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网

救恩三谛

2014-03-24 作者:王志勇  
来源:仁教心学博客我也要投稿

003ekzBOgy6GWTrGXCN51&690.jpg

  ——选自王志勇《灵修与境界》

  “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

  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在雅和博心学中,最重要的是心灵的重生,这种重生是由上帝而生,也就是个人的心灵得蒙圣灵的特别光照,能够认识独一的上帝,并且认识他所差来的独一的救主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在雅和博经学中,这种认识是由“救恩三谛”概括的。“三谛”是伟大的《罗马书》所启示的基本框架。在救恩论上,雅和博经学不仅强调因信称义,还强调由律治罪和分别为圣。只有强调由律治罪,我们才能明确地传讲上帝的律法,使罪人确实认罪、悔改,从而杜绝各种版本的虚假、廉价的福音;只有强调分别为圣,我们才能把福音的重点从个人的成义转向个人的成圣,从而杜绝那种以为自己已经因信称义,但却没有圣洁的果子这种妻子其人的虚妄的信心。

  一、罪谛:由律知罪

  罪谛就是关于罪的教义。首先,从《罗马书》1章18节开始,保罗开始强调人犯罪之后所经历的上帝的震怒:“原来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到3章20节小结:“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这段经文所阐明的就是“由律知罪”的教义,我们称之为“罪谛”。“罪谛”包括三大方面的教义。首先,犯罪就是违背上帝的律法;其次,罪的工价就是死;第三,罪不仅包括本罪,也就是个人所犯的罪,也包括原罪,就是亚当犯罪给人带来的罪债和罪污。

  二、义谛:因信称义

  义谛就是关于称义的教义。接下来,保罗开始阐明罪人得救之道,3章21至22节明确说:“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到4章25节小结:“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这段经文所阐明的就是“因信称义”的教义,我们简称为“义谛”。义谛包括三大部分,首先,“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其次,就是义的归算,也就是耶稣基督的义归算在我们身上,因为他是我们圣约的中保。第三,就是称义的具体的得着就是通过信心来领受。

  三、圣谛:分别为圣

  圣谛就是关于成圣的教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保罗并没有像很多基督徒所认为的那样,强调《罗马书》中最重要的教训就是因信称义。其实,从篇幅和重点来看,《罗马书》最重要的教训是分别为圣,因此从5章1节到15章13节,保罗用了超出《罗马书》一般多的篇幅来详尽地阐明基督徒当分别为圣的教义。从5章1节开始,保罗强调:“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到15章13节:“但愿使人有盼望的上帝,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保罗所谈论的都是“分别为圣”的教义,我们简称为“圣谛”。圣谛包括三大部分,首先在成圣的标准上就是按照上帝的律法去行,上帝的律法所反映的是上帝的性情,所以上帝吩咐我们效法他,就是按照他所启示的律法去行;其次,是在成圣的动机上,我们始终要以信心来遵行上帝的律法,“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第三,成圣必须是为了荣耀上帝而行。基督徒的成圣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成就自己伟大的人格,而是荣耀上帝。“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作者简介】 王志勇,美国长老会主恩基督教会主任牧师,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尔文神学院神学硕士(TH.M),伦敦三一圣经公会译员。

赞一下: ]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