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倒过的信徒还能参与侍奉吗
有位弟兄曾经因为性方面的原因跌倒了,但经过几年的忏悔、追求,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到了神的家。
而当他想参与侍奉时,却在教会里引起了争议。有些人觉得他跌倒过,并不完全圣洁,因此最好不要参与侍奉。可有的认为他已经与神和好,加上他充满热心,又有能力,让他参与事工没什么问题。
基督徒在教会里侍奉,是一种敬拜、也是献祭。因此侍奉者务必保持生活上的圣洁,尽量不要犯罪。
这不但是神对基督徒的要求,侍奉者以身作则,也是造就弟兄姐妹的见证。可在现实中因着人性的软弱,有些教会的同工,难免会做出一些不好的事,甚至是干犯十诫中的举动。
而他们的行为一旦被曝光,就会给事工带来破坏,导致其他人跟着软弱。因此教会内有些人不希望曾经跌倒者参与侍奉,就是考虑到他们可能会对事工与信徒产生消极的影响。
为了保证事工团队的“纯洁”,从而拒绝了他们加入。只是我们要清楚的是,有些人尽管没有跌倒的经历,但并不表明其身上并没有罪。
因为原罪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基督徒只是因为蒙恩而称义,但不代表我们就不会有出现软弱,甚至跌倒的情况发生。
由于大家都存在问题,因此也就不存在完全圣洁的教会或者事工团队。
我们并不会因为拒绝跌倒者的加入,而让团队更加圣洁。而从教会历史传统看,对于跌倒者的处置,并不是一味地排斥,而是爱心的劝勉。
在中世纪时,对于犯下大罪的信徒,教会往往会采取补赎的方式,让他们得以早日悔改,与神和好。尽管像朝圣、告解、苦行等等做法,在今天未必能得到广大信徒的认可。但其精神是可取的,就是希望跌倒的信徒能够重新站起来,继续奔跑天路。
而如果弃绝他们,将其排除在教会之外,无疑是把其推向地狱里,这与神爱世人的教导是背道而驰的。
最重要的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界,通过十字架救赎人类,其目的就是要让人类接受救恩,获得永恒的生命。而这并不是因为人们做的多好,而是神爱我们,为罪人而死。
因此我们对待跌倒者,绝对不能排斥他们,毕竟大家都是罪人,我们又有什么资格不愿接纳呢?只要跌倒者他忧伤痛悔,真诚地改正自己的过犯,神是肯定会宽恕他们的。
就像大卫王犯下了重罪,但他立刻悔改,得到了神的宽宥。而且他也没有被剥夺君王的身份,继续作为神说拣选的王,牧养以色列民。
由此可见,只要基督徒真心悔改,是可以回到侍奉岗位的。
一个人愿意出来侍奉,绝大多数是因着圣灵的感召,假如他想参与其中,至少说明其与神的关系已经和好了,我们没有不接受的道理。基督徒经常都会念《主祷文》中的“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别人的债”。
虽然从表面来看,我们没有像跌倒者那样犯了大罪,可并不代表我们没有罪。既然神都宽恕我们了,我们又岂能不去宽恕那些已经悔改的人呢?
因此,假如有曾经跌倒者愿意侍奉,只要是真诚痛悔的,我们都必须接纳他们。让他们得以痛改前非,通过侍奉使生命得以成长。