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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永恒看短暂(2)

2014-04-06 作者:凉水客栈  
来源:作者新浪博客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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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兰修女服事贫病的异象来自圣经中主耶稣的呼召:将善事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而我以各种形式展现信主后生活点滴的异象,也来自主籍着圣经发出的呼召:圣徒们是一台戏,给天使和世人观看。

  最初我只意识到向世人作见证的重要,因为涉及到灵魂得救问题。没注意到为什么还要给天使观看。天使看没看有什么要紧呢?后来我慢慢明白过来,世人和天使的观看同等重要!

  信主后当我得知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位慈爱全能的上帝,他爱我爱到以独生子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救赎我脱离死亡进入永生的大好消息时,我的整个人生彻底改变了!特别是听说主耶稣会行神迹医治凡有病的,甚至可以叫死人复活时,我欣喜若狂,心想:翻身的日子,扬眉吐气的日子终于到了!

  我盼望,我祷告,我等候。希望我的灵魂体都得拯救,能活蹦乱跳地活过余生。但是6年过去了,千呼万唤,左等右等,神却不理不睬,似乎根本不打算医治我,使我强健起来。

  在耐烦和不耐烦的等候中,在巴望医治和不确定神旨意的忐忑中,在被环境辖制和靠主努力胜过的挣扎中,一会在软弱的沮丧中,一会在真理的亮光中,6年过去了,我也6岁了。这期间,我到底学到了什么?成长了哪些?

  借用雅比斯的祷告,神虽没医治我,却扩张了我的境界,视野,把我对今生荣辱得失的注目,转变为寄居过客的异乡人心态。正如《标杆人生》的作者华理克牧师说的,活着是为永恒预备。这个过程仍是不简单。和神拉锯,摔跤,扳腕。投降,反悔,不甘,再摔,再投降。

  尼克胡哲,琼妮厄尔克森,蔡苏娟等人的见证,让我明白上帝因着我们测不透的智慧,使用各式各样的器皿来成就他美好的旨意。他使用贫弱的,愚拙的,卑微的我们,让那些自以为有才的,富贵的,能干的哑口无言。约伯记更让我意识到,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关乎灵界的争战,关乎神的荣耀,天使和魔鬼邪灵都在观看。

  当然了,这是信主6年之后的今天我的感悟。想当初我磕磕碰碰,有一搭无一搭地读着“枯燥”的圣经,根本没想过它会与我的生活搭上任何关系。一个“虚构”的伊甸园,一个神话般的亚当夏娃的故事,与现实中的我有什么相干呢?拿撒勒人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关我什么事呢?据圣经说他复活了,我咋知道是吹牛还是真的呀?死而复生的事,从来没有过啊,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我并不是听风就是雨,圣经说什么我就不加思索,傻呵呵地信了。我有那么傻吗?虽然我不信圣经记载的那些神叨叨的故事,但对原罪我是认同的,这一点很关键。圣经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这一点我也完全信服。我们的肉身象一个破了洞的水壶,随着时间的推移,水慢慢地漏光了,生命渐渐失去活力,变为枯竭直至完结。所以我认为原罪对死亡的解释很合理。

  接受“罪”的概念很关键。承认有罪,才会承认有赦罪的必要;承认罪带来死,才会有免死的渴望。和世俗那些单纯批判、揭露或者哀叹式的作品不同,圣经使人信服地指出了死亡的根源;和其它宗教自救式的秘笈也不同,圣经给出了解决之道,提供了救主。

  我读圣经的眼光和读论语、庄子、道德经一样,认为最多是人参悟出来的智慧箴言。受“殊途同归”观念的误导,也不认为圣经就更高明,可能只是道路/法门不同而已。出于偷懒的想法,我对朋友说:如果要选择信点什么的话,可能我会选基督教。我想当然地以为,既然基督教盛行于西方,西方比我们发达,估计基督教也比较××自由吧。

  马太福音里的一句让我似懂非懂的经文,引起了我的注意。“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For if you forgive others their sins, your heavenly Father will also forgive you.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But if you do not forgive others, your Father will not forgive you your sins.【马太福音 6:14~15】

  sin被译成过犯。按照圣经的说法,“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果我不放过别人的罪过,“天父”也不放过有罪的我。反复思考这节经文。联系我自己号称完美主义者,对别人是相当不宽容,相当苛刻,耿耿于怀,绝不放过。这种个性造成的后果是,让人难过,自己更遭罪。心结象包袱越背越重。

  我慢慢醒过神来:不饶恕也是sin啊。而且这种罪是双刃剑,当我犯了不饶恕的罪,让对方难过(有时影响不了对方)的同时,“天父”惩罚我,使我心里结下疙瘩,不畅快。心结越多,疙瘩越难解开,到最后淤积成病。啊!还真是这样的哈。我继续推演——只要我饶恕,心结自动打开,我的“病”也就好了啊!

  问题是这位“天父”是谁,他凭什么惩罚我?冷静想:或许是一种无形的律,象引力定律一样?或许象道德经所说的“道”?然后拟人化地称之为“父”?我注意到圣经的语气很硬,没得商量,斩钉截铁。如果这节经文就是我想象的律,那我肯定逃不脱;但它也意味着一旦我遵照执行,也必然会兑现。我心里一动。何不试试?

  回想当初我由衷地佩服神的作为。他一手握着原罪,把自义的我圈在其中,让我无可推诿;一手命令饶恕,让我无处可逃。籍着我想打开心结的契机,神双手把我从深渊中救上来。我乖乖地就范,伸手紧抓住应许/命令。当我被安全地拉上岸,只能诚实地把这功劳归给神,按我的本意我才不想饶恕谁呢,关键是即便我想,我也办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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