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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要有原则

2018-07-29 作者:耶米玛  
来源:雅博网作者我也要投稿

爱,要有原则.jpg

   得3:6-13;4:8-12

 
  在今天这个最缺少真爱又滥情的时代,许多年轻人放纵自已的情欲,见一个爱一个,去爱不当爱的人,并以“我喜欢”为由。我们从波阿斯与路得的爱情中看到一个真理:爱,要有原则。
 
  1.波阿斯爱路得:得3:6-11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7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8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9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10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11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
 
  当路得从摩押地跟随婆婆回到伯利恒时,就靠在波阿斯田里拾麦穗来养活自已和婆婆,波阿斯由开始同情路得到后来慢慢爱上贤惠、孝敬、勤劳的路得,随着麦收的结束,波阿斯与路得的爱情也瓜熟蒂落。当路得在婆婆的指示下按着犹大人的规矩去向波阿斯求婚时,波阿斯称赞路得是个贤德的女子。因为路得自从失去丈夫后,少年人无论贫富,她都没有跟从,她在等待神给她预备婚姻。
 
  2.爱要有原则:得3:12-13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13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然而,按着犹大的律法,首先当赎路得的是那个比波阿斯更近的亲属,波阿斯爱路得,但不破坏律法的原则,他宁可忍痛割爱也不横刀夺爱。如果那个至近的亲属肯赎路得,愿意为她尽亲属的本分,波阿斯甘愿忍痛割爱,把路得让给更近的亲属。但如果更近的亲属不肯尽亲属的本分,波阿斯指着神起誓,必要为路得尽上自已的本分。
 
  3.更近亲属的放弃:得4:3-8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4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5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原文作“买”。十节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6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7从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夺什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8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
 
  波阿斯第二天就动手处理这事,叫来至近的亲属,那人肯赎以利米勒的那块地,却恐怕与自已立业有碍,不肯娶路得为妻,因此放弃了赎买权利,让波阿斯自已去赎吧!且脱鞋为证据。
 
  4.波阿斯娶路得:得4:9-12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10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11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12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男子汉波阿斯不怕于自已产业有碍,他赎买了一切属以利米勒的,且娶路得为妻,为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波阿斯的举动合神心意,也赢得了众民与长老的祝福。
 
  犹大人大财主波阿斯娶了摩押女子路得,神大大赐福这桩婚事,路得生子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
 
  爱,要有原则,一切合神心意的婚姻都会得到神的赐福;相反,一切来自情欲却不合神心意的婚姻必然受到咒诅。
 
  

【作者简介】 耶米玛,雅博网作者,河北邯郸人,1999年8月20日受洗归主,2000年开始侍奉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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