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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苦难中的得胜者

2013-07-09 作者:陈终道  
来源:作者文集我也要投稿

  基督徒的家庭生活是基徒生活的主要部分。基督徒既不是离群独处的人,所以一个好基督徒绝不是只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是好基督徒,跟别人相处时就不是好基督徒,这样的基督徒生活是失败的,我们应当无论在家庭、教会或社会中,都是个发光的信徒。而家庭生活却是学习处身于群体生活的基础,是考验我们灵性最实际的地方。许多人对外可以冒充属灵,回到家中就无法冒充属灵。在教会中,人人以为他爱主,但在家庭中,人人都知道他是否真的爱主。在此我们一同来看圣经中一个真正经得起考验的信徒--约伯,看他在全家受试炼的情况下怎样作个得胜者。

  一、他住在什么环境中?

  他的家庭住在什么地方?"在乌斯地有一个人……"乌斯(Uz)就是耕种之地的意思,是靠近亚伯拉罕的故乡吾珥的地方,满了各种拜偶像污秽的罪恶。所以他的家庭不是住在很好的信仰环境中。虽然这样,约伯的家庭却有很好的见证。许多信徒推说自己的家庭不好,乃是由于邻舍不好。诚然,基督徒的家庭应当注意附近的环境,不好的邻舍确能影响儿女……,但如果找不到较好的环境,难道我们的家庭就不能发光了么?这不是绝对的理由。约伯是很富有的人,他也未能住在一个好的环境中,何况我们呢?因为神对各人的安排并不相同。神召亚伯拉罕离开吾珥,却把约伯留在乌斯。但他们无论是离开吾珥,或留在乌斯,都是同样为神发光。基督徒该表现出胜过环境的生命能力,那才是生命之光。

  二、他树立了什么榜样?

  约伯是家庭中的家长。家长有没有好榜样,对家庭中其他的人有很大的影响。在此神称赞约伯有四大长处:

  1、他是"完全"的。这"完全"当然是比较性的完全,不是绝对的完全,因下文'耶和华问撤但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8节)可见神是按地上的人作比较说约伯是完全的。"完全"表明他具有各方面的德行,无可指责。他不只谦卑,也忍耐;不但忍耐,也慈爱……。虽然他的谦卑、忍耐、慈爱……不象神那么完全,但他具备这各种德行,表明他对属灵的德行是不断地追求的,他不以已有的为足,因而具备多方面的品德。

  2、他是"正直"的。"完全"是指他品德方面无可指责,"正直"偏重形容他的性情。许多信徒对外人才正直,表现好品德,对家人却不在乎,这是错误的。其实对外人正直固然重要,却可能是假装的,对家人正直才是真的,是出于本性的。家长如果不用正直对待家人,这家庭必充满诡诈和纷争的事。在这悖谬的世界里,多么需要正直的家长,教导儿女正直为人。正直的人不光是口讲真理,心里说"是",也维护真理,站在"是"的一边,不看风转舵,面面讨好。

  3、他"敬畏神"。这是约伯对神的态度。神既是至善而完全的,所以怕神也就是怕偏离了完全至善的标准。这是使他能够"完全"、"正直"的原因。敬畏神是圣洁生活的起点;不敬畏神是各种罪恶的开端。圣经十分注重信徒敬畏神的心。亚伯拉罕献以撒时,天使不是称赞他的奉献之完全,乃是称赞他"敬畏神"(创22:12)。在此神赞许约伯共有四方面的德行,但魔鬼只挑他的"敬畏神"而指控他,可见魔鬼最忌惮的是他敬畏神的心。

  4、他"远离恶事"。这是他对罪恶的态度,许多信徒虽然认了罪,悔改了,却不肯远离罪(箴6:27-28),以致随时有受试探而犯罪的可能。约伯所以能完全,因他远离罪,不给魔鬼留地步。

       注意:四种德行既都是神自己对他的称赞(伯1:8),可见都是实在的,没有一样是在人面前装模作佯的。惟有这样真实的品德才可以作家人的榜样。但许多人的德行是为着作榜样而装出来的,那不算真正的德行,只会教导家人装假,不能作家人的榜样。

  三、他有什么蒙福的记号?

  l、儿女。他有"七个儿子,三个女儿"。在当时农业社会,众多的儿女是蒙福的记号。儿女是神所赐的产业(诗127:3),不是"重担"。留意下文,可知他的儿女很听从他的教导。

  2、富有。"他的家产有七干羊,三干骆驼……"。约伯的富有是神赐福的结果,也是他自己勤劳工作的收获。"富有"虽是蒙神赐福的记号,但并非说所有富有的人都是由于神赐福给他的缘故。许多人的富有是自己用不法的手段获致的,那样的"富有"并非有福。但约伯的富有是神赐福而得的,因为①1:21说:"赏赐的是耶和华……";②42:10说:"……耶和华赐给他的,比从前所有的加倍"。可见约伯的富有确是神赏赐的结果。

  3、名声。"这人在东方中就为至大。"约伯家庭有好名声,可见他致富的原因是光明的,不是暗昧的。基督徒虽不与人争名夺利,却该有好名声,因为好名声是有好行为的表现;不是因自吹自擂而有的"名声",乃是因善行而有的名声。所以新约教会中作执事的也要有好名声。

  4、和睦。"他的儿子按着日子,各在自己家里设摆筵宴,就打发人去,请了他们的三个姐妹来,与他们一同吃喝。"(伯1:4)约伯的家庭还有一样是许多现今基督徒家庭所没有的,就是和睦。诗133:1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这必然是与约伯自己的灵性大有关系。约伯对待妻子一定很温和,教导子女也必按情理。

  5、献祭。"筵宴的日子过了,约伯打发人去叫他们自洁。他清早起来,接着他们众人的数目献燔祭;因为他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神',约伯常常这样行。"(伯1:5)这一节圣经使我们看见约伯的家庭有一样很特别的设备,这设备不是冰箱,也不是电视机……而是"祭坛"。约伯有个家庭祭坛,像亚伯拉罕那样。他的家庭蒙福并非无故,乃因他作了家庭的守望者。他的家庭没有魔鬼的余地,却有神实际的同在、圣灵的掌权。许多信徒没有家庭的祭坛;有些家庭的"祭坛"已经坍塌了,还没有修葺,给魔鬼机会,引起不安。

  四、他怎样对待儿女?

  l、教导他们知道"自立"他的儿女们在自己的家里设摆筵宴,可见他们都各有自己的家,也都有自己的经济基础。虽然约伯很富有,而他的家也必定可以往得下所有的儿女,但他教导他们凭自己的劳力工作,使他们不倚靠父亲的财富生活,而知道自力更生,自已成家立业。

  2、关心他们的灵性他叫他们自洁,准备献祭。他在信仰上领导他的儿女敬拜神,使他们明白赎罪和奉献的真理。基督徒的家长们应当在真理和灵性上作家庭的领导人,好像牧师领导信徒一样。可惜许多基督徒家长自己的灵性比儿女更不如,甚至完全不关心儿女的信仰问题,没有在真理上栽培他们,任让他们随从今世的潮流,只关心他们属世方面的前途、不为他们灵魂失丧担忧。有些基督徒家长只会用强迫的方法,使他们的儿女参加教会活动,结果反而引起更大的恶感。或许我们在某些事上,或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要用强迫方法使儿女就范。但也不过是不得已的方法而已;然而在信耶稣这件事上,却不可用强迫的方法。反之,如果儿女只不过为着顺从我们的意思而到教会,我们到应觉得不放心,仍当留心他们是否确实对神有信仰,是否确已有了得救的经历,这才是真正关心儿女的灵魂,因为如果他们只为顺从父母的意思而表面信主,这种信仰是没有果效的,不能使他们得救。我们一方面要使儿女知道基督徒是完全尊重人的信仰自由的,另一方面却不放弃我们的责任,仍然不断用爱心劝告他们,不断表示我们深切盼望他们归信基督,这样,才能真正把儿女引到主面前。

  3、防止他们犯罪。约伯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约伯不是在儿女犯罪之后才去责备他们,乃是在未犯罪之前就防止他们。现在医学上有许多种预防药品,每年世界各地的卫生局都要人注射许多种预防针,因为预防是医治之最妥善方法。预防儿女走上犯罪的路,是避免他们受罪恶之害的最妥善方法。约伯怎样预防他的儿女犯罪?把他们带到神面前,使他们常常与神亲近。约伯自己既敬畏神、爱神有美好的灵性,然后又关心引领自己的儿女,所以他的引领发生很大的功效。他并没强迫他们,但他们听从他的话。我们虽不能断定他的儿女们是否都和他一样敬畏神,但至少可以知道他们:1.不倚靠父母的财富,2.是快乐的,3,是彼此相顾的(4节下),4.是和睦的,5.是愿意自洁的,6.是听从父母的。可惜现今许多信徒的家庭,一面在家里订购了许多黄色小说杂志和反对神的书报,一面希望儿女热心爱主,这样怎能使儿女信主?还有些父母根本没有诚意带领儿女信主,他们叫儿女去听道,只不过希望儿女不作坏人,在家庭中作好儿女,不浪费他们的财产而已!而他们自己却经常把时间花在麻将桌上,这样怎能使儿女下走上正路?

  印尼耶加达有一个富有的基督徒,希望他的儿女信主。后来他的儿子去参加青年进修会,回来以后,不但信了主而且很热心,常常参加教会各种聚会。这时,他却起来阻挡他的儿子去聚会了。他对儿女说:"我是要你信主,但不是要你整天去聚会呀!"事实上他的儿子不过一星期参加教会聚会三次(连主日崇拜在内)。如果他儿子对他说去找朋友,或参加舞会,他完全不拦阻;但如果是教会聚会,他就会对他说:"聚会可以留到礼拜天去,何必常常去?请问这样的父亲,是否真正关心儿子的灵性呢?说穿了他其实是关心自己的钱财,他要儿子信主的目的,只希望他作个好儿子,没有不良嗜好,会赚钱却不会花钱,可以为他守住家财……。等到他看见儿子热心起来,又怕他太热心了,虽然不会花钱,却喜欢捐钱岂不是一样不合算么?所以他如果看见儿子不去聚会,就会劝他去聚会,如果看见儿子太热心,就会对他说一星期一次聚会已很够了!亲爱的弟兄姐妹,这是个真实的故事。相信这样的家长还不止一个。我们为什么这样愚昧?我们怎能希望我们的儿女不走爱主的路,也不走罪恶的路?他们不走爱主的路,就必完全走罪恶的路。在今天这样的世界上,只有爱主的信徒能在罪恶潮流中站立得住。如果你不要儿女太爱主,让我忠实地告诉你,有一天他不但不爱主,连父母也不爱了。

  五、他有什么危险?

  约伯既有敬畏神的心,他有家庭又有神赐福的凭据,有家庭的祭坛,有和睦相爱和各种属灵的德行,是否就没有危险苦难?不是,这几节圣经告诉我们,他的家庭虽是神人一同称许的,却也是魔鬼所嫉妒攻击的。属灵的教会往往也会被魔鬼攻击得更厉害。在此看见约伯的家庭有两方面的危险:

  1、在不可见的灵界有恶魔的控告。魔鬼"往返而来",四处寻找控告的把柄,以及陷害神儿女的机会,但他在约伯身上却找不到可陷害或控告的把柄。虽然这样,他仍尽量设法取得攻击敬畏神之约伯的机会。注意:我们的一切行事,不但神知道,魔鬼也会知道。即使神不立即管教,魔鬼也不会放过这陷害的机会。所以信徒若犯罪,不但在人面前羞辱神,也在魔鬼面前羞辱了神。魔鬼若不能在人的德行方面在找到攻击的机会,就会在人的身体或物质方面找寻可攻击的机会,使人因身体或物质的损失而对神的慈爱严生怀疑。

  2、在可见的物质界有意外的祸患临到。从1:13-19节,可知约伯所受的攻击是十分突然而连续不断的,简直没给他喘息的机会。所发生的灾祸都是严重而无可挽救的,很明显完全是出于魔鬼的攻击。魔鬼每次攻击他的财产和儿女之后,总是留下一个逃脱的人来报信给他,使他的精神受加倍的刺激。象这样忽然来临而重叠的祸患,正如一个重力的铁锤忽然击打在物件上,最能测验那物件忍受锤击的力量,且因是忽然而连续遭遇的打击,很容易使人觉得这种灾祸绝不是偶然的,必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加给他的祸患,以致约伯的朋友们都误会他,以为他所受的灾祸,必是他犯罪所得的报应,是神惩罚他的结果。所以这些祸患,不但使约伯损失了物质上所有的财富,而且使他在精神上也完全孤立,痛苦不堪。但这种祸不单行的重大打击,却显明了约伯的灵命的确十分坚强。

  六、怎样胜过苦难?

  l、撕裂外袍,伏地下拜。约伯在受到这样大的不幸时,不是先埋怨神的不公平,乃是先自卑,向神下拜,承认并敬佩神所给他的待遇(20节)。许多基督徒的家庭是充满怨言的家庭,夫妻、父子、母女、兄弟、姊妹之间互相发怨言。这到底是为什么?大概因为作家长的平时随便向神发怨言的缘故吧!怨言使家庭失去神所赐的平安。但约伯在忍受这么大的苦难的时候,并不怨叹,倒是先行自卑向神敬拜。

  2、存知足的心而感恩。约伯在无可感恩中,为自己找出可感恩的理由来,他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21-22)节)约伯这句话告诉我们,"感恩"乃是应付任何家庭患难的得胜秘决;"怨言"则是我们应付任何试炼都必失败的定理。而在任何环境中能感恩的要决,乃是能在任何环境中知足。

  约伯知足的感恩,给我们对知足有一种新的启示,告诉我们什么是知足。"知足"就是以现在所有的为足。"知足"不是不求神给我们最好的物质享受,只求稍为好的享受就算知足了;如果一个人自以为是知足的,因为他没有奢求,只求比现在好一点,等到他比现在好一点的时候,他仍会再求好一点,这样,其实他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知足。约伯在失去所有财产以后(不但没有加增,而且完全失去),却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他认为他是赤身而来的,他现在的情形仍比"赤身"好些,他就因尚未赤身而知足感恩,这就是知足的真义。约伯在德行上是不敢自足自满的,但他在物质方面却是知足的。

  七、他留下什么见证?

  约伯胜过苦难的结果,是为神作了一个美好的见证,证明地上有人是真爱神的,不是只在蒙神赐福的时候才爱神。约伯见证了神并非只能在常给人各种物质的福气的时候,才有人敬爱他。神的可爱可敬,乃是由于他本身是可敬可爱的神。约伯就是在毫无福气、满受祸患的景况中仍然敬爱神的人,所以他的感恩和敬拜,证明神本身是可敬可爱的。

  八、他得着什么赏赐?

  约伯受试炼之后,得着加倍的福分。我们如果不读约伯记四十二章的经文,我们对约伯所受的痛苦,必然觉得没有什么意义。虽然约伯的苦难是经过神的许可才临到他身上,但神这样的许可有什么意义呢?无论如何,约伯已经受了一场很大的痛苦,备受魔鬼的攻击,这怎能算是胜利呢?但读了四十二章的经文之后,就知道神允许约伯忍受这些苦难是出于他美好的旨意,因为神要藉着这一场大苦难,使约伯一方面得着比以前加倍的福气,另一方面又知道应加倍地珍惜神的恩典,感恩的心就格外增加了。

  神在平安的环境中给我们平常的福气。但神所赐那种加倍的"双料的"福分,却常是跟在试炼和苦难的后面才赐给我们的。

  愿神赐福他的话语,也赐福给我们,让我们都能得到约伯所得的福气!

  

【作者简介】 陈终道(Stephen C. T. Chan,1924年-2010年11月24日),香港人,客居加拿大。 著名华人基督教牧师、解经家。 母亲陈倪闺臣是倪柝声的大姐。 1936年随母亲到聚会所听道。 1937年被接纳擘饼,但他自述少年时期非常反叛。 1939年脱离家庭,在中国西南地区自立求学。 1945年在重庆北碚复旦大学读书期间,艾得理、赵君影、于力工牧师与江守道弟兄在复旦基督徒团契举行奋兴布道大会,推动中国学生归主运动。受到影响遂向校长承认伪造文凭进复旦大学一事,退学后进入贾玉铭所办的灵修神学院。当时该院设在南岸山上。 于印尼玛琅圣道神学院(1953-1956)、菲律宾圣经学院(1968年先后4次)、新加坡等5所神学院的专兼任圣经教师,曾任香港及若干地区培灵研经大会讲员。 先后在中国大陆、东南亚和加拿大牧会多年。 1978-1984年担任加拿大温哥华市列治文宣道会牧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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