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伯冤案
2015-08-22
作者:黄晓远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今日跟着读经群的进度,读经王上20-21章。
20章,亚哈王没有乘胜追击,反而放走了便哈达,令他自己要用自身的性命去代替,令人惋惜。
21章,一个典型的冤案,深深地被触动。过去的时间虽也熟悉它,但今日读来,其味不一。
拿伯,他家的葡萄园与亚哈的王宫靠近。被亚哈看上,王一开始想与之调换,但他不同意。理由是祖上所留下的产业,岂能更改。王为这事闷闷不乐。
这就是这件冤案的起因。
脑海中突然浮现“钉子户”的称号。哈,这拿伯在当时不知算不算。在强权并不蛮横的要求下,他像似有点不识抬举,固守自己的立场,没有丝毫地让步与退缩。他的葡萄园就在那里,就在王宫边上,就自己栽种与采摘,因为这是先人所留下的产业。
在此不得不感叹,当时以色列民的人q uan,私有财产属于个人,任何人不得侵犯。这就是先进与文明,我们天朝发展了几千年,仍远远落在后面,且越来越远。一切都是“国家”的,你即或拥有,也只是70年。
亚哈无奈中,耶洗别看出他的心意,为他出谋划策了。
公权在手的人,一旦有了私心,就会去想法子满足自己。身边奉承之辈,绝不会少。
耶洗别写信给当地的长老,以“神圣与公义”的名义利用了律法,钻了“法律”的空子,把拿伯处理了。
恨长老们,他们怎么会如此没有立场,任人摆布。可他们会说,我们也是无奈,难道为了你的利益,丢掉我的“饭碗”,这不可能吧。我们是听从上级的指示。
恨匪徒,他们灭绝了人性,成了他人的工具。他们不就是现实中的“城管、安保”之类吗?也是被奴役的,可欺负同胞,心狠手辣。
拿伯,就这样死了。在公权力面前,他是那样的脆弱与不堪一击。他是被污蔑的,可当时的百姓,真是如此感受吗?
想到了金华的包牧师,不也是这样吗?事情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但媒体早已替公检法部门下了结论。莫须有的东西成了“铁一般”的事实,还“宗教团体”大力支持。如何辩?谁去辩?
葡萄园的事情解决了,亚哈可以与耶洗别一起狂欢了。
看似是这样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为什么?因为这世上有一位神,公义的神,监察人心的神。神差遣先知以利亚宣告亚哈家因着这事而有审判与咒诅。
“因为你卖了自己,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说:我必使灾祸临到你,将你除尽,凡属你的男丁,无论困住的、自由的,都必从以色列中剪除。……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
神必伸冤!神必报应!
拆十事件,强权无所顾忌,可能随意制造冤案、错案。不过,有一位神,且是公义审判全地的神。他必报应!
事情还没有结束,睁大眼睛走着瞧。神的子民当仰望神,在无奈与呻吟中,不灰心也不失望,看他成就大事。
【作者简介】 黄晓远:雅博网作者。男,家居浙江温州,传道人,一个蒙主耶稣拯救,同时蒙主呼召去服事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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