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为什么不要与恶人作对?
经文: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马太福音5:38/42)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很多时候对以上经文很熟悉,不过也会伴随着烦恼。熟悉在于对不信的人要学会顺服,烦恼的是会引起不信的人之嘲讽,"既然打你右脸,圣经上不是说连左脸也转过来让打吗?",怎样才能除去一切的尴尬和不平呢?惟一的是要对经文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因为"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31/32)
一、律法--以恶制恶
在圣经上有这样的记载:"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21:23/25),说明律法准许人以相等的刑罚加给犯罪的人,目的要制止罪行。虽然律法的主要作用之一,是教人知道犯罪该受报应和惩罚,但人们在持守的时候,却误解律法的精义从而误用律法,使之发展成为"以恶制恶,冤冤相报"。最典型的莫属中东战争后的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已经被仇恨的种子深深地撒播在青年人、少年人和婴孩的心中。。。。。。
难道战争就能解决国家和国家之间的问题吗?争斗就能解决家族和家族之间的问题吗?争吵就能解决家庭和家庭之间的问题吗?真的不能,因为活在律法下真的很痛苦。为此,圣经告诉我们: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么。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他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他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7:1一6)
1、律法为夫真痛苦。保罗用女人作比喻,这个女人指基督徒,本来有一个丈夫。这个丈夫就是律法,律法丈夫很公义,他所说的都是对的,但是与他生活在一起动辄得咎,因为他的标准非常高,所以这个女人很痛苦,这样做也错、那样做也错。这个律法不会死去,因为他永远是对的,因此这女人需要死掉。
2、归于基督结果子。怎样归于基督?要先在律法上死了;怎能在律法上死了?不是我们自己死,也不是律法死,是借着道成肉身之主耶稣的身体之死,包括我们在内,于是我们在律法上也死了。真的,归律法或归基督,只能归属其中之一,决不能既归基督又在律法之下,也不能既靠律法又归基督,就如一个女人不能有两个丈夫,她只能属于一个丈夫。既然归于基督,就没有了律法而生的恶欲,或有恶欲因律法反而被挑动,反而以心灵的新样来事奉主,结出圣灵的果子。
3、顺着圣灵必成全。"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拉太书5:16/18)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们虽然蒙恩得救,但是否胜过情欲、能否过超律法的生活,全然在于是否顺从圣灵的引导。因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圣灵在我们心中做工的种种表现,所以"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拉太书5:22/23)
二、基督--以善止恶
律法,只是爱的消极方面,即不该侵犯别人,但还没有指出爱的积极方面,所以律法所不能要求人的那方面,主耶稣给予成全,即用神的爱胜过敌对我们的人。为此,主耶稣用了打脸、拿衣、走路、借贷,来说明一个道理--就是不与恶人做对,且要好好待那些恨你的人。这些,是主耶稣用的四个假设,而不是四个命令,我们不能把假设的例解,当做命令一样,按字句遵行,否则,反而失去它的正意。所以不要与恶人作对,体现在四个方面:
1、顺服。"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个比喻主要讲的是顺服,其实很多半家信的弟兄姊妹们都在经历着,如为了聚会、为了传福音、为了......忍受着家人的讽刺、挖苦,甚至责骂、殴打,但从来没有想着去动怒、去发脾气、去......仍然无怨无悔,因为他(她)们知道所做的神都知道,这是多么大的安慰!由顺服神到顺服人,不仅是信行并行,更是在活化圣经,愿神纪念,阿门!
2、祝福。"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这个比喻主要讲的是祝福,因为恩主怎样祝福我们,我们也当祝福别人,这个祝福并非口头上的祝福,而是行为上的祝福。试想,别人拿走里衣,我们愿意吗?肯定不愿意,更可怕的是,把外衣也要给他拿去,谁能忍受得了?但主耶稣就是这样教导我们,并且还自己践行。因为他不仅头戴荆棘冠,衣服被人拿去,身被枪扎,几乎赤身露体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可是恩主仍然为那些人祷告,因为"他们不晓得"......
3、忍耐。"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这个比喻主要讲的是忍耐,这个功课说着容易做着难,但是你仍然要做,因为你是神的儿女,你所做的是要报答主的恩典,而且要欢欢喜喜地报答神的恩典。这时候,弟兄姊妹会问"别人逼着已经够难受的,凭什么要欢欢喜喜,这不是自欺欺人吗?",不是这样的,因为"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罗马书5:3/5上),不至于羞耻,也就是因盼望不会落空而不感到这是羞耻的事情。
4、奉献。"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这个比喻主要讲的是奉献,要了就给吗!这是神对我们信心的"考验"。很多时候我们舍不得,既然舍不了,不能舍,又怎么能跟随主的脚踪呢?所以,主耶稣告诉我们"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我们愿意吗?
在恶人的面前,因从神那里生发出顺服的心、祝福的心、忍耐的心、奉献的心,我们就能做出美好的见证,为此保罗这样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1-2),而藉着我们从神那里显明的良善,从主那里所得新生命的流露,从圣灵那里爱的引导,恶人就会离开罪恶,俯伏在主的面前,就如十字架上的一个强盗。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么.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么。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39/43)
大家能够为强盗认主而欢喜,为什么不能以善止恶,以爱化恶,藉着我们的信行,让更多的恶人俯伏在主的面前呢?
愿神常与我们同在!
【作者简介】 华美,雅博网总编。1998年蒙神恩典,重生得救,是神家中一小兵,由于没上过神学,全凭圣灵带领学习圣经。兼职牧养教会,深感不配。但为报答主恩,只有尽心、尽力、尽兴、尽意满足神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