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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帝纵火?

2014-10-27 作者:单渭祥  
来源:新浪博客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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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本期要发稿的日子,一条题为《乌鲁木齐佛寺纵火者为基督徒》的网络新闻吸引我的眼球。据新疆网报道,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向媒体发布了去年9月新疆最大汉传佛教寺院清泉寺纵火案和东山公墓雕塑被毁案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指控犯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去年9月28日晚,王某在清泉寺把寺里灭火器喷洒释放完,将准备好的柴油泼洒在寺内“大雄宝殿”和“天王殿”的大门上,然后点燃,导致“大雄宝殿”被焚毁。同年8月,王某还携带榔头潜入东山公墓院,将9根刺有龙形图案的石柱、两座石像及一些雕塑景观砸毁。

 
  令人不安的不仅仅是纵火让许多财产蒙受损失,而是检方起诉内容中的一段。据检方称:“23岁的王某因具有宗教极端思想,以维护基督教的绝对唯一性,给基督教做贡献为由,对寺庙进行了纵火……
 
  以“纵火者为基督徒”这样十分刺目的新闻标题出现在媒体中,恐怕在近30多年来是首次的。事情虽然绝对是个个案,不能代表广大基督徒的行为方式,更非基督教本有的教义实践形式。但就这件事,一旦媒体持续发酵,就足以影响希望健康发展的基督教所需要的良好社会环境。
 
  我没有更多了解信息的渠道,所以对此案情内幕究竟怎样以及嫌疑人的信仰状况到底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凭已有的报道内容作一些反思,我觉得也是十分必要的。假如检方指控的罪名成立,王某的上述行为必然触犯我国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在所难免了,犯罪嫌疑人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基督教教义确实与其它宗教教义有许多的不同,圣经也的确鼓励基督徒要传扬福音。但是,为了让人信福音,我们是否无视法律而可以不择手段?是否可以火烧其它宗教场所而自以为在“替天行道”?
 
  显然,耶稣不是这样。当年撒玛利亚村庄的一些人拒绝信仰基督,当年的门徒中也有人如此极端血气,甚至义愤填膺地建议耶稣“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用火烧了这些村庄吧!可是,耶稣非但没有欣赏门徒的忠诚和热心,反而责问:“你们的心如何?”(参路9:54)显然,基督的心是柔和谦卑的(太11:29)。就算他人的信仰与我们相异,也要用“用百般的忍耐”(提后4:2),而不是粗暴地发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上帝的义!”(雅1:20)
 
  耶稣如此,他的使徒保罗也是这样。谁也不能怀疑保罗对上帝的忠诚和对福音事工的热心。但在当年雅典的市中心的一座亚略巴古庙宇中,保罗没有率人怒气冲冲去捣毁庙宇的建筑或陈设,也没有摆出一副高高在上、咄咄逼人的姿态,而是抱着温和、尊重、对话的态度彬彬有礼地把福音的真理传了出来。(参徒17:22-31)
 
  今天有少数偏执型基督徒,很喜欢在信仰上走极端,“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罗10:2)结果不但自己受害,也让主名受辱。
 
  在今天要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度里,基督徒当十分注意尊重人们已有的不同信仰选择。承认各宗教间的差异,秉承和而不同的文化传统,欣赏人们追求真善美的努力,防止利用宗教差异挑起冲突,反对宗教偏执和宗教狂热,努力增进信仰不同人群间的和睦相处。这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纯正基督教教教义的不懈追求。唯其如此,福音才有可能有历久弥新的吸引力被人发现和欣赏!而那些高喊“为上帝纵火(或杀人)”的宗教极端主义者,最后只能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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