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必靠耶和华快乐
《诗篇》第35篇的标题指出,本诗也是“大卫的诗”,但并未交代写作背景。不过,根据诗歌的内容可以得知,作此诗时,诗人正在遭遇人生的逆境:有敌人的迫害,有朋友的诬陷,有舆论的攻击。根据这些情况推论,不少解经家认为,本诗可能写于诗人遭遇扫罗迫害之时。诗中的“寻索我命”(4节)、“要害我的性命”(7节),与《撒母耳记上》中“扫罗天天寻索大卫”(撒上23:14)的记述相符;“他们向我以恶报善”(12节),与《撒母耳记上》中有同胞向扫罗进“大卫想要害你”的谗言(撒上24:9)的记述相符。面对非利士巨人歌利亚的挑战时,扫罗和他的军队“极其害怕”(撒上17:11),闭营不出。处于如此尴尬的境地之时,年轻的大卫挺身而出,轻而易举地击败歌利亚,扫罗的军队未费吹灰之力,便收获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然而,这位力挽狂澜的少年英雄并未受到应有的礼遇,等待他的是扫罗的迫害、朋友的诬陷和舆论的攻击:扫罗因为群众的赞歌而妒火中烧,决意将他处死;朋友因为个人的目的而趋炎附势,刻意将他孤立;舆论因为恶人的诱导而一片哗然,肆意将他埋葬。扫罗的迫害,让他颠沛流离、不可终日;朋友的诬陷,让他心灰意冷,悲痛欲绝;舆论的攻击,让他百口莫辩,有苦难言。然而,即便身处如此逆境,大卫依然坚守自己的信仰立场,不主动复仇,不自我辩解,他所做的,只是来到上帝面前,以诗歌的形式倾诉自己的苦闷,并表达自己的信心,以期上帝对他的遭遇做出最后的裁决。由于诗歌的主要内容是为个人的遭遇祈祷,所以解经家认为,本诗应属“个人祈祷诗”。“我的心必靠耶和华快乐,靠他的救恩高兴”(9节),这是本诗的诗眼,十分准确地表现了诗人向上帝所要表达的立场及向读者所要传递的信息,所以本篇浅析以“我的心必靠耶和华快乐”为题。
本诗共有28节,可分为三段,诗人以其精彩的笔触十分巧妙地勾勒出三个场景:1至10节为第一段,是诗歌的第一个场景,诗人描述了战场上的上帝,以此恳求上帝出征,期待他挫败扫罗的迫害;11至18节为第二段,是诗歌的第二个场景,诗人描述了圣殿里的上帝,以此恳求上帝安慰,期待他回击朋友的诬陷;19至28节为第三段,是诗歌的第三个场景,诗人描述了法庭中的上帝,以此恳求上帝伸冤,期待他平息舆论的攻击。这三段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以真诚恳切的祈求开始,以充满信心的赞美结束(9-10节、18节、28节)。
一、战场上的上帝——恳求上帝出征(1-10)
这一段诗句,体现了诗人在面对扫罗之迫害时的态度,他相信上帝是驰骋疆场的战士,必会为他争战。战胜歌利亚时,大卫还是一名普通的年轻士兵,绝对不会对扫罗的王位形成任何威胁。然而,缺乏自信的扫罗却执意小题大做,大动干戈。诗人无法理解国王的这一做法,所以曾对他说:“以色列王出来是寻找一个虼蚤,如同人在山上猎取一个鹧鸪一般。”(撒上26:20)扫罗兵强马壮,大卫手无寸铁。按着常理,诗人根本不具备与国王对抗的条件。面对强敌,诗人会有恐慌,但他决不退缩,因为他坚定地相信,他所信仰的上帝,可以救他脱离敌人之手。
1至3节,诗人祈求上帝的出征:“耶和华啊,与我相争的,求你与他们相争;与我相战的,求你与他们相战。拿着大小的盾牌,起来帮助我。抽出枪来,挡住那追赶我的。求你对我的灵魂说:‘我是拯救你的。’”第1节使用了希伯来诗歌的同义平行体:“相争”与“相战”同义,“与我相争的”和“与我相战的”,都是指诗人的敌人,即扫罗和他的军队。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诗人没有闻风丧胆,更没有落荒而逃,他要坚守在战场的第一线,决意与敌人一争高下。不过,他很清楚,自己不可能靠实力取胜,只能靠上帝取胜。所以,诗人恳求上帝为他出征。“与我相争的,求你与他们相争;与我相战的,求你与他们相战”,这是诗人的愿望,但这个愿望不是一厢情愿的妄求,因为这个愿望是以上帝的应许为基础的。摩西曾在一首诗歌中直截了当地写道:“耶和华是战士,他的名是耶和华。法老的车辆、军兵,耶和华已抛在海中,他特选的军长都沉于红海。深水淹没他们,他们如同石头坠到深处。”(出15:3-5)以色列人都会清楚“耶和华是战士”这一诗句,也都会清楚上帝战胜法老军队的这一事实。因此,诗人有信心向这位“战士”祈求。接下来,诗人便开始畅想上帝为他争战的情景:“拿着大小的盾牌,起来帮助我。抽出枪来,挡住那追赶我的。”“大小的盾牌”,是指以色列军队中常见的用于防御的大盾牌和小盾牌:大盾牌体积较大,一般为方形,用以保护全身;小盾牌体积较小,一般为圆形,用以保护局部。“枪”,是指用于攻击的锋利武器;“抽出枪来”,表示主动出击。诗人描述上帝“拿着大小的盾牌”,并“抽出枪来”,是要看到他在防御和进攻两个方面的战绩。祈求上帝的争战之后,诗人有一个非常实际的祷告:“求你对我的灵魂说:‘我是拯救你的。’”上帝当然具有为人争战的能力,但前提是他愿意采取行动,没有人可以强迫上帝必须为他作什么。因此,诗人恳求上帝能够为拯救他表态。
4至8节,诗人畅想战争的胜利:“愿那寻索我命的,蒙羞受辱;愿那谋害我的,退后羞愧。愿他们像风前的糠,有耶和华的使者赶逐他们;愿他们的道路又暗又滑,有耶和华的使者追赶他们。因他们无故地为我暗设网罗,无故地挖坑,要害我的性命。愿灾祸忽然临到他身上;愿他暗设的网缠住自己;愿他落在其中遭灾祸。”祈求上帝出征时,诗人确信上帝必会迅速投入战斗,所以他开始在接下来的祷告中畅想最后的胜利。第4节也使用了希伯来诗歌的同义平行体:“寻索我命的”和“谋害我的”同义,均指诗人的敌人;“蒙羞受辱”和“退后羞愧”同义,均指失败的窘境。诗人非常清楚,上帝一旦插手,就会“有耶和华的使者追赶他们”。这样,敌人的阴谋就会迅速破产,那些与他为敌的恶人,必要溃不成军,必要一败涂地,“蒙羞受辱”,是他们无可避免的结局。6至8节,诗人用5个“愿”表达了自己的心声,是对敌人将要面临的溃败的极佳描述:(1)“他们像风前的糠”: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在上帝面前都会显得微不足道。上帝驱逐他们,比大风吹散糠粃还要容易。《诗篇》第1篇说:“恶人并不是这样,乃像糠秕被风吹散。”(诗1:4)(2)“他们的道路又暗又滑”:所向披靡的敌军,会因上帝的介入而全军覆没,因为上帝能使“他们的道路又暗又滑”,让他们无法稳步前进。《箴言》说:“恶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因什么跌倒。”(箴4:19)《诗篇》说:“你实在把他们安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他们转眼之间成了何等的荒凉!他们被惊恐灭尽了。”(诗73:18-19)本节与第7节形成鲜明的对比,敌人“无故地挖坑”,目的是使诗人的道路不再畅通。孰料,真正跌倒的却是自己。(3)“灾祸忽然临到他身上”:敌人或许正在欢庆暂时的胜利,或许还在期待更大的胜利,但他们完全有可能因为上帝的出征而“忽然”大难临头。(4)“他暗设的网缠住自己”:敌人挖空心思为诗人“暗设网罗”,他们可能从未想过,这些“网罗”竟会“缠住自己”。(5)“愿他落在其中遭灾祸”:掉入自己布设的网罗,必会“落在其中遭灾祸”,这是上帝所定的“恶必害死恶人”(诗34:21)的规律。
9至10节,诗人颂赞上帝的作为:“我的心必靠耶和华快乐,靠他的救恩高兴。我的骨头都要说:‘耶和华啊,谁能像你,救护困苦人脱离那比他强壮的,救护困苦穷乏人脱离那抢夺他的?’”畅想战争的胜利之后,诗人立刻获得了巨大的力量,所以开始凭着信心颂赞上帝的拯救。诗人虽然因敌人的迫害伤痛,但他会因上帝的拯救欢乐,所以有了“我的心必靠耶和华快乐,靠他的救恩高兴”的感慨。诗人告诉我们,真正的“快乐”,在于上帝的“救恩”,更在于上帝本身,因为这位上帝总会以他的权能帮助他的儿女。“救护困苦人脱离那比他强壮的,救护困苦穷乏人脱离那抢夺他的”,这个描述十分准确,拥有上帝的帮助,任何弱者都不会是真正的弱者,因为上帝会帮助他们战胜任何强者。因此,诗人有了“我的骨头都要说:‘耶和华啊,谁能像你?’”的激昂,以此表达对上帝的真诚的赞美。这个诗句,让我们不由想起摩西写于红海边的赞歌:“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柯德纳(DerekKidner)据此指出:“‘谁能像你?’的呼声,应合了摩西之歌(参出15:11),或许是特意回顾那次比大卫的困难更严重的危机,以及其荣耀的结局。”(《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诗篇〔上〕》)
二、圣殿里的上帝——恳求上帝安慰(11-18)
这一段诗句,体现了诗人在面对朋友之诬陷时的态度,他相信上帝是与他同在的慈父,必会给他安慰。大卫击败歌利亚的壮举,对民族、对国家都是巨大的贡献。然而,这位英雄却未能受到足够的尊重。面对扫罗的追杀之际,诗人还不得不面对朋友的诬陷,那些曾经与他共事并深交的朋友,竟向扫罗进“大卫想要害你”的谗言。这些空穴来风的谣言加剧了扫罗对诗人的仇视,使其处境更加恶化。诗人无法接受他们“以恶报善”的行为,所以恳求上帝给予安慰。
11至12节,诗人倾诉心中的痛苦:“凶恶的见证人起来,盘问我所不知道的事。他们向我以恶报善,使我的灵魂孤苦。”“凶恶的见证人”,《吕振中译本》译为“强暴的见证人”,《思高圣经》译为“蛮横的证人”,都是指别有用心的见证人。“盘问我所不知道的事”,《现代中文译本》译为“指责我没有犯过的罪”。扫罗追杀大卫之际,一些心术不正的官员当面对扫罗说:“大卫想要害你。”这些人以“见证人”自居,认为大卫有谋权篡位之嫌。背地里,他们向扫罗煽风点火;当面时,他们对大卫横加指责。他们的指责言之凿凿,但在诗人看来,他们罗列的不过是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因为他们提到的罪名,都是诗人“没有犯过的罪”,都是他“所不知道的事”。正如唐佑之所言:“若有不知道的事,盘问是不当的,因为被告无从辩明。但凶恶的见证人,心怀恶毒,存心找麻烦,使人十分难堪与无奈。”(《诗中之诗〔第九集〕:祈祷诗续集〔一〕》)“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这是十诫中的明文禁令,可见这是极大的罪恶。然而,这群人竟然无视诫命,将污水泼向诗人。这一群居心叵测的人,并非诗人的敌人,其中不少人曾与诗人拥有较好的私人关系,所以他们给诗人的伤害极大。于是,他向上帝倾诉:“他们向我以恶报善,使我的灵魂孤苦。”面对朋友的忘恩负义、以恶报善,诗人心中自然难免产生众叛亲离的孤独感。
13至16节,诗人陈述实际的处境:“至于我,当他们有病的时候,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我所求的都归到自己的怀中。我这样行,好像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弟兄。我屈身悲哀,如同人为母亲哀痛。我在患难中,他们却欢喜,大家聚集。我所不认识的那些下流人聚集攻击我,他们不住地把我撕裂。他们如同席上好嬉笑的狂妄人向我咬牙。”13至14节谈到诗人对朋友的态度,15至16节谈到朋友对诗人的态度,两种态度形成强烈的反差,十分到位地描述了诗人心灵中的伤痛。朋友“有病的时候”,诗人以“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的方式,在上帝面前为他们祷告,这种方式的祈祷表示他对朋友拥有绝对的真诚。诗人待他们像朋友,也像兄弟,还像母亲。然而,所有这些努力,换来的竟是那一群人的恩将仇报。诗人遭遇患难之时,他曾帮助过的那些人没有一个人表示同情,他们既幸灾乐祸,又落井下石。诗人“所不认识的那些下流人聚集攻击”他时,他曾帮助过的人也加入了他们的阵营,以“欢喜”的态度,与他们“聚集”。他们捕风捉影的言论和得意忘形的“嬉笑”,有如一把把锋利的尖刀,不断地刺向诗人的心灵。因此,诗人的感觉是,“他们不住地把我撕裂”。朋友的以恶报善会让诗人伤感,但他不会为曾经的爱心后悔,因为他晓得一个事实——“我所求的都归到自己的怀中”。倘若那些以恶报善的人不配蒙恩,上帝自然不会按诗人的祈祷祝福他们。这样,诗人所求的就要“归到自己的怀中”,成为上帝给予他的祝福。耶稣曾向门徒讲过类似的道理:“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要打听那里谁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时候。进他家里去,要请他的安。那家若配得平安,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若不配得,你们所求的平安仍归你们。”(太10:11-13)
第17节,诗人恳求上帝的安慰:“主啊,你看着不理要到几时呢?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他们的残害;救我的生命脱离少壮狮子。”诗人非常确定,上帝早已将他的处境看在眼里,所以他才有信心向上帝祈求,期待上帝在看到他的遭遇的同时,也能有所行动。“看着不理要到几时”看似有点埋怨的意味,实际上却见证了诗人对上帝必会介入此事的信心,他不怀疑上帝的介入,只是不能确定上帝介入的时间。面对朋友的伤害,诗人急需来自上帝的安慰。与扫罗的追杀相比,朋友的诬陷似乎并不严重,至少他们不会伤害他的性命,但诗人称这种伤害为对“灵魂”的“残害”。事实上,心灵所受的伤害,往往比肉体的伤害更加难忍。诗人把朋友的这种做法比作“少壮狮子”的捕食,表示自己随时都有遇害的可能。因此,他恳求上帝及时安慰他受伤的心灵。
第18节,诗人称颂上帝的作为:“我在大会中要称谢你,在众民中要赞美你。”祈祷之后,上帝“看着不理”的景况并没有立即改观,但诗人已经从信心的祈祷中获得力量。因此,本段的最后一节,诗人再次称颂上帝的作为,他不仅要在私下里称颂,而且要在“大会中”(是指圣殿的节日庆典)“称谢”,在“众民中”(是指聚集的信众,可以是在圣殿,也可以是其他场合)“赞美”。无论身处何境,诗人都不忘与众人分享自己的属灵经验,以此激发大家的信仰热情。
三、法庭中的上帝——恳求上帝伸冤(19-28)
这一段诗句,体现了诗人在面对舆论之攻击时的态度,他相信上帝是伸张正义的法官,必会为他伸冤。诗人经历患难之际,民间流传着各种版本的评论,他的经历显然成了公众茶余饭后的谈资。纷乱的舆论中,不乏落井下石、恶语中伤的言论,这些不负责任的话语给诗人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伤害。面对这些幸灾乐祸之人,诗人不作辩解,也不作反击,他所做的,就是恳求上帝按其公义施行审判,为他伸冤。这一段诗句,诗人构想了一个法庭的场景,他把上帝想象成能够为他主持公道的法官,因为上帝说过:“伸冤报应在我。”(申32:35)诗人相信,只有上帝那里才有最公正的审判,才有最彻底的裁决。因此,他恳求法庭中的上帝为他伸冤。
19至21节,诗人诉说自己的冤屈:“求你不容那无理与我为仇的向我夸耀;不容那无故恨我的向我挤眼。因为他们不说和平话,倒想出诡诈的言语害地上的安静人。他们大大张口攻击我,说:‘阿哈,阿哈!我们的眼已经看见了。’”第19节又使用了希伯来诗歌的同义平行体:“无理”和“无故”同义,都是无缘无故的意思;“夸耀”和“挤眼”同义,都是夸口、炫耀的意思。《思高圣经》将全句译为:“不要让那无理敌对我的人沾沾自喜,不要让那无故仇恨我的人扬眉吐气。”面对闲人的无端挑衅,诗人恳求上帝迅速介入,以“不容”的坚决态度制止他们的恶行。20至21节,诗人进一步叙述这些人如何向他挑衅:“和平话”,《现代中文译本》译为“友善的话”,是指和睦、友好的话;“诡诈的话”,是指奸诈、恶毒的话;“地上的安静人”,《现代中文译本》译为“爱和平的人”。这些闲人破坏和睦,造谣生事,与一切爱好和平的人为敌。因此,面对诗人的不幸遭遇时,他们“大大张口”,以“阿哈,阿哈”这样具有挑衅意味的话嘲笑他,以“我们的眼已经看见了”这样毫无同情之心的话刺激他。正在经历不幸的人,受不起这样的伤害。
22至25节,诗人祈求上帝的拯救:“耶和华啊,你已经看见了,求你不要闭口。主啊,求你不要远离我。我的上帝、我的主啊,求你奋兴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耶和华我的上帝啊,求你按你的公义判断我,不容他们向我夸耀,不容他们心里说:‘阿哈,遂我们的心愿了’,不容他们说:‘我们已经把他吞了。’”面对敌人的挑衅,诗人坚定地相信,上帝“已经看见”,并且一定不会坐视不管。因此,他在接下来的诗句里,恳切地祈求上帝的拯救。这一段中,诗人一口气提出他所急需的上帝的七样行动:(1)“不要闭口”,即表达正义立场,发出让敌人畏惧的声音;(2)“不要远离我”,即体现慈父心肠,做出让诗人欣慰的举动;(3)“奋兴醒起”,即采取果断措施,显出让敌人惊恐的作为;(4)“判清我的事”,即消除一切误会,给出让公众明了的真相;(5)“伸明我的冤”,即洗净一切冤屈,给出让诗人满意的宣判;(6)“按你的公义判断我”,即做出公正宣判,显出让世人敬畏的正义;(7)“不容他们向我夸耀”,即挫败敌人阴谋,给出让敌人失望的结局。诗人相信,上帝真的如此行动之时,他所面临的困境便会迅速迎来转机:凶残的敌人必定一败涂地,恶意的谣言必定不攻自破,所蒙的冤屈必定平反昭雪,低落的情绪必定一扫而尽。由这些充满激情的诗句可见,身处逆境的诗人,并未失去对上帝的那种单纯的信心。
26至27节,诗人期待上帝的宣判:“愿那喜欢我遭难的一同抱愧蒙羞;愿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惭愧,蒙羞辱;愿那喜悦我冤屈得伸的欢呼快乐;愿他们常说:‘当尊耶和华为大,耶和华喜悦他的仆人平安。’”诗人在这里以一个鲜明的对比畅想将要到来的宣判:上帝宣判的那一刻,除了诗人自己的欣喜之外,还会给两种人带来情绪上的波动:一种人是“喜欢我遭难的”,另一种人是“喜悦我冤屈得伸的”。前一种人毫无同情,诗人有难时他们落井下石;后一种人富有怜悯,诗人有难时他们雪中送炭。因此,上帝宣判之时,前一种人必然“抱愧蒙羞”,后一种人必然“欢呼快乐”。诗人在谈到后一种人的态度时,表达了自己的一个期待:“愿他们常说:‘当尊耶和华为大,耶和华喜悦他的仆人平安。’”此处所说的“平安”,是上帝给我们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应许,威尔斯比(WarrenW.Wiersbe)指出:“此字不单指敌对状态的终止,也表示生命各方面的良好状态,包括与上帝、他人和自己和好的关系,以及各种人生遭遇中有平安。”(《生命更新解经系列——尊崇真神:诗篇》)“耶和华喜悦他的仆人平安”的事实提醒我们,不要惧怕人生中的不幸,因为那不过是一种暂时性的遭遇,上帝并不喜悦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的儿女身上,所以他必会及时拯救。大卫提醒读者,既然“耶和华喜悦他的仆人平安”,那么,喜悦同胞平安,就是体贴上帝。
第28节,诗人称颂上帝的作为:“我的舌头要终日论说你的公义,时常赞美你。”申诉自己的冤屈之后,诗人确信,法庭中的上帝一定会做出公正的裁决,所以他以赞美结束这一段。这里提到的“论说”,《思高圣经》译为“歌颂”,表示诗人要口唱心和地赞美上帝伸张正义的奇妙作为。诗人指出,他对上帝的赞美,不只是冤屈得伸之际的短暂行为,“终日论说”、“时常赞美”的说法表明,他对上帝的赞美是具有持续性的,包括冤屈得伸之后,也包括冤屈未伸之前,正如他在《诗篇》第34篇中所说的:“我要时时称颂耶和华,赞美他的话必常在我口中。”(诗34:1)
《诗篇》第35篇,是诗人大卫在逆境中的祈祷。面对扫罗的迫害、朋友的诬陷和舆论的攻击时,诗人选择的不是报复,而是独自来到上帝面前,祈求他的帮助。虽然本诗只是大卫个人的祈祷,但其中也包含有关弥赛亚的信息,因为耶稣向门徒讲述自己的经历时,引用了本诗中的诗句,他说:“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连我与我的父,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说:‘他们无故地恨我。’”(约15:24-25)身处那般逆境,诗人依然坚持“我的心必靠耶和华快乐”的信心,藉着上帝的帮助化解仇恨,这是值得我们效法的,正如张国定所言:“‘仇恨’的力量异常巨大,它吞噬了人类,吞噬了耶稣。为了这个原因,凡是属神的儿女们,当把怨忿和仇恨看为一种权势,一种罪的权势。我们在主里当放弃报仇的权利,把怨恨完全地交给神。否则,我们也会落在各种的怨毒里,就成为罪的奴仆,作出各种的恶事。”(《天道圣经注释——诗篇〔卷一〕)正是因为本诗体现了诗人面对逆境的豁达态度,所以坎伯·摩根(CampbellMorgan)如此评价本诗:“本诗歌最高价值之一就是它向我们启示一个人怎样在所有的遭遇中转向上帝。”(《诗篇注释》)
【作者简介】 李世峥,男,汉族,1979年1月生于陕北农村。受家庭熏陶,自幼跟从基督。曾先后在两所基督教神学院攻读神学五年,2001年起在教会全职侍奉,2004年接受教师(副牧师)圣职,2010年接受牧师圣职。现任一基督教杂志责任编辑,并参与基督教图书出版事工。同时,在一教会参与讲台侍奉及圣事,亦在圣经学校做兼职教师。博主向来爱好写作,成为传道人之后,对文字事工有所看见,亦有所托付,因而一直致力于文字侍奉。1998年以来,已在全国主要教会刊物发表文章160余篇,共约6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