一独立的信徒团体,为福音圣道的承受者,并为真理的柱石与根基。虽然圣道与圣灵早在预备时期就已合一,但直到五旬节那日才完全、确定地合而为一。二者在基督的事奉中一同工作,而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与圣灵的主,为我们被描述在圣道中,并且藉着圣灵成为我们的产业。真理与恩典并行,乃是因为基督成就了二者(约1:14)。
神的旨意是一切区分与不平等的根据
藉着话语的呼召实远优于藉着自然的呼召。因为后者仅允许人听从律法的声音,并将“如此行你必存活”的要求明示于人,但藉着话语从基督而出的呼召,却是以神的恩典为其内容,并且白白地提供最令人满意的恩益:即靠着信心与悔改而得到罪的赦免与永生。如果一个人完全留意到此呼召的内容,他将会相信,当人一听到这呼召时,会立即以欢喜快乐的心领受它。因为对一个有罪,正走向堕落,可能势必反对那担保他得着神恩典并要赐他完全救恩之福音的人来说,不需要他努力些什么,只要他单单以赤子般的信心来领受这好消息,他还会不欣然接受吗?
虽然如此,事实却与此大不相同。历经世代,确实存在着事奉主与不事奉主的两种团体。在亚当的家族中,亚伯与该隐就是各走各的路。洪水之前人类就已分裂为塞特族与该隐族。洪水之后,这样的分裂仍存在于闪和他兄弟的那世代中。接着在列祖的家族中,在以撒与以实玛利、雅各与以扫,以及后来以色列与列邦间都可看到此种分裂。与神立约的百姓不一定都是从亚伯拉罕肉身后裔而出的以色列人,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9:6—8)。新约时代我们也遇到同样的事实。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不单只在教会与世界之间有一显著的对比,就是在教会内也有数以千计只听道而不行道的人(雅1:22)。就是一个完全抨击基督教的人也无法除去此对比,因为在任何地方都有善有恶、有义与不义。虽然在阶级与地位上、恩赐与能力上、财富与荣誉上都有差异,但是还有一个更深的差异,就是在宗教道德之性格上的差异。
不平等的事实是如此明显,而且在其性格上也很严肃,以致没有人能忽视。可是向来有许多人都企图解释这种道德上的不平等,正如他们根据所赐给他们的自由意志来解说人间的其他差异一样。他们主张,虽然人有罪,可是他的意志却仍是自由的,仍保持行善的能力。不然他们就主张,人的意志虽然多少受到罪的削弱,然而藉着圣道(logos)(约1:9)一般的光照,或在受洗前或受洗时藉着领受圣灵的恩典,人的意志仍然得以坚固,并有充分的能力来接受福音的呼召。
不用圣经我们也可以知道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此种说法,在人中间使人有所区分的不是神乃是人自己。假如神是神,那么他的旨意就必要统管万有,因他是创造天地的主,他也藉着他的护理来治理支持一切受造之物。若说神能掌管全宇宙以及万事的细节,可是却说他将具有属灵方面的差异或人间不平等之包罗万象的大事件排除在他的旨意之外,并将之交给人类自己去解决,这种说法实是令人想不通。持这种看法的人,在原则上就是破坏了神的旨意与护理管制的概念,而将整个世界历史从神手所能及的地方夺走,不受其管制,并夺走了世界历史的目标与宗旨,使得人无法预测世界历史的未来,且令人对神抱持一种被动与观望的态度,这实与神本质的存在是相冲突的。
在人中间的此种属灵的区分虽然非常重要,但却不是人间唯一的区分。在受造之物中,特别是在有理性的受造物中,有各种的不同与多样性。每个人在阶级与地位、性别与年龄、心志的恩赐与身体的能力上都有区分。他们在生于基督教范围内外、对福音有些听得见有些听不见上也有所区分。这些区分无法由人的决定或态度来解说,因为这些区分是先于人的决定与倾向,所以多少都会受到有力的影响,然而,如果一个人不满意神的旨意,并用人不同的态度来寻求解决之道,那么他就必须逃到不能辩护的假定中。例如路德宗,他们不承认神有主权的意愿,即如一个人生在福音的亮光之下,另一人则否,并且主张圣道的呼召临到亚当、挪亚与使徒时代那时所有的人(他们特别提出罗十18与西一23作为根据),但却因为他们自己的错误而又失掉这个呼召。奥利金也有同样的思想,而这也是近代许多人的思想,那就是说当初人的灵魂是同样并同时被造的,只是当初这些人根据先在之时所有的种种行为,领受了不同的身体作为他们在地上的份而已。
所有这一切的假想,不但于事无补,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为难题增加了许多困扰。在这一方面,人们若不是在父神的心意中找到安息,并且承认受造之物不平等的最深根基乃是神主权不可测的旨意,不然他是无法找到安息的。一般与特殊呼召的不同根据,并不在乎人的优越性或谁特别善于运用自然的恩赐,乃在乎神主权的美意与非因功德而获得的爱(多特信经,三段四章7节)。至于属灵方面的不平等,即有些人听福音而相信,有些人则藐视福音走自己的道路,二者之间的不平等也同样是出于神的旨意。在此使人有所不同的是神而不是人。神临到每个人的呼召都是不同的。论到用话语的这项呼召,圣经在外召与内召之间要作进一步的区分。
外召
但在说明作此区分的适切理由之前,我们必须先强调一项事实,即此区分并无意在任何方面,剥夺所谓外召的能力与价值。
首先必须声明,外召对神来说仍然是认真与意义重大的。凡经由福音被召的人,都是诚挚地被召。因为神在他的话语中认真、诚恳地说,这是他所喜悦的事——即凡被召的都来到他面前。并且他也诚挚、认真地应许,凡来到他那里的都可得着安息与永生(多特信经,三段四章8节)。就连反对在外召与内召间作区分的人也都同意,那些接受此区分的人仍然认为外召具有同样的能力与意义,能有助于全体的呼召,并未藉此区分将人类置于比现今存在更不利的情况中。因为话语的福音(藉此,外召临到他们)并不是死的字句,乃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是活泼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来4:12),人并因此得蒙重生(彼前1:23)。这和神在内召中所用的是相同的话语,而且也是圣灵的感动。因为圣灵不仅在信徒心中同证我们为神的儿女(罗8:16),同时他也侵入那些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之人的良心中。因此当加尔文说到圣灵一项与外召并行的较低活动时,他说得没有错。
所以第二,拒绝外召的结果不得不受刑罚。藐视福音的人不能向他自己求援,因为他们是无助的,所以不能拒绝福音。如果情形是那样的话,他们就会向神的恩典求诉,因这恩典能带给他们救恩。可是他们拒绝了福音,因为他们深觉自己能救自己,又因为他们以为不靠神的恩典也可以得救。许多人虽然听了福音,但却尚未来就基督与悔改,可是这并不是福音的毛病,也不是福音中所提供之基督的错,也不是以福音呼召人、赐他们诸般恩赐之神的毛病。而问题是出在哪里呢?乃是出在那些被召的人身上,他们之中有些漠不关心,拒绝接受生命之道。有些人虽然接受了,但却未进入他们的内心,因此,经过了暂时的喜乐之后就又堕落了。还有些人则是因为世界的挂虑与娱乐的荆棘将道给挤住了,因此不能结实。这就是救主在撒种比喻中所教导的(多特信经,三段四章9节)。
第三,外部的呼召并不是没有结果。一般说来,神藉着外召来达成他的目的。因为此外召所用的道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他所喜悦的,在他发人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55:11)。神藉此外召支持他在受造物身上的所有权,并获得他圣名的荣耀。此外,人们对此外召如何的反应,绝不是问题以外的事。在外邦人当中,他们对自然呼召的反应方式也是各有不同。苏格拉底与伯拉图的名不能和加利古拉(Caligula)与尼禄的名相提并论。所以福音一方面受到藐视与亵渎,另一方面以历史的信心或暂时的信心来接受,二方面绝不是同一件事。不错,在这两种信心与内心得救的信心之间有一基本的区分,但是却不能认为他们是完全的不信。反而言之,二者乃是神普通恩典的结果,并带来许多暂时性的祝福。二者令人对真理负有义务,约束他们不犯许多可怕的罪,使他们能过一节制、为人尊敬的生活,并对形成基督徒社会有丰硕的贡献,且对人类生活、教会的感化带来莫大的意义。
此外,神外部的呼召时常为神效力,不断在他选民心中为救恩作预备的工作,这件事实值得注意。当然,并没有所谓先行的恩典这件事,意思就是说绝没有未经变化外召就变成内召,属血气的人逐渐变成为神的儿女这种事。此种在恩典中逐渐从死亡到生命,从黑暗到光明的逐渐转移,正好象自然界中的情形一样。但是假如说神是诸般恩典的实现者,也是自然的创造者,并且在二者间立下一约,也就是神今后时常支持的约,那么就可能有先行恩典或预备恩典这种事。神为了实现他的旨意,便遵循他自己在创造与护理之工上所划的路线。正如在撒该的事上,是神令他产生欲见耶稣的思想(路19:3),又正如来听彼得讲道的大群众所发的共鸣,也是出于神的作为(徒2:37),同样的,神也用这种方法来看顾支配他自己的人,以致他们能为神的恩典在他们当中得荣耀的时刻作预备,同时也为神自己以大能的手引导他们的时刻作预备。
外召之不足与内召之必要性
然而,不论外召的能力与价值如何真实,它也不足以改变人心,并有效地感动人相信接受福音。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地了解此外召的不足性。现今所传的福音并不完全是福音,因为它包含了整个救赎的计划,并在基督一切的恩益中将他显示给我们,且要求不扩大其内容。但福音并不是需要圣灵复苏的死字句,也不是和它自己所指出之事实无丝毫真实关系的任何空洞声音或虚幻的象征。虽然保罗说仆人算不得什么(林前3:7),因为他能被别人所取代或完全不为人知,但他却未说这和福音有关。相反地,福音乃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林前15:2),它不是人的话乃是神活泼有功效的话(约6:63;来4:12;彼前1:25),并且在某一意义上来说它都一直工作着,因为如果它不是活的香气叫人活,那么它就是死的香气叫人死(林后2:16)。基督是这福音的内容,他并未将人留置在原来的状态中:他乃是为世界带来了危机、审判与区分(约3:19;9:39),并且藉着他那能穿透人心灵深处的道,将人的思念和主意都显露出来(路2:35;来4:12)。他成为那些轻忽他为避难所之人的绊脚石,被那些拒绝他为智慧的人视为愚拙,并导致那些不相信他复活的人沉沦(路2:35;林前1:18;彼前2:7)。
但是此话语福音的双重行动却明确的证实,接受或拒绝福音的不同结果,并不能单单从话语的角度加以说明,亦即不能仅由外召的角度来说明。不错,不论是经由谁带来或带给谁,话语的福音总是神活泼有功效的道。但是在圣经中,神的道却决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一种意义。有时它的意思是说到神的能力,藉此他创造并托住万有(创1:3;诗33:6;太4:4;来1:3)。有时它又是特殊启示的名称,藉此神向先知晓喻一些事(耶1:2、4;2:1;及他处)。有几次它是被用来指出启示的内容或意义,不论此启示是由律法或由福音所组成(出20:1;路5:1;及他处)。不错,到头来道仍然是神的道,但却不是神在创造与护理中所直接说的话,乃是为人记载下来,穿上了人话语外型的话,因此得以独立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话当然有活泼、大有能力的内容,但是它仍然具备人话语的性格,因此仅能发出道德的感化力。此种道德感化力应当加以重视,它远超过理智上的教导。因为福音之道不仅是有关神之资料的报导,同时也是蒙恩之道。
但是福音此种理智与宗教道德上的作用是不够的。假如人尚未堕落,或经由堕落但尚未失掉他的属灵自由,那么这些作用或许够用。可是圣经却证明,我们每天的生活都证实人心是昏暗的(弗4:18;5:8),他的意志受捆绑成了罪的奴仆(约8:34;罗6:20),并且死在罪恶过犯中(弗2:1—2)。因此他不能见神的国(约3:3),不能领会神圣灵的事(林前2:14),不服神的律(罗8:7),并在自己里面不明白也不能作什么善事(约15:5;林后3:5)。福音的确是要赐给人,但却不是按着人的思想与样式来指定(加1:11)。那就是为什么人任凭他自己的意思行时,会反对拒绝福音。
虽然如此,但是神为那些蒙拣选得永生的人,在他丰富的恩典中,在他话语的呼召之外,又加上了圣灵的工作。在旧约中,圣灵就是永生的赐予者与引导者(诗51:12;143:10),但是在新约中,神却特别应许圣灵教导所有的人,并赐给人新心,且将主的律法写在其上(赛32:15;耶31:33;32:39;结11:19;36:26;珥2:8)。在五旬节时,有圣灵浇灌下来,圣灵与使徒,并藉着他们为基督作见证,且为了重生教会而住在教会中(约3:5),使教会承认基督为主(林前12:3),他并安慰教会、引导教会,且永远住在教会之中(约14:16;罗8:14;弗4:30)。在教会之外,圣灵的工作就是进入世界,使世界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11)。
救赎的工作不论在客观上或主观上都是神的工作,且唯独是神的工作。不在乎定意的,不在乎奔跑的,乃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虽有临到多人的外部呼召(太22:14),但也有内召,那就是拣选人的结果(罗8:28—30)。神不单只赐下福音,他同时也用大能与圣灵来传扬福音(林前2:4;帖前1:5、6),而且也是他自己叫福音生长(林前3:6—9)。他开导人的心(徒16:14),照明人心中的眼睛(弗1:18;西1:9—11),改变人的心意(徒9:6),并使人按着他的美意立志行事(腓2:13)。
那些如此被召,也来就基督而又悔改的人这事实,不能被视为人的功德,就好象他能靠着自由意志将自己和他人分别出来。这事实必要归给赐信心与悔改的神,因为神从永远就在基督里拣选了他自己的人,也在今世用大能有效的呼召他们,救他们脱离黑暗的权势,将他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为要叫他们宣扬那位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他叫他们不自夸,乃要夸赞主,正如使徒著述中所常见证的一般(多特信经,三段四章10节)。
内召
圣经中用不同的方法说到内召的性质。不错,内召一词并未出现于圣经,但是圣经却屡次提到此名词所指出的实际内容。甚至在自然界中也可看出在恩典范围中所发生之事的端倪。我们可在创造中看出救赎,也可在救赎中看到创造。耶稣根据自然和日常生活,在比喻中说明了天国的性质、特征与法则,他特别在撒种的比喻中,显示福音之道在人心中所产生的各不同果效。
在自然的范围中,若想知道一件事,就必须先在这人和那事之间确立一种不可少的关系,而这样的法则是必须存在的。不错,假如一个人想看什么。他必须要有目标,但他也必须要有一双睁开的眼睛,此外他还必须有帮助二者的亮光。如果一个人想听什么,仅有声响与音波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开通的耳朵才行得通。又假如一个人想了解他用感官所接触的东西,他也必须有一渴望了解的心。我们必须和所见的事物有联属,如此我们才能吸收它,成为我们属灵的财产。瞎眼的人不能看,聋子不能听,但那漫不经心的人却也什么都不明白。音感不好的人对音乐是门外汉;审美观念不好的人则不懂得欣赏诗词绘画。如果我们想知道什么,就必须先在人与世界之间确立一种和谐的关系。
一般说来,此种关系在自然界中依然有效。不错,虽然罪也在此区域内留下痕迹,因此世界充斥着瞎眼者、聋子、癫狂者,以及其他许多不幸的人,即使没有这些问题的人,也都多少受到罪的削弱或搅扰。但一般说来,神在自然界中仍允许此关系继续下去。人仍能看、能听,能了解与思想,能学习、能辨别。
但是此关系在属灵的范围中却完全被罪所破坏了。因为人从小时心里就怀着恶念(创8:21)。而且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但以色列却不认识,主的民却不留意(赛1:3),这世代就好象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却不捶胸(太11:16、17)。这百姓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赛6:9;太13:14—15)。甚至当神在自然中启示他自己时,他们也不认识他,也不感谢他(罗1:21),并且当神在福音中启示他自己时,他们也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被他们以为愚拙的十架道理所绊倒、刺透(徒9:5;林前1:23;2:14)。人天生就对神、他的启示,以及所有属灵与属天的事无动于衷。他对这一切都漠不关心、毫无兴趣,只思念地上的事,却不喜悦神道路的知识。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破坏了,其间再没有什么属灵的团契或和谐了。
因此内召通常包含了下面这项事实,即它再度恢复了盟约的关系,并使人与神再度发生属灵上的关系,以致人愿意听从神的话并了解它。圣经就曾指出圣灵此种藉着启示名义在内召中的影响力。当西门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境内认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时,救主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太16:17)。而这也正是使徒保罗所见证的,即神乐意在他的改宗上将他儿子启示在他心里(加1:16)。这启示并不是说到基督客观的出现,因为当彼得认他为基督时,他已经在世上生活、工作了多年,并且也不只一次地宣称自己是弥赛亚(例如太11:5以下。)而且也为其他人所承认(太8:29;14:33)。在此之前耶稣从未被如此清晰、坚决地承认为弥赛亚,为神的儿子,因此他说只有当主观的启示临到彼得的心思意念中时,他才可能作出如此勇敢、清楚的宣认。是神自己亲自光照使徒的内心,才使他在基督里如此明白地看到从未看过的事。
换言之,在这些前后文中所说的启示乃是包含了一项内在的光照。在自然界中,我们的眼睛是经由太阳得着亮光,因此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正如蜡烛照亮全家一样(太6:22—23)。而人里面的心思与理智则是经由与神同在的道而得着亮光,这道创造了万物,是人的光,并且仍然光照着到世上来的每一个人(约1:1—9)。又因为此理智上的光照,所以人才能知道、研究并了解这世界。圣经说人的智慧使他的脸发光(传8:1),同样地,在属灵范围内也有光照。这早在旧约时代就有诗人为此祷告了: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而在新约中保罗也说到他已享有的启示(加1:16)和光照。同时,创造光的神也照亮保罗的心,使他在身为使徒的传道中也能叫他人得着神荣耀的光,并引领众人明白它(林后4:6;参较弗3:9)。
在内召中,圣灵的此项活动在圣经其他地方被描述为主开导人的心(徒16:14)或耶稣开人的心窍(路24:45),以致人能适当地明白并领受神的道。此外这项活动也被描述为神叫使徒所传之道生长或成长(林前3:5—9)。因为使徒们只是神的仆人,神的同工,神手中的器皿,所以并不是他们劳苦,乃是神的恩与他们同在(林前15:10)。是的,他们的确算不得什么,完全在乎神,因为只有神能叫道的种子生长,因此教会完全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当然,此种复苏无生命之罪人所必须的大能,乃是远超过每一受造物、每一天使与使徒的能力之上。那乃是神的、全能的能力,也是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同一大能。
我们知道当使徒保罗为以弗所的信徒祷告时,他求神将那赐人智慧与启示的灵赏给他们,使他们真知道他,并且照明他们心中的眼睛,因此他们能知道:第一,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第二,他在圣徒中得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第三,并知道他向这信的人(从蒙召之初,历经一生,直到最后得荣的日子)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并且他们也能藉着神使基督从死里复活,叫他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这件事,想象出此大能大力。神在信徒蒙召、重生、保守,以及得荣中所显示的大能,与在基督复活、升天、升高上所彰显的是同样的能力。
因此,改革宗教会完全根据圣经宣认,当神在蒙拣选的人中实现他的美意,使他们真正悔改时,他不仅是在外部向他们传福音,也不仅是藉着圣灵有效地光照人心,使他们能正确地明白并分辨神圣灵的事,他同时也藉着那使人重生之同一圣灵的大能作为进入人的内心。在这告白中,此项作为被认为是完全超自然的,而且是一项非常有能又非常甜美、奇妙、不可思议与无法形容的作为。根据圣经的见证(我们应当记住,圣经乃是经由这同一工作或影响力的作者所赐下),此项作为的能力与彰显在创造或死里复活上的能力是同样浩大的(多特信经,三段四章12节)。
重生
因着圣灵的工作而在人里面发生的改变,通常被称为重生。此名词最早不是出现在圣经中,而是出现在古代的印度宗教中,用以显示灵魂在死亡时所经历的改变。根据印度宗教的观点,人死后灵魂并不是处于隔离的状态中,乃是立即进入另一个身体,至于是进入人或动物或植物的身体中,则端视他在先前化身中的行为而定。每次的生都通向死,但每次的死也都导向另一次的生;所以每个人都受到一项世纪之久、一连串继续不断的“重生”所支配,也就是终究受到同一灵魂的新化身所支配。而根据佛教的教义,只有当人自己知道如何平静内在贪恋生存的心,并藉着各种禁欲与戒除的工作,将自己归于虚无,或是低限度消除自己的知觉时,人才可能从这可怕的律与世界的痛苦中得到救赎。此种“再生”的教义于古时以及十九世纪时传入欧洲,如今有些人还在此种教义中看见智慧的总合。
但圣经所说的重生却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圣经在两处地方使用这个名词:一处是在太十九28;在那里耶稣说到在荣耀国度之前有世界的复兴,另一处是在提多三5,在那里保罗说,神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我们很难确定保罗在此处所说的是洗礼(作为重生的表记与印证的洗礼),抑或是在圣灵重生、更新上的好处与信徒进入施洗槽中加以比较呢?就算是这样吧!圣灵的更新证明是说到重生,是信徒在悔改时所发生属灵与道德上的改变。我们从圣经的上下文就确证了这样的想法,因为在上下文中告诉我们,从前信徒有时也是无知的、悖逆的、受迷惑的,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多3:3),但如今他们已经得救了,更新了、重生了,并且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4—7节)。又留心作正经事业(8节),正因为藉着重生与更新,所以得到再度行善的能力与愿望。
虽然重生这名词只在圣经中出现过两次,但它的实质却常以不同的字眼和比喻提及。旧约警告以色列人不要夸示割礼的外部表记,他们必须将心里的污秽除掉,不可再硬着颈项(申10:16)。旧约也应许,耶和华他们的神,必将他们心里和他们后裔心里的恶除掉,好叫他们尽心尽性的爱耶和华他们的神(申30:6)。这个应许以色列的历史中已经应验(诗51:12),可是在将来当神与他的百姓立新约,将他的灵浇灌给所有的人,赐给他们肉心,除去他们的石心,并在他们的心版上写下他的律法时,他们还要领受一更丰富的应验(耶24:7;31:31—34;32:39;结11:19;36:26—28;珥2:28;及他处)。
当日子临近,施洗约翰出来,传悔改并进入天国的条件。毕竟,以色列人虽然有外部的特权,但他们却是彻底的败坏了。他们虽然受过割礼,但仍要受悔改使罪得赦的洗礼,也就是说一个新人为了要过新生活,必须领受一完全沉入水中的洗礼(太3:2以下)。所以耶稣也同样传悔改相信的道理,并且自己也受了洗,还为那些凡相信他要作他门徒的人施洗(可1:14—15;约4:1、2)。凡愿进入天国的人,必须与他从前的生活断绝关系,必须丧失自己的生命(太10:39),必须舍去一切的财产(路14:33)。必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基督(太10:38)。必须回转成为小孩子的样式(太18:3)。必须认罪回到天父那里(路15:18)。必须藉着窄门与小路而进入永生(太7:14)。凡这样作的人,是配得神所预备的,因为人是邪恶的(太7:11)。从人心中出来的就是不义(太15:19)。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7:17)。因此,如果想要有好果子,那么树首先就必须是好的,唯有神能这样作(太19:26)。就象一棵树,凡被神所栽种的,就是神的儿女,是天国的子民(太15:13),是子指示父,是父交付给子的(太11:27;16:17)。虽然他们从前在灵性上是死的,但如今他们却享有真生命,并等候永远的生命(太8:22;路15:24;18:30)。
正如前三本福音书所记载的,重生一词虽未在耶稣的教训中出现,但它的实质却清楚地在其中表明出来。当耶稣与尼哥底母谈话时就曾说,人若不重生(从上面生),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3—8),他在此所作的见证并未与其他三本福音书相冲突,而是以此作对照,更简单而清楚地将他在别处所写的表达出来。我们知道,尼哥底母是一非常显要的人物,是犹太人的先生,是议会的一员,听过耶稣所行的神迹,故认为耶稣是神所差来的师傅。但在他心中却尚未有确实的把握,仍是疑团满腹。所以他才夜里去见耶稣——夜里去见耶稣乃是为了避免犹太人的惊讶、怀疑与仇视——藉此发现他是否真是弥赛亚。因此,尼哥底母先入为主的认为耶稣是神所差来作师傅的,并且被神授权行神迹。接着,他显然想问一个问题,就是人当作什么才可以进天国。可是耶稣没有给他机会发问,就直接回答他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一下子就将尼哥底母想靠人的功德以及法利赛人守律法进神国的思想给截断了。
因此耶稣也并未逐字地说到重生(再一次、重新生),乃是说到要从上头生。耶稣在此所要强调的并不是进神国必须重生的事实,虽然那是必然的,而且它也是被如此指定,但是面对尼哥底母,耶稣所想要特别强调的却是,只有从上头生(3节),即从水和圣灵生(5、8节),人才能进入神的国。这个生与肉体的生不同,因为从肉身生的乃是肉身(6节)。它不是血气的生的,不是情欲生的,也不是人意的生,乃是从神而生(约1:13)。因此它象风一样,无法得知其起源与方向,这是可能的,因为它是圣灵的生(8节)。在耶稣第一次大概地说到这个生是水和圣灵的生(原文中二者都缺少冠词)之后(5节),在第7第8节中他就明确地说到那灵(这次加上了冠词),为的是指出为神的灵能够达成此伟大重生的工作。当耶稣说到水时(5节),他首先想到的并不是洗礼,而是在描述从上头生的性质。这个生具有更新与洁净的特质,而水只是象征它而已(结36:25;参太3:11中圣灵与火的象征)。那是赐人属灵新生命的生。这个生是从上面生的,因为是从神自己生的(6—8节)。
在新约别处经文中,关于耶稣这项基本的教训,有详细的论述。重生乃是神的工作。信徒是从他而生(约1:13;约壹3:9;5:18)。实际上是神选召他们(罗8:30)。神使他们活过来(弗2:1),并生他们(雅1:18),又重生他们(彼前1:2)。但是他们若不与基督有交通,神就不会将这些恩典赐给他们(约6:37、39)。神将属自己的人赐给基督,并吸引人归向基督(约6:44),又叫他们在基督里彼此联合(罗6:4;弗2:1;加2:20)。神作这些事是藉着圣灵的恩赐,因圣灵能渗透人的心,并且他也是人新生命的原则(约3:5、8;6:63;罗8:9;林前12:3;彼前1:2)。信徒由于是从神而生,所以他们才是神的工作,在基督里造成的(弗2:10),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林前3:9),是新造的人(林后5:17)。重生并非是人力的工作,亦非经过自然生命的长期逐渐培植而成的产物,乃是脱离旧的生存姿态,是属灵创造性新生命的开始,是老旧人的死与新人的生(罗6:3以下)。
另一方面,重生并不是第二次的创造,就象头次生那样从无中造出有来,乃是人的再造,这个人从其父母已有一个生,领受了他头一个生命。在重生上,人在本质上仍是同一个人、同一个自己、同一个人格。保罗论到他自己,说自己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所以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他自己,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但是他接着又说,如今我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2:20),他的自我已经死了,并且与基督一同埋葬,也立刻与基督一同复活。人里面的自我并未消灭或被取代,乃是得到重生与更新,他也同样说到哥林多教会中的某些信徒,说他们从前是淫乱的、拜偶像与奸淫的,可是如今他们已经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神的灵,洗净成圣成义了(林前6:9—11)。而人的继续性、统一性与巩固性,并未因重生而破坏。乃是在人里面发生一项重大改变。
这改变在性格上是属灵的。凡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他的生活、行事必按着灵而行,重生是将新生命的原则注入人里面,而此原则就是圣灵放在人里面的原则,与基督的复活有关,且此圣灵从基督领受了一切所有的事情(彼前1:3)。圣灵在人心中栽种了一棵种子(彼前1:23),从此种子则生出一完全的新人。重生用一种非常神秘的方法在人的人格,或说自我里面有其开端(加2:20),并以此向外扩散到人的各部分:心意(罗12:2;林前2:12;弗4:23)、心(来8:10;10:16;彼前3:4)、意志(罗7:15—21)、愿望与爱好(罗7:22),以及灵与魂与身体(帖前5:23;罗6:19)。如此一个完全的人就此产生,虽然他尚未成熟,仍然要与肉体中各样的罪挣扎(加5:17)。但是他却渴望圣灵中的新生样式(罗6:4;7:8)。
根据那个新人,信徒乃是照着基督的形象再次被造,满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罗8:29;弗4:24;西3:10)。他们不再具有头一个人亚当的形象,而是展现第二个人,即从天而来之主的形象(林前15:48—49)。就世界而论,他们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如今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加2:20;6:14)。在基督里,他们所有的思想、作为、生活、变迁都有很大的改变,他们在洗礼中披戴基督,展现他的样式,并且经常不断地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加3:27;4:19)。在与基督的相交中,他们是天父的儿女,他们爱神也爱弟兄,并且有一天他们必要象神,因为他们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5:2;及他处)。由于圣经所说此丰富、荣耀的重生,最先并不是出现在圣经中,因此我们有必要将此教义加以正确的辨明,也正因为它如此地丰富、荣耀,所以我们就更应亲自享有神这份恩典的最大福益,并且在这邪恶的世界中学习过为神儿女的生活。如果教会不是只将基督的形象写在他的信仰告白中,而是将之展现在他她内部的实际生活上,那么教会将带出多大的能力啊!
信心
“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这是非常确实的。好树结好果子;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太7:17;12:33、35)。如果重生真在人心中注入一项新生命的原则,那么就必从那属灵生命所发出的行为中清楚看出。这些行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产生出理性信心,一方面则产生出意志悔改。
一般来说,信心就是接受别人的见证,正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说到信心那样。在我们自己尚未看见,或尚未觉知时,因为有些可靠人士不论过去或现在曾用口述说、笔之于书的告诉过我们,所以我们能确实相信。当信心被转移在宗教界使用时,也保留了它基本的意义。因为除了接受使徒的见证之外,我们不知道福音、基督位格与工作的全部内容。唯独藉着他们的话我们才能相信基督(约17:20)。藉着与使徒有交通,我们才能与父神并他儿子耶稣基督有交通(约壹1:3)。
虽然如此,信心一词被用在宗教范围内时,在圣经中是特别被指明为进天国的方法,而此特别方法在意义上却已有一显著的修饰。一个人接受福音可能就象接受其他历史人物或事件的见证一样,但那却不是将福音当作福音来接受,那么其中的信心也就不是真信心了。在教会和外邦世界中,所有的先知、教师、使徒与神话语之仆人的经验——也包括耶稣自己的经验——总是发现许多人不接受主的道,而且也没有效果。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耶和华的膀臂向谁显露呢?听见福音的人,心中怀着各种不同的态度,并且对福音多方的反对。
耶稣在撒种的比喻中,描述了四种态度与立场。说有些信仰的种子落在田地路边,被飞鸟来吃尽了。这是说到毫不思想的人,虽然听是听到了,但却与他们毫无关系。他们一点也不感兴趣,以为这道不是对他们说的,以致这道就没有落在他们心田里,而落在坚硬的土地上,连一点印象也没有,是从这耳进来,从那耳出去,过不多久就好象什么都没有听到一样。其中飞鸟就好象冲突、轻视、不信与亵渎的魔鬼,将道从人心中夺去。他们听是听见,但却不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太13:4、19)。有些道的种子,落在土浅石头地上,土既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所以就枯干了。这是说到肤浅、没有目标的人,他们当下立刻欢喜领受这道。但是他们接受福音,只是因为福音的高超性、单纯性,以及它的可爱处。他们为福音所感动,觉知福音的能力,结果就产生了各种的决心。可是他们却不让真理在他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并在心中深深扎根。他们让道在记忆、幻想、理性与悟性中占有一席之地,但却不让道深深进入他们的本性中。虽然表面上有一层薄薄的土壤,道种植于其上,但底下却是冷酷坚硬的磐石,因此他们无法忍受那要来的压迫与试探,也无法忍受迫害与试炼,所以当这些事情临到时,就立刻跌倒,他们的信心乃是暂时的(太13:5、6、20、21)。
还有些种子是落在荆棘中,与荆棘一同生长,就将道给挤住了(路8:7),所以无法结果子,这就是说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就把道给挤住了,他们听了道,也接受了,有时这道也能穿过他们属世的思虑和娱乐,而达到他们的内心,有时他们也会想脱离世界,寻求天国,惧怕未来的审判。可是种子正要发芽时,荆棘来了,那属世的挂虑与贪欲阻止了新生命的诞生。这些人从未达到抛弃一切背起十字架来跟从耶稣的地步。世界的力量太大了,以致他们无法胜过(太13:7、22)。
因此,以上所说的接受福音,并不是真的信心。当然,有些人象彼拉多一样心存高傲对福音漠不关心,甚至离弃福音(约18:38)。也有些人象骄傲的法利赛人与智慧的希利尼人一样,认为十字架是令人讨厌、愚拙的,并且以凶猛仇恨敌视十字架(太12:24;约8:22;林前1:23)。但也有些人相信,却不敢承认,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约12:42;43),所以他们终其一生都只是听道而不行道(约1:11;3:3、19—20;6:44;8:47;林前2:14;及他处)。他们就象撒玛利亚的西门,是因为随着福音所发生的神迹和大异能而领受福音(徒8:13以下)。也象亚基帕王一样,在他们的生活中是受某一特定观点感动而成为基督徒(徒26:27—28)。也象底马一般,虽然事奉福音多年,后来却仍然贪爱现今的世界(提后4:10)。因此有各种不同的信心:暂时的信心、历史的信心,以及“神迹的”信心(即因神迹、奇事而产生的信心)。它们虽都具有信心之名,但却不是真信心。它们虽有敬虔的外貌,但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
我们可从以下三点看出真实、得救的信心与其他种类信心之间的区别。第一,它们的来源不同。历史暂时与神迹的信心,本身并没有错,反而要比完全不信与苦毒的仇视要好,因为它们至少还有一时的效用。可是这些信心仅是神赐给一般人的普通恩典而已。至于得救的信心,甚而全部的救恩才是神所赐的(弗2:8)。它乃是神所赐的特殊恩典(腓1:29)。也是蒙拣选的结果(徒13:48;罗8:30;弗1:5)。是圣灵的工作(林前12:3),也是悔改的果子(约1:12、13)。
那些仅从自然而生的,乃是从血气生的,属此世界,是从下面来的,爱黑暗而不爱光,并且不明白神的话。但重生却告诉我们,为什么有些人会听从福音的选召而相信基督(约1:12—13)。他们是从神生的,所以是属乎真理的。他们被父所引导而就基督。他们听他的声音,明白他的话语,而且跟从他(约3:3、5;6:44;8:47;10:5、27)。使他们重生的圣灵,与他们的心一同证明他们是神的儿女(罗8:16),并且用嘴唇承认基督为主(林前12:3)。
第二,由于真正得救信心的来源,所以它在本质上也与其他的信心有所区别。无疑地,在此真正得救的信心中有一知识的要素,因为此信心与所作无形的、永远的见证有关。没有重生的生命,没有主观宗教的情感,就无法建立真理。虽然信徒已经从圣者基督领受了圣灵的恩膏,并且知道一切的事(约壹2:20)。可是他们就是从基督得到那灵,并且受到从前所听真理之道的捆绑(约壹2:21—24)。而且与全教会一同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
但是得救信心的知识,是一种特别的知识,并非是纯理性的知识,即仅凭头脑或记忆获得的知识,叫人冷酷、漠不关心。此得救信心的知识与科学中由于调查与反应所得的知识不可同日而语,也不等于接受历史中对过往之事的报导。信心的知识是一实践的知识,是内心的知识,而非头脑的知识,是一种关心个人、深刻、吸引人的知识。这种知识关系到自身的本质,牵涉到个人的生存、生命、灵魂与得救。因此,信心就是一个人对见证知识的认可与接纳,但是对此见证的接受乃是应用在自己身上,就是接受神所传的道,而不以为是人的道(帖前2:13)。那乃是人自己支取福音,当作是神亲自所发的信息。
第三,与此有关的事实就是,在得救信心的对象上与其他有别。历史的信心止于外部的报导,并未进一步深入其中。暂时的信心则是在所报导的事中看到美好,令人很有兴趣,但是却拒绝承认其中的内容与意义。而神迹的信心则只涉及到神迹与异能,但对行神迹者却漠不关心。可是,当我们以真诚的心接受福音,当作是神亲自向我们说话的时候,这得救的信心必让我们有所收获。持守前述三种信心的人就象有些人在旅行途中,虽然得知其家人陷在极大的危险中,却仍然安稳地继续行他的行程一般,他们虽然真相信福音适用于他,因此知道自己是有罪、失丧的,唯有在基督耶稣里才得救赎,可是却仍然对此冷酷、漠不关心。但是相反地,真实得救的信心却为那领受的人带来立即的行动。它不让他们稍作停顿,乃是竭力趋使他们归向基督。这样的信心,其内容并不系于外在的报导上,而是完全扩及报导中所说的那个人。
这情形早已存在于旧约中。因早在我们之前出现的圣徒们已经常与神一同忙碌、活动着。有几次这被称为信(believing)(创15:6;出14:31;代下20:20;赛28:16;哈2:4),但这个信不仅是理性地相信神存在,而且也是以整个心灵来仰赖神,并且是因他的话得生,因此相信(belief)、或信(believing)、或信心(faith),经常交替着使用。旧约圣经不断地说到圣徒信任神,以他为避难所,期待他、敬畏他,指望从他得着一切,等候他、依赖他、寻求他等等。而这也存在于新约中。使徒们就为我们描述了这一切,他们并不是一般所说的历史家,乃是将他们所见、所闻以及所经手的生命之道见证出来的见证人。他们生活在与基督的联合中,并将那真实的情况表达出来,而相信基督就是接受基督,并不仅是相信由使徒记载下来有关他的见证而已。那乃是领受基督这个人(约1:12)。它意谓着披戴基督,就好象人穿戴一件外衣一样(加3:27)。此外,它也意味着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罗6:4),生活在他的团契中(加2:20),象真葡萄树一样存留在他里面等等。在基督里,藉着他,神成为圣徒的父,而他们也成为他的儿女(林后6:18)。
简言之,得救的信心并不仅是一项确实的知识,一项坚定的保证,或毫无疑惑地相信先知和使徒所作的见证为神的话而已,它同时还象人与人之间一样地信赖基督是神恩典与真理的完全启示。它们处于一完全不可分离的关系中。没有知识就无法信任。因为我们如何能信任一位我们从来都不认识的人呢?相反地,如果知识无法导致信赖与信任,那么这种知识就是不正确的知识。凡认识主名的人,都要依靠他(诗9:10)。而那些不依靠他的,乃是尚未从他的话语中学习认识到真正的他。凡在基督的话语之外仅凭着圣灵寻求他的人,已经失去了试验诸灵的基准,其结果乃是让基督的灵来认同他自己的灵;而凡不靠基督的灵来研究他话语的人,就好象不断研究某人的肖像;却忽略了肖像所代表的那个人。
那就是基督赐下他的道与灵的原因。用圣经的道,并在信徒心中作同一见证的,乃是基督的灵。重生就是圣灵将神的道栽种在我们心中(雅1:18、21;彼前1:23、25),并且按着他的属性来管理信徒的属灵生活。为了喂养信徒的灵性,并且使之刚强起来,总是需要神的道。我们在地上生活的时候,总是需要圣经,因为这是唯一与基督有交通的方法。他为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如今坐在神的右边。基督教是历史的宗教,但也是现今的宗教。她有道,为我们描绘基督的肖像,但也有圣灵,藉着这灵,永活的基督活在我们心中。那就是为什么信心是知识也是信靠缘故。那乃是以圣经的装饰来接纳基督。
悔改
正如在心志方面信心是重生的果实,所以在意志,悔改乃是新生命的表现。在旧约中已经屡次地说到这一点。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后,被神引导到西乃山与神立约。而作为以色列百姓,他们必要守这约、听他的话,必要成为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出19:5—6)。但在旷野中,他们却犯了不忠实与悖逆的罪。在迦南地,背道的情形更严重,因他们住在异邦人中间。当第一代的人去世,另一代的人兴起之后,这些兴起的人既不认识主,也不认识主为以色列人所作的事,于是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又服事巴力(士2:10—11)。
因此,在以色列人中传悔改的道,乃势所必然。首先,耶和华兴起士师拯救百姓脱离仇敌的手,把以色列人领回事奉耶和华。后来从撒母耳开始,众先知兴起,警戒以色列人悔改,脱离他们的恶道,按照神赐给他们列祖的律例来遵守他的诫命与典章(王下17:13)。撒母耳首先如此传扬悔改的道(撒上7:3),后来所有的先知就都如此去传:他们都传讲悔罪与改过,但也宣告罪得赦免与完全的救赎(耶3:12、14;18:11;25:5;结14:6;18:30—32;33:11;何12:6;14:3;珥2:12、13;及他处)。后来,在百姓中间,悔改一事有时是看得见的,所以当他们被仇敌掳去并受压迫时,他们开始求告耶和华(士3:9、15;4:3;及他处)。
其中敬虔的王如亚沙、约沙法、约西亚与希西家,都曾经在国内多少作过些改革(王上15:11以下;22:47;王下23:15;代下33;12)。而约拿甚至到尼尼微传道,当地人也回应了约拿所传的道,就相信了神,并且禁食、披麻、蒙灰地悔改他们的恶行(拿3:5、10)。论到亚哈,圣经说,在以利亚警告刑罚将临之后,亚哈就在耶和华眼前自卑(王上21:27、29)。又记载玛拿西在临终将死的时候,寻求耶和华的面,并承认唯独耶和华是神(代下33:12、13)。
这个悔改虽然在某些人当中是诚恳的,但在大多数人当中却只是外部的改变而已。正如耶利米所说,他们不一心归向我,只不过是假意归我(耶3:10)。因此,先知继续地传讲悔改的道,提出悔改的责任与条件。他们继续地强调悔改不仅是全民,也是每个人都必须悔改,离弃恶道归向耶和华的事实(结18:23、32;33:11)。当百姓继续地忽视先知的劝勉时,先知的心中就存在着必有刑罚临到的想法,如此他们的传讲才能生效(赛6:10),因而以色列曾变成外邦葡萄树的坏枝子(耶2:21),就是古实人改变他们的皮肤,豹改变它们的斑点,以色列也不会悔改(耶13:23),若是他们悔改,神必赐给他们新心(诗51:12;耶31:18;哀5:21)。他们诚恳地盼望神与他们立新约,为百姓施行心的割礼,并将他的律写在他们心上的日子来到(申30:2、6;诗22:28;何3:5;耶24:7;32:33)。
根据施洗约翰与耶稣所传天国近了的道,也就表明那日子已经来到。他们二者都传讲说,进入天国并得着天国的福益,是无法靠遵守律法,也不能靠法利赛人的自以为义而进入,乃是唯独靠着悔改与相信才能够进去(可1:4、15)。为了说明这悔改,新约最初用了两个字。头一个字是名词,或说一动词(太3:2、8、11;9:13;11:20;徒2:38;林后7:9、10),意思是说到内在属灵的改变,是属乎道德性情的改变。另一个名词(太13:15;路1:16、17;22:32;徒9:35;11:21;14:15;15:19;26:18、20;及他处),则是指着外部的改正,即生活、方向的改变,是内部改变的表现与结果。在徒三19与廿六20中,这两个字是合并的:悔改与归正,即改变你们的性情与行为,醒悟过来,并且回转。
当使徒时代,福音传给犹太人与外邦人,并为他们接受时,悔改也要求一项外在可见的改变。犹太人必须停止持守摩西的律法,特别是割礼与整个献祭的事奉,而外邦人则必须离弃他们的偶像崇拜、形象敬拜与宗教上的习惯。那实在需要相当大的克己和勇气来归向基督教。他们通常都是诚恳、真实地靠着坚信的心来达成,因为若不如此就无法得着荣耀或利益。因此,用希腊字所表达的悔改与归正这两件事,通常有非常紧密的联系。而内在与外在的改变也是同时并存、缺一不可的。
此根本的转变,包括内在的与外在的,都在洗礼中得到印证(徒2:38):凡受洗的人,都是与过去断绝了关系,离弃了他的亲属,并且对世界而言,他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与基督同死,在洗礼中与基督同埋葬;但他却也同时与基督一同复活得新生命,披戴基督,向世界显明他自己是基督的门徒、跟从者、仆人与精兵,是身体的肢体、圣灵的殿(罗6:3以下;加3:27;西2:11、12)。只要基督的教会能扩展到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世界中,那么悔改就不仅是内部的改变,而且也是外部的归正,从此离弃了哑巴偶像的服事(林前12:2;帖前1:9)。一般宗教,贫弱的世俗小学(加4:3;西2:8、20),死行(来9:14;帖前1:9),以及公开的罪恶与过犯(林前6:10弗2:2—3;西3:5、7;多3:3),因此能够服事真活神(来9:14;帖前1:9),接纳主(林前6:15—20)。
然而当传道时期过去,教会在任何世代中安顿下来时,归正在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可是从情势看来,却是放弃了从前所表现特殊的外在形式。小孩一生下来就以洗礼作为进入盟约中的记号与印证,即在孩子尚未自己认定之前就加入了教会。因而教会的会友,不论是以后受洗或孩提时代受洗的会友,往往都陷入轻微或严重的罪中。从前有些派别,如孟他努派与诺洼天派的人,都主张犯大罪的人不应当被教会赦免,而且不能被赦免;教会并应当采取不同的立场,应当允许那些愿意悔改,存忧伤的心,并承认他们的罪,且愿受教会惩戒之堕落的人回来,与教会联合。
逐渐地,补赎祭就由此而生。在此补赎祭中,凡犯轻罪或重罪的信徒,都要在忏悔室向祭司告解,表示一完全或不完全的懊悔(即当人因得罪神而懊悔时,这是完全的懊悔;若当人为犯罪的结果惧怕懊悔时,这就是不完全的懊悔),然后在忏悔室的神父才为悔改者祈祷,并告诫他当行的善事。这样一来,天主教的悔改则完全是外在的形式。因此问题的中心从内部性情的变化,转移到认罪与补赎,因为一个不完全的忧愁就足以获得罪的赦免了。而一个人只要藉着赎罪券就可以逃避所要面临的暂时刑罚。
特于此时,路德所领导的宗教改革开始了。他熟读圣经,从新约中发现里面所说的归正与天主教所说的补赎祭大不相同。可是路德还是将悔改和信心二者分的太开。在他心中他感受到律法的咒诅,但在罪人唯独因信称义中却找着安慰。路德以为,具懊悔与补偿意义的归正是由律法产生,而信心则是由福音产生。后来加尔文对于此关系则有更清楚的了解,并且予以不同的说明。正如圣经所作的一样,加尔文在虚伪与归正之间(耶3:10),在属世俗的忧愁与依照神的意思忧愁之间(林后7:10),在为罪行忧愁与因我们触犯神的怒气,因我们的罪而内心懊悔之间作一区分。而在属世之子中也同样有为罪行忧愁的事。当罪从期待中带来非常不同的结果,当罪导致亏损与羞愧时,世人同样感到懊悔。该隐(创4:13)、以扫(来12:17)与犹大(太27:3)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这样的忧愁却无法导致真正的悔改,只会导向死亡并为人心带来绝望、苦毒与刚硬而已。
可是真正的悔改与归正却不是由这种为罪之结果懊悔的忧愁所产生,乃是由里面一颗为罪,为罪与神的旨意冲突,为罪惹起神的愤怒而忧伤或悲痛的心(诗51:17;徒2:37),以及真诚懊悔并恨恶、逃避罪所形成的。这样的悔改,不是因着旧人,乃是因着新人而发生。它不但拥有得救的信心,同时也是此信心的果子。那乃是依着神的意思向神悲痛,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林后7:10)。当浪子醒悟过来,决定回家时,他说:“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15:18)。即便那时他离父尚远,他也毅然地呼叫父的名字。他敢回到父那里,并在父面前承认自己的罪,乃是因为他深切地相信天父就是他的父。如果我们没有藉着圣灵在我们心灵中相信为父的神会接受我们的认罪并赦免我们,那么我们是绝对不敢回到神面前的。真正的悔改与真实得救的信心,实有不可分之关联。
因此人的归正不当被视为属于痛苦与救赎的教义,而应属于感恩的教义(海德堡要理问答;主日33)。有时候归正这个字以更大的意义来解释,是包含了在人里面发生的整个改变,使他成为神的儿女,天国的子民。正如耶稣在约翰福音第三章中仅说到重生,而其他地方如可十六16,则仅说到信心是通向得救之路,所以在太四17中也仅提到悔改。毕竟,一个人不可能只拥有其中一种而没有另一种恩益。原则上,重生的新生命包含着信心与悔改,而且二者必然源自于重生,并且都适时地表达出来。虽然这些无法彼此分隔,但是却能加以区分,其中悔改是重生的果子,同时重生也是信心的先决条件。这不但是,而且也依然是神的恩赐与工作,不仅存在于起初,而且也是继续不断地存在(耶31:18;哀5:21;徒5:31;11:18)。靠着新生命流露的力量,那乃是人的行动,且此行动不限制于某一时刻,而是继续遍及整个生命中(徒2:38;11:21;启2:5、16以下)。
撇开悔改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不谈,它通常依发生对象与环境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虽然神儿女所走的路只有一条,但是其上却有各种不同的引导方式,也有各种不同的经验。你看神赐给以色列各支派的引导是多么不同啊;而玛拿西、保罗与提摩太的归正又是多么不同啊!大卫与所罗门、雅各与约翰也各有不同的经历,此外我们从圣经之外的教会教义、改教者以及所有圣徒的生活中,都看到许多的不同。一旦我们领悟到属灵生命是如此丰富之后,我们才必然会唾弃自己以短浅眼光来判断别人的行为。有些人只知道一种方法,认为除非人能说出他们曾经有过、也必须具备的相同属灵经验外,不然没有一个是悔改的。但是圣经所说的却较这狭窄的世界更为丰富与宽广。在这方面,圣经说:“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林前12:4—6)真正的悔改并不在乎人作了些什么,乃在乎神对此说了些什么。而在各种不同的眷顾与经历中,每种情形都必须包括治死旧人,以及新人的兴起。
什么是治死旧人呢?就是满心为着我们惹起神忿怒的罪感到忧伤,并在忧伤中更加的恨罪,且远离罪。
而新人的兴起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靠着基督在神里面满心喜乐,并且为了神的缘故,渴望、喜爱在善行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